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刚,吴杉丽
(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湖南 吉首 416000)
幸福、正义与勇敢:社会转型的一种伦理思考
赵永刚,吴杉丽
(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湖南 吉首 416000)
谋求人民的幸福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根本目的,社会转型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改革者和民众同心协力、心怀正义并付出极大的勇气。我国要实现人民的幸福可从完善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完善正义的分配制度,发展与人的本质一致的制度和文化等方面着力。
社会转型;幸福;社会制度;正义;勇气
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中国社会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总体上有了极大的改善。但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正面临艰巨的挑战,需要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全面转型与改革,转型要回应的问题一是发展成果的共享问题,二是如何保持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要处理好这一转型,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社会转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其次,我们要实现这一目的当如何行动?这两个问题都涉及正义制度,我们需要以正义的制度来确立共享发展成果的长久机制,需要以正义制度的形式确立发展的模式。而要克服完善正义制度过程中的困难,需要我们付出极大的道德勇气。
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斯认为,伦理学的主要问题是我们应当如何生活?这一问题几乎等同于“我们如何生活才是幸福的?”唐凯麟先生也主张,“伦理学的一切问题就是围绕人的生存和发展这个方面而展开的。”[1]伦理学探究幸福生活的目的和如何实现幸福的方式,是有关人类幸福的学问。古希腊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把幸福作为实践的目的,伦理反思是以如何实现幸福这一实践目的得以展开的。近代以来,西方伦理学理论对政治共同体的道德合法性或良善性的论证都指向公民的福祉。各种社会契约论通常都把人的福祉作为人类进入“社会状态”的基本价值目标,我们在政治社会中生活,是为了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2]。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探寻的也是实现人类美好生活的理想社会形态及其实现路径,寻求人类良善生活的组织形式及其制度实现方式,并对这一制度实现方式进行科学的说明——我们应当建立怎样的社会制度才能实现合乎人类本质的好生活。
当前我国社会正在尝试进行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型,党和政府正在从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转向“科学发展”的模式,这一转变的根本目的正是“人民幸福”。这一转变源于我们对过去发展模式的反思:一是谋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对经济发展的成果如何由广大人民共享的思考;三是在政治上探索更能体现和落实人民权利和利益的政治体制和治理方式;四是建设与时代发展更加适应的积极的文化。这些反思即涉及对幸福生活的理解,也涉及追寻幸福生活的路径。
幸福大体上包含内外两个方面。一是我们需要一定的外在善,即一定的物质财富。在当前人类社会全球化的发展形式下,经济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竞争力,因而国际间的竞争是不可消除的。我们或许可以从“类”的层面来思考人类的发展问题,构思理想的发展模式,减少或消除国家之间的竞争、甚至梦想全人类的共同体,但在当前人类社会的存续状态下,我们要想获得经济上的发展就必须要参与竞争,必须在竞争中具备足够的竞争力,这是我们当下社会转型面临的第一现实。
二是人类内在的特有本质力量的实现。人类的幸福必定与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相关,因而与人的本质相关。在古希腊伦理学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人的理性活动是其本质。人类特有的活动是人的灵魂中“有逻各斯的部分的生命,是灵魂的遵循或包含着逻各斯的实现活动”[3]19-20,即人的理智活动,人的幸福是这种活动的良好实现。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的本质的实现活动,一定的物质财富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但城邦不能鼓励公民把外在善的占有、积累和消费视为生活的根本目的。这与马克思的立场是一致的,马克思也强调人的本质生活要以物质财富为条件,但又要摆脱物质欲望的强制。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鼓励“非人的、精致的、非自然的和幻想出来的欲望”[4]224,尤其是对金钱的迫切需要,以致“一切情欲和一切活动都必然湮没在发财欲之中”[4]227。这驱使人们追逐、占有和挥霍金钱和财富,并以此确证自身的价值和存在,而忽视了对个人自身的个性、能力、修养、内心的培育和关照。因此,马克思认为,阻碍人实现“类存在”的根源在于经济制度。他主张通过经济制度的变革来重新组织劳动,消除异化,打破传统资本主义价值,从而使人们的劳动趋向于表达人的本质。
从幸福的第一个方面来看,社会财富的创造及其可持续性要求共同体建立并完善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需要共同体建立正义的分配制度。从幸福的第二个方面来看,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需要共同体发展与人的本质相一致的制度和文化,保障公民积极、理性地参与公共事务和发表公共言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引导公民过一种表达人的本质和德性的积极生活。幸福这一根本价值目标在这两个方面对社会制度提出的要求构成制度伦理规范性的一个来源,是判断社会制度正义与否或者具有何种程度的正义性的根据之一。
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是有一个共同的制度来正确地关心公民的成长”[3]314,要想使城邦公民过一种人类特有的幸福生活,需要配备合适的城邦制度,城邦是属于公民的,城邦政制的目标是使其公民幸福,应当按照人的本质的实现来设计。因此,城邦的政治领导人在为城邦的健康、教育、防卫、财政等事务立法时,要确立和改善条件使得公民能够保持充分积极和活跃的状态去追求合乎人的德性的幸福生活。亚里士多德对变态城邦的批评就是基于这一思路:纯粹鼓励消费和外在善积累的城邦,或者以战争和军事霸权为目的城邦,误解了人类最好生活的本质。这些城邦的公民将成为爱好某些外在善而不是爱好实现人的理性力量的人,因而他们将倾向于非正义,缺乏慷慨,不节制。明智的城邦立法者应当考虑,设立怎样的制度来促进公民发展理性能力。因此,优良的立法将有助于形成好的风尚,促进公民幸福生活的实现,相反,恶劣的立法则会助长不良风气,败坏社会道德。亚里士多德接受了柏拉图的观点,认为立法者必须鼓励趋向美德、追求高尚的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把伦理学从属于政治学,“因为政治学研究好的政体,而好的政体要通过好的立法、通过法治来实现城邦整体的优良生活,通过法律来规范公民的行为方式,以此形成以法律的正义所规范的社会行为”[5]。
亚里士多德主要是从现实的人性出发得出的结论:我们要承认和正视人性中的懦弱和贪欲,用制度加以引导和匡正。社会制度要从价值观上引导社会成员迈向合乎德性的生活,而不是引导社会成员过分地追求物质利益和感官享受,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亚里士多德看到阻碍人的幸福生成的关键是现实人性中的低层次欲求容易放纵和引诱人偏离自身本质,因而需要城邦制度加以强制。古希腊的奴隶制使得大多数公民能够通过奴隶的劳动来获得必要的物质财富,而不必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生产劳动上,同时雅典城邦的民主制也赋予公民个体充分的平等,从而有足够的条件从事德性的实现活动。因此,公民的物质财富状况和社会地位,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是无需讨论的论题。
但在马克思的时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导致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存在严重的不正义,同时,资本逻辑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实践。因此,对于马克思而言,阻碍个体实现本质生活的不是现实人性中的脆弱,而是现实经济制度对于人的本质的反动。马克思构想一个生产力极度发达的社会,在其经济结构下,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得到充分满足。马克思看到了人的自私和卑微的欲望是由贫乏的物质条件和残酷的社会结构引发的,因而幸福的生成需要从根本上消除外部世界的贫乏和残酷。也就是说,马克思的立场在心理学上的逻辑是通过满足人较低层级的各种需要,从而把人的需求推至最高层级。而亚里士多德实质上已经设定人的较低层级的需要已得到满足,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是尚未解决好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都不能得到满足,安全、归属感、尊严等精神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如何要求他们去追求和实现最高层级的需要。
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的思考路径都具有独特的价值。亚里士多德强调制度对人性的控制作用,而马克思强调的是制度对人性的滋养作用,或者说,亚里士多德谈论的是“消极制度”而马克思谈论的是“积极制度”。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的立场都具有现实的出发点:亚里士多德发现,阻碍幸福得以实现的根源在于现实的人性之中,而对于马克思而言,阻碍幸福的是现实外部世界的不完善,现实的人性是随着社会制度的进步和社会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亚里士多德主张用政制和法律来引导和修正人本身,而马克思则用新的经济制度来完善外部世界。因此,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从不同角度向我们展现了外部制度在实现幸福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沿着马克思的运思方向,在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要实现人民的幸福可以从两个方面着力:第一,通过正义的经济制度来改善公民的劳动状态和收入状态,减少社会成员的工作焦虑,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需求,并把社会贫富差距缩小到合理的范围内。第二,通过政治制度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如基本的人身权、受教育权、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权等等。公民只有在各种权利得到保障和尊重的前提下,才能相互尊重,才有可能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进行自我实现的实践活动。
勇敢应当成为转型时期全社会的精神气质。如今的社会不太强调“勇”,大概是认为“勇”意味着流血牺牲,意味着做视死如归的英雄,这在崇尚和平和利益的当今社会是不为人们推崇的。然而,我们却忽视了勇敢不仅仅包含着勇武,还包含着雄心勃勃、积极进取,它对于我们个人和社会的兴旺都是极为重要的精神特质,它有助于我们个体、群体和国家在这个时代积极地面对和处理生活、发展等问题。
首先,要勇敢地改革和完善经济制度,使我们的经济发展更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毫无疑问,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问题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些领域,我国社会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基础理论和技术的创新问题以及国际市场的开拓问题。经济发达的国家,通常也是科技发达的国家,其优势突出地表现为科学理论与技术的创新以及国际市场份额的优势。因此,如何建立有利于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创新、技术转化的制度体系,将是至关重要的。这要求管理者果敢地对现有制度进行变革,让科学技术研究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经济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商品价格、技术含量、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优势,但这些无疑都是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获得的。因此,我们还要有充分地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按照吕耀怀教授的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如今的经济成功,在伦理文化上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勇”运用于商业冒险、市场开拓和市场竞争,而中国当代社会在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中国传统主流道德重农轻商的倾向,导致人们基本上拒斥‘勇’在经济领域中的运用”[6]。因此,我们要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首先从精神上要运用“勇”的精神,以此激发当代中国的经济主体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
其次,在财富创造上需要勇敢,在财富分配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上,更加需要勇敢。当前社会转型中的关键问题不是我们尚未意识到正义制度的重要性,而是如何付诸实际行动的问题,即知行合一的问题。从知到行的转化过程中,勇敢这一精神气质至关重要。已有社会学的实证研究表明,与权力机构相关的群体,比无关联的群体,更少有支持法治的意愿。因为法治对这一特殊性构成威胁[7]。因此,权利的行使者需要心怀正义的大勇。孟子劝谏齐宣王不要好“小勇”,而要好“大勇”,即周文王和周武王的勇:坚守正义,为了百姓的福祉,不畏强权,不顾个人利益和生死。
最后,民众面对不正义行为时,如果懦弱,不敢反抗,不敢表达自身正当诉求,那么正义的制度将更加难以到来。德谟克里特说:“应该尽一切力量来保护那身受不公正而不听任不公正之举得逞的人。这样一种态度是合乎公正并且勇敢的,而相反的态度则是不合公正并且懦怯的。”[8]反抗不公正,维护正义,往往需要与不正义的力量做斗争,需要付出代价,甚至是生命,因此需要莫大的勇气。社会转型时期,需要有一个伦理文化上的转型,那就是形成一种崇尚正义制度、遵守和维护正义规则的文化。这更需要勇的精神气质。从我国的社会现实来看,许多社会成员缺乏一种对“义”或“正义”的担当。就公民个体层面而言,我们许多人一面抱怨社会的丑恶现象,一面又逃避着自身的道义承担,甚至索性将社会的丑恶现象统统归咎于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换言之,许多人实际上奉行一种“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道德评价原则,一旦自己处于道德选择的情境中,不是“克己复礼”,而是放低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寻找客观原因作为逃避道德责任的借口。诚然,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政制的干预,但归根结底需要每一公民个体付出道德上的努力。这需要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公共生活中锤炼道德勇气,克服人性中的怯弱。
当今我国的政治和经济领域正展开一场深刻的改革,改革的目的有着强烈的道德意义,即完善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全社会共享的幸福。完善正义的社会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无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分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还是公民的自我实现,所有这些与幸福相关的事项都需要正义制度的确立与引导。然而,改革意味着权力和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必然会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不断深化要求改革者心怀正义,这种自我变革尤其艰难,需要改革者付出极大的勇气。勇敢是推动我国社会转型,实现人民幸福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
[1]唐凯麟.论伦理学的逻辑起点:一种依据马克思主义文本的阐释[J].湖南社会科学,2004(1):11.
[2]万俊人.现代社会发展模式的伦理再反思:社会转型伦理研究之二[J].天津社会科学,2011(6):6.
[3]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夏明月.美德伦理的规范性来源[J].哲学动态,2014(3):70.
[6]吕耀怀.“勇”德的中西异同及其扬弃[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3(2):38.
[7]张静.制度的品德[J].开放时代,2016(6):177.
[8]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88.
Welfare,JusticeandCourage:AnEthicalReflectiononSocialTransformation
ZHAOYong-gang,WUShan-li
(Philosophy Institute of Jishou University, Jishou 416000, China)
The welfare of the people is the fundamental aim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al transformation.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and deep reform require reformers and the people to make concerted efforts, with justice and great courage. For the purpose of the welfare of people in China, the economic mechanism should be improved to promote economic development; impartial distribution system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social institution and culture in consistent with human essence should be developed.
social transformation, welfare, social institution, justice, courage
2017-03-2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共生活的基本问题研究”(15BKS097);吉首大学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勇的三重意蕴及其相互关系”(16SKA003)
赵永刚(1978—),男,湖北江陵人,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西方伦理学;吴杉丽(1985—),女,湖南凤凰人,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伦理学原理。
B82-052
A
1673-0712(2017)05-0036-04
(责任编校:舒阳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