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在反腐倡廉

2017-03-11 12:10蒋伏虎
廉政文化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基层干部纪律从严治党

蒋伏虎

(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江苏 扬州 225009)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在反腐倡廉

蒋伏虎

(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江苏 扬州 225009)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党中央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大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坚持以反腐倡廉为重点。在经济上,重在查处“蝇贪”和纠正不正之风,形成清廉的执政环境;在政治上,重在查处和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强化“四个意识”,形成清明的政治环境;在思想上,重在查处和纠正腐败思想以及其它错误思想,保持共产党人思想上的纯洁性,发挥共产党员标杆作用,形成清正的社会环境,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四个意识”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习近平提出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大部署之一。他指出:“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1]由此可见,习近平强调的重点是在基层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抓住反腐倡廉,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反经济腐败和不正之风,构建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反政治腐败,构建坚守“四个意识”的政治环境;反思想腐败,构建党员和干部处处是标杆的社会环境。基层反腐倡廉,旨在改造党内政治生态环境和社会政治环境,保持共产党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维护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基础。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在清查“蝇贪”、纠正不正之风,形成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动真格”、“零容忍”,反腐纠风一起抓、“老虎”“苍蝇”一起打。特别是一个个“大老虎”被绳之以法,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另一方面,基层民众对身边的“蝇贪”“蚁贪”和不正之风深恶痛绝,迫切要求中央拿出打“老虎”的决心和措施来解决基层政治生态问题。

(一)基层反腐倡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然会遇到阻力,既有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更有认识上的误区

其一,有人把“全面论”与“重点论”对立起来。有人认为,在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应当“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各方面的建设。从党建的战略思路看,“全面论”无可非议。但是,以“全面论”为借口来消解或否认“重点论”,这是错误的。首先,“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三者既有密切联系也有一定差异,既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也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部,但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2]因此,抓住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抓住了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抓住反腐倡廉就是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要求:“既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系列要求,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突破口”,“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3]160。其次,从工作层面上讲,“全面论”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战略要求,我们始终要重视党建内容的“全面性”,绝对不能顾此失彼;“重点论”是抓党建工作的现实要求。重点不会一成不变,旧的重点解决了,新的重点就会产生。抓党建,贵在“抓重点”、“动真格”。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抓党建如果不突出重点、着力点不集中,犹如蜻蜓点水,即使能形成几圈水波也会瞬间即逝,很难潜入“深水区”解决顽症痼疾,很难远离京畿解决基层问题。

其二,有人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大战略布局对立起来。有人认为,当前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反腐倡廉会影响干部的精力和情绪,妨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习近平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3]123。另一方面,如果党内的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即使经济指标达到一定数量,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其三,有人把倡导“奉献精神”与容忍“违法乱纪”混为一谈。有人认为,基层干部既苦又累,奉献不少,俸禄不高,平时“吃一点、拿一点、收一点”也算不了什么。这种观点肯定是错误的。作为基层干部和共产党员,扎根基层、深入民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贡献,应当肯定、应当表彰、应当嘉奖。作为基层干部的上级领导部门,要更多地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但是,对于贪污受贿、不正之风之类的违法违纪行为,绝对不能姑息迁就。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共产党人在“功”“过”问题上泾渭分清,可以“带过立功”,不可以“将功折罪”。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任务。当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反腐倡廉不动摇。要廓清模糊认识,顶住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坚定不移地沿着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前进,打赢反腐倡廉这场硬仗。

(二)基层反腐倡廉要重视“蝇贪”特点,贪官无论大小,其手段都是以权谋私,但是“蝇贪”与“虎贪”在方式和危害上又有差异,给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其一,“蝇贪”渠道多样,相对而言,“虎贪”人数较少,但贪污数额往往巨大。在基层,小官巨贪者影响很大,但数量极少;绝大多数属于“蝇贪”“蚁贪”,更多的属于“吃拿卡要”方面的不正之风。在我国,基层干部的范围十分宽泛,包括国家机关基层部门(乡科级)、企业和事业基层单位、城市社区、农村镇(乡)村等,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官员都直接“管”着百姓。俗话说,“不怕官,只怕管”。工商人员、城管人员、税务人员、法官、警察,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的管理者或办事员,社区和乡(镇)村“官员”等等,他们手中的权力都可能成为接受礼金的资本和吃拿卡要的资源。他们虽然各自“贪”“沾”的数量不多,但是这个群体十分庞大,而且名目繁多,一个百姓要被若干只“苍蝇”“蚂蚁”叮咬。虽说是小官微贪,但却折射出他们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其二,“蝇贪”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虎贪”的贪腐来源主要是国家资财、企业资财、下属干部的资财,而“蝇贪”则不同,他们侵害的是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利益。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要与“基层组织”打交道。诸如,宅基地安排与审批问题、水电气供应问题、看病住院报销问题、孩子生养和入学问题、污染处理问题、公共交通问题等等。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共性问题是“不送礼不办事”、“送礼少了难办事”。这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或部门的“潜规则”甚至“显规则”。“蝇贪”“蚁贪”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除了百姓直接送给他们钱物外,他们还侵占群众的扶贫款、救灾款、拆迁安置款等。更为可怕的是,这种“微腐败”和“微歪风”已经向社会各个角落蔓延,侵蚀着社会肌体。有些医生、教师、门卫等都利用自身工作“职权”捞取额外利益。百姓为应付“官场蝇贪”和“社会蚁贪”,真是苦不堪言。这是败坏社会风气、离散党群关系、动摇共产党执政基础的祸首之一。

(三)基层反腐倡廉要抓住三大突破口

其一,抓住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放松。高层落实八项规定力度强劲,但是基层仍有少数干部自以为“天高皇帝远”,顶风违纪。根据2017年以来中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八项规定的事项统计,乡科级干部涉事占85%以上。[4]如果加上“无级别”“小吏”的违纪事项,比例将会更高。因此,对现行违纪者绝对不能姑息迁就。其二,抓住贪腐案件的侦查不放松。只要有线索、有证据,坚持一查到底,让“蝇贪”暴露在阳光下,惩前毖后、警戒他人、敬畏法纪、坚守底线。其三,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放松。只有彻底查清群众反映强烈之事,才能是非分明、黑白清晰,让清官自清、贪官现形,让违纪者受惩,让老百姓安宁。当然,在基层反腐倡廉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证据要确凿,处理要依法依规。

高压反腐虽是治标之策,但它合乎民意、顺乎民心。更重要的是,它合乎党的宗旨,有利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治标先行、治本跟进,反腐是倡廉的重要途径,倡廉是反腐的治本之道。坚持标本兼治,基层社会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一定会逐步形成。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在查处和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形成坚守“四个意识”的政治环境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仅要在经济上反腐倡廉,做到经济上清廉;同时也要在政治上反腐倡廉,做到政治上清明。但是,不少人对此认识不足。有人只重视经济上反腐倡廉,而对政治上反腐倡廉掉以轻心;有人认为政治腐败只会发生在高层,对于基层存在的政治腐败现象则不予重视。事实上,解决好基层在政治上不清明问题,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重视政治上反腐倡廉

经济腐败主要是贪“财”,政治腐败主要是贪“权”。政治腐败者谋权并非出于公心,而是出于私欲,其后果必然会败坏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一般而论,政治腐败的主要标志是执政党干部及其政府官员严重脱离群众,导致部分公民对执政党或政府缺乏信任和信心。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就是政权的合法性受到严重质疑。政治腐败亦有程度差别,包括群体性政治腐败和个案性政治腐败。在基层,大多属于个案性政治腐败,有一些则属于政治行为方面的不正之风。

政治腐败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从政治运行的角度看,个人或集团的行为违背政治规矩是政治腐败的直接表现形式。政治规矩包括国家宪法和法律体系、国家组织制度和国家权力运行制度、国家发展战略和大政方针等。就执政党而论,政治规矩包括党章党规、党的组织制度和权力运行制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而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是全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毫不动摇地执行党的决定决议、战略决策、方针政策,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概括的“七个有之”揭示了我国当前有些干部政治腐败的主要表现。他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3]他还指出:“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暴露他们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暴露出他们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题,教训十分深刻。”[5]74在高层,周永康等阴谋家、野心家是政治腐败的典型代表。事实上,政治腐败和政治上的不正之风在基层也同样存在。第二类,从政治影响的角度看政治腐败。习近平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1]王岐山也指出:“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6]从这个意义上说,严重丧失民心之事,便是政治腐败之事。经济贪腐,无论损害的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还是个人利益,都背离民意。当然,个别干部犯有一般性经济贪腐问题是当今社会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而且它的发生也不可能动摇执政党的执政基础,所以人们将这类经济个案并不视为政治腐败。但是,像刘青山、张子善这类严重经济犯罪以及群体性、带有一定范围的“塌方式经济腐败”,就具有政治腐败的性质。因为这类经济犯罪的后果会导致民心丧失,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二)基层干部政治腐败的主要表现是违反政治纪律

任何干部触犯政治腐败问题的最初入口都是不遵守甚至破坏政治纪律。党中央十分注重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但是,遵守政治纪律并非“关键少数”的特有义务,党的基层干部同样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在实际工作中,党的基层干部如果同上级组织持有不同意见,解决分歧的途径应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处理,不得在行动上擅自拒不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更不得在组织上闹独立性。

基层干部官微权轻,很难犯有“篡党夺权”这类政治腐败问题。但是,少数基层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值得警惕。少数基层干部政治腐败和政治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其核心在于谋权和用权。诸如,有些人故意破坏民主选举制度,向上买官、向下贿选;在用人上,任人唯亲,重用“圈内人”、“家族人”;在党内关系上,拉帮结派、跟人站队,形成派系或团伙;在领导方式上,无视民意、不讲民主,大权独揽、专断独行;在执行方针政策上,对自己或小集团有利的政策执行起来雷厉风行,否则就置之不理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涉及到一个严肃问题——基层组织的领导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基层干部的权力为谁服务。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是解决党内政治腐败和政治上不正之风的纲领性文献。其中开出了一系列负面清单,包括数十个“不准”、“严禁”、“禁止”、“反对”、“不允许”、“防止”、“不得”、“不能”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政治领域必须坚持“三个强化”,树立“四个意识”

其一,强化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松驰往往会导致政令不畅,党纪国法和方针政策可能会在中途打折或者在“最后一公里”受阻。诸如,集体土地无序开发,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土地赔偿款、扶贫开发基金等被违法挪用;违法审判、执法不公;罔顾党的组织原则,带病提拔亲信等等。因此,要特别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持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5]13。

其二,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实质是保障党的方针政策、党的纪律严格执行,这也是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不少基层干部的通病之一就是法纪观念淡薄。有些人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民心民意毫无敬畏之心,加之上级监督无力、百姓监督无门,造成一些基层干部“有权就任性”。因此,“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5]47,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5]45。要使党内决策和党内规范贯彻到基层,就必须强化对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其中也包括党的县级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5]53。

其三,强化基层民主。民主是最有效的防腐剂。基层民主包括基层党内民主和基层人民民主。在我国基层组织中,一般都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统筹全局。如果党的基层组织民主缺失,很容易造成权力垄断,甚至出现个别人“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很容易形成团团伙伙,发生相互输送利益、相互包庇违纪违法的行为。因此,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使基层党内重大决策更透明、更能代表基层民众利益。同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发挥基层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总之,要充分树立政治纪律的权威,让政治纪律成为干部的“紧箍咒”,不敢、不能、不想违法谋权、任性用权;始终高悬监督这把利剑,让干部权力牢牢置于法律党规的笼子之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党内形成坚守“四个意识”的清明政治环境。

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在纠正腐败思想和其它错误思想,形成党员处处是标杆的社会环境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特别重视从思想上反腐倡廉,清除思想腐败和其它错误思想,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思想境界更高尚,行动上才能更先进,成为群众的标杆。

(一)部分基层干部经济腐败、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思想腐败

所谓“思想腐败”,是指私欲(包括利欲、权欲、色欲等)膨胀,达到罔顾党规国法、无视人民和国家利益的严重程度。在一定条件下,思想腐败必然会通过自身言行表现出来。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都懂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懂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常识,一旦背叛初心,肯定会有一番思想斗争,出现“一念之差”的情况极少,即使出现“一念之差”,经过反省也会及时自我纠错或者向组织上报告。只有陷入私欲的泥潭太深,才会在经济上、政治上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二)社会环境对基层干部会产生复杂的思想影响

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具有先进性的特质,它是改造社会环境的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包含着共产党人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持续艰苦奋斗改造社会的贡献。另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复杂的社会环境对人的思想变化具有极强的影响力。部分基层干部的素质下降、腐败思想蔓延,首先与自身理想信念不坚定有着重要关系,同时也与社会环境中负面因素的影响密切相关。例如,市场经济创建初期,“润滑剂”大行其道。基层干部为发展经济,到处找资金、找项目,跑县跑厅、招商引资。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必然存在着不完善甚至不合法的交易行为,给官员送礼行贿、给中介人“好处费”、给经办人“回扣”等“润滑剂”,几乎无处不在,成为公开的秘密。整天泡在“润滑剂”之中的基层干部,抵制能力稍稍放松,就会“下水”“中毒”,既腐蚀他人,同时自己也被腐蚀。再例如,不良社会风气对党内风气的侵蚀。“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风是关键,社风民风是风向标。党风决定民风,民风影响党风”[7]。当今,社会上仍有少数人利用金钱、美色腐蚀我们的干部,他们奢侈豪华的生活状况及生活方式也影响着干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社会氛围中,部分基层干部与党员应有的本色渐行渐远,有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财富、时尚浪漫、风花雪月,不顾底线地贪恋“权、钱、色”。

(三)加强基层党员的党性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制度因素、环境因素、家庭因素等,然而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是个人素质。外因总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共产党是由坚守党性原则的特殊成员组成的政治集团,党性原则本质上是“人民利益第一”的原则,它体现在党的性质、奋斗目标、宗旨、作风和纪律之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才能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万里长城。

第一,坚持廉政教育,树立敬畏法纪的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首先要从廉政起步。廉政是人类政治文明道德的共同要求。但是,共产党及由它领导的国家机关对廉政要求的严肃性、严格性是其它任何组织的廉政规范所无法比拟的。廉政是中国共产党宗旨的具体要求和根本体现。当前,在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廉政教育,要以现实中特别是身边的大小腐败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警钟常鸣;以党纪国法作为正面教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敬畏法纪,明确底线;深刻领悟法纪内涵,并且引申到党的宗旨,再从宗旨意识提升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二,坚持党章教育,树立党员意识。所谓“党员意识”就是要求党员时时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处处以党章要求规范自身的言行。党员意识是先进性意识的集中体现,党章是党的宪法。党的基层组织(高层领导也是基层组织的成员)活动的主要内容应当是学习党章、对照党章。学习党章应重点解决三大问题:学习党的宗旨和奋斗目标,解决好党员的理想信念问题;学习党员的权力和义务,解决好党员的标准问题;学习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和各项纪律,解决好党员的行为规范问题。

第三,坚持先进性教育,树立标杆意识。无论是高层领导还是基层干部,首先都是共产党员。共产党与其它一切组织的差别在于它的性质、宗旨、作风和奋斗目标等方面的先进性。共产党员的灵魂正是由“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作风、党的纪律”等思想和规范铸就而成。他们虽然来自普通百姓,但思想境界、行为规范、奉献精神又高于普通百姓,自然而然成为普通百姓的标杆。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提升党员的先进性意识,见贤思齐,做合格党员、做优秀党员、做群众标杆。基层干部“官”虽小,但很重要。“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8]30。这种认识虽然有很大片面性,但也包含着真知灼见。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9]。习近平要求干部“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8]67-68。所有这些都指明了基层干部的重要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本目标不是要“揪出”和“处理”多少基层干部,而是要培养一支经济上清廉、政治上清明、思想上清纯,能够起标杆作用的基层干部队伍。

[1]习近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EB/OL].(2016-01-12)[2017-04-08].http://www.ccdi.gov.cn/xwtt/201601/t20160112_72684.html.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2016-01-14)[2017-04-08].http://www.ccdi.gov.cn/xxgk/hyzl/201601/t20160119_73093.html.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143-144.

[4]中央纪检监察部.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2017年以来,截止 4月30日)[EB/OL].(2017-05-23)[2017-05-30].http://www.ccdi.gov.cn/xwtt/201705/t20170523_99785.html.

[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6]王岐山.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腐败损害群众利益[EB/OL].(2015-03-28)[2017-04-08].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3-28/7166735.shtml.

[7]王岐山在天津市调研时强调: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EB/OL].(2013-09-06)[2017-04-08].http://news.xinhuan et.com/politics/2013-09/06/c_117266456.htm.

[8]习近平.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9]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6.

Extending 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 to Foundational Levels for Improving Anti-Corruption and Promoting Integrity

JIANG Fuhu(Party School of Yangzhou Municipality,Yangzhou 225009,Jiangsu,China)

Extending 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 to foundational levels contributes greatly to the deployment of the strategic arrangement of 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In this,emphasis must be laid on combating corruption and promoting integrity.In the economic area,minor corruptions and the ill mood must be corrected to help cultivate a social environment for honesty and integrity.Politically,behaviors against political disciplines will be investigated and corrected for the enhancement of the“Four Senses”to produce a political environment that is clear and clean.Ideologically,corrupt and other wrong ideologies will be discovered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ideological purification of Party members to set a benchmark as Party members so that a clean and upright cultural environment can be established and the basic interests of the public can be protected for the maintenance of the social foundation for the Party in leading the public in their practice as owners of the country.

holistic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combating corruption and promoting integrity;“Four Senses”

D262.6

A

1674-9170(2017)04-0020-06

2017-06-10

蒋伏虎(1944-),男,江苏扬州人,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教授。

江苏省扬州市反腐倡廉建设研究立项课题(FFCL17A19)

责任编校 陈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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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
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