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礼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 大连 116024)
共同体视域下当代中国的政党协商之道
刘志礼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 大连 11602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的“共同体”理念蕴含着深刻的当代中国政党协商之道,并具有鲜明的中国话语意涵,即和实生物揭示了政党协商实践的客观基础,和而不同构成了政党协商关系的基本特征,和为达道蕴含了政党协商制度的核心价值,和美与共表明了政党协商发展的愿景目标。
共同体;中国;政党协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共同体”概念,仔细梳理习近平关于“共同体”的表述可以发现,其所阐述的“共同体”是生命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的统一体。“共同体”概念所体现的思想基础、价值依归、认知路径和理想愿景,生动的体现了当代中国的政党协商之道。
共同体的生成、丰富和发展,既是客观世界的自在过程,又是主观世界的能动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而由于人的多样性和局限性,加之相互间交往、合作、依存的客观需要和理想愿景,以人为基础的社会实际上构成了不同类型、规模和运行方式的共同体。共同体中存在着单个人、组织的特殊利益与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2]在“虚幻的共同体”中,个人和组织的特殊利益通过特定方式优于共同利益存在。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特定方式实际上就是“资本的逻辑”。而只有每个人的需要和本质在共同体中彻底实现,这种共同体才是超越了虚幻的共同体而成为真实的共同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阐述首先揭示了共同体与个体的关系,即共同体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其能够为充分展现个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而提供条件,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
共同体的产生与发展及其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现为“和”的基本理念,追求“和”则是中国传统文化最为重要的精神内核,其最为关键和明显的价值旨归在于总是从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中认识和把握个体的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理念源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这里的“天”是指自然,“人”是指人类社会,“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认为天和人不是对立而是共存的关系,这种共存不是没有差别,而是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实现统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实际上表明了中国古人认识共同体与个体关系的思维方式和基本主张。以“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为基础,中国古人又提出了“和实生物”的思想:“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所揭示的是一种存在差异的多元主体和要素辩证统一的状态,也是宇宙万物存在的基础和形式。也就是说,宇宙万物都是由于“和”而产生、存在和发展。“和实生物”是指在多元统一的共同体中,处于不同地位的各要素相成相济的关系而形成的和谐秩序,并由此使得整体和各要素不断演化发展并进而使宇宙万物所构成的“共同体”能够生生不息。相反,如果以水济水,琴瑟专一,以同裨同,就不会有“共同体”的存在。
中国的政党协商与国家共同体的产生和发展是相互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过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通过相互之间的政党协商完成了协商救国、协商建国、协商治国三大历史任务,从而促进了当代中国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建立和发展。其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历史时期,作为革命党的中国共产党与作为中间势力的各民主党派,同帝国主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抵御了外族入侵,实现了民族独立,从根本上扭转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一步步走向亡国灭种的危机。其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建国。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革命的过程中,围绕着建立什么样的国家这一根本性问题进行协商,并最终建立了新中国。其中,最主要的政党协商体现在抗日战争胜利后、解放战争胜利前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各政党之间的协商。抗日战争胜利后,面对两种前途、两种命运的关键抉择,中国共产党同中国民主同盟等民主党派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中紧密合作,同国民党就改组政府、整编军队等重大政治问题达成协议,虽然这些协议最终被国民党撕毁,但确开启了中国政党进行政治协商的先河,并使政党协商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方式。解放战争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同响应“五一口号”并接受其领导的各民主党派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政党协商并筹备建立新中国。1949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确定了新中国的国微、国都、国旗、国歌和纪年,从而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这次协商建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成为了彪炳史册的政党协商的光辉典范。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围绕着如何恢复国民经济、如何进行土地改革、如何制定宪法、如何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进行三大改造等重大全局性战略问题进行协商,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的过渡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期间的政党协商维护了政党之间的合作关系与政治格局。其三,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治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任务、战略,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统一、对外关系等全局性问题进行协商,共同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相继实现。这期间的政党协商全面展开并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另一方面,当代中国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建立和发展为政党协商实践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近代以来,中国在同西方民族国家共同体的交流碰撞中,最终选择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理论基础建构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体,并逐渐超越了“苏联模式”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体形式,从而为当代中国政党协商实践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基础。其一,新中国建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所形成的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物质成就,为政党协商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二,新中国尤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政党协商提供了根本的政治制度保障。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这一国家性质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与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地位的统一,并进而确定了人民利益是国家共同体的最高标准。经过三大改造而确立并不断完善的包括基本经济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等构成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则从根本上保障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在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既创造了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也创造了合作性政党关系、政党制度和政党政治实践。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为政党协商创造了和谐的主体关系和民主化的实现途径。其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及以此为指导思想并以传统文化为渊源的社会主义文化的不断发展,为政党协商奠定了文化基础。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以及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表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地位,已经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以及新中国的建立而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并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形成了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新中国建立后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及其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逐渐形成的社会主义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建立的,并继承吸收了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果。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绝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3]马克思主义为全体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和传统文化“和实生物”的宇宙观,以及二者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有机结合而形成的社会主义文化,为政党协商提供了符合时代要求的科学精神与思想精华。
马克思主义认为,共同体的基本内涵是社会联系。这是因为,社会是由个人集合而成的共同体,这种集合需要特定的关联、形式和机制把人聚集在一起,由此产生了共同体中的社会联系。因此,只有社会联系才能维系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而人先天具有社会联系的本性,并不断通过社会实践把这种社会联系的本性外化,从而创造不同时代的不同性质、范围和表现形式的新的社会联系。共同体中的社会联系既可以以对立、斗争甚至敌对的形式存在,也可以以相互合作、相互补益的方式存在;既可以以征服、控制、同化他者的方式运行,也可以以多元共处、相互欣赏的方式存在。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历史反复证明,对立、斗争尤其通过战争而征服和同化严重摧残了共同体的物质和精神基础,其在现代社会的变异和极端化形式(例如恐怖主义)更是共同体发展的巨大威胁。而寻求相互间基于共同利益和理想的多元合作以及为了共同目标进行的相互补益则无疑是一种更加有利于共同体发展的理想形式。
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的“和而不同”理念揭示了共同体各主体和要素间相互联系的基本原则与实现机制。孔子明确提出过“和而不同”的命题:“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以“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作为宇宙观,中国古人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因为“和”而不是“同”才得以存在,这就是“和而不同”,即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追求和谐,而不是在取消差别的基础上追求统一与和谐。“和而不同”的原则既蕴含着深刻的为人处世之道,也表明共同体的存在需要不同要素之间建立多元互补的社会联系原则和状态。这种承认差异基础上的多元互补关系,避免了荀子所言的个体之间由于同质而出现的“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以及“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荀子·富国》)的局面和结果。
“和而不同”的关系原则是当代中国政党协商关系的鲜明体现。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建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关系,是中国民族国家共同体中政党之间社会联系的特定方式,鲜明的体现了古人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的特性。其一,从政党协商主体来看,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在政治层面形成了领导和接受领导关系,在国家政权层面形成了执政党和参政党关系,在政党之间形成了诤友关系。政党之间稳定的合作性协商关系既是历史形成的,也是各方认可的,更是经过法律确认的,在新中国成立后成为具有理论、实践、法律、道义等多重维度的合理性。这种多层面相统一的关系实际上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各自差异化性质、地位和功能的集中体现。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其自身奋斗的历史与贡献、《党章》和《宪法》从不同角度确认了其在我国的政治体系、国家政权和政党关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是长期执政的合法政党,具有统领全局、协调各方、指引方向等功能。与此相对,民主党派是由资产阶级政党转变而来,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群众的阶级联盟性质的参政党,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维护稳定等功能。由此可以看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功能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并因此而维护了政党关系体系中的多样性。
其二,从政党协商内容来看,政党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决定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政治协商的内容不是为了局部利益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政党之间合作协商的最终指向不是谁来执政,而是民族国家共同体发展的大政方针。比如,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中共中央同民主党派中央开展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
其三,从政党协商具体过程、程序及结果来看,政党之间存在的对具体方针政策的不同意见,又是通过协商的途径而实现整合与统一的。当前,政党之间可以通过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程序和相关的保障机制,在具体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通过提出建议和意见或进行民主监督等方式直接进行政治协商。可见,正是这种“君子”之间“和而不同”的关系,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能够“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并在新中国建立后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基本特征,从而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国家共同体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合作协商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以及政党间在实践中形成的“同心同向、同心同德、同心同行”的合作形态,是其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对历史经验的理论总结和对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科学把握,是得到中国各政党自觉认同并共同遵循的思想基础,并不否定彼此之间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多样性。
社会共同体的命运是由各种社会关系的紧密和稳固程度决定的。社会关系是社会联系的稳定形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个人”蕴含的深刻价值内涵在于,揭示了人类社会中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命运乃至价值的实现过程都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而是受到特定社会关系的深刻影响。因此,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共同体。也就是说,在以资本为基础和逻辑的社会共同体中,社会实际上是以自利目的为基础而结合在一起的个体的聚合体,并因此而丧失了共同体内在的统一性。资本主义社会“使人的世界分解为原子式的相互敌对的个人的世界”,[4]并以征服、同化的方式满足个体排斥差异的诉求。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使社会关系摆脱资本的控制奠定了基础,个体之间不再把别人当成实现自身欲望和利益的工具,而是彼此视为成就自身的目的。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个体的差异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得到承认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彼此之间的共同存在关系。
和为达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社会共同体诸要素间相互关系或社会关系的核心观点。《中庸》讲:“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中”是共同体实现“和”的条件,“和”则是各要素处于“中”的结果。也就是说,处于不同位置的共同体的各要素间构成某种特定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总和形成稳定和谐的状态就是所谓的“和”。而形成“和”的前提和基础则是“中”,即共同体的各要素都有其应处的位置,在共同体中各得其所且相成相济。这里的“中”并非一定是中心、中央、中间的位置,而是与不同要素自身性质、功能相适应的位置。这样,构成共同体的各要素由“中”而“和”,则会“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当代中国的政党协商制度既是中国民族国家共同体中政党这一特定要素之间所形成的超越了“资本的逻辑”的社会关系的制度化形式,也鲜明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为达道”的理念。其一,政党协商制度及相关规章的颁布与实施有效保障了共同体中不同政党的地位及其合作性关系。中国的政党协商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关系为基础,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政党政治实践中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政党协商制度的法律地位,198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明确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性质和地位,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政党协商的内容和程序,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意见》对不同层级的政党协商做出了制度化规范,201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对政党协商的性质、地位、内容、程序、功能等做出了全面规定。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在逐步使政党协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有效提升政党协商“法治化”水平的同时,也从制度上保障了不同政党在共同体中的差异化地位,规范了政党之间的合作性关系,从而使政党协商的功能和作用得以充分实现。
其二,政党协商制度的逐步完善,既保障了政党协商功能的充分发挥,也进一步彰显了其所蕴含的民主价值,更集中体现了传统文化中“和为达道”的理念。一是领导主体一元性与参与主体多样性相统一,既能使共同体产生政治向心力,维护国家的团结与统一,也能使共同体各要素(主要指政党)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二是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相统一,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利益表达功能,既建构了不同于“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也创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实现方式,从而使协商民主在中国的政党政治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进而维护共同体内部的和谐并达到善治的目的。三是公共理性与个体理性相统一,既能通过社会整合取得广泛共识,也能尊重他者,包容差异,照顾多元主体利益诉求,从而有效协调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既以实现共同体的普遍利益为目标,也能照顾和协调各主体的特殊利益,互利共赢,协同并进。四是传承文化与建构现代社会秩序相统一,既可以使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又倡导“真实的共同体”所应具有的公民美德、理性思考与合法决策,从而能够增进政党的深层心理认同和价值共识。
理想的共同体大而不远,其真实的意义在于共同体各要素持之以恒的协商对话与和谐相处的存在过程。这一过程既不是要退回到否认个体自由、独立和权利及以此为基础形成社会生活秩序的前现代社会,也不是停留在把个体的存在和价值绝对化而使共同体处于从属地位的现代社会,而是如马克思所理解的,在真实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在当前的习惯性认知中,人们常说共产主义或“真实的共同体”是远大理想和完美社会,并因此而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其实,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理想的共同体形式可谓大而不远、美而不完,因为“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其真正的魅力在于这种“现实的运动”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点滴积累过程。这一过程既可以寻求“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5]也要求个体之间及个体对共同体的道德责任。
理想共同体的“现实的运动”要求各要素在承认差异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共同体的发展或共同目标能够相互交流、相互协商和相互补益,而不是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的相互排斥、相互攻击和相互否定。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形成并倡导的“和”的精神追求、责任意识与知行智慧。中国传统文化孕育了一种基于伦理责任意识而产生的“以天下为己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心理与知行方式。共同体中个体的命运与整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生死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这就在客观上建构了一种双向互补的责任意识,即在共同体与个体的关系上,共同体承担为个体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和实现自身价值的条件,个体则承担了维护共同体存在、发展、壮大的责任;在共同体中不同个体之间的关系上,这也是费孝通先生所期望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理想共同体状态。
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是西方社会乃至当今时代人类社会共同体面临诸多风险挑战的重要诱因。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当今世界,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各国人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6]我们知道,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国家共同体在塑造了一个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同时,以资本为基础形成了一个具有独特架构和机理的政党制度体系。一方面,政党在一个选举周期内的地位和功能(执政或在野)是确定的,一个以上选举周期则是不确定的,政党通过竞争国家政权实现轮流坐庄。另一方面,政党之间是相互攻击、指责、拆台的对立性斗争关系,即使存在联合,也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这种政党制度体系导致了西方国家政党和社会的很多问题日益凸显并形成恶性循环。政党的对立斗争和通过选举实现轮流坐庄的机制,使得政党成为纯粹利益斗争的工具,也加剧了共同体内部各种政治势力的聚散离合、极端思想和力量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党的去意识形态化和无理念化。这种长期而言的非确定性关系和相互“否决型”体制,导致了福山所谓的“政治衰败”,甚至引发战争乃至全球性危机。实际上,西方国家共同体及政党“并非生活在一个现代化的世界,而是在一个资本主义的世界”,[7]其所宣称的“共同利益”、“正确标准”和“普世价值”,本质上是以实现资本诉求为目的的特殊利益、标准和价值。因此,西方国家共同体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的终结”,也不意味着建构理想的共同体是一种“乌托邦”幻想,更不能说明政党只具有特殊利益集团斗争的工具性价值。
和美与共承载着中国政党协商发展的理想愿景。诞生于中国近代以来民族危机中的中国共产党与革命过程不同历史时期的各民主党派,都高举为了解救民族危机及重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崇高理念,在相互认同的基础上,建立了合作协商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中国的各民主党派也都在革命过程中确立了自己为民族共同体命运而立的理想、使命和责任。当前,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不同历史时期建立的相互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使得政党协商具有了共同的目标指向和信念支撑,而不是单纯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进行的联合与妥协,从而超越了西方政党协商作为利益斗争工具及其所导致的困境。中国政党协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则避免了西方政党不稳定的对立斗争关系和受资本制约的发展逻辑,使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在走向“真实的共同体”中成为坚持人民立场、坚守理想信念、引领社会实践、协调社会关系的“中流砥柱”,进而从深层结构上增进了并持续增进着共同体的秩序、和谐、共识、正义与文明,从而“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9]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46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6
[3]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07-708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96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3
[6]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N].光明日报,2016-7-2
[7](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沃勒斯坦精粹[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135—138
[8]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光明日报,2013-3-18
责任编辑/陈洪超
2017-07-20
刘志礼,男,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政党与中国道路研究。
D621
A
1672—4496(2017)03—058—08
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党际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3CDJ01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