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强国,胡深,刘欣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广东 深圳 518052)
创伤性脑损伤属于临床常见的损伤,是指因暴力作用于头部所致的脑组织器质性损伤。脑积水是创伤性脑损伤后最为常见的并发症,同时也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1]。目前,脑室腹腔分流术是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的主要措施,虽然多数患者可以取得满意的效果,但仍有部分重度脑积水者的治疗效果不够理想[2]。为了进一步提高创伤性脑损伤并脑积水患者的治愈率,本研究选择2015年2月‐2017年2月本院收治的88例创伤性脑损伤并脑积水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探讨脑室腹腔分流术应用于创伤性脑损伤后不同程度脑积水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择2015年2月‐2017年2月收治的88例创伤性脑损伤并脑积水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参照中国脑积水规范化治疗专家共识(2013版)中对脑积水程度的评价标准将其分为3组,即轻度组(脑室径与双项径比值在0.26~0.40)30例﹑中度组(脑室径与双项径比值在0.41~0.60)30例,重度组(脑室径与双项径比值在0.61~0.90)28例。入组标准:经影像学检查证实,临床表现为头晕﹑头痛﹑视力下降及耳鸣等;患者家属对本次研究内容知情。排除标准:局部有感染灶,不适宜手术者;伴有全身疾病,无法耐受手术者;资料不全者。轻度组:男18例,女12例;年龄22~65岁(38.6±5.3)岁;创伤原因:交通伤10例;重物击打伤10例,坠落伤10例 ;外伤-脑积水时间为 5~30 d(10.2±3.5) d ;术前双眼眼底照相,6例见视乳头水肿。中度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22~66岁(38.5±5.2)岁;创伤原因:交通伤11例;重物击打伤10例,坠落伤9例;外伤-脑积水时间为4~30 d(10.5±3.4) d;术前双眼眼底照相,6例见视乳头水肿。重度组:男16例,女12 例;年龄22~65岁(38.7±5.4)岁;创伤原因:交通伤10例;重物击打伤10例,坠落伤8例;外伤-脑积水时间为4~32 d(10.2±3.5)d;术前双眼眼底照相,8例见视乳头水肿。3组在性别﹑年龄﹑致伤原因﹑外伤-脑积水时间及眼底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3组患者均行脑室腹腔分流,分流管为博纳公司凤凰管,按照患者蛛网膜下腔穿刺(腰椎穿刺)测压情况选择不同压力分流管,其中轻度组低压管2例,中低压管3例,等压管20例,高压管5例;中度组低压管1例,中低压管4例,等压管20例,高压管5例;重度组低压管1例,中低压管2例,等压管20例,高压管5例;具体方法:患者取仰卧位,保证头部﹑胸部与腹部呈一条直线,给予全身麻醉(全麻),在手术部位脑室外头皮做一个切口,并钻孔打开颅骨。之后按照双侧或单侧减压情况合理选择穿刺部位,即侧脑室枕角或侧脑室前角。充分建立分流管腹腔段,将其放置在盆腔内。皮下隧道建立后,将不同压力分流管分别与脑室段﹑腹腔连接。3组患者均在脑室腹腔分流术前与术后7 d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①观察3个月,对比3组临床治疗效果[3]。治愈:临床症状消失,影像学检查发现各项指标均正常,运动功能正常;有效: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影像学各项指标明显好转,运动功能改善;无效:临床症状无变化或加重。总有效率=(治愈+有效)/总例数×100%。②观察对比3组患者治疗前与治疗后3个月时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lasgow Outcome Scale, GOS)评分﹑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 GCS)评分及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的变化。③观察对比3组术后并发症情况。
研究数据采用SPSS 15.0软件处理与分析。所有数据均符合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计量资料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计数资料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重度组术后总有效率57.14%,低于轻度组的96.67%﹑中度组的 90.00%(χ2=13.009,8.155,P <0.05)。见表 1。
表1 3组临床治疗效果对比 例
轻度组与中度组治疗后GOS评分﹑GCS评分均高于治疗前(轻度组:t =3.656,4.052,P <0.05; 中 度 组:t =3.563,4.532,P <0.05);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低于治疗前(轻度组:t =4.053,P <0.05;中度组:t =4.285,P <0.05)。重度组GOS评分﹑GCS评分﹑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与治疗前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 =0.656,0.265,0.452,P>0.05)。见表 2。
表2 3组患者治疗前后GOS评分、GCS评分及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的变化 (±s)
表2 3组患者治疗前后GOS评分、GCS评分及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的变化 (±s)
注:†与治疗前相比,P <0.05。
组别 例数 GOS评分/分 GCS评分/分 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cm轻度组 30治疗前 3.03±1.02 5.14±1.88 2.02±0.35治疗后 4.72±0.72† 6.20±2.02† 1.83±0.13†中度组 30治疗前 3.27±1.20 8.75±1.40 2.44±0.32治疗后 4.43±1.22† 10.12±1.52† 1.23±0.05†重度组 28治疗前 2.28±0.56 5.13±1.88 1.33±0.45治疗后 2.80±1.18 6.20±2.52 1.28±0.22
重度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32.14%,高于中度组的6.67%﹑轻度组的6.67%(χ2=6.116,6.116,P <0.05)。见表 3。
表3 3组术后并发症情况 例
脑积水是因脑脊液分泌过多﹑蛛网膜下腔扩大及脑脊液吸收障碍等因素所致的病理结果。创伤性脑损伤后,多数患者可并发不同程度的脑积水,临床表现为头痛﹑眩晕﹑呕吐及癫痫等症状,可进一步诱发神经功能障碍,甚至危及生命安全[4]。因此,积极处理创伤性脑损伤后脑积水对改善患者的预后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脑室腹腔分流术是治疗创伤性脑损伤后脑积水的主要方法,其优势为:①手术创伤小﹑切口小,对患者无明显的刺激作用,利于康复;②套管式分流管降低了脑积液排流时分流管阻塞与粘连的概率;③分流效果能够在直视下调整,安全性较佳。然而,部分研究发现,脑室腹腔分流术对创伤性脑损伤后不同程度脑积水的治疗效果存在明显的差异性[5-6]。本研究分析脑室腹腔分流术应用于创伤性脑损伤后不同程度脑积水中的效果,结果发现,重度组术后总有效率57.14%,低于轻度组的96.67%﹑中度组的90.00%(P <0.05)。轻度组与中度组治疗后GOS评分﹑GCS评分均高于治疗前(P <0.05);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低于治疗前(P <0.05)。重度组GOS评分﹑GCS评分及脑室周围水肿带直径与治疗前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可见,针对轻度与中度创伤性脑损伤后脑积水患者,脑室腹腔分流术能够有效分流脑脊液,继而降低脑内压,改善各项生理指标;然而,随着病情的加重,脑室积液的吸收与分泌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脑室需要扩张来应对过度分泌的积液,所以进一步加重了病情。因此,脑室腹腔分流术后,重度脑积水患者颅内压影响了积液的分流,继而使脑室四周水肿恢复效果不理想,各项神经功能评分无改善[7]。同时,重度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32.14%,高于中度组的6.67%﹑轻度组的6.67%(P <0.05)。结果说明,脑室腹腔分流术后,重度脑积水患者极易引发一系列的术后并发症,这与部分研究结果相 符[8]。
总之,脑室腹腔分流术在轻度与中度创伤性脑损伤后脑积水中具有较佳的应用效果与安全性,具有操作简便灵活的特点,且增加了手术空间,创伤少,利于康复;然而,脑室腹腔分流术在创伤性脑损伤后重度脑积水患者中应用效果不够理想,有可能诱发一系列并发症。临床应加强对创伤性脑损伤患者术后的观察,尽早发现积水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避免病情加重而影响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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