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金泉
青岛大学,山东 青岛 266071
人权视域下校园霸凌的防治与救济
闫金泉
青岛大学,山东 青岛 266071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繁发生,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创伤。当前就校园霸凌行为的研究应该将重心转向“校园霸凌”的防治与救济。因此,正确处理好“校园霸凌”问题的防治与救济是当务之急,也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未成年人是人权中的特殊主体,对其保护也是我国宪法中的规定,消除校园霸凌完善未成年人的保障,营造一个安稳、平静的校园环境,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人权;校园霸凌;未成年人;防治与救济
众所周知,校园霸凌是当前社会典型的突出难题,屡禁不绝。在未成年群体间时常发生,此类行为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但是就其具体的防治与救济措施依然无法落到实处,事实上,未成年人是人权中的特殊主体以此作为前提,以杜绝校园霸凌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的,将校园霸凌行为现象置于人权视域下予以事前防治与事后救济是当前最为有效的措施。
(一)校园霸凌的含义界定
当前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社会问题,这种暴力行为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近来对于在校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遭受的暴力所提出来的新概念。霸凌一词来源于英文bully,是根据挪威学者Dan Olweus对其所做的定义,其意是指一个学生长时间并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影响之下的现象。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对于校园霸凌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对于校园霸凌概念的认识,不同的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至今仍没有形成具体一致的概述。一些学者的观点认为,“校园暴力,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校园及其附近的以学校教师或学生为施暴对象的恃强凌弱的暴力行为”。①另一些学者的观点认为,“校园暴力,亦称校园暴行,是指主要发生在校园内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暴力行为以及学生对学校的设施的破坏行为”。②
通过校园霸凌的含义界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出对于具体的校园霸凌定义的概述,主要集中于暴力行为是否发生在校园内,对于实施暴力行为的观点是持有相同的态度,都认为对未成年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对其生理、心理上造成了侵害。依据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看,校园霸凌的暴力行为发生地往往是在校园以外的地方发生,因此,我们不能以校园暴力的发生地作为校园霸凌的具体含义界定的必要限制条件。
(二)校园霸凌的种类
1.肢体暴力
我们通过现实生活中的校园霸凌事件的观察,可以从中得出,肢体暴力是常见的实施方式之一,通过实施肢体攻击、肢体威胁对被霸凌者实施暴力行为。例如,学生群体之间的斗殴、帮派斗争,多名学生欺凌一名学生等,对身体进行攻击使其肢体遭受疼痛,侵害身体健康权以及对肢体造成损伤等攻击行为。肢体暴力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是简单、直接的暴力侵害行为,对霸凌者造成的侵害也是最显而易见的。
2.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也是生活中的校园霸凌事件中的暴力行为之一,其具体通过语言谩骂、诋毁、藐视、热潮冷风的语言暴力方式,对被霸凌者的精神、心理进行侵犯和损害。这种行为具有随时性、方式多样性的特点,容易被忽略。但是对于被霸凌者长期遭受语言上的暴力来说,会产生严重的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创伤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很有可能导致抑郁的心理状态,严重的的还会导致未成年人心智失常、丧失生活勇气,引起厌学、逃学、违法犯罪、自杀等严重恶果。
3.关系暴力
关系暴力是一种往往会被忽视的冷暴力,经常在集体群体之间发生。其具体的暴力行为是通过散播谣言、孤立、冷漠的方式使被霸凌者遭受到被排挤的现象。这种现象往往发生在群体中间的一些弱势成员身上,群体中间的强势成员通过说服其他成员对这些弱势成员进行孤立,或借此阻隔被霸凌者与其他人的联系,使被霸凌者被排挤在团体之外。
导致校园霸凌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来看有如下几个方面:1、法律制度的不完善;2、未成年人的自身弱势的特点;3、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以及本身履行义务的缺失。上述几个方面的原因是导致校园霸凌的主要原因,我们应该理性地认识到这些,不应该只是表达出对被霸凌者的同情,对霸凌者的施暴行为谴责,应该找到其导致校园霸凌的实质因素。
(一)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校园霸凌事件的频繁发生,说明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在校园安全方面,法律对其的相对缺位,导致校园安全的具体实施没有法律可以遵循,处理起来相对棘手。虽然有一些相关规定,但大多都是道德号召性的规定,没有可操作性。③上述的问题与法律的滞后性与修改时间过长的因素有很大关系,社会中的校园霸凌行为问题,当前的法律不能很好地解决。对于一个校园的安全秩序来说,还是需要法律来维护,法律是解决社会问题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对于校园霸凌问题的法律制定已迫在眉睫。
(二)未成年人自身因素
未成年人群体,作为人权法中的特殊主体,其自身因年龄的原因在社会生活之中存在严重的局限性。相对于社会群体中的其他群体来说,未成年人群体是一个从根本上就存在相对弱势的群体,其年龄偏小、生理及心理发育不健全、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抵制不了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三)监护人未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
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主体,有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义务、保证未成年人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与适当的方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监护人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使得未成年人容易沾染上社会中的不良恶习。监护人没能及时对其进行教育与纠正,使得未成年人心理上易产生支配他人的言行举止,并且倾向将自己的侵犯意向强加于别人,心理上产生冲动的行事风格,更甚至认为暴力行为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校园霸凌行为造成的伤害是多方面的,无论是霸凌者还是被霸凌者。霸凌者的暴力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正、惩戒、教育,很有可能发展成为犯罪行为,导致走向犯罪的险途。暴力行为对被霸凌者产生的影响往往是最直接深远的,不但会对其生理上造成损伤,尤其是会对心理上造成的损伤是无法估量的,被霸凌者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心理上有效的疏导,很有可能会产生心理上的恐惧阴影,对受害者的生活、学习等方面产生不可预料的影响,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事前防治与事后救济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一)事前防治
1.家庭层面
对于家庭层面来说,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与影响毋庸置疑是最直接的,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行为往往会影响到孩子的性格塑造。在家庭生活中父母要发挥出表率作用,与孩子多进行沟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进行密切关注。尤其在生活中,父母要对孩子的生理、心理进行有效的辅导。
2.学校层面
对于学校层面来说,学校是霸凌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在校学生也是霸凌事件发生的重要主体,对于校园霸凌事件的防治学校负有重要的责任,对于事前防治措施的构建应该发挥出关键作用。首先,学校应该为学生设置法治教育课程,聘请法学专家、法官、心理专家对学生进行定期法治课程授课。通过授课培养学生们的遵纪守法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来解决矛盾冲突。④其次,也要对老师进行在岗法治培训,使其掌握处理校园霸凌的干预策略。
3.社会层面
现实生活中,校园霸凌事件产生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类暴力行为往往会导致被霸凌者的身体遭受重伤、死亡或其他更为严重的后果,当此类情况已超出了学校治理的范畴。此时政府在防治校园霸凌方面应起到主导作用,建立相应的防治校园霸凌的专门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校园霸凌防治的主导力量。⑤当前我国的校园霸凌防治的立法依然处于空白状态,那么相关部门应该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之下,通过已有条款的解释来解决处理此类暴力事件。相关部门应该加快校园安全立法的进度,加强社会监管力度,进行社会信息分级处理。
(二)事后救济
首先,事后救济主要是指对于霸凌者与被霸凌者的心理辅导工作,学校应该设置专门的心理咨询辅助机构,对被霸凌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消除其心理上产生的影响,使其尽快融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对于霸凌者的心理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深入了解造成心理问题的原因,制定具体的心理塑造方案,让霸凌者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正视自己的问题,意识到自己暴力行为所造成的严重恶果,以此,避免以后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其次,事后救济,对于家长来说,应该意识到此类事件的严重性,让他们对于孩子的教育予以重视,对于霸凌者父母应该意识到孩子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并且进行有效的引导,以免将来发生更恶劣的违法行为。对于被霸凌的孩子,父母应该更加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对于孩子在学校的情况进行具体了解,及时与老师进行沟通,同时父母应该对孩子予以坚定地信念,让其意识到家庭是他们坚强的后盾及其成长的温馨港湾。
对于校园霸凌事件的暴力行为应该从其根源进行治理,结合具体的暴力类型进行专项治理,通过事前防治和事后救济的措施来解决校园霸凌的行为,来保障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的健康成长。
[ 注 释 ]
①黄行福.校园暴力:危害学校教育的毒瘤、思想、理论、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2004.
②杨彩霞.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探析[J].福建公安干等专科学院学报,2004.5.
③黄伟.校园暴力的成因及法律防范[D].大连海事大学,2012.
④陈雨亭.浅谈校园暴力的原因及其预防[J].大众科技,2006(3):148-149.
⑤刘振华.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其防治[J].湖湘论坛,2015,18(04):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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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8-0145-02
闫金泉(1989-),男,汉族,山东临沂人,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