胡 艳
(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晚清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研究机构及其活动
胡 艳
(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论文通过文献研究分析了我国晚清中小学领域的教学研究机构及其活动状况。研究发现我国中小学教学研究在新学制颁行之前就已出现,并随着新教育的推行而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新式学堂对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现代教学方法的新式师资匮乏所致。它一般由新式学堂的办学者、民间团体设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多为跨校的组织。这类机构在推动我国晚清学堂真正成为现代学堂,以及教师的现代化、专业化转型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晚清;教学研究;会课;改良私塾
众所周知,相比于西方,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就建立了专门从事学科教学研究的教学研究小组,简称“教研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学习苏联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当时中国实际,在高校建立了教学研究室,作为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基层组织。在中等学校和一些小学,按学科建立了教学研究组,其主要职能是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方法、钻研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帮助新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在省、地(市)、县(区)分别成立了教学研究室,其职能是负责本地区的教学管理、学科教学研究和指导,进行各种教学质量检查。。在很多人的认识中,教研组是建国以后出现,“以俄为师”的结果。[1]但本研究发现,以教学规范、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师发展为主要目的,以教师学习、教学研究为内容的组织在清末就有萌芽,只是它没有今天的教研组普及,也算不上制度化。
文献研究发现,晚清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研究活动与新教育的萌芽和推进密不可分。
晚清是我国现代化的开端时期。它一方面表现在封建帝制的动摇,另一方面表现在开始由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走向现代工业社会。在教育上,主要是由原来以举业为目的的传统学堂(私塾、书院等)向培养现代人才的新式学校转变的初期。此期,伴随急剧的社会变革,教育作为变革的重要领域和人才基础,在历经造兵、练军、变法之后轰轰烈烈的展开。
(一)兴办新式学堂
1901年,清政府颁布“兴学诏书”:“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学堂。”[2]1904年,我国第一个现代学制“癸卯学制”颁行,清廷开始强制性的在全国设立现代新式学堂。为了扫除兴学中的障碍,1905年,清廷废除了沿袭1300年的科举制度。在政府的提倡、鼓励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在那个内忧外患、社会动荡、经济困顿、清王朝朝不保夕的时代,新式学堂获得了一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07年,清政府中央、地方和民间人士兴办的各级各类学堂已有37888所。而到1909年,其总数更增至59117所。其中小学堂50394所,中学堂460所,高等学堂127所,师范学堂514所,各种实业学堂254所。[3]
(二)新学堂多由书院、私塾改良而成
由于缺少充足的经费和合格的师资,这些兴办的学校多由书院、私塾改良而来。早在清廷实行新政之时就提出改书院为学堂:“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阶段,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改为小学,皆颁给京师大学堂章程,令其仿照办理。其地方自行捐办之义学、社学等,亦令一律中西兼习,以广造就。”[4]
1904年“癸卯学制”颁行后,清政府更是倡行“改良私塾”。1904年的《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明确提出,“各省府厅州县,如向有义塾善举等事经费,节课酌量改为初等小学堂经费。”“凡有一人出资独立设一小学堂者,或家塾召集临近儿童附就课读,人数在三十人以外者,及塾师设馆招集临近儿童在馆授业在三十人以外者,名为初等私小学,均遵官定章程办理。”[5]这些改良的学堂其师资基本是原来的塾师、山长。1907年,全国共有高小教员10429人,其中未毕业或未入新式学堂者达60.27%。“绝大多数教师仍以传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从事小学教育”。[6]
(三)新式学堂多为新瓶装旧酒
但“书院”、“私塾”改良为“学堂”,名称好改,要名副其实就难上加难。原本以举业为目的的私塾无论在办学目的、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式上均与现代新式学堂有很大的不同。知识体系和教学方式更是难适应现代工厂制时代的班级授课制教学。
据1904年11月保定易州查学王振垚、冯蕴章视察涞水县小学堂情形后描述:“该学堂全因书院旧址,毫无改作,斋舍只九间,学生十名……了无规条,一切寝食初入,无一定钟点,宛然一书院性质。教员为博野冯廷杰,所定教科书权威师范学堂讲义。……至初等小学,据该县言已班有十处。查学堂等亲至西北关两处察看,一八人,一十八人,实皆高读《杂字本》、《百家姓》,与冬烘乡塾无异。欲为之亲试教授法,并黑板无。”[7]
中学堂情形更糟糕。据1907年“直隶高等学堂各府学生禀复各该府中学堂情形公函”谈到,“中学堂无教长。首重者即在监督,非热心教育、深明学务者,不足当斯任。……乃竟委之腐败迂拙某县儒学教官之手。该监督年近八十,耳目昏花,问以学务,则曰不知,询以教育,则曰未谙。”“洋文教员某君,程度不过二年,无兼人之资,又不好学,任意妄为,毫无忌惮,且饮酒为淫,赌博为乐,于常狎游于前经厅某公馆,缘是经厅之子共与为奸也。彼既以夜为昼,势必俾昼为夜,致使酣睡到午时,有午饭将鼓,彼始昏昏上堂。虽至前进之文法算数,辄形竭舌搁笔,妄自武断,将误就误。”[8]可见,那时所谓的新式学堂的管理、教员皆不善。1907年学部视学官调查河南学务报告书曰:“中学堂学生之程度,亦至乎参差,且辰下无一学力合格教员,而遽欲办正科,果谁为传之,谁为受之乎?”[9]
这应该反映当时新学堂普遍的基本情况。那么,如何使新学堂名副其实,关键在于管理得当、教学得法。
为了使塾师、山长尽快更新知识,掌握新式教学方法,有效开展现代教学,一些私人和民间教育团体,以及教育行政机构各显其能,帮助私塾改良,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师间的教学研究活动就此出现了。主要有如下途径:
(一)民间团体致力于设立教学研究的机构推动新式教学
晚清是现代知识分子崛起的时期,面对国破家亡的现实情形,他们或在体制内推动清廷改良,如康梁的戊戌变法;或建立反清革命团体,如孙中山的兴中会;更多的人则通过建立各种社团组织来推动社会进步。就教育而言,一些有远见、有使命感的知识分子纷纷成立各种教育团体,致力于新教育的推广,希望“教育救国”。据统计,截止1904年,各地教育会已达21个。如1903年张伯苓在天津设立的普通学社、师范补习所、教员研究所,1904年袁希涛、沈恩浮等在上海建立教育研究会,1905年成立的江苏学务总会、上海私塾改良总会、天津广育学会等等。
1904年新学制颁行后,清廷更是希望借助民间力量推广新式教育。在“学堂教育方见萌芽,深明教育理法之人殆不数觐”之时,学部遂于1906年颁布《奏定各省教育会章程》。规定各省和府州县均可设立教育会,作为各级教育行政的襄助机关,“期于补助教育行政,图教育之普及,应与学务公所及劝学所联络一气。”“上下相维,官绅相通,借绅之力以辅官之不足”,“相互且劘,互相研究”,以“尽劝导职责,备顾问之选”。[10]
此后,各省纷纷响应。1909年,各地公开成立的教育会已有723个,会员48432人。[11]其中名气最大的是由江苏学务总会演变而成的江苏教育总会,其他如广西、安徽、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河南均成立各自的教育总会。这些社团引进西方教育理论、推广新式教学方法,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育实验、教育调查,出版教育刊物等,使得晚清新教育因他们的存在而进步不少。教学研究就是在他们的推动下进行的。
1.张伯苓、严修设立普通学社、师范补习所和教员研究所
严修和张伯苓是现代教育中两位响当当的人物,他们办的南开学校系列为推动中国教育的现代化立下了汗马功劳。两人在新学制设立之前,就设立了普通学社、教员研究所、师范补习所,致力于教师的知识更新和教学改良。
1903年2月21日,初在严馆、王馆教学没两年的张伯苓,“为储备师资人才,与王寅皆、林墨青、严修发起成立普通学社。每星期六在第一小学堂集合开会,组织讨论教育问题。是日,第一次会议召开,到会者四十余人。”[12]同年3月7日下午,普通学社举行第三次会议,到会者四五十人,会上,张伯苓演示加减算法,另有他人讲演教育、翻译、动植矿物等课。之后每周,他们都聚集当地的教员集会,讲授算学、数根、几何、黄河流域等内容。据记载,1903年3月21日学社的集会达到160余人。[13]这个普通学社重在教员的知识更新。同年年底,在严修的倡议下,张伯苓等人设立了师范补习所,[14]并定期开展活动。据记载,张伯苓本人在这里为教师传授新知识,内容涉及算学、公倍数和代数、几何、物理、制造与化学、光学、电学等内容。[15]
1903年,张伯苓、严修还创办了天津教员研究所。[16]该所每周末集合天津各小学堂教师及有志者研究改进课程和教学方法,结束后举行各种体育活动。[17]我们从《张伯苓年谱长编》发现,张经常参加这种教学研究。1903年底,他曾经参加过三四次教员研究会的活动,内容涉及“听教育次序的演讲”,“讨论修身教科书事宜”,“研读胡玉孙《东游见闻记》”,“听关于植物分类的讲演”,并“参加体育活动。”[18]新学制颁行的前后几年,这种活动的记载很多。
除此之外,张伯苓、严修还参加了其他类似今天的听评课活动。1905年10月15日,张伯苓、严修、李琴湘赴“批评会”,演习者展香谷、王屿庭,评论者为日本人渡边。同月29日上午,张又与季牧、严修到单级小学堂“听刘、庞、白、牛四教师讲实验教学法”。[19]
由此可见,新学制颁行之前,张伯苓、严修等先进知识分子已自发组织类似于今天的教研组织,定期的开展活动,以更新教师知识、推广新式教学方法。
2.江苏教育会设立单级教授练习所
在江苏学务总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江苏教育总会,其宗旨是“专事研究本省学务得失,以图学界之进步,不涉学外事”。其任务有5项:“(1)注重师范:劝导各道或各府建立师范学校,养成教员、管理员,多设初级小学校,以谋教育之普及;(2)考求实业:劝设实业学校,养成农工商实业人才;(3)提倡尚武精神:各学校均宜注重体育;(4)预备地方自治;(5)联合本省学界”。其中与教学研究最为接近的是开办各种讲习所、研究会。
新学制颁行后,清政府要求各地兴办多级或单级小学堂。江苏教育总会基于“本省教育日渐进行,而普及之效尚遥遥莫……于是小学之要,重在编制闲僻之地,单级犹宜,顾教员缺乏供不敷求,为今日之大病。于是又停办法政讲习所改设单级教授练习所。”[20]该练习所主要招收年龄在20~30岁之间,品行端谨,朴实耐劳,已从初级师范或师范传习所毕业的有经验的教员为学员,学习时限为20周。[21]这个单级教授练习所“共举办两届,各一学期,首届学员,由省内各州县选送,均优良小学教师。第二节学员,为各省内最优良教师。由讲课、实习两部分组成。讲课只半天,均在下午,每日不过二小时。杨(保恒)将训育,周(维城)讲单级通论,俞(子夷)讲教法实际。然后是实习,实习分三步进行,首先借用两所初小,进行改进,作为学员实习之地。然后,教员示范一周,学员参观。省教育会驻会干事(相当于秘书长)亦光临。最后,学员轮流实习,相互观摩讨论。两届,前后一年半,全部结束。”[22]
虽然这个单级教授练习所严格意义上不算教学研究组织,而是培训机构,但它把在职教师召集起来,进行教学法培训和相应的观摩研讨,与今天的教师进修学院或研修学院很接近,教研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各地教育会在推进教学研究方面也是不遗余力。1911年4月29日,《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决议案》尤其强调师范学校的教职员要研究教育:“各职员教员应注重训练及研究教育。小学教师,为国民之模范,师范学堂不仅使生徒具有教师之学识,又当使生徒具有教师之品格。故各职员教员,应注重于训练。又各职员教员,均有指导师范生研究教育之责,而欲指导研究,不可不先自研究,故又当注意与研究教育。”[23]
3.私塾改良会建立会课制度
鉴于晚清新式学堂管理混乱,教授不当,一些民间团体组织教学示范观摩,推广新式教学。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上海绅士创办私塾改良会,颁行《上海私塾改良总会章程》。《章程》提出建立“会课制度”,让私塾先生通过会课,各自奋勉,集思广益,敬业乐群。以“教授采用新法”,“课程单循序渐进,期达改良之目的,与学堂办法无稍歧异……”。[24]
《章程》提出私塾先生在自主办学的同时开展新式教学:“照常各自收徒教授,馆室照旧,脩金照旧,惟教授悉用新法,重讲解不重背诵,先求讲明蒙学新书,然后由浅入深,实事求是,务求到馆一日,即获一日之进益。”[25]为了敦促塾师改进教学,要求“每月择星期下午(各私塾相去路程稍远者,或全日会课,预备便饭)举行会课一次,或两次。各教习率学生聚集于适中之公地,如庙宇善堂之类,由社中各干事员(如乡僻之区,干事员不足,则即择私塾教员数人,帮同考课)将各塾学生分班考试,酌定分数,半年一结算,择优给奖”。[26]可见,这种塾师和学生一起亮相,公开教学的形式已经类似于今天的观摩课,而分班考试类似于今天的学区的统考,其目的在于打破塾师各自为政、孤立教学的局面,迫使教师在开放中彼此学习,在竞争中促进教学:“有会课然后有比较,有比较然后师生皆有竞争之心而各自奋勉,籍以集思广益,敬业乐群,其效犹大。”[27]
为了使会课活动达到切实效果,《章程》制定“各塾教课细章”要求,“一会须公推一人主政,庶课程划一。各教习须平心商酌,化私见而顾大局。每一会课期之前,必预定应考某书,自某课至某课,逐班派定,功课繁简有差,俾各塾师生预先讲习”,[28]还明确提出“合五六塾或七八塾为一会课”,筹集经费,定期开展活动。这种组织塾师定期聚会,集思广益,规划教学进度和考试范围的方式,已经有了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的意思。
这个会课制非常接近于今天的跨校教研活动。它的建立为当时塾师学习现代教学提供了专业学习的场所,而彼此间的教学示范与观摩对推动塾师的教学改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教育行政部门极力推广新式教学
在私人和民间团体设立各种社团组织推进教师知识更新、教学改进的同时,清廷教育当局也致力于同样的工作。研究发现,京师主管京城教育事务的京师学务局设立类似今天的研修学院,帮助私塾先生掌握新式教学。
如1907年2月,京师劝学所内设立夜班、师范讲习所,注重讲明教育原理及教授法、管理法。3月,“城内外各学区组织私塾改良研究会,由劝学所规定会期,并酌定分驻各区师范生应办事项。”5月,“京师劝学所内附设夜学、师范讲习所,以备各私塾塾师研究教育,由局谕知听讲各员奋勉求学。”[29]京师学务局举办讲习所、私塾改良研究会显然是致力于教学研究、塾师发展的机构。
这些讲习所、研究会也在切实开展活动。1908年4月24日,“在京师劝学所开办小学教育研究会,各私塾均到会研究。”5月3日,“京师劝学所提议,令改良私塾塾师参观外城官立第一两等小学堂单级教授法。”15日“京师劝学所筹议,各区私塾改良研究会每星期一次为期太少,应就本区情形酌量增添会期。”[30]
其他省份也开展类似的活动。1909年《河南提学司详定改良私塾章程》明确要求塾师开展教学研究:“研究分为职员研究及塾师研究。职员研究,遇凡关于改良重要事由,劝学所及教育会各员研究办法是也。塾师研究,系劝学所召集各塾师研究一切改良教授等方法是也。”“塾师研究分为三种:一、夜班研究,二、星期研究,三、暑期研究”。而且要求人烟繁密的城镇,拥有十所以上私塾的地区必须设立一研究所。“于每晚课毕,召集诸塾师到所研究。”私塾较少的地方要求每星期开展一次研究。地方辽阔、私塾稀少的地方则暑期开展研究。《章程》还规定“劝学所必须设一研究所,各乡应酌量情形分设,或数区共设一所,或一区独设一所,由劝学总董商劝学员及学董组织之。”[31]
可见,晚清政府的教育当局也在通过建立京师劝学所内附设夜学、师范讲习所、教育或教员研究所推动教师间的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良。
晚清我国已经建立了致力于教师知识更新、教学改良的教学研究组织,并切实开展相应活动。它们以师范补习所、教员研究会、私塾改良研究会、小学教育研究会、单级教授练习所等形式存在,通过现代科学和教育知识的传授,新式教学方法的演示、推广,以及教师间的会课、批评会等活动,鼓励教师相互学习、切磋,推广现代教学,与今天的跨区教研非常相似。
晚清教研组织的建立对推动我国教育和教师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帮助我国新学制真正的落地;二是在实践层面使过去不知教学还有科学方法和理论的教师开始走向了专业化的道路;三是建立了我国最早的教师专业学习的共同体。这种把区域内的教师集合起来,开展定期讲座、会课、教学批评等教研活动的方式,使教师获得专业素质的提升。
官绅合作对推动这一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晚清先进的知识分子是开风气之先者,是早期教学研究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如果没有1906年《奏定各省教育会章程》,没有各地劝学所、提学司等大力推进,我国的现代教学的推广落实还有很长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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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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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国钧,王炳照.中国教育制度通史(六)[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340.
[7]光绪三十年十月初五(1904.11.11)保定易州查学王振垚、冯蕴章视察涞水县小学堂情形禀[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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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光绪三十三年二月(1907)学部视学官调查河南学务报告书[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531.
[10]清学部《奏定各省教育会章程》[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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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澣青,苏弘毅.严修教育思想论略[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1(10):45-49.
[15][18] 梁吉生.张伯苓年谱长编(上)[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30-33.
[17]梁吉生.张伯苓年谱长编(上)[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31.
[19]梁吉生.张伯苓年谱长编(上)[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50.
[20][21] 转引自戴长征.清季的江苏教育会(1905-1911)[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33.
[22]俞子夷.现代我国小学教学法演变之一斑——一个回忆简录.转引自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672-678.
[23]宣统三年四月一日(1911.4.29)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决议案:改良初级师范教育方案[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278.
[24] 各省教育汇志[J].东方杂志,1906(3):53.
[25]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上海私塾改良总会章程[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317.
[26][28]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上海私塾改良总会章程[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318.
[27]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上海私塾改良总会章程[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317-318.
[29]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三十四年(1908)第二月京师改良私塾一览表[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323.
[30]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三十四年(1908)第二月京师改良私塾一览表[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325-326.
[31]宣统元年(1909年)河南提学司详定改良私塾章程[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335.
(本文责任编辑:吴 娱)
The Teaching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of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and Their Activities in the Late-Qing Dynasty in China
HU Yan
(CenterforTeacherEducationResearch,Beijing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875,China)
This thesis analyzed Chinese teaching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of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as well as their activities in late-Qing dynasty using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study. This research has shown that these institutes had existed before the setting up of new school system and be development as the new school system implement.The teaching research came out as the need of modern teacher who master modern knowled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get modern ways of teaching. These institutions, which are often multi-school organizations, are usually opened by the runner of the school or by none-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implemented by all levels of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s. They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late-Qing dynasty schools to become real modern school, and had great influence on the modernization and professionalization of educators in China.
Late-Qing Dynasty; teaching and researching institutions; meeting for teaching; reforms of old-styled private school
2016-11-2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1年教育学一般课题(BAA110012)成果之一
胡艳,女,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教育史。
G529.52
A
1672-5905(2017)03-0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