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雪[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从多元系统理论看《红楼梦》英文歌剧版的改编
⊙ 张雪[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在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日渐提升的时代背景中,中国经典文学作品的对外译介具有重要的意义。传统的翻译理论注重译文质量的评量,而多元系统理论认为翻译不仅仅是两种语言间的转换,更重要的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博弈。因此在整个译介过程中,如何实现译文被目标读者接受这一目标是译者需要探索的问题。当下正热演的《红楼梦》英文歌剧版将这部洋洋巨著以一种别样的方式很好地介绍给了美国观众,为中国经典文学作品的译介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红楼梦》 多元系统理论 译介
2016年9月10日,由华裔艺术家操刀的英文版歌剧《红楼梦》在美国旧金山市的战争纪念歌剧院(War Memorial Opera House)首演,引起了热烈反响,成为中国经典文学作品对外译介的一大成功范例。在此之前,《红楼梦》已有多个英文译本问世,包括全译本、编译本及选译本共十一个,最为有名、最为完整的英译本有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以及霍克斯和闵福德合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对《红楼梦》译介研究的论文可谓数不胜数,期刊文章、硕博论文均有覆盖。在其传统的译介研究中,学者关注的焦点有“《红楼梦》中的诗词、回目、警句、习语、书名、人名等方面的英译”,如严苡丹的博士论文《〈红楼梦〉亲属称谓语的英译研究》和沈炜艳的博士论文《从衣饰到神采——〈红楼梦〉服饰文化翻译研究》等都属于此类。随着西方翻译理论的传入,多元系统理论、接受美学理论等开始成为《红楼梦》翻译研究的新视角,但对比其传统研究领域的成果,新理论的运用方面显然还有待加强。尤其是随着新译文版本的出现,例如2015年披露的被保存在日本市立图书馆的林语堂译本以及2016年上演的歌剧本(对于歌剧本是否可以称为译本下面将会论述),《红楼梦》翻译学更应该要从新的视野来进行探究。
多元系统论(Polysystem theory)是以色列学者埃文-佐哈尔在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该理论以形式主义为基础,把各种社会符号现象(如语言、文学、经济、政治、意识形态)视为一个开放、动态的大系统,或者说一个包容多种现象的关系网络。多元系统理论虽然不能对实际的翻译过程做出指导,却能从一个宏大的视野来考量翻译这一文化活动。在多元系统理论框架下,翻译研究的重点从文本层面转移到了文化层面,译文的质量不再是研究的中心,翻译与大系统中其他因素的制约关系得以彰显。因此对于“译介”这个过程,译者的目光不能只聚焦在语言的转换上,译文是否能被目标读者所接受应当成为他们关注的重点。“如果我们只管‘输出’,而不考虑接受,更不考虑接受的效果,那么,我们至多只是完成了一篇(部)合格的或优秀的翻译作品而已,却不能说完成了‘译介’。”问题是,当翻译完成后,怎样才能完成译文被读者接受这一任务?传统的书籍出版、销售模式是否能胜任这一任务?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考虑影响译介的因素,然后根据这些因素来探寻解决之路。“多元系统中的制约,其实同样有效于该多元系统的实际产品(包括文字与非文字产品)的程序”,英国翻译理论家西奥·赫曼斯把这种制约归纳为“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三要素。文学作品的译介作为上述实际产品中的一种,同样受到这三种因素的制约。考虑到这些制约因素,翻译家不得不采取一定的翻译策略,例如对原作内容的增减、形式的调整等,以实现译文能顺利被目标读者所接受。
《红楼梦》英文歌剧版打破传统的译介模式,用歌剧营销来替代书籍流通。有人可能会质疑,歌剧版已经严重改变了原著的内容与形式,是否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译介?又或者说,它只是一个披着“凤冠霞帔”的西式新娘。美国翻译学专家提出,翻译是改写文本的一种形式,是创造另一个文本形象的一种形式;文学批评、传记、文学史、电影、戏剧、拟作、编纂文集和读者指南,等等,都是对文本的改写,都是创造另一个文本形象的形式。《红楼梦》英文歌剧版属于对原著的双重改写:首先,原文由中文译成英文为第一次改写;其次,原文形式由小说改成了歌剧或者说戏剧(在中国文学的范畴中,歌剧属于戏剧形式的一种)为第二次改写。既然都是依原著而创造另一种文本形象,双重改写的结果与单次翻译改写的结果应具有同等的地位,都是改写者依据自己对原著的理解而进行的创造。接受美学理论也指出,译者作为原著读者,本身就享有自由的阐释权利。因此,不同译者的不同阐释都应是对原著意义建构的合理存在。盛宗亮和黄哲伦对《红楼梦》的改编,即依存于他们对这部小说的阅读经验,同时,为了实现剧本被观众接受这一目标,他们对原著中与西方意识形态相冲突的内容进行了删减及弱化,并借助了大众娱乐媒介的传播优势。
歌剧版《红楼梦》的剧本由来自上海的作曲家盛宗亮和托尼奖获得者、亚裔美籍剧作家黄哲伦共同完成,他们大刀阔斧地把原著内容进行了删减,只保留了宝玉、黛玉和宝钗间的恋爱故事这一主线。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符合歌剧舞台对故事情节精炼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原著中与西方意识形态相冲突的内容做了隐匿。原著中所体现的封建家族的没落、封建婚姻制度、鬼神乱力的封建迷信、愚忠愚孝思想等都被弱化,而能激发普遍心理反应的爱情故事得以加强。这种改编虽然无法呈现《红楼梦》的全貌,但避免了中西、古今意识形态碰撞,与目标语观众的审美视野进行了融合;而且从纷繁的情节中挑选出来的主线能让观众更容易地进入这本小说。黄哲伦的编剧以《红楼梦》的英译本而非原著为依据;作为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其本身就具有纯粹的西式思维,因此他能够跳脱中国人对这本小说的思考模式,以西方读者的身份进行新的阅读。因此,他的改编,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美国读者的审美思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盛宗亮说,“在他读来,《红楼梦》就是一个三角恋爱故事。”
“各种符号现象,也就是由符号主导的人类交际形式(例如文化、语言、文学、社会),须视为系统而非由各不相干的元素组成的混合体,才能较充分地理解和研究。”文学与非文学形式处于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中,因此文学作品的译介由非文学作品的形式来承担成为可能。各个系统“互相交叉,部分重叠,在同一时间内各有不同的项目可供选择,却又互相依存,并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而运作”。在当今大众娱乐媒体高度繁荣的时代背景下,对普通大众来说,娱乐媒介系统无疑比书本媒介系统具有更广泛、更直接的传播优势。文学为娱乐文化提供了素材,反过来,娱乐文化可以促进文学的传播,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国内,文学原著的传播本身也受益于娱乐媒介的推进,《红楼梦》就经历了多次电视剧、戏曲等的改编,大大提升了这部经典作品在大众中的认知度。对于大多数中国观众来说,1983年电视剧版的《红楼梦》可能是他们心中对这部名著最生动的回忆;作曲家方立平也曾说,他为《红楼梦》电视剧版做配乐的一大动机,就是为了推进这部巨著在普通大众中的传播。既然原著可以借助大众娱乐的推力,翻译作品的传播同样也可以借助其优势。案头巨著的翻译作品即使最大程度上呈现了原著的原貌,但如果只囿于少数精英文化圈,也达不到广泛传播的效果。当然,不能否认这些案头巨著译本的作用,译者或竭尽全力展示原著之原貌,或努力使其成为文化沟通的载体,是文学作品传播不可或缺的存在。但对于文学作品在大众中的传播,娱乐媒介具有书籍媒介不可比拟的优势。改编后的歌剧版形成了一个多维、立体的文化传播载体。就其英译本来说,无论是最为有名的两个全译本,还是其他节译本和编译本,它们向译入语读者传递信息的方式是单一的,即通过书面文字来传递;而改编后的歌剧传递信息的方式却是多维的,既有台词这一文字信息,还有音乐、舞台布景、舞蹈、服装等更鲜活、更强烈的感官途径。大众娱乐媒介与书本媒介的传播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娱乐媒介的刺激下,原本可能只会吸引学术研究人员、文学爱好者等部分人群的书本媒介得以获得更多的受众。因此,在这样一个信息传播高度繁荣的背景中,文学作品的译介除了主要的书籍媒介外,还可以寻求多种其他途径,以取得最好的传播效果。
中国经典文学作品的译介要走出书斋,走向大众,才能更有效、更广泛地传播中国文化。因此,译者需要从目标读者的接受角度出发,不断探索新的译介形式,使中国经典文学作品更好地走出国门。
①Yi-Tse Mei Feuerwerker:“Chinese Novel”in Theodore Debarry,ApproachestotheOrientalClassics:Asia Literature and Thought in General Education,New York and London:Colombia Univ.Press,1958:181.
②闫敏敏:《二十年来的〈红楼梦〉英译研究》,《外语教学》2005年第4期,第65页。
③⑤⑥谢天振:《多元系统理论:翻译研究领域的拓展》,《外国语》2003年第4期,第64页,第62页,第66页。
④⑦⑧伊塔马·埃文-佐哈尔:《多元系统论》,张南峰译,《中国翻译》2002年第4期,第21页,第20页,第20页。
[1]尧斯,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M].周宁,金元浦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作者:张雪,南开大学文学硕士,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助教,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编辑:赵斌E-mail:9487465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