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协民建界别活动组
加快发展浙江多层次资本市场
□浙江省政协民建界别活动组
必须抓住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机遇,加大地方金融的市场化导向改革,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推动以实体企业技术创新为主的各类创新,加快有效产能的重组兼并力度和实体企业全球化配置资源,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万亿产业做强、新产业快速发展,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提高投资质量与效益,提升浙江经济竞争力
实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是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创业创新、解决经济脱实向虚的有效手段,也是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融资成本的必选路径。多层次资本市场,就是基于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而设计的不同的交易制度,充分利用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功能定位上的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引导实体企业运用股权、债券、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并购重组等直接融资模式,为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资本保障。为加快发展浙江多层次资本市场,民建界别活动组提出十条建议:
加快推进上市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保障力度。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拟)上市工作。建议成立由政府一把手牵头的上市与并购发展联席制度,有效协调各部门的行政服务;省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研究资本市场发展重大事项,各具体操作相关部门要合力协调处理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设各地有梯队的上市工作机制。指导各地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把发展直接融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部门转型职责,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对重点改制拟上市企业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要确定牵头部门,指派专人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做实上市配套的行政服务内容。梳理建立为拟上市企业“最多跑一次”的行政改革流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扶持鼓励措施,支持拟上市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省级要支持各地政府出台土地、税收、财政奖励等针对性的鼓励政策。大力支持降低上市成本,针对性免收或减收产权过户收费项目、资产过户收费、政府性中介收费项目等。
以国企运行体制为重点推进浙江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和国有主体的带动作用。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创造条件推动省内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促进国有企业转变机制、规范经营。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做强做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着力优化股权结构、资产结构、业务结构,支持有实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收购集聚发展资源。二是加大国有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企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内部资源向主营业务、重要子公司集聚,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领域转移。鼓励有实力的国有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战略,加强与国内外各类所有制企业重组合作,形成若干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大企业集团。发挥浙江开放型经济优势,支持国有企业主动接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上海自贸区等,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三是鼓励国有平台加快探索设立产业引导投资(并购)母基金。通过母基金形式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比率。
着力搭建服务平台,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助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一是继续强化对接服务。政府牵头组织并购项目对接撮合、精准服务,每年分行业、分机构、分国别等组织类型多样的项目对接活动。二是推动组建行业性并购基金,为浙江并购市场注入新的强大市场化推动力量。三是借力中介服务,鼓励国内及境外并购中介机构来浙江省开展业务。四是组建并购联盟平台。推动组建浙江省投资并购联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区域经济聚集、产业链提升完善、产业技术升级和地方经济的证券化率。
大力推广债券融资工具,提高实体企业的债券融资能力。一是要充分抓住“债转股”的政策红利。在现有条件下,协调债务市场和股权市场,培育各自市场主体,发行各类信用工具,实现灵活多变的交易方式;要进一步推进各项配套制度的改革,开放市场,引进外资,引导企业境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二是大企业、大平台应当抓住各类债券市场发展机遇。把握运用国家现大力发展公司债、停车场转型债、可续债、金融二级债和海外发美元债等机会,实现中长期的融资,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三是继续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要探索发展定向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股债结合产品等融资新工具,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专项计划,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
规范做活区域资本市场,提高金改试点建设力度。一是继续加大力度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推进全省区域优质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挂牌,分层次引导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在提高企业挂牌数量的基础上,提升挂牌服务的质量,积极推动优质企业“转板”发展。二是提升区域市场直接融资工具的创设服务能力。整合平台资源,联合信保基金、风投基金、证券、银行、各园区管委会等众多主体,积极探索开展私募债、定向债、小微债等企业融资项目,为更多企业展示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并将业务内容模式化、制度化、流程化,便于控制进度和问题解决。三是建议加大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改革力度。加大对其考核导向改革的力度,并推动其市场化改革,服务全省中小企业。四是积极探索推进股权众筹发展。
多管齐下,吸引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主体参与浙江各类投资基金,提高资本供给力度。一是要充分发挥省财政产业基金管理平台功能。抓住省财政资金基金化运作机遇,切实做好与各地市、各单位的相关对接工作,确保国开发展基金和全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项目的落地与业务的开展,打造省政府千亿管理平台。二是积极引导对接券商直投公司和各类基金管理公司,提高基金项目库质量水平。继续做好浙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转型基金、科技创新创投基金和天使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等管理工作,筛选出资源整合能力强、符合全省实际情况的证券公司直投公司(背靠证券投行的项目优势)、股权投资管理基金公司参与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盘活现有产业基金。关键是要提高产业引导基金的使用率,不要让产业基金的钱长时间“躺在床上睡大觉”,应当鼓励引导基金投向专业化市场化的机构,引导投向一些研发公共平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第三方机构。
继续强化上市的培育前移工作,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后备资源培育力度。地方培育扶持上市企业的政策体系要抓好两个关键点:一是政策阶段,即上市前政策和上市后政策;二是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政策、财税政策、财政补助奖励、上市行政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首先,政策导向要积极解决企业的困难和增强企业上市动力。培育政策一般紧紧围绕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难点,以消除顾虑、减轻负担作为切入点,以资助和奖励为动能,以服务和引导明方向。其次,政策扶持的环节从上市奖励扩展到分段施策,即把上市作为动态过程,紧紧把握股改、辅导和上市申报、上市等关键环节,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难点,分别采取各有侧重的培育政策。第三,政策激励对象从单一的企业扩展到企业高管团队或法人个人,尤其要注重对核心成员的个人激励。第四,必须用好多种政策组合拳,一方面从土地、税收、财政、行政服务等资源给予倾斜;另一方面通过产业基金、金融配套引导发挥杠杆作用。
推动浙江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充分发挥本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综合协同力度。一是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打造金融业务板块。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金融和类金融机构股权整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金融控股公司,鼓励多元金融发展。二是引进央企金融业务板块。吸引平安、复星等金融控股平台到浙江开展机构和业务布局,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发展产业金融控股集团,实现产融结合。三是支持省内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和比较优势探索集团化发展。深化浙江农信省县两级改革,强化管理和服务功能;对于辖区内两家证券公司要鼓励差别化竞争发展,要充分发挥地方股东优势;要把浙江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浙商、财通两家证券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抓住上市后的机遇,做大做强投行业务和创新业务。
建立与浙江金融发展方向相适应的金融人才政策,提高金融人才服务企业的支撑力度。金融发展的关键是人才。一是要进一步优化金融人才发展机制体制,加快出台政策打造以高层次实践人才为引领,专业人才为主体,门类齐全、梯次衔接、素质优良的金融人才队伍,改变现有的偏理论人才结构和体系,使得金融人才引进、培养、评价、选用、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取得新突破。二是要及时补充出台高级实务性金融人才的相关政策优惠,主要针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券商、会所、律所)中的高级管理人才、核心技术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个税优惠、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更加优化金融人才创新创业、安居生活的配套环境。
全力整合“全球浙商”的上市公司资源,进一步加大资本运作力度。一是多种形式邀请在外上市公司回浙支持家乡发展。根据最近监管机构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在本产业链上的并购重组增加了鼓励性条款,浙江要有针对性措施,鼓励在外浙商上市公司收购本土有互补性企业。二是鼓励建立一些外币并购基金。结合当前外汇严格管制机制,帮助企业实施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实施开放战略,继续推动企业在全球配置优质资源。三是鼓励浙商上市公司在浙设立产业并购基金。鼓励本土的上市公司带头发展产业基金,引领全省优势产业的转型提升发展,参与各类项目的并购重组,带动本土产业链区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