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带来的巨大改变

2017-02-18 15:45王明杰
人民论坛 2017年1期
关键词:行为规范作风建设

王明杰

【摘要】作为“从严治党”大战略的小切口,“八项规定”实施四年多来对政治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远出乎多数人预期的“蝴蝶效应”。“八项规定”实施取得的喜人成绩与带来的切实变化充分说明了其重要意义,其成就背后的原因值得思考。

【关键词】八项规定 作风建设 行为规范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以数字观成绩:数字变化直观地说明了“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

一是查处力度越来越大。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八项规定出台至2013年末,全国因违反‘八项规定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有7692人,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为23646人和33966人”,“今年前10个月,这个数字就达到33532”。从2013年底到2016年前十个月,被处理的省部级干部人数分别为1人、2人、10人、4人;地厅级干部人数分别为107人、198人、509人、640人;县处级人数由2013年1510人增加到2016年4726人。查处问题类型中最为突出的是: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事,数量分别为27209起、15483起和13879起。从数据可以看出对违反“八项规定”的查处力度呈现出查处违规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查处违规人员级别提高,查处违规行为类型逐渐全面的特点。

二是行政成本越来越低。“从2012年至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从74.25亿降低至53.73亿元”;政府及事业单位主导的会议所占市场份额,从2011年至2014年,由36.6%降至19.7%;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水量、用电量、公务用车用油量逐年降低;官员平均每周饭局次数有了明显减少。“八项规定”实施显著降低了行政成本,显示出“小细节”发挥的“大效用”。

三是产业发展越来越健康。“八项规定”以来,大闸蟹、高档白酒、花卉等曾经因为公务消费而价格异化的产品价格回落,更多转向大众消费,供需关系与价格关系回归正常与健康发展。某品牌白酒价格不断下调,从2013年最初降至1800元左右到现在稳定在1000元上下。数据显示“八项规定”对中国餐饮业、住宿业(酒店)、饮料制造业(酒水)、烟草制品业、印刷业及娱乐业等多个行业产生明显影响。

从现象看变化:“八项规定”带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转变

“八项规定”从规范行为入手,不仅改变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而且由表及里,深入人心,起到了净化党员思维观念与纯洁党性的效果,也提升了普通百姓对党的满意度和信心。党风、政风得到净化,也促进了社会风气的转变。

一是勤政之风。“八项规定”以来,党政部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明显改善,“密切联系群众”落到实处。各级党政部门纷纷明确权责,优化流程、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办事效能。不用请客送礼就能把事办成,甚至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平台就能享受“互联网+”行政服务。曾经一些干部基层调研被群众描述为“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田头站一站,中午吃顿饭,午后回机关”,现如今,更多的基层调研从形式主义走向实干,切实做到了解情况、提供帮助,得到群众认可。“文山会海”得到整治,将各级党政部门从繁冗的会议准备与“空、泛、长”讲话中解放出来,改革会议形式、内容和方法,提高会议实效,召开现场会、集中开会、领导带提纲上会成为“八项规定”后的新常态。

二是节俭之风。“俭为廉之根”,从精简会风文风到规范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减少不必要的三公支出,“八项规定”的实施降低了黨政、行政成本,纳税人的钱被用到实处。在百姓看来,街上、校门口、饭店门口的公车明显少了,庆典剪彩、红地毯和欢送仪式没有了;警车不开道,会场没鲜花;超标办公用房腾退用于建设敬老院、产业园。在党员干部看来,公务用餐严格了,酒桌上的负担少了,生活方式更简约健康了。

三是廉洁之风。从“中秋抓月饼,端午管粽子,新年限贺卡”到扫除显性与隐形四风,各级纪检监察严查违规发放福利、公款高消费、公产私用、人情送礼、会所歪风,不给腐败留下可乘之机。在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眼里,过节发放年货节礼、奖金、购物卡、津补贴早已是“陈年旧事”;红白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得到遏制;送礼托请的少了;假借学习考察之名的公款旅游少了;私人会所逐渐关停、转型。四年来大量违纪人员被查处,不仅减少了腐败存量,还遏制腐败增量。

四年来,“监督没有例外、越往后越严”,日益成为全党的共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维观念受到深刻洗礼,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从一开始怕受处分的他律到提高党性、觉悟的自律,更多党员发自内心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民服务。群众的疑虑逐渐被打消,感受到了来自党的决心,从而增强对党的认同与信任。社会风气也在悄然转变,鄙视特权、耻于贪腐的社会风气与正能量战胜歪风邪气,勤俭节约重又成为社会风尚。

“八项规定”取得显著成效,源于其正确的理念

抓准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党员干部的思想及其行为与环境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力。行为伦理学的研究表明,个体的需要和行为动机不完全是内生的、固定的个体品性,而是受其所处环境的影响并动态变化着的。抓作风建设就在于环境、文化、风气对个体行为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然而,环境与普遍接受的群体行为一经形成会不断自我稳固,因此想要打破原有的政治与社会“生态”,需要人为施加引发变化与演替的“外因”。事实上公款消费、铺张浪费在各级党员干部中也不乏怨言,喝酒也是不少政府官员不想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工作”。想要打破由来已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之风,需要制度与规范的倒逼。一些乡镇干部表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若是饭桌上有人提出喝酒,也会立刻有人提醒“规定不让”。不破不立,“八项规定”能够取得实际效果,在于通过制定和落实行为制度规范,提供变革的“外因”与初始力量,破除积习,倒逼党员行为与党内风气变革。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权力相对集中的政治特点意味着作风建设需要顶层示范与推动。正如习近平强调的,“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准则稿、条例稿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中央领导人的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徙木立信”,起到了良好的标杆示范作用。同时通过党和政府的组织结构层层传导,推动了各层级重视执行。

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八项规定”深得民心,吸引了民众的自觉参与,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记录,并通过网络进行曝光。国家权力源于人民,限制公权力滥用,禁止以权谋私,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然能够得到人民群众最有力的支持。

“八项规定”取得超预期成就的原因与其制度特点密不可分

“八项规定”确立与实施过程中重视发挥制度的作用,以制度为治党与执政依据。建立制度是常态化的前提,建立制度才能管住根本与长远。

“八项规定”取得超预期成就的原因与其制度特点密不可分。首先,相关制度没有落入空泛的形式主义窠臼,而是具体细致、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监督和执行。其内容不是抽象的“形容词”,而是直观的“动词”;不是道德口号,而是行为规定。其次,内容科学,具有针对性,坚持“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原则。再次,“八项规定”并非“光杆司令”,“八项规定”出台后,50多部涉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改革、差旅住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相继出台,真正做到“制度治党”。早在2013年,中央就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要求“加大作风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建设力度,提高相关制度的集成性、针对性和执行力,为推进作风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八项规定”与相关制度规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组成部分,“八项规定”的推进开展与行政审批及公务员工资、养老保险、人事制度等改革各项措施之间相辅相成。明确党政人员的权责,才能避免灰色地带、打擦边球;明确与保障公务员合理待遇、福利,确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才能激励他们更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八项规定”执行方式科学、全面、创新,让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八项规定”确立与实施过程中执行到位,态度严肃并且坚持不懈,执行方式科学、全面、创新,让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态度之严肃、力度之大。严格落实有效维护了“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再好的制度和规定如果不落到实处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八项规定”类似的规定以前并非没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规定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八项规定”取得如此成绩,关键在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八项规定”的落实下了极大决心,强调“说到就要做到”,实施过程中力度之大、要求之严有增无减。并且做到从中央到基层“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形成党员干部稳定的心理预期,体现了法大于权的思想。

二是坚持常态化与长效化的发展方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第五部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明确全党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滴水穿石,四年时间不算短,每一天坚持的成效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八项规定”还将长期落实下去。这一方针也是基于对作风建设客观规律的充分认识。作风问题没有一勞永逸的解决办法,必须有“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

三是防微杜渐,重视预防。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比如一些纪委部门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到来前便提前发送提醒信息,禁止违反规定发放公款购买节礼。对于细小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早处理。不少官员遭“围猎”的深层原因之一在于“围猎”行为具有麻痹性和隐蔽性,隐藏在日常人情往来的“伪正当性”外衣之下。及早发现处理,才能有效地筑起反腐防线。

四是方法科学、注重创新。各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总结出必须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抓住重要节点,循序渐进的科学经验。除此之外,执行中注重强化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落实“八项规定”中负有的监督责任做了详细分解。在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中要求“一案双查”,不仅追究主体责任,还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另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实施和考核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配套实施制度,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县区、部门年度状况评价、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德的重要内容。并且注重发挥群众力量与社会舆论力量、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监督执纪。社会参与监督、各级纪检联动、网络监管、大数据监管、卫星跟踪、微信提醒与举报曝光……执行方法与手段创新层出不穷,既降低了监督成本,又提高了监督效果。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苏倩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我国高绩效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和科学体系评估研究》(项目编号:13BZZ04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

②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年。

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5年。

责编/潘丽莉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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