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荣梅
(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8)
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两面人”的成因及防治
徐荣梅
(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8)
在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中,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两面人”现象颇为引人注目。“两面人”行贪腐之实,却要给自己披上廉洁的伪装,具有信仰与现实要求分离、实有道德与从政道德悖离、认知与践行分离的典型特征。而掩盖从政行为的失范、干部选任管理中“明规则”不张与“潜规则”盛行、组织的过于信任与监督的缺位、党组织和公众的知情权不足与官员隐私权过大是助推“两面人”形成的主要原因。为有效防治“两面人”,必须持续不懈地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党纪政纪国法的惩处力度。
“两面人”;成因;防治
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中的政治身份及政治角色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廉、求真、务实。然而当许多党员领导干部被查处后,我们才发现这些人是“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两面人”。大量案例表明,党内有一些人在这方面问题很突出。“两面人”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和腐蚀性,不仅使腐败潜伏期变长,反腐败的成本变大,其所作所为还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这种口是心非的‘两面人’,对党和人民事业危害很大,必须及时把他们辨别出来、清除出去。”[1]认清“两面人”的典型特征,不被其表面的伪装所迷惑,深刻剖析“两面人”形成的主要原因,探寻防治对策,对于纯洁党的队伍、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在党组织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两面人”是指政治信仰、道德和言行背离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为了掩盖其内外不符的真实面目,逃避相应的制裁,在公开场合故意将自己精心包装成党的好干部,以达到欺骗党组织和迷惑群众,实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捞取好处的人。“两面人”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章的要求,必须保持坚定的政治信仰,是忠实的马克思主义者。信仰是命脉、是灵魂、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和精神高地,有了坚定的信仰才会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不迷失方向。然而“两面人”信奉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而是个人实用主义,他们的政治主张和行为往往从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出发。他们的信仰与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完全分离,他们披着忠诚于党的政治外衣,只是为了更好地追求权势,骗取组织信任,捞取政治资本,为自己的实用主义服务,暗地里实则寻找以权谋私的绝好时机。他们已经将手中的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把经济领域中等价交换的原则泛化到了政治生活领域。他们把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只是作为政治投机的外衣,所以他们一面扛着马克思主义的大旗,唱着为人民服务的高调,另一面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谋取个人私利,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得一干二净。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这些“两面人”在公共场合展现阳性人格,他们台上讲清正廉洁,要求下属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口头常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管好家人”,看上去觉悟很高,清正廉洁、正气凛然,总是把服务群众挂在嘴上,道貌岸然地讲事事要以群众利益为先,重“实”轻“名”,可一旦面临实际选择,特别是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却原形毕露,私下呈现的是阴性人格,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生活腐化。他们本应在从政道德上立标杆、作表率,但背后干的却是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封妻荫子,生活腐化堕落,平时台前台后反差巨大。君子重德,贵在表里如一,而这些“两面人”的道德失范与从政道德要求出现悖离以后,不得不用表面堂而皇之的满嘴道德经来掩盖自己个人道德的败坏。
许多“两面人”知而不行,在其身上知易行难和知行不一的现象较为突出,他们的“知”“情”“意”三者之间常常存在不一致。这些人明明知道党和国家的要求应该怎么做,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由于某种利益和个人欲望的驱使,在情感上向往、意志上动摇,造成行为上依然反其道而行之。由于腐化的思想意识和贪腐行为严重地背离了人民公仆的社会角色要求,在侥幸和贪婪的心理驱使下,促使其在工作中善于伪装,对群众说的是冠冕堂皇,而实际上做的是离经叛道,表现出鲜明而又反差强烈的两副面孔,用政治作秀和谎言掩盖肮脏的内心世界,企图通过精心的伪装形成外表层与内隐层分离的双面脸谱来保护自己。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两面人”的形成是主客观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主要形成原因有: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一个人的表象和行为受内在心理支配。‘两面人’之所以有双重行为,是因为他们有着双重心理。‘两面人’自身行为的对立、冲突、矛盾其实是其心理冲突的外在体现,也是受其互相矛盾的双重心理所驱动”[2]。“党员领导干部在具有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共身份的同时也具有作为社会公民的私人身份”[3],这两种身份在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角色冲突。由于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中的社会政治角色决定了其作为社会人角色和政治角色出现冲突时,必须从大局出发,优先服从政治角色的要求,按照其担任的政治角色所要求的行为规范去行动,承担起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党和国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期望去构建角色。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出现角色冲突是常有的事,党员领导干部在面对各种各样的角色冲突时,要理顺角色关系,更好地扮演自己的政治角色,就需要进行合理地角色协调。而进行角色协调主要的原则就是在特定的情景中从属角色应服从主导角色,以主导角色为主,根据社会主流价值观权衡不同角色价值合理性程度,同时规避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出现,要公私分明、清正廉明、两袖清风。而“两面人”的形成恰恰是当其作为一个社会个体人的角色与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特定的政治角色出现冲突时,先私后公,让其承担的政治上的公共角色沦为为个人欲望服务的工具,违背了社会主流价值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只是将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作为实现其欲望的手段。而其作为政治人和社会人都很清楚党和国家对其政治角色的明确要求,所以在角色的表现和转换上就非常注意台前与台后之分,带着两种人格面具在不同场合扮演着截然不同的角色,达到欺骗组织和群众实现个人欲望的目的。
在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定位非常明确,权力来自于人民,应当为人民服务。然而在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中,权力是自上而下赋予,一些考评环节流于形式,因而一些干部为了获得提拔重用,投领导所好,通过跑官、要官、买官,使一些道德品质低下的人混进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甚至得到重用,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中不可明说的“潜规则”。唯上的价值取向造就了下级围着上级领导身边转,就怕领导不注意的局面。而这种“潜规则”的盛行使那些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之辈获取了最大私利,得到步步高升甚至官运亨通,而那些正直无私、刚正不阿、埋头实干之辈往往不能强烈地感受到道德高尚带来的认可和赞誉,却倍受排挤,甚至有时候成为“老实人吃亏”的群体,“潜规则”的功利效应造就了“两面人”的盛行。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强调人性善和大多数人都是好的,更希望道德自律和道德约束,注重信任、忽视监督,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潜意识,认为能走上领导岗位的人大多数是经过党组织层层考核选拔,被认为是政治可靠、德才兼备,已经受了组织的考验,是政治合格可靠的领导干部。而这些被组织认可的领导干部以及由其主导的政治生态也形成了普遍观念:用谁,就要全面地无条件地信任谁,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然而人具有两重性,是自然和社会的统一,同时人也是矛盾的复合体,集善与恶于一身,领导干部也不例外。随着环境的改变,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客观地说,许多出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被提拔时还是比较优秀的,然而随着职位的提升,权力不断变大,面临的诱惑也更多,个人私欲更容易膨胀,人就容易发生变化。实践告诉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越是“特殊”,也就越有可能失去监督,其人性中的贪婪、腐败等人性之“恶”就越有可能显现出来,权力越大,腐败的程度也就可能越深,危害也愈烈。再好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下都会有蜕变的可能。
“两面人”不为人知的一面,常常是在私下里表现出来的。由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过分强调官员个人的隐私权,为其捂着、盖着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千方百计地禁止别人获取自己的有关信息、封闭控制信息的知情范围等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党务政务不够公开,普通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决策活动、领导活动、廉洁自律等权力运作情况知之甚少,有的甚至根本不了解,也就无法进行监督。党组织和外界无法知道官员到底在做什么,难以规范其正确地行使权力,导致表面恪尽职守的官员私下里却拥有巨额财产、生活作风败坏。正是由于党组织和公众的知情权不足,助长了“两面人”阴暗面的滋生和蔓延。“两面人”往往将自身阴暗面当作个人隐私,以此作为“掩盖和隐藏职务犯罪的护身符和挡箭牌,使其违纪、犯罪行为和恶劣的品行难以被知晓和掌握,从而逃避监督防止被党组织掌握和群众发现,对抗有关部门的审查或侦查。很显然,隐私权一旦被‘两面人’利用作为掩盖职务违纪、犯罪行为的幌子”[4],为其既捞钱又降低风险提供了安全屏障,导致许多反腐制度形同虚设。
“两面人”的危害性、迷惑性和投机性极强,极大地腐化着政治生态。因此,我们必须及时发现并坚决予以清除,让“两面人”无处遁形。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两面人”行为举止产生的内在心理原因是为了掩盖从政道德行为的失范。内因起决定作用,所以必须持续不懈地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道德的实质是如何正确地对待手中的权力,在领导干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时,要正确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的手段,而不是用来牟取私利的工具。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的时候需要划清公共角色与私人角色之间的界线,在公共领域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让个人利益超出私人领域范围去侵犯公共利益领域,防止以权谋私。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讲诚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5]民无诚信不立,官无诚信不忠。党员领导干部讲诚信就能够光明磊落、襟怀坦白,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圈里圈外一个样。道德不是束之高阁的空洞理论,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美德是政治生态实现良性有序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从政道德观念不能仅仅停留在思想认识层面,必须深入实践才能得到贯彻和升华,党员领导干部要具备“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的政治情怀,把“小我”融入到“大我”之中,让道德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心中的法律。
人的行为总是受一定的力量驱动的,“两面人”也不例外。政治地位是“两面人”产生所依附的必备条件。通过选拔任用得到不断提升,从而获得更大的好处,不仅是“两面人”行为的动力,也是其获取更多权力的通道。因而,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加强干部的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工作。用制度化、规范化的形式,严格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把心思凝聚到集中精力办实事上,把本领放在促发展、抓落实上,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得利,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发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权,实行用人失误追究制,让“两面人”难以立足、发展和生存,形成良币趋逐劣币的蔚然之风,政治生态得以净化。
政治权力具有隐蔽性的特点,权力活动有些是公开的,但是也有大量的权力活动是不公开的。“两面人”最会隐藏自己见不得光的一面,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党组织和群众才会被其虚伪的假相所欺骗。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设置前瞻性预警机制,让党员领导干部成为透明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此,一方面要完善责任履行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级要按照公开是一般,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制定相应配套的落实制度,规范事项公开时间、内容、范围、形式,杜绝暗箱操作。公开时间要及时,做到经常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机公开,不涉密时全程公开。公开内容要全面,内容应涵盖人事任免、工程建设、经费管理使用等重大决策问题,不仅要公开这些问题的进度,还要公开责任人、责任目标。公开范围要广泛,尽可能地扩大公开范围,以便于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公开形式要多样,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可采用文件公开、会议公开和网络媒体公开”[6]。另一方面,必须完善与领导干部利益和权力紧密关联的家事、家产情况的个人信息公开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诚老实的具体体现。其次,要扩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信息公开范围,要既申报也公开,彻底破除利益的圈子,尽可能让广大群众能够看到和自由查询,这样便于群众对申报信息进行监督,也有利于专职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最后,要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对于少报、瞒报的要严肃处理,对于后备干部人选和拟提拔任用人选重点查核,做到凡提必核,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两面人”能够潜伏,说明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同时也暴露出我们监督机制的薄弱。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行监督与下行监督相结合、相互补充、协调互动的监督网络,从而提升监督的整体效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党风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使各种监督分工明确、步调协同、信息共享,有效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完善各类监督制度,把各类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各种监督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使“两面人”无处藏身。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斯金纳在其提出的强化理论中认为:“当行为的结果对本身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当行为的结果对本身不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减弱以至消失。也就是说,行为的后果能够引起行为的加强或者削弱。”[7]因此,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两面人”的惩处,及时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官场“两面人”清除出去,让其得不偿失,将会从行为结果上对减弱这种两面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而私下里背弃信仰、暗地里大搞权钱交易、台下满嘴胡话、行为恶俗的“两面人”无论其在党纪国法面前有多“精明”,不管他如何表演、如何伪装,终究有一天会在党纪国法面前露出马脚。因此,加大党纪政纪国法对“两面人”的惩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其为两面行为付出巨大的代价,将会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促使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忠诚于党、克己奉公。
[1]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2).
[2]赵福生.官场“双面人”行为心理及防治[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3):19-22.
[3]曾婷.浅析政府官员隐私权的限制[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9):17-18.
[4]丁竹.反腐倡廉建设中限制政府官员隐私权的制度设置[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09(7):48-50.
[5]李抒望.领导干部讲诚信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J].时代主人,2013(11):36-37.
[6]骆梅芳.建立和完善军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障制度探折[J].军队党的建设,2016(1):48-49.
[7]赵红亮.关于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有效性模型的思考[J].领导科学,2010(23):31-32.
Causes and Precautions Concerning Double-Dealers
XU Rongmei(Political Institute,University of National Defense,Xi’an 710068,Shanxi,China)
In the campaign against corruption,double-dealers are conspicuous.Corrupt as they are,double-dealers would like to put on a n deceptive honest camouflage,corrosive and harmful.They bear certain typical characteristic separations of faith and actual practical,of inherent ethics and dutiful ethics,and of cognition and practice.The following factors contributes to the emergence and prevalence of double-dealers,namely neglected “established rules”and prevalence of “hidden rules”in cadre-selecting,over trust from higher levels in opposition to the lack of supervision,insufficient access to information by the organization and the public in opposition to the excessive privacy of officials.Constant efforts,therefore,must be made to strengthen duty ethics,to keep to the correct directions in using human resources,and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mechanisms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When double-dealers are strictly punished by Party disciplines and national laws,less double-dealers will turn up,and more and more leader from the Party will be more and more committed to the cause of the Party and to making contributions to the public.
“double-dealers”;origin;precautions
D630.9
A
1674-9170(2017)04-0015-05
2017-06-03
徐荣梅(1973-),女,陕西华县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博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BDJ018)
责任编校 陈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