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浩瑜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广东 广州,510006)
《左传》“勺饮”义辨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的误释及其来源
郭浩瑜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广东 广州,510006)
《左传》成公十四年有“不内酌饮”之句,杨伯峻注引杨树达说法认为此“酌饮”与定公四年之“勺饮”同,同时又指出此“勺饮”乃古代丧仪之“疏食饮水”,与《左氏会笺》看法相同。实际两处“勺饮”皆“一勺之饮”之义,强调姜氏和申包胥因为愤怒或悲伤连水都饮不下去,与丧仪没有直接关联。杨注采各家之说自相矛盾。
勺饮;酌饮;丧仪;杨伯峻;《左传》
《左传》成公十四年有这样一段记载:
卫侯有疾,使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之子 衎以为大子。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 始于未亡人。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尽置诸戚,而甚善晋大夫。
对于划线部分,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以下简称杨注)注释说:“内同纳。酌同勺。酌饮即定四年传之‘勺饮不入口’之‘勺饮’,说见杨树达先生《读左传》。据《礼记·丧大记》,死者殡后,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勺饮当是指疏食水饮。说见沈钦韩《补注》。”[1]
杨注所提到的《左传》定公四年的原文如下:
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场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辞焉,曰:“寡君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对于加点部分的解释,杨注说:“此言或太过,以生理言之,七日不饮水,不能生存。”[1]
两处的注解存在些微互相抵牾之处:成公十四年的“酌饮”,杨注视为一种与殡葬有关的丧仪,且认为成十四的“酌饮”即定四的“勺饮”,然而定四所记载的申包胥之“勺饮不入”则显然与丧仪无关;如果“酌(勺)饮”是疏食饮水,是丧仪,则“不内(纳)酌(勺)饮”则当为非礼行为,何以原文仅仅对太子的无礼进行非议,而不否定夫人姜氏“不内酌饮”的行为?
故而我们认为,杨注中对此两处的“酌饮/勺饮”的解释恐有不确之处,在此文将予以辨析、修正,以求得到更好的解释。
古往今来对成公十四年和定公四年的“酌饮/勺饮”大概有两类注解:
第一种,在注释时并未涉及丧礼,仅以常义释之。
晋杜预的集解对成十四年的这句话注释为:“定姜言献公行无礼,必从己始。下言暴妾使余,是也。内,如字;徐音纳。酌,市略切,又章略切。”[2]对定四年的“勺饮”仅注释为“勺:市灼切,又音灼”。[2]大概在杜预看来,“酌饮(勺)饮”并无意义特别之处。
杨伯峻、徐提(1993)将成公十四年这句话译为:“夫人姜氏哭丧以后休息,看到太子并不悲哀,就连水也不喝,叹气说……”[3]其对定四年传的翻译是“七天不喝一口水”。[3]点出了译者对文意表达的理解,认为其带有夸张之意,故而对译为今天的表达“一口水”,和杨注对定四年的理解相一致。杨伯峻、徐提(1993)对《左传》两处“酌(勺)饮”的解释并无二致。
查杨注对“酌饮”所做解释的出处,杨树达《积微居读书记·读左传》说:“‘酌’,当读为‘勺’,说文勺部云:‘勺,科也,所以挹取也’。勺所以取饮,故云勺饮,犹云一勺之饮耳。定公四年传云:‘勺饮不入口’,字正作‘勺’,是其证矣。[4]杨树达先生有关“勺饮”的解释,并不涉及丧礼。
李宗侗(2012)在成十四年处未作注释,仅有译文“他的夫人定姜嚎哭以后就休息了,看见太子不悲哀,她就生气很少喝水……”[5],定四年处与此类似,译为“一滴水都不进口”[5]。
刘勋(2014)直接将成十四的“不内酌饮”译为“不肯饮水”[6],对定四年那一句未作注解。
《汉典》有“勺饮”一词,释为“勺饮:一勺汤水,言汤水量少。”所举之例即《左传·定公四年》之例。无“酌饮”这一词条。
第二种,和杨注说法接近。
日本学者竹添光鸿的《左氏会笺》对“勺饮”所涉礼仪有详细讨论。笺曰:“酌当为勺。《丧大记》: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众士食粥。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此谓三日不食之后,继之以或歠 粥,或疏食水饮也。此传言夫人既哭而息,则是殡后正当疏食水饮。以太子不哀故,愤叹不内勺饮也。定四年‘勺饮不入口’,内者我纳之也。入者,彼来入也。”[7]大概因为在成十四年已经对定四年的“勺饮”有了说明,故而定四年处无注亦无译。
李梦生(2008)在成十四年的说法与杨注如出一辙:“内同‘纳’。酌同‘勺’。酌饮,指粗食饮水,是守丧之礼。”[8]未提这个说法的出处。对定四的“勺饮”没有作解释。
郭丹、程小青、李彬源(2012)与杨注相仿,注释说“依古礼,死者殡后,妻妾皆应粗食饮水”,译文作“夫人姜氏哭丧后休息,看到太子并不哀伤,就连水也喝不下去”。[9]对定四年的翻译时“七天没喝过一勺水”。
就时间先后而言,杨注的说法可能源自竹添光鸿,而这种说法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许多后来的注者。故而我们认为对这种说法有辨析的必要。
顾德融、朱顺龙的《春秋史》认为,“凶礼中的丧礼是各级贵族均要的生活礼仪,由于中国血缘关系牢固,宗法制度严密,尤其对丧礼特别重视。所以自西周开始逐渐形成了一套严格的丧仪制度,具体记载在《仪礼·士丧礼》《礼记·丧大记》等文献中。这些制度是否是周代的礼仪,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但上述文献反映出春秋战国时丧仪礼仪基本上已系统化。”[10]杨注和会笺解释“勺饮”时征引的也是《礼记·丧大记》的内容。
查《礼记·丧大记》,其言曰:“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筭 。士疏食饮水,食之无筭 。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 筭。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这里提到的“疏食水饮”,王文锦(2001)翻译为“吃粗米饭,喝白水”[11]。“疏食水饮”是与“食肉饮酒”、甚至“食菜果”相对的,比如《丧大记》中提到:“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
从文献的调查来看,《左传》中的“勺饮”已是目前所见最早,后世的“勺饮”多沿用《左传》的成规,或曰“不纳勺饮”“不勺饮”,或曰“勺饮不入”“勺饮不入口”等。
我们在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语料库中找到“勺饮”共41条,其中与居丧有关的占大多数,约29条,大部分结构相类,甚至内容重复,多与丁忧有关。
(1)(崔浑)丁母艰,勺饮不入口,哀毁瘠立。(唐·张鷟 :朝野佥载·补辑)
(2)至元元年,丁母忧,率亲族行古丧礼,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则呕血,不能起,寝卧草土,庐于墓傍。(元史·卷一百二十六)
(3)及居,祖母文明太皇太后丧,勺饮不入口五日,毁慕过礼,五日不食。(册府元龟·卷二十七)
(4)刘士俊,彭城人也。性至孝,丁母丧,绝而复苏者数矣。勺饮不入口者七日,庐于墓侧,负土成坟,列植松柏。(隋书·列传第三十七)
(5)俊薨,勺饮不入口者数日,羸顿骨立。(隋书·列传第十)
(6)岁归省母,在真州闻母丧,戴星而奔,不纳勺饮者弥月,以哀毁卒。(清·陆以湘:冷庐杂识·卷三)
“勺饮不入/不纳勺饮(者)+表时间的词语”是其常见的格式。其表时间的数量值由“三日”“五日”“七日”乃至“弥月”,越到后来越是夸张。
其余或与疾病、伤痛、悲痛等有关的例句,约9例。其中6例是有关申包胥入秦求师的,属于对《左传·定四》的转引,此不赘引。其他例子如:
(1)明年夏四月癸卯,以验尸感疾遂困,勺饮不入口者一月,昏不知人。家人环泣待尽。(宋·洪迈:夷坚乙志·卷四)
(2)因共荷而归,以苇筒灌勺饮,经宿乃活。(唐·白行简:李娃传)
还有几例并非合成词“勺饮”,而是短语“举勺饮酿”“一勺饮完”“以盏勺饮”等,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从我们对语料的调查来看,“勺饮”一词的意义和用法有如下特点:
其一,“勺饮”最早出现在《左传》中,因通假原因亦写作“酌饮”。其短语组合情况或作“不纳勺饮”,或作“勺饮不入”,后来的沿用与《左传》的情况一脉相承。
其二,后出的文献,其“勺饮”的出现条件有三种前提:因丧葬之礼仪原因,病痛等生理原因,情绪失控等精神原因。有的是主动的,有的是被动的。
其三,后代的文献中出现“勺饮”多是在有丧事发生的语境下,但也并非是绝对的。从上下文来看,“勺饮不入/不纳”有三日、五日、七日、数日乃至弥月等各种情况,可见并不是一种特定的丧仪,而是强调所叙人物的悲痛心情,故而有人因此而形销骨毁,有人甚至因哀恸过度而患病乃至身亡。
因而,我们从语料调查的角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首先,“不纳勺饮”“勺饮不入”的习惯说法就是来自《左传》,就现存语料的调查情况看,应该是无疑的;
其次,“不纳勺饮”与“勺饮不入”稍有区别,正如《左氏会笺》所言:“内者我纳之也。入者,彼来入也。”[7]P1072前者主动,后者被动。前者出现在成公十四年,强调的是定姜因太子的违礼所产生的惊惧、愤怒的心情,故而连水都喝不下,“不纳”是她主动的行为;后者出现在定公四年,强调申包胥为楚亡忧心如焚、泣血七日,导致身体虚弱,从而无法饮水,“不入”是无法纳入,是被动的。后代使用的过程中,这种区别逐渐消失。
其三,后来的“勺饮”的用法,受到《左传》的影响,一方面强化“勺饮不入”跟丧礼的关系,这是因为定公十四年的定姜“不纳勺饮”正好发生在丧礼上;一方面将原本与丧礼无关的“勺饮不入”悄然替代了跟丧事有牵连的“不纳勺饮”,这是因为“勺饮不入”更能强调主体的悲恸过度。在我们找的38例“勺饮”的材料里,只有两例结构为“不纳勺饮”,且都是在有丧事发生的语境下。
可见,无论从《礼记》的记载也好,《左传》的语境来看,“勺饮”原本与丧礼无关,当为“一勺之饮”的意思,强调当事人的心情过于悲痛或愤怒,故而连一勺之饮皆难以下咽。
竹添光鸿和杨伯峻两位先生皆解为丧礼,后来的学者亦袭之而不疑,足见这种误用和误解可能由来已久。从《左传》之后的文献对“勺饮”使用情况调查来看,我们的判断是有道理的。后来的文献,无非是把“勺饮不入(者三日/五日/七日)”看作是古之“三日不食”的一种夸张表达。这原本就是一种误用,竹添光鸿的会笺和杨注用来解释《左传》原文,是用“勺饮”后来的用法去解释早期的意义了。
我们认为定姜“不内(纳)酌(勺)饮”并不关涉礼仪,因为如果“勺饮”即是疏食饮水,则“不内(纳)酌(勺)饮”岂非违反礼仪?如上所述,从“不纳勺饮”或“勺饮不入”在后来文献中的使用来看,它并非某种违礼行为。
从《左传·成公十四年》的记录所体现的语境来看,定姜显然是因为“太子之不哀”而惊惧、愁闷、愤怒,导致食不下咽的。
在先秦的很多文献里,都指出了临丧而哀的重要性。比如:
(1)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论语·八佾)
(2)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3)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居处不安,故不为也。(论语·阳货)
(4)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子张)
(5)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论语·子张)
(6)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
(7)臣闻之:无丧而戚,忧必仇焉。无戎而城,仇必保焉。(左传·僖公五年)
(9)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10)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左传·文公十五年)
先秦人十分重礼,居丧不哀的后果,他们看得非常严重,轻则害人害己,重则国破家亡。这是因为周以礼立国,居丧而哀是丧事中很重要的一种礼仪。若国君的继承人在丧事上失礼,必然遗患无穷。比如下面的例(1)与定姜之说非常接近;例(2)则对居丧不哀为什么能带来严重后果作了说明。
(1)己亥,孟孝伯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裯。穆叔不欲,曰:“太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非适嗣,何必娣之子?且是人也,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不为患。若果立之,必为季氏忧。”(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2)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搜;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戚。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无戚容,不顾亲也。国不忌君,君不顾亲,能无卑乎?殆失其国。”(左传·昭公十一年)
其他的例子还有:
(1)卫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谓蹶其本,必不有其宗。”(左传·襄公十九年)
(2)九月,葬齐归,公不戚。晋士之送葬者,归以语史赵。史赵曰:“必为鲁郊。”(左传·昭公十一年)
(3)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与。(左传·昭公十四年)
从这些记录里,足以看出《左传》的作者在成公十四年里的褒贬态度,即抑太子而扬定姜。故而后面记载其他人听到定姜的话,各人皆有栗栗危惧之感。
综上所述,“酌/勺饮”本与丧礼无关,居丧当哀反而是先秦丧仪中重要的一种礼仪,它体现了先秦丧礼中重视亲情自然流露的一面;后人习读《左传》而误将“勺饮”看作一种丧礼,并一步步将它演变为某种表达哀伤情绪的形式,还在文字记录里加以夸大、修饰,这与先秦丧祭礼的初衷是不大一致的。
[1]杨伯峻注.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870,1548.
[2](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766,1558.
[3]杨伯峻、徐提译.白话左传[M].长沙:岳麓书社,1993:190,429.
[4]杨树达.积微居读书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46.
[5]李宗侗注译,叶庆炳校订.春秋左传今注今译[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2:617,1215.
[6]刘勋.春秋左传精读[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4:865.
[7](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M].成都:巴蜀书社,2008:1072.
[8]李梦生注释.左传今注[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335.
[9]郭丹、程小青、李彬源译注.左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2: 989,2123.
[10]顾德融、朱顺龙著.春秋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484.
[11]王文锦译解.礼记译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1:643.
The Analysis of Meaning of“Shao Yin”in Zuo Zhuan——the interpretation of Yang Bojun’s Zhu and its source
GUO Hao-yu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06,Guangdong)
There is a term of“bunazhuoyin”in the fourteenth year of LuZhuangGong of Zuo Zhuan.Yang Bojun proposed his explanation quoted from Yang Shuda that this“zhuoyin”is the same as“shaoyin”of the fourth year of LuDingGong.But Yang Bojun also explained that“shaoyin”was related to the“shushiyinshui”of funeral ceremony,which was the same idea of Zuo Shi Hui Jian. In fact,the meaning of“zhuoyin”and“shaoyin”is a spoon of water,which emphasizes the anger and the sadness of JiangShi and ShenBaoXu.The explanation of Yang Bojun is contradictory.
shaoyin;zhuoyin;funeral ceremony;Yang Bojun;
K225.04
A
1671-5004(2017)01-0065-04
2016-8-25
2015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基金“国学经典误读释例”(项目编号:2015WTSCX011)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郭浩瑜(1976-),女,湖南益阳人,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汉语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