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吴 阳
(华东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网络反腐制度构建中的预防伦理原则及其实现
李晓红,吴 阳
(华东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网络反腐制度构建核心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伦理原则,缓解个人价值实现与领导干部培养机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体现党和政府对领导干部实现个人价值的伦理关怀。预防伦理原则的实现要发挥网络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上的巨大优势,政府、网络运营商和网民等多方主体应完善网络反腐的信息收集、案件处理、查处制度,坚持发展和完善电子政务,加强网络廉政伦理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让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网络反腐制度;预防伦理原则;廉政文化
网络反腐制度构建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相互联系的三个阶段。事前是指预防腐败发生阶段,事中是指举报、曝光腐败信息以及舆论发酵阶段,事后是指调查、惩处腐败行为阶段。调查、惩处腐败行为不是反腐的终点,它将对腐败者产生巨大的震慑,从而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所以,对网络反腐的首要环节——预防腐败发生进行分析,对于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根本性意义。
对“腐败”一词的理解有以下两点:一是指政治学意义上的腐败,主要是从政治制度看待腐败,侧重从公共生活理解腐败,指的是政治制度的破坏。二是指伦理学意义上的腐败,主要是从公职人员行为的伦理价值目标看待腐败,侧重从个体角度理解腐败,指的是行为主体的思想堕落。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腐败”专指官场中官员政治或行政行为的败坏现象,是公职人员公权力的滥用。在不同时期,腐败的外在表现形式具有不同特征,但无论腐败表现为何种形式,归根结底都是利用公权力或公共职位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行为。
腐败从根本上来说是伦理问题:一方面是指个人伦理价值观问题,另一方面是指制度构建伦理问题。万俊人认为:“腐败一词虽有多种涵义,但使用最为广泛的是政治上的腐败和道德上的腐化,并且现在政治生活中使用的腐败一词显然带有道德范畴的色彩。”[1]袁峰认为:“腐败问题的本质上是一个伦理问题,是公职人员道德缺陷和价值观念冲突的结果,而腐败行为是这种道德缺陷和价值观念冲突给政府治理带来的代价。”[2]97靳凤林则概括了六种腐败的根源,“官员素质说”被认为是六大根源之首要根源。[3]143-145在古代,政治伦理侧重强调官员的个体道德,而现代政治伦理既看重官员的个体道德,同时也看重社会政治制度伦理,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私人领域逐步缩小和公共领域日渐扩张的双向过程。现代官员的个人行为不仅受私人领域个体道德的支配,而且还受制于错综复杂的公共领域制度伦理的影响。但是,由于制度伦理的无条件性、执行制度伦理的有条件性,使得单纯的依靠制度反腐无法保证权力腐败现象的不断扩散和蔓延,必须与官员的伦理价值目标选择结合起来。因此,不能一味迷信和无限夸大制度伦理建设在反腐中的作用,如果官员和民众缺乏基本的廉政意识,没有树立正确的伦理价值目标,制度伦理建设就会丧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思想基础,再好的制度伦理措施也只能化作泡影。
因此,公职人员或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选择很大程度上受其伦理价值目标所影响。在现代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里,每个人面临的伦理价值目标是多元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选择或者追求什么样的伦理价值目标才是“善”的、“正当”的、“应该”的呢?一方面,取决于制度反腐“硬约束”打击、震慑的力度;另一方面,最根本的还是取决于官员内心深处是否树立并坚持正确的伦理价值目标。然而,每个人的伦理价值目标都会随着时间、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甚至发生冲突。为官上任时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并不难,难的是无论社会如何发展、环境如何变化,领导干部持之以恒地为人民服务。因此,反腐最主要是对官员道德理想偏离的纠正,也就是对官员行政行为所追求的伦理价值目标冲突进行修正与教育。
预防伦理原则原本是环境伦理的重要伦理原则,其核心理念是国家应通过制定全面的具有前瞻性的计划,努力避免环境破坏的发生,同样这里的预防原则也是网络反腐制度构建的重要伦理原则。预防腐败发生的伦理原则就是党和政府要通过廉政文化宣传和教育,让公职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尽量防止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依法反腐”和“以德防腐”是治理腐败的两种重要方式,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重要,也更为关键。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这十六字方针核心含义或者说精髓就是“预防”。[4]
反腐要在“防”字上做文章,实现从被动反腐到主动防腐的转变。廉政文化教育就是要改变全社会公民的错误认知,尤其是公职人员受不良文化影响的错误认知,在全社会形成正确认识反腐败的伦理文化氛围。“遏制腐败有多种方式,制度反腐是让人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探索与尝试,但不能从根本上清除腐败;而文化反腐是通过廉洁文化的教育与传播达到让人不想腐败、不愿腐败的效果”[2]194。文化反腐才是触及灵魂的根本。在我国,腐败的消极文化覆盖面较为广泛,部分民众已经习惯把腐败看成是一种无损名誉、在所难免的过失,甚至认为是一种“民俗”。更有甚者认为,为官者能捞到是有本事的表现,没捞到就是无能的表现,甚至出现不捞反而被同僚所排挤的现象。可想而知,中国的官场伦理生态受到了严重污染,需要进行有效治理,否则党和国家将遭受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积重难返的危险。
网络反腐制度构建能在预防腐败上发挥重要作用,网络具有比其他载体在廉政文化教育方面独特的优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领导干部的权力越大,成就一番事业的机会就越多,自我价值实现的舞台也就越宽广。另一方面,其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的可能性也会随之增大,因为权力的本性是无限膨胀,许多领导干部正是在权力光环的照耀下头晕目眩,最终走向自我毁灭、家破人亡的悲惨境地。因此,构建网络反腐制度,大力开展网络廉政文化教育其实是在保护领导干部。“此外,还应该看到政府自我限权的过程也是领导干部不断获得解放的过程,从工作时间与私人生活时间交织不分的繁忙状态中解放出来”[3]209。
预防腐败发生缓解了个人价值实现与领导干部培养机制间的矛盾与冲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领导干部实现个人价值的伦理关怀。党和国家培养一名升至厅级甚至省级干部不容易,从科员到正厅大约25年[5],在干部培养的过程中时刻警钟长鸣,防止领导干部走上不归路,这就是网络反腐制度化的预防伦理在反腐中的重要作用。反腐要标本兼治,双管齐下,治标是司法机关惩处各种事后腐败的行为,治本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既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也要加大对腐败惩戒和教育的力度,二者有机结合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有的学者在肯定网络反腐在充分发挥网民政治参与权与监督权作用的同时,认为网络反腐“仅仅是事后监督,没有办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6]的观点值得商榷,他仅仅把网络反腐看成是对腐败揭露的事后舆论监督,没有看到网络反腐在事前廉政文化教育方面的强大优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序言部分中强调:“确信提供技术援助可以在增强国家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的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7],将网络技术运用于反腐败斗争的网络反腐,正是从技术预防的角度增强反腐败的能力。
“与传统教育方式相比利用互联网的传播教育方式更具有优势。它克服了电视、广播传递信息稍纵即逝,不易保存的缺点,克服了报纸、杂志容量有限的不足,它可以存储、随时调阅,并且使所传达的信息极为丰富”[2]96。网络具有信息传递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并且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廉政教育的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网络反腐的制度化、法律化要充分发挥网络在反腐中的技术优势,网络反腐制度化既能体现网络反腐结果的警示伦理,又能体现网络反腐制度化的开始环节——预防伦理。因此,实现预防腐败发生的伦理原则是网络反腐制度构建的首要环节。
首先,发挥网络在廉政伦理文化教育对象上的优势。很多人都认为,腐败是领导干部个人的事情,所以廉政教育主要是针对官员进行。实际上反腐不仅仅是领导干部个人的事情,还包括领导干部家人、亲戚、身边人以及朋友,甚至是全体社会公民。因此,我们可以利用网络传播受众广泛的特点,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廉政伦理文化教育的同时,还要对领导干部夫妻间能常吹清凉的“枕边风”、家庭成员间能崇尚优良的“家风”,对领导干部身边的人、朋友刮健康的“非正式组织文化”之风,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公民廉政伦理文化教育”之风。
其次,发挥网络在廉政伦理文化教育内容上的优势。网络廉政伦理文化教育在内容上兼顾了报纸、杂志和书籍文本类介质廉政伦理文化教育深刻的特征与广播、电视、电影音像类介质廉政伦理文化教育生动的特征。随着网络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微博、微信、QQ等自媒体的不断普及,廉政伦理文化教育在内容上也由传统的追求生动性、深刻性向网络廉政伦理文化教育的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转化。
再次,发挥网络廉政伦理文化教育手段上的优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序言部分中强调:“确信需要为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采取综合性的、多学科的方法”[7],表达的就是网络技术在廉政伦理文化教育手段上多样的优势。当今社会已经利用互联网技术展示由计算机处理的文字、画面、照片、游戏、视频等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个案的宣传,使公民充分了解腐败的危害、表现形式、反腐措施等。网络媒体对于触犯公怒的腐败问题、公职人员的滥用职权、私营机构的违法行为,以新闻报道、广告、评论等多种形式给予曝光,能够教育、警示公民和官员,阻吓可能腐败者。[2]97
最后,发挥网络在廉政伦理文化教育方式上的优势。与传统的“布道式”说教廉政伦理文化教育方式相比,网络廉政伦理文化教育方式更加生动有效。很多人仅仅把网络看作是一种技术手段,实际上,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社会的逐渐形成,网络不再是生活的手段,而是生活目的本身。网络廉政伦理文化教育不是通过技术手段教育出一种伦理文化,而是身临其中孕育出廉政伦理文化价值观。培养健康的廉政伦理文化价值观,是为未来构建和谐廉洁社会奠定基础,试图突破腐败恶性循环的重要尝试。
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实现预防伦理原则,让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需要发挥党和政府、网络运营商以及广大网民等群体的合力作用,才能达到既防止腐败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又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完善网络反腐的信息收集、案件受理、查处制度,让公职人员“不敢腐”
第一,加强网络反腐法律制度建设,把网络反腐融入制度反腐总体战略规划的轨道上来,为网络反腐提供必要的硬性保障,将网络监督的“软约束”融入到制度反腐的“硬约束”中。首先,进行网络公法建设,加强网络立法中行政法部分的立法,妥善解决政府政务公开、官员财产公开的问题,包括如何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其次,进行网络私法建设,要有效解决网络利用方面的问题,包括网络举报、网络曝光、案件受理、信息收集、研判、处置等方面。
第二,赋予网络反腐在反腐中的实体地位,使网络反腐有章可循、有人监管、有案就办。网络反腐与传统反腐有效结合,并不是另外成立专门的网络反腐机构,而是建立网络反腐一整套收集、受理和查处的实体制度,杜绝漏网现象,打消腐败者的侥幸心理。政府反腐部门与广大网民要保持紧密联系,保证网络举报渠道的有序畅通,提高网络举报、曝光案件的受理、查处效率,对于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使腐败现象曝光以后件件有回应、桩桩有着落,对公职人员腐败采取“零容忍”。
第三,培养专业的网络反腐人才,建立高素质的网络纪检监察队伍,并注重加强国际化合作,时刻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震慑力。要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网络反腐水平和甄别信息能力,培训基层网络监督员使之成为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网络经营者、网站管理员要具有网络舆论评论员资质。针对资金外流、腐败分子外逃现象,反腐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合作的能力。
(二)坚持发展和完善电子政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程度,让公职人员“不能腐”
第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拓展网络监督的范围和视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盯住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实行党务、政务、村务和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一方面便于广大网民监督,李克强总理指出,政务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才是例外,要让群众对政务公开了解像扫二维码一样简单。[9]另一方面也便于保护公职人员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第二,网络运营商要注重技术创新,通过网络监控和管理系统,为网络监督提供技术平台。网络运营商要抓住“互联网+”的机遇,加大对网络核心技术研发的经费投入额度,为网络核心技术的研发提供资金支持,尽快地研发出成本低廉并且能够快速普及全国的网络监控技术系统,及时发现并阻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把腐败扼杀在摇篮里。
第三,广大网民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便利条件进行民主监督,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广大网民要自觉学习和遵守相关网络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知识等,与政府部门充分互动,实施民主监督,反馈政府决策与权力的运行结果,推动政府部门工作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同时,广大网民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筛选网络信息,提高网络反腐的能力,做到在法律和道德的许可范围内,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
(三)加强网络廉政伦理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让公职人员“不想腐”
第一,接受网络廉政伦理文化的洗礼、熏陶和教育。要结合时代潮流,整合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资源,通过建设廉政文化网站、举办廉政文化论坛等方式来丰富典型人物的塑造,歌颂积极先进人物的事迹,鞭挞腐朽落后的腐败风气,引领主流社会思潮。特别要注重发挥大批优秀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廉政文化教育。
第二,加大网络廉政伦理文化的宣传。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已经全面普及,全球已经进入手机互联网即移动互联网时代,利用移动互联网的巨大优势,把先进的廉政伦理文化信息通过手机平台传送到每一位用户的手里,实现教育全覆盖,让廉政伦理文化的气息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形成全社会浓厚的网络廉政伦理文化氛围。
第三,推动网络廉政伦理文化作品的创新。要把廉政伦理文化以电影、电视剧、戏剧、小说、小品、相声、歌曲等形式在网络上表现出来,不断丰富网络廉政伦理文化的具体内容,着力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伦理文化作品,使廉政伦理文化深入人心,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彻底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1]万俊人.现代公共管理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12.
[2]袁峰.网络反腐的政治学:模式与应用[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3]靳凤林.制度伦理与官员道德——当代中国政治伦理结构性转型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EB/OL].(2005-02-21)[2017-01-07].http://xf.people.com.cn/GB/42764/3191025.html.
[5]从科员到“正厅”大约 25 年[EB/OL].(2014-07-21)[2017-01-07].http://sc.sina.com.cn/news/z/2014-07-21/1411232870_2.html.
[6]刘少杰.2014中国网络社会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55.
[7]陈正云.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全球反腐败的法律基石[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212.
[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06.
[9]政务公开怎样像扫二维码一样简单?国办发文定细则![EB/OL].(2016-11-20)[2017-01-07].http://news.ifeng.com/a/20161120/50284857_0.shtml.
责任编校 陈 瑶
Principle and Realization of Prevention Ethics in Constructing the Network of the Anti-Corruption System
LI Xiaohong,WU Yang(School of Marxism,East China Jiaotong University,Nanchang 330013,Jiangxi,China)
Lying at the center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system is the ethic principle of“treating both the manifestation and the root causes of diseases with emphasis laid on prevention”,which is a cache between realization of personal values and the mechanism for fostering leading cadres,and a demonstration of the ethical care from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for personal realization of cadres.Advantages of the net in cultivating a clean governance atmosphere for the realization of preventative ethic principles must be made use of,and the government,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internet users must join forc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for the collection of corruption clues on the net and the handling of related cases.Means of handling government affairs through electronic technology must be improved and perfected.With an enlarged scale of propaganda for internet clean governance culture,an atmosphere of“not daring to corrupt”,“impossible to corrupt,”“not wanting to corrupt”can be formed.
network anti-corruption system;preventative ethical principles;clean governance culture
D630.9
:A
:1674-9170(2017)03-0020-05
2017-02-28
李晓红(1965-),男,江西南昌人,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吴阳(1992-),男,河南南阳人,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DJ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