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华艺 范英杰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及完善研究
——以山东省青岛市为例
●于华艺 范英杰
环境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环境治理和环境绩效等信息通过“报告”及“公告”等方式传递给信息使用者的行为,本文通过对青岛上市公司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现状分析,揭示了其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披露标准不统一、披露内容零散及随意性强等问题,进而从加强政府监管、提高环保意识方面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环境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案例 完善对策
环境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环境治理和环境绩效等信息通过“报告”及“公告”等方式传递给信息使用者的行为。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及监管政策的不断加强,近年来对其研究成为热点问题,研究多集中于必要性、内涵、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等方向。孟凡利(1999)指出企业有义务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披露环境信息,为环境污染承担责任。袁广达(2004)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要求及披露机制进行研究。李正、向锐(2007)对环境信息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沈洪涛(2007)研究发现公司的规模和盈利能力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冯杰(2012)提出媒体监督和政府监管分别能够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表现。毕茜、顾立盟、张济建(2015)指出环境制度和传统文化能够促进企业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从研究成果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学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收获颇丰,为深入研究环境信息披露打下坚实基础。但目前就某区域上市公司进行的研究还很少,本文拟对青岛市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分析,进而为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供建议。
在污染频现、雾霾天气频发的严峻背景下,青岛市政府响应“绿色发展”、“美丽中国”的号召,提出创建成山东省生态市,三年打造国家级生态城市的目标。同时,作为我国第一批东部沿海开放城市之一,青岛市近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成就,上市公司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青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截止到目前,青岛市共有19家A股上市公司,由于002768(国恩股份)于2014年6月30日上市,上市时间较短,资料缺乏,所以样本公司包含了18家公司,即是:002073(软控股份)、002094(青岛金王)、002537(海立美达)、002545(东方铁塔)、000416(民生控股)、000599(青岛双星)、300183(东软载波)、300208(恒顺众昇)、300110(华仁药业)、300001(特锐德)、601058(赛轮金宇)、600336(澳柯玛)、600579(天华院)、600060(海信电器)、600690(青岛海尔)、600735(新华锦)、600600(青岛啤酒)、600229(城市传媒)。
青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的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手工收集和计算获得。样本公司的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来自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最终获得18份公司年报和6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分别就样本公司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统计结果如下:
1、样本公司年报的环境信息披露状况。18家公司中有7家公司通过年报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均是通过非财务部分的董事会报告进行披露,且以定性披露为主;有4家公司通过财务部分的报表附注对关于环保项目的政府补助进行定量披露;只有一家公司对管理费用中的环保费进行披露。公司大多通过董事会报告中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核心竞争力分析”以及“未来发展展望”部分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统计情况如表1。
表1 青岛上市公司年报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2、样本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环境信息披露状况。18家样本公司中有6家公司发布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研究结果如表2。
表2 青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6家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传递出的环境信息质量不一。由于参考标准各不相同,公司在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上也有很大的区别。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以定性信息为主,部分公司采用数量但非货币信息,没有公司披露用货币计量的信息。
(二)青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通观样本公司的18份年报和6份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1、披露的环境信息总体上质量不高。从表1和表2可知,18家样本公司中有6家公司在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均没有提及环境信息,占比高达33.3%。而且,公司间的披露质量差距较大。如青岛啤酒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详细披露包括环境信息在内的社会责任信息;软控股份、东方铁塔、澳柯玛只在“董事会报告”中的“概述”或者“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粗略提及。
2、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呈现零散特征。有的公司只简单提及,并无实质内容,如东方铁塔只对产品“符合国家电力行业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节能、清洁能源’的意义”进行环境披露。而且披露信息多是利于公司树立良好形象的正面信息,公司只披露在污染控制或节约能源的某一方面取得的进步以及公司获得的荣誉信息,对于是否受到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公司是否存在环境赔偿等信息则三缄其口。
3、披露的环境信息多是抽象的定性信息。无论是年报还是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多是定性信息,极少数公司通过数据说明污染治理情况。如软控股份、青岛双星、天华院、城市传媒在报表中对环境信息进行定量披露,且披露的是与环保有关的“政府补助”,只有城市传媒披露公司的“环保费”。
4、披露的环境信息参考标准不统一。如青岛海尔、青岛啤酒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在参考证交所文件的同时也参考国际组织发布的指南;而华仁药业、海信电器未说明编制报告的参考标准。
(一)原因分析
1、地方政府和媒体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及监督不到位。地方政府监管力度薄弱影响环境信息披露政策的执行情况;媒体较少关注企业的环境表现(沈洪涛,2012),对破坏环境、污染物超标等环境不友好的行为缺乏相关报道,没能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2、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笼统性。如环保部颁布的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产生重大影响”、“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重大”一词难以界定;《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中只简要地规定“公开的环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准确,有关数据有3年连续性”,在披露原则方面只涉及可比性原则和准确性原则,披露内容仅涉及到21项必须公开项目和8项自愿公开项目,高度概括性的内容一定程度上就会导致企业在执行制度时产生一定的偏差。
3、企业尚未对环境信息披露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国上市公司对环境类问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李正,向锐,2007),多数公司没有意识到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向外界传达其对环境资源使用情况的重要手段,这一行为会影响到企业竞争优势与企业声誉,给企业带来经济影响。
(二)完善对策
1、地方政府和媒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沈洪涛、冯杰(2012)的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新闻媒体的持续监督会提高当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青岛市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赏罚分明的信息公示制度,促进当地企业详细、全面地披露环境信息。例如浙江省政府成立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青岛市政府在此方面亦可借鉴,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同时,新闻媒体利用舆论力量监督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对企业的环境案件进行披露,一追到底;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肯定。
2、建立良好的环境信息管理制度。良好的制度会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起到导向作用 (毕茜,2015)。政府应弥补立法空白,具体明确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披露方式以及参考标准等,对于关键信息进行定量规定,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甚至逐渐将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的地位提高至与年报审计相同的高度,通过完善现有的环境制度来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3、培养和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虽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实行自愿披露制度,但是企业应当意识到环境信息披露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声誉具有正向推动作用,且能够降低企业资本成本;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好,企业价值越高。公司也应重视对财务人员以及普通员工的培训和引导,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重视环境保护,重视环境信息的对外披露工作。■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5YJA630015〉和青岛市社科项目〈QDSKL150105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商学院)
[1]毕茜,顾立盟,张济建.传统文化、环境制度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15(3).
[2]沈洪涛,王立彦,万拓.社会责任报告及鉴证能否传递有效信号?——基于企业声誉理论的分析[J].审计研究,2011(4).
[3]田虹,姜雨峰.社会责任履行对企业声誉影响的实证研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