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通
(渤海大学 政治与历史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明清时期黄运两河河工组织研究述评
宋先通
(渤海大学 政治与历史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明清时期,黄运两河的河工一直是政府施政的重点,其相关问题也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河工组织作为河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近十年来,学术界对河工组织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这些研究涉及到河工组织的建置、种类、职责、来源、征调和影响等相关问题,为以后相关研究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清;黄运两河;河工组织
“河工”既是一个制度概念,指河道工程的水患治理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又是一个社会群体的概念,指从事河道治理的群体。这些治河的人员主要由夫役、河兵和河官组成,其中由众多夫役和河兵组成的基层河工组织是治河的主要参与者和实施者。夫役按分工的不同可分为浅夫、闸夫、泉夫、堡夫等十余种,河兵则是更具有专业性质的治河力量,他们在保证大运河的畅通和治理黄河水患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黄运两河的河工是明清时期政府施政的重点,并且黄运两河的治理至今依然关系着国计民生和两岸地区的稳定。学术界对明清河工组织问题的研究,分析其在治理黄运两河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探讨其对黄运两河地区及整个明清社会的重要意义,对当今河道工程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鉴其重要性,学术界已有诸多研究,尤其是近十年来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这些研究涉及河工组织的各个方面。故此,本文以近十年(2007—2016年)学界对明清黄运两河河工组织的研究为考察对象,来梳理这一领域的研究现状。
明清时期,为了保证黄运两河河道工程的顺利施行,朝廷设立了相应的官职和夫役。其中数量众多的夫役和河兵是河工的主要实施者,其制度的建设为历来统治者所重视,也为当代学者所关注。目前,在一些有关河臣、河工、河政的相关研究中,一些学者对夫役、河兵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研究。
夫役和河兵是在河官的带领下从事河工的,因此在一些关于河官的研究中,对河工组织的制度也有所探讨。马红丽系统地研究了康熙年间河督靳辅的治河活动,并指出靳辅改佥派制为雇募制,同时设立河兵,提高了河工的效率,增强了河防的力量[1]。娄占侠对清初河督朱之锡的治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朱之锡通过均摊、就近、轮流调用的方法改进了河工夫役的征调方式,从而减轻了沿河百姓的负担[2]。丁强对雍正年间的河臣嵇曾筠的河工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探究,指出嵇曾筠重新确定了河工夫役征调以雇募为准的原则,并进一步改进完善了治河经费的管理和堡夫守堤制度,同时在河南设立河兵以强化河防[3]。金诗灿探讨了嵇曾筠任职河南河工的治河经历[4],指出嵇曾筠进一步完善了河南河工制度,添设河兵,改革堡夫制度,并重新确定了以雇募为准的夫役征调原则。
河工组织是明清河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河政问题的研究往往涉及到对河工组织问题的探讨。金诗灿曾对清代河官、河政体系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并以河工堡夫为例,从建置、待遇和职责等方面探讨了清代的河工夫役制度[5]60。金诗灿对河工腐败的相关问题也进行了研究,指出夫役的工食银常常受到非法侵吞,河兵的饷银克扣、拖延现象也十分严重[5]。郑林华系统地研究了雍正朝的河政建设问题,指出雍正一朝通过整治河员的违法行为和里甲对河夫工食银的侵吞行为,以及加大以工代赈的力度,来消除河夫佥派的弊端[6]。饶明奇对清代在河堤养护方面的水利法建设进行了详细研究,并指出河兵以抢险为主,兼管维护;堡夫以养护为主,兼管抢险[7]。卢勇与王思明阐述了明清时期黄淮地区的河防管理体系,对河工夫役和河兵的设置情况、权限职责和运作方式进行了系统的介绍[8]。
从事河工的夫役和河兵数量众多,其职责、征调和组织方式等问题也值得进一步研究。近年来,随着史学界越来越关注于社会基层的研究,一些学者也开始从社会史的角度对河工夫役或河兵群体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取得丰硕成果。
河工夫役在明清两代是治理河道的主力,学术界对此已有较多的研究。吴欣对闸、泉及浅铺、浅夫进行了研究[9],从其设立、来源、职责和组织形式等方面,探讨了明清时期京杭运河畅通过程中的人力因素和“空间”意义[10]。金诗灿对河工堡夫的设立、演变、分布、来源、数量、职责和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11]。赵珍通过对明清时期会通河段泉夫的设置、征派、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研究,进一步论述了泉源开发和泉夫征派对沿岸农业和沿岸地区社会的影响[12]。于琪对明清时期闸官、闸夫的建制、职能、来源、构成和组织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进一步论述了闸官、闸夫在漕运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13]。李彩凤从种类、职责、来源、征派和组织方式等方面,阐述了漕河夫役的积极影响及其对国家和沿河区域社会的影响[14]。
河兵制在康熙年间正式设立,并逐渐取代河工夫役成为治河的主要力量,河兵制因其特殊性而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戴龙辉对清代的河标、河营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将河政体系下的河标、河营与其他河防力量进行对比分析,并进一步阐述了河兵与晚清河政崩坏的关系[15]。同时他通过河标、河营来解读清代河政,理清了河标、河营在河政中的地位。李德楠论述了清代江南苇荡营的兴衰与环境变迁的关系,从环境变迁的角度指出苇荡营的兴废过程无不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其中黄河是环境诸要素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影响苇荡营兴废的主要力量[16]。郑民德系统论述了苇荡营的建制沿革、职能、弊端及整顿,并通过苇荡营的变迁分析了这一河工组织与清代河政建设、河防抢修、河弊整治之间的关系[17]。
明清时期,黄运两河的整修和治理离不开数量众多的河工夫役和河兵,而大多数的河工夫役和河兵来自于沿河附近的百姓。因此,河工组织制度的建立和演变对黄运两河区域社会乃至整个明清社会都有着重要影响。这在一些研究中已有所体现。
在河南地区,黄河水患严重,因而设置了大量的夫役和河兵,此举对河南地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张佐良研究了清初河南社会重建的过程及其意义,并指出河工夫役的征派负担不断减轻,促进了河南地区的重建,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对河工夫役制度的改革发挥了主要作用[18]。陈瑞论述了清代河南河工的特殊性及其对河南地方社会和沿岸民众的影响,且对河工夫役的类型、征派、劳作和待遇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进一步考察了河工夫役对河南地方社会的影响[19]。吴小伦对嘉道时期河南地区的黄河水患状况、黄河水患的影响和社会应对机制及弊端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认为黄河水患的严重使河工夫役的工作十分辛苦和危险,而且正是因为黄河水患的严重,政府设置大量夫役和河兵用于治河,这些河兵和夫役在水患的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
在运河地区,河工夫役和河兵的大量设置对运河的畅通和地方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蔡宏恩研究了明代京杭运河的自然地理和通航状况,指出运河沿线大量的常设夫役和临时夫役一方面改善了运河的通航状况,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运河的运行成本[21]。李波通过研究明代山东的东三府与西三府之间的赋役之争,指出山东运河的河夫征派是西三府的沉重负担,西三府希望东三府分担运河劳役压力,由此引发了两地的河夫之争,河夫之争体现了河工夫役的征派对区域社会的重大影响[22]。李德楠深入研究了明清时期黄河和运河的河工对黄运地区的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系统论述了河工夫役的类型、来源、数量、征派方式和工作情况,并以此为基础阐述了河工夫役对黄运地区的影响,指出夫役的征派对黄运地区的环境和社会都产生了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23]。
综上所述,目前学界对河工组织的研究呈现出两种趋势:一是专题性的研究,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将河工组织作为单独的课题进行研究;二是社会史的研究,一些学者开始从社会史的角度对河工组织这一群体进行深入研究。目前看来,关于河工组织的研究成果丰富,但笔者认为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学界进一步探讨。首先,本文虽以河工夫役和河兵的研究为考察对象,但学界对河工组织的界定并不明确,除了夫役和河兵,从事河工的河官群体是否可以纳入河工组织的研究范围也是值得探讨的。其次,河工组织与黄运区域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问题也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领域。可以看到的是,随着河工组织这一领域越来越偏向于社会史和多视角的研究,这对从河工组织的角度探讨明清两代河政、河工的兴衰,并进一步探讨其对黄运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影响有着重要意义。
[1] 马红丽.靳辅治河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7.
[2] 娄占侠.朱之锡治河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09.
[3] 丁强.嵇曾筠河工制度建设及其治河成功原因探析[J].农业考古,2015(1):197-202.
[4] 金诗灿.嵇曾筠与雍正时期河南河工建设述论[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149-152.
[5] 金诗灿.清代河官与河政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
[6] 郑林华.雍正朝河政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7.
[7] 饶明奇.清代河堤养护的立法成就研究[J].人民黄河, 2008(3):9-11.
[8] 卢勇,王思明.明清时期黄淮河防管理体系研究[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0(3):152-158.
[9] 吴欣.明清时期京杭运河浅铺研究[J].安徽史学,2012(3):57-62.
[10] 吴欣.明清京杭运河河工组织研究[J].史林,2010(2):143-190.
[11] 金诗灿.明清河工堡夫问题研究[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12(1):17-20.
[12] 赵珍.明清时期会通河段泉夫及泉源研究[D].聊城:聊城大学,2011.
[13] 于琪.明清京杭运河闸官、闸夫研究[D].聊城:聊城大学,2010.
[14] 李彩凤.明代漕河夫役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3.
[15] 戴龙辉.清代河标、河营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5.
[16] 李德楠.“续涸新涨”环境变迁与清代江南苇荡营的兴废[J].兰州学刊,2008(1):147-150.
[17] 郑民德.清代河工制度研究:基于江南苇荡营为对象的历史考察[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7-16.
[18] 张佐良.清初河南社会重建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9.
[19] 陈瑞.康雍乾时期河南河工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4.
[20] 吴小伦.清嘉道年间黄河水患与河南地方社会[D].开封:河南大学,2007.
[21] 蔡宏恩.明代京杭运河通航效率研究基于通航状况的成本分析[D].北京:清华大学,2014.
[22] 李波.明代山东东-西三府间的赋役之争[D].济南:山东大学,2012.
[23] 李德楠.工程、环境、社会:明清黄运地区的河工及其影响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8.
OntheOrganizationsofRiverWorkersoftheYellowRiverandtheGrandCanalduringMingandQingDynasties
SONG Xiantong
(School of Politics and History, Bohai University, Jinzhou 121000, China)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river workers in River Huang and Yun were always given the first priority by governments, while the related problems became heated in recent academic research, and the organizations of river workers drew the attention of academic community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iver industry.In the past decade, academic studies on these organizations have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which including the establishments, types, functions, sources, duties, requisitions, influences of these organizations, and other related problems. Moreover, these results have laid solid foundations for future study.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 Yellow River and the Grand Canal; organizations of river workers
2017-08-31
宋先通(1990—),男,山东济宁人,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明清史。
K928.4
A
1008—4444(2017)06—0022—03
李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