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建视阈下的“经济能人治村”现象分析

2017-03-07 10:26岳春宇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能人农村基层现象

岳春宇

(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 河北 张家口 075000)

农村基层党建视阈下的“经济能人治村”现象分析

岳春宇

(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 河北 张家口 075000)

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农村领导各项工作的核心。农村基层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则是党巩固执政根基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村民自治制度的日益完善与发展赋予了农村经济精英参与决策政治的时代机会与客观渠道。“经济能人治村”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创新,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与弊端,我们必须通过努力对各种现象加以克服、纠正、消除,使其真正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队伍保障、民主保障、思想保障与制度保障。

农村基层党建; 经济能人治村; 现象

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随着社会的变迁与农民的分化,“经济能人”作为新生的社会群体在农村社会中迅速崛起,日益发展成为影响村庄发展,左右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它不仅是农村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变迁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对传统“乡村能人政治——乡绅治理”的传承和超越;它不仅迎合了村民发家致富的内心渴望,同时实现了精英指导与村民参与的有机结合,并逐渐成为村庄治理模式多元化格局下的一种重要选择与基本趋向。

所谓“经济能人治村”,主要是指个别或少数经济能人依靠超凡的经济能力,社会动员力以及迅速高效决策的优势,在村庄公共权力结构中居于支配地位,控制和主导村庄治理的权力运作过程。从构成上看,经济能人主要由农村私营企业主、乡镇集体企业管理者、农业专业大户等几部分人组成,良性的“经济能人治村”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可以实现农村经济与政治的统一。农村经济能人是农村经济的“领头雁”,他们思维活跃,意识超前,致富能力强,如果进入农村基层的公共权力领域,就实现农村地区先进生产力与政治的有益结合,实现农村经济与政治格局的统一。二是农村精英主导与村民参与的结合。“经济能人治村”作为农村基层管理模式的创新,是村民依据治理环境对自治制度作出的一种务实性创造和适应性调整,是村民自治的拓展,具有本土特色与乡土性质,其良性运作则是农村精英主导与村民参与二者的有益结合。三是优化了社会政治资源的配置。农村地区的经济能人毫无疑问是农村社会中的优秀分子,让优秀人才主政农村政治,实现了社会政治资源的最优配置。四是社会政治效能的最大化。如果能够对农村经济能人主政加以正确的机制引导,会使得农村能人的经济才华和政治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而实现农村地区社会整治效能的最大化。

一、对“经济能人治村”在农村基层党建中存在现象的分析

通过一年多的基层走访与实地调研,笔者发现,经济能人治村的确实现了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整合了有效资源,体现了村民意愿,实现了经济能人的政治价值,但在实际运转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不加以克服、纠正和消除,势必会成为未来村民自治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掣肘。

(一)“失职”现象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

“失职”现象是指农村地区“重经济建设”,“轻党务发展”的现象。在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本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与战斗堡垒,但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使得更多的村民认为当务之急是经济发展,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无足轻重甚至可有可无,这样的思维方式同样存在于农村领导中。一些经济能人虽为支部书记,致富能力与经济实力较强,但是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意识,加之其中一些经济能人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管理学理论与知识培训,这就使得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模糊,尤其是“党组织边缘化,凝聚力弱化,党员群众化,组织生活虚化”等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的普遍存在,使得“重经济发展”,“轻视党务建设”的思想长期在农村治理中占据统治地位,这极大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我们必须解决这一问题,努力协调好农村中各种组织的关系,将各种力量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合力共抓,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以公济私”现象了减弱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以公济私”现象是指农村地区存在的经济能人名为“村务发展”,实为“自身营利”的现象。按照马克思·韦伯的理论阐述:经济能人的权力来源主要有四种:法理型、传统型、魅力型与专制型。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经济能人能获得选票的关键因素是其突出的经济实力,致富能力,同时还有他们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积累起来的社会资源以及他们在农村的影响力与对村民和本村发展的贡献力。但一些地区的能人书记上任后,其不纯动机逐渐显露,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职位优势为自己与企业谋求更多的私人利益,村民最初希望的共同富裕看到的却是书记只“带富”了本家族成员或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些村民,甚至在很多时候,利用职位带来的丰富的政治与社会资源更好地服务于自身发展与升迁,家族势力越来越大,家族企业不断拓展,其经济实力日益增强难以撼动,从而进一步掌控政治资源等。这些“以公济私”的现象不仅没有实现农村地区的共同富裕,反而加大了贫富差距与阶层分化,也违背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于村民的功能,伤害了村民感情,损害了村民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这一现象,切实使得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的是“民”而非“官”,谋取的是“公利”而非 “私利”,维护的是“集体利益”而非“个人利益”或者“家族利益”,否则,即便是能人书记带领基层党组织为村民创造了很多经济利益,也会在“以公济私”现象中逐渐削弱基层党组织的民众基础,减弱村民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认同。

(三)“空挂”现象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空挂”现象是指农村地区存在的经济能人“在岗不在村”“当官不理政”的现象。经济能人往往凭借其充足的经济实力、突出的管理才能、独特的人格魅力、广泛的社会关系获得村民的认同与支持,成为村庄治理运作的实际主宰者,在村庄的治理与致富的过程中发挥了带头与示范作用,但因为精力的限制与其他因素的制约,在实际处理个人事业与村务治理中,一些能人书记难以平衡事业与工作的关系,存在两头难以兼顾的情况。一些能人书记“在岗不在村”,大权在手,工作遥控指挥;一些能人书记忙于事业发展,“当官不理政”,村民办事无人接应,村民诉求无人回应,遇到矛盾无人调解。村民对于这些“空挂”现象意见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摆正集体、个人和村民之间的位次。很多经济能人都是寄托着村民极大的希望执掌村务,这样的现象违背了村民的选举初衷,背离了村民自治的本质,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我们必须扭转这一现象,因为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基层,依靠群众来完成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成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规律与特点,扎实为民服务,切实维护民利,保持党组织同村民的血肉联系,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的桥梁与纽带。

(四)“双面”现象恶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生态

“双面”现象是指农村地区经济能人既“带动村民致富”,又“借机特权腐败”的现象。毫无疑问,经济能人是带动农村地区致富的“领头雁”,其正面作用不容否定,但我们同时看到,在拥有较强的致富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之外,在以农村经济发展为取向的经营过程中,一些经济能人逐渐建立起经济财富与社会关系之间的共生关系,这就使得他们虽为农村领导者,但其社会关系网络早已超越农村范围本身,并延伸至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和各级政府,这些都成为“经济能人”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来源。一些“经济能人”大权独揽,威权色彩较重,凭借优厚的社会资源与人脉关系为自身赢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时候甚至越出政策的边界,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在近些年农村地区土地流转与拆迁征用过程中,村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与支配权限,但农村地区的监督机制并不健全,村务公开不到位,村民代表大会与党员代表大会作用发挥有限,使得经济能人创造的这些“优势”反而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甚至是上行下效,党组织成员也参与、仿效,集体贪腐,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生态极为恶劣,村民意见很大。一些地区曝光的“村官集体腐败”与“村支书多年腐败”的案例充分说明,不加以约束的“经济能人政治”势必会产生负面影响,在经济环境优化的过程中同时出现政治生态恶化的现象,这种正面作用与负面影响并存的“双面”现象不利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我们必须多方努力进行治理,加以消除。

二、克服“经济能人治村”在农村基层党建中存在现象的途径探讨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经济能人在农村致富与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我们必须对他们加以思想教育、制度约束与政策引导,克服自身弊端,减弱负面影响,使其成为村民自治的有益路径与成功典范。

(一)增强主责意识重考核,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积极引导农村经济能人,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努力增强主体责任思维,树立 “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主业意识”,强化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心。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体系,由组织部门牵头主抓,各县级党委成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负责具体指导,村级党支部狠抓落实。各级乡镇党委要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计划目标,强化组织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村支部书记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履行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加强党的组织生活,保证“三会一课”活动的定期开展,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督促党员更好地履行义务。做好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工作,将“理想信念坚定”“党员意识强”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还可以通过“结对帮扶、任职培训、送教下乡以及参观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建设工作,增强农村经济能人与党员的看齐意识与纪律意识,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党员先锋作用。三是将党建责任落实到对基层干部的考核体系中,加强对经济能人的考核,坚持“村务党务公开、村级决策公开、个人事项公开”的“三公开”原则,乡镇党委要加大对经济能人的党建成绩与工作实绩的考核力度,通过各种途径促使能人书记明确自身不仅是村级经济发展的领头雁,更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人,改变“重经济发展”“轻党务建设”的“失职”现象,切实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二)坚持德行为先选干部,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我们在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中,侧重经济能人带领村民致富的能力固然重要,但不能将此作为唯一依据,我们只能将其作为一个方面来考核衡量,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注重要选拔的经济能人的道德品行,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品行为先、崇尚实干、心系基层、村民认可”的用人导向,将“以德为先”与“实绩为重”结合起来。一方面突出对经济能人“德”的考评,识人知人要重在平时,因为选干部是阶段性工作,但察干部却是经常性任务,我们要坚持经常性、有原则、近距离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他们的日常行为和表现,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多渠道掌握信息,多听取村民意见,了解干部平时为人是否正派,是否以村民利益为重,定期听取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反馈,建立畅通有效的村民反馈渠道,重点掌握经济能人在处理村务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村级财务分配等方面的现实情况,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本着对村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那些品德优良、群众观念强、政治意识坚定,兼备带领村民致富能力的经济能人选任为农村党组织书记,减少“在岗不在村”“当官不理政”的“空挂”现象。另一方面,加强农村党支部的班子建设,提升党支部的号召力与凝聚力。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村民看干部。”一个团结的农村党支部,一个优秀的支部书记能带动一片,带富一方。因此,选好配强支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此外,我们必须坚持多渠道选人用人,在现任的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复退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致富能手与创业人员等党员队伍中发现人才,选任人才,努力将“经营带富能力强、爱护群众观念强、维护法治本领强”的“三强型人才”选任为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支部委员,消除经济能人名为“村务发展”,实为“自身营利”的“以公济私”现象,为从“不敢腐”“不能腐”走向“不想腐”提供内在的自律保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三)探索因才设岗集众智,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民主保障

针对一些农村地区出现的现实情况,我们在工作中可以探索因才设岗的机制:一是建立“能人智囊团”,具体说就是在一些条件完备的农村地区选聘各具特长的多名“能人”民主商议,共谋村事,在“经济能人”带队的同时还有“政治能人”“党务能人”,各取所长。二是尝试将各方面能人选聘为农村的“发展顾问”或是“名誉书记”,并选出村民最认同、最信赖的“能人”担任团长开展工作,鼓励、激励他们为村集体谋思路,引项目,促发展,齐聚各方智慧,拓宽总体思路,共谋村务大局。调动、鼓励“政治能人”“党务能人”配合、辅佐“经济能人”,发挥“经济能人”带领致富的资源与优势,发展农村经济;减轻“经济能人”的党务工作压力和精力分配,克服“重经济建设”,“轻党务发展”的现象;分散“经济能人”的权力集中,为消除 “既带动村民致富”,“又借机特权腐败”的“双面”现象提供有益探索。三是在将能人列为党组织考察培养计划的同时,鼓励引导能人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觉悟与道德水平,增强民主素养与党性修养,在向党组织靠拢的同时树立正确的权力、群众观与民主观,让能人多些民主少些专制,更好服务与村民利益,服务于农村发展大局。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善为,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更好地促进并保证经济能人发挥优势,规避劣势,一是必须强化对经济能人的权力监督机制,将经济能人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能人谋善政不乱政,让能人有所为有所不为。首先,在对经济能人考察培养的同时,引导能人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在向党组织靠拢的同时注重自身精神世界的改造,防止“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其次,强化“承诺、守诺、践诺”机制,激发鼓励经济能人创新创业,处理好、平衡好个人事业与公共事务的关系,团结党员、带领村民共谋大事,防止“以公济私”现象,腐败现象与能人的“不当作为”。再次,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严惩不贷,特别是损害民利,尤其是与民争利、损公肥私的“以公济私”“村霸恶霸”绝不姑息手软,坚决打击此类“胡作非为”。通过各种制度约束,克服、消除既“带动村民致富”,又“借机特权腐败”的“双面”现象。二是必须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经济能人权力的约束,必须在制度设计与落实上包括以下四方面:第一,明确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农村的专职民主机构,是村民自治组织,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在乡镇纪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第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委员通过公推差额直选方式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第三,监委会的职权主要是监督党务、村务决策以及村民会议、监督村财务管理情况,可以直接查阅、调阅村财务账簿,监督村集体经济的运行情况等很多方面。第四,健全监委会的自身约束机制,年终召开村民会议,一起述职接受考核测评。

“经济能人治村”不仅是村民理性选择的结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而且顺应了国家政治变化的趋势,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与规范约束,发挥优势,克服弊端与缺陷,使之成为引导农村致富与村民自治的有益探索,成为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

编辑:杨桂芳

2016-11-17

2014年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4YJA710014);河北省委党校课题“从严治党视阈下基层党校培训机制研究”

岳春宇(1976—),女,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党史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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