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光
摘 要: 省教育厅深化课程改革指导意见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应分为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目前,拓展课程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并逐步推开。关于拓展课程和学校兴趣课、社团课和体艺特色课等个性课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成为思考的焦点。那么,拓展课程和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和区别呢?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共通的渠道呢?作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尝试比较拓展课程和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谈谈对这些“疑惑”的粗浅看法。
关键词: 拓展课程 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 比较
引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以下称“指导意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努力完善课程改革结构。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學习内容。“指导意见”同时指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分类建设拓展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可分为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三类。“指导意见”一出,各学校着手拓展课程的开发和建设,尤其是试点学校,已经尝试拓展课程的实践。与此同时,关于拓展课程的思考不断出现。各学校原先就有许多个性化课程,比如四点钟学校课程、社团课和兴趣课等,名称上略有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对基础性课程的一种拓展和延伸。现在又提出“拓展课程”,那么拓展课程和这些个性课程之间是否存在交叉重复?拓展课程相较于原先的个性化课程,又有哪些个性化的内容呢?笔者所在的学校为学生开设丰富的拓展课程,通过学生自主选课、分三个学段走班制的形式加以落实。同时,四点钟社团课是存在的,其最大的区别在于,拓展课程要求全体学生参加,而四点钟社团课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意愿自主报名,并不要求全体学生参与。其次,拓展课程是体现在课表上的其中“一课”,并不占用正常教学以外的时间,而四点钟社团并不是课表上的“一课”,而且根据课程需要可能会占用正常教学以外的时间。在拓展课程与这些个性化课程的比较中,似乎能看出拓展课程的一些端倪,但笔者想从语文教学的角度一探究竟:拓展课程和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之间存在怎样的交集,彼此又有哪些个性化的“领地”?
一、拓展课程与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差异
(一)性质
拓展课程是课程领域的概念,具备课程的一般要素: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从性质看,拓展课程和语、数、英等基础课程一样,具有“课程”的地位,具有课时的硬性要求。
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是囊括在语文课程体系中的个性化学习形式,要求学生以实践活动的形式,在语文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语文专题学习,是对语文学习的有效补充,也是语文学习的内容之一,并不是单列的课程。比如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我的读书故事”,教材中设置了与之配套的综合性学习,即围绕“读书”开展实践活动。
(二)内容
拓展课程的内容设定是丰富多彩的,包括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和实践活动等方方面面。笔者所在的学校就为五六年级学生开设了“艺术类”、“生活类”和“素养类”三大类别的课程,又细分为“音乐陶冶”、“实践生活课程”和“语言表达课程”等九个子项目课程。
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则是语文教材中的内容之一,所开展的活动都紧紧围绕“语文”。
二、拓展课程和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共通
拓展课程对于基础课程而言具有个性化特征,但从它涉及的内容看,带有“全面”的烙印。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对于整个语文学习过程来说,有其个性化的开展方式,但它服务于语文学习,不具备拓展课程的“全面”。以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语文综合性学习“读书故事”为例,笔者曾让本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性学习。分成小组后,小组长组织完成综合性学习计划表,包括活动主题、活动时间、组员及分工以成果展示形式等几项内容。在计划表审核通过后,小组开展活动,最后以手抄报、PPT等形式展示汇报活动成果,整个活动时间约两周。本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图书分类”、“名人读书故事”和“名言警句大搜查”等主题活动,从最后的成果汇报看,收获是喜人的。有几个小组还充分利用家庭资源,比如请擅长多媒体制作的舅舅帮忙制作课件。经过这次综合性学习,学生对“读书”这一主题的认识更多元、更立体,对“读书”的认识也更深刻。但这仅仅是对语文学习的一种补充,并不是独立课程的范畴。笔者认为,“读书”是个广博而深远的话题,能否将它延伸开去,上升到课程的地位?这样就可以在课表上单列一节“读书”的拓展课程,让年级组全体学生参与这门课程。笔者结合学生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从语文学习的角度全面考量,曾尝试简单编写“读书”这一拓展课程的大纲,呈现如下:
也就是说,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和拓展课程之间存在共通,那么两者之间存在哪些共通性呢?
首先,内容上存在共通性。上文已提及,拓展课程的内容覆盖面比较广,其中就包括语文学习相关的内容。这一点说明,语文综合性学习是可以开发成相应的拓展课程的。的确,两者在内容上是存在交集的,比如拓展课程中“语言表达课程”就是力求提高学生语文素养,通过朗诵、辩论等形式开展。
其次,课堂组织形式上存在共通性。拓展课程的课堂组织形式一般采用班级授课的形式,上课地点以教室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可以适当向课堂以外延伸。比如家政类课堂可以组织学生大型食堂参观并实践体验;语言表达课程可以组织学生观摩大学生现场辩论赛;而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课堂组织形式同样也可以课堂内外相结合。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将语文综合性实践的内容开发成相应的拓展课程是存在可操作性的。
再次,学习成效的评价上存在共通性。拓展课程是有别于基础课程的个性化课程,因此它的评价方式是个性化的,呈现多元化方式,一定程度上改变基础课程以“考试”为主角的单一化评价方式。同理,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评价方式并不囿于单一模式。因此,从学习评价的角度看,两者之间的渠道是畅通的。
最后,学习主体上存在共通性。拓展课程和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学习主体都是学生,这一点“共通性”是最核心的。拓展课程设置不同的课程内容,不同子项目课程所涉及的学生是不一样的,但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的子项目课程可以学习。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是在相同的大主题下,分小组分子项目主题开展活动。也就是说,不同子项目所涉及的学生不一定相同,但原则上年级组每一位学生都在参与相同大主题的语文综合性学习。简单说来,由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开发而成的拓展课程,就是拓展课程大体系下的一个子项目课程。
既然两者之间存在共通性,语文教师就应该着眼于语文教材,积极将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動内容开发成拓展课程。笔者整理了第三学段四册教材中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内容,以更清晰地呈现,语文教材中就有丰富的拓展课程资源,这些资源就是语文综合性实践的内容。以表格形式呈现如下:
这些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内容可以单独开发成拓展课程,也可以开发整合性拓展课程。比如《遨游汉字王国》、《轻叩诗歌的大门》、《感受读书的快乐》和《感受精妙语言的魅力》这四个内容存在共同内容,它们的核心都是“语言文字”,因此存在整合开发的可能。
笔者认为,要将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内容开发成规范的拓展课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全面检索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相关内容。有丰富的资料才能为课程的开发提供完整的背景,规范的课程背后一定有丰厚的背景资料,这是课程的隐性内容。
其次,理清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学习体系。一般的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都是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主题活动,各小组是平行展开活动的,并不呈现梯级螺旋上升的体系,也就是说,不同小组之间不存在前后的承接性,只有内容的相关性。如果要开发成拓展课程,就必须清晰地理出相关内容的层级体系,按学习内容的前后连贯性和学生的认知规律科学地设置相应的学习内容,最后要确定相应的课程目标、课程评价方式等课程范畴的内容。待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内容真正开发成拓展课程后,就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推广和学习,至少同年级组学生是可以共同学习这一课程的。既然是个性化的拓展课程,就要在实践中总结改进,以更趋完善。
三、开发“语文”样本拓展课程的策略
上文从“差异”和“共通”两个方面比较了拓展课程和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说明了两者存在互通的渠道。那么,一线语文教师该如何开发“语文”样本的拓展课程呢?
首先,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语文教师应该具备广博的知识。广博的知识能提高老师对课程内容的敏感度。知识广博的老师面对教材上的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会有敏感的课程意识。相反,知识狭隘的老师,在面对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内容时,是漠然的。
其次,要有相关的课程理论储备。语文教师不能仅仅是课堂的实践者,还应该是理论学习者,甚至是理论的提出者。落实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内容,只需要操作层面的知识即可,如果要将它开发成拓展课程,就要有相应的课程理论知识作为支撑。万丈高楼平地起,准确的理论支撑就是拓展课程这座高楼大厦的坚实地基。
最后,要有服务于学生的满腔热情。其实,许多一线语文教师不缺想法,缺的是实践的勇气。“勇气”从何而来?笔者认为,服务于学生的满腔热情是这一“勇气”的不竭源头。如果老师只安于教好一册教材,耕耘好一班学生的自留地,那么他的学生的所得就仅限于教材,不能获得丰厚的知识底蕴。
结语
拓展课程个性独立,它有着华美的服饰,但我们切忌被它的外表迷惑。语文教师要有课程意识,有满腹的学识,更要有一腔的热情,沉下来心,从语文综合性实践活动中瞄出点端倪,做出点事情,为“语文”样本的拓展课程献出绵薄之力。而这一切,真正的受益者是学生。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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