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专题讨论 ·
编者按:哲学与科学都是人类探索真理的重要方式,但一直以来的争论是: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更为优越?传统的哲学依靠的主要是哲学家个人的深刻洞察力,以此为基础的哲学洞见往往体现了个体的直觉性与主观性。现代科学的基础是观察与实验,与哲学真理的第一人称性或主观性相比,科学真理呈现出第三人称性或客观性。20世纪50年代,随着人工智能的产生(早期认知科学以人工智能为主导学科),科学正式发起了对哲学的最后一块阵地(人类的心灵)的进攻。有的研究人工智能的科学家宣称:人工智能比哲学更为成功地揭示了人类智能的奥秘,人工智能的短暂发展,已经取得了比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哲学认识论更大的成就。在科学家们看来,哲学仅仅是没有实际用途的玄想,而科学指导下的技术才是改变世界与生活的实际操作。哲学的问题都可以在科学和技术的实验室中解决,哲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然而,美国哲学家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发现:人工智能不仅不能取代哲学的研究,相反,人工智能(乃至整个认知科学中的科学与技术)都以深刻的哲学假设为基础,而且这些哲学假设(如本体论假设)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德雷福斯依据现象学对于传统哲学的批判,预见到以传统哲学假设为基础的人工智能(GOFAI)发展会遇到瓶颈,现实的发展也正如他所预测的那样。此后,具身人工智能、海德格尔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充分证明了哲学与科技、现象学与人工智能之间相互促进的巨大潜力。尽管德雷福斯已经去世,但他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的问题:未来的哲学与科技,如何以相互促进的方式去发展?哲学方法论仍然具有科学方法论所不具备的优势,但科技的发展,也向哲学提出更大的挑战。
本期专题刊登的三篇论文或是追寻德雷福斯学术轨迹和反思其研究思路,或是对其所开启的问题域在当下语境中可能展开的模式进行了探索。德雷福斯曾担任本刊的学术顾问,本专题的刊出也是为了纪念他的学术贡献和感谢他对本刊多年来的学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