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对“买醉”进行了语义特征和语义指向分析,指出“买醉”处于“买”的事件结构中,蕴含着一个双向的路径图式。“买醉”还可以抽象为“买+A>B”构式,包含[+致使]义。从语言的主观性和语用动因方面对此语言现象作了相关的解释。
关键词:语义分析 事件结构 构式 主观性
一、引言
(一)研究问题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①对“买”的解释是:“动词,拿钱换东西(跟卖相对):~票/~布/卖出粮食,~进化肥。”本文探讨的非常规句法组合“买醉”也被收录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动词,买酒痛饮,多指借酒行乐或消愁。”“醉”的解释是:“动词,①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汉/喝~了/~得不省人事。②沉迷;过分爱好:~心/陶~。③用酒泡制(食品):~蟹。”由动词“买”来看,后面的宾语成分通常是具体的事物、东西。而“醉”作为一个会意字,从“酉”,从“卒”。“酉”表示“酒”,“卒”表示“极点”“极端”,“酉”与“卒”联合起来表示“酒喝到极端”,故“醉”的本义为:酒喝到极端,失去正常神志。“醉”表示的是“喝酒”这个动作达到的某种状态。“买”的宾语通常是具体事物,而“醉”表示一种抽象状态,为什么能进入“买”的句法结构作宾语呢?这种常见但却非常规的句法组合值得探讨。
(二)动词“买”的相关研究
对动词“买”展开具体研究的论述不是很多,相关研究主要是在研究汉语动词特点时提到了“买”的特点,或者对动词“买”的配价方面进行了一些描述。朱德熙(1979)指出,“买”意义上表示取得,可以描述为:存在着“得者”(A')和“失者”(B')双方;存在着得者所得亦即失者所失的事物(C');A'主动地使C'由B'转移至A'。张国宪、周国光(1997)认为,“买”属于如果带两个成分其中必有一个可有补足语的动词,句法上为三价动词,语义小类为“收”类,主要表现形式为S3:N1+V+N3。这类动词的深层句法配价框架为:V3(N1,((P)N2),N3),其中N1和N3是较强意义上的强制项,在表层结构中必须出现,而N2则是较弱意义上的强制项,在一定语境中可以不出现于表层结构中。戴耀晶(1998)将“买”列为二价动词,论元角色是施事与受事。李芳杰(2003)指出,“买”具有[+获得/索取]的语义特征,基本形式是:S施+V+O与+O受,有省略和移位两种派生式。袁毓林(2004)指出,“买”的词汇意义涉及三个参与角色(买者、买物、卖方),可以抽象为施事、受事、与事。表达的是受事从与事方转移到施事方,意义概括为“取得”,能实现为“NP(A)+V+DP(D)+NP(P)”之类的句法形式。并且进一步把“取得”概括为“转让”。叶桂郴(2011)在讨论“买”的历时演变时,指出“买”除了表示“拿钱交换东西”义外,还用于情感和风月场合,表示抽象意义,如“买笑”。
从这些研究来看,“买”都是在商品买卖交易的语义域里面,不论动词“买”是二价动词还是三价动词,都包含施事、受事两个核心语义角色,即主动去“买”的一方和“买”到的对象。那么,当“醉”进入“买”的句法组合后,非常规搭配“买醉”与“买”常见的搭配词组相比会有什么特点?
(三)语料来源
通过北京大学CCL语料库对“买醉”进行检索,现代汉语中共有16条,古代汉语中共有31条;在BCC语料库中检索“买醉”,共有1176个结果,古汉语语料中有292条。可以看出,“买醉”一词出现的时间很早,并不是现代汉语中才出现。唐代李白《梁园吟》:“沉吟此事泪满衣,黄金买醉未能归。”本文主要探讨现代汉语中的“买醉”一词。
二、“买醉”语义分析
(一)“买醉”的语义特征
对含有“买醉”的语料进行分析,发现“买醉”与“买”具体的、实实在在的物品不同的是“买醉”具有[+抽象]的语义特征。邵敬敏、周芍(2005)在谈到语义特征的界定与提取时指出,同样一个词,在不同的句法结构中被关注的“语义特征”并不一定相同,语义特征的提取跟具体句法结构密切相关。如:
(1)“家里实在坐不住时,只有出去,到酒楼去买醉消愁。他常常醉倒,唯有在醉中才忘怀自己。”(BCC语料库)
例(1)中的“到酒楼去买醉”指出了“买醉”的处所,但没有指出“买醉”的人。这一点与同为非常规组合的“买笑”不同,因为“买笑”为买她人之笑,有她人“卖笑”,而买醉则是买者自己“醉”。这也体现了“买”“卖”与“醉”搭配的不对称性。通常“买醉”是“买者”主观上想“醉”,而去实施“买”这一行为。朱德熙(1979)在指出“买”意义上表示“取得”时,提到了“A'主动地使C'由B'转移至A'”,强调了“买”这个动作的“主动性”。“买醉”中的“买”也强调了主体想“醉”而花钱“买醉”的主动性,如自古以来就有的“黄金买醉”“千金买醉”等。从这一点来看,“买醉”中凸显了“买”的[+主动]这一语义特征。
(二)“醉”的语义指向
“买醉”一词的特殊之处在于:“醉”是“买”的宾语,作为“买”的宾语,应该是动作“买”的对象,也就是动作“买”支配的人或事物,而“买醉”中的“醉”描述的却是主语的状态,这与“醉”的语义指向有关。周国光(2006)指出,在确定句法结构中具体成分的语义指向时,要以语义兼容原则为最基本的原则。虽然对于一般的动宾结构主要采用格关系的分析法,即为“动作—受事”的语义关系,语义指向分析也主要是分析定语、状语、补语的语义指向,但就陆俭明(1999)提出的“语义指向就是指句中某一成分在语义上跟哪个成分直接相关”而言,非常规动宾搭配“买醉”中的“醉”在语义上与主语直接相关。“醉”表示神情、情态等方面的特征,具有[+述人]的语义功能,这种功能决定了“醉”与人某方面的特征相关联,即在语义上是指向主语的。所以,“买醉”在句法上直接相关,但是语义上“醉”并不与动作“买”有直接的联系,而是与“买”这个动作的发出者相关,形成了句法和语义上的不对应。张国宪(2005)指出,形式和意义之间出于主观语用表达等方面的考虑,会形成“形义扭曲构造”,这与说话人的主观意图有关。
三、“买醉”的事件与构式
(一)“买醉”的事件结构
从词典的解释和前人的研究来看,“买”都是在商品买卖交易的语义域里面,那么“买”就处于商品交换事件结构中,或者商品交换事件通过“买”这个动词体现出来,涉及的参与角色有“买者”“卖者”“物品”,同时,还包括换取物“钱”,可以抽象为:[施事][换取物][买][与事][受事]。“买”事件可以描述为“‘买者用‘钱从‘卖者那里买到某物”。这个事件蕴含着一个双向的转换过程:“物品”从“卖者”手中转换到“买者”,“钱”从“买者”手中转换到“卖者”。用意象图式理论来看,它们都遵循着“始源—路径—终点”这样的模式,即路径图式(PATH SCHEMA)。
这是一个双向的路径图式,“买者”和“卖者”都是这条路径的起点和终点,“物品”从“卖者”到“买者”,“钱”从“买者”到“卖者”,这也体现了“买”与其他“获取”类动词不一样的地方。“买”相对于“拿/取”等含有“获得、取得”义,也表示物品转移的动词来说,还包括“换取物”的转移,所以“买”具有[+有偿]这一区别性的语义特征。当“醉”进入了“买”的句法组合后,整个事件结构为“‘买者用‘钱从‘卖者那里买到‘醉”,这时“买”的对象不再是具体的物品,而是一种抽象状态。“醉”虽然不是一个具体的商品,但也是通过一定的“换取物”交换来的。比如常说的“千金买醉”“万元买醉”等,只不过通常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二)“买醉”的构式解读
目前,构式语法所指的“构式”以Goldberg的定义最为流行。Goldberg(1995)认为,C是一个独立的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Fi)和意义(Si)的对应体〈Fi,Si〉,而无论是形式还是意义的某些特征,都不能完全从C这个结构的组成成分或其他已存在的结构推知。(Goldberg,1995:4)
“醉”处于“买”的事件结构中,也蕴含着“某物”从“卖者”到“买者”手中,“钱”从“买者”到“卖者”手中的过程。但是在这个双向转换的过程中,并不是“醉”从“卖者”到“买者”手中。张国宪、周国光(1997)认为,“买”作为“收”类动词,可以有三种不同的有序形式。如:
(2)他买老百姓一只鸡。
→a.他从老百姓那儿买了一只鸡。
→b.他买了一只鸡。
例(2)是“买”典型的搭配结构,“鸡”从“老百姓”手中转移到了“他”手中。同时“钱”由“他”转移到了“老百姓”手中。而“醉”不能说是从“A”转移到了“B”,“醉”只指“买者”自身的状态,是由清醒到饮酒过量而神志不清的精神状态的转变。这就意味着“买醉”不是一个简单的,也不是一个典型的“买”类事件。在“买醉”事件中,“某物”从“卖者”转移到了“买者”手中,但是整个构式意义还未结束,即“某物”到“买者”手中还不是整个路径的终点。刘大为(2010)从构式的不可推导性出发,提出与语法构式形成一个连续统一的修辞构式。“买醉”这种非典型用法也是某种特定构式中的新奇用法,其构式义可以抽象表示为:买+A>B。从生活经验可以得知,与“醉”相联系的一定是“酒”,是“酒使人醉”。所以,“买醉”所蕴含的构式义为“买酒饮后,酒使人醉”,这是“买”的典型用法所不具备的,从“买”事件中推导不出中间的[+致使]义。下面以图解的方式来阐释“买+A>B”构式的特点。
图2中,“买者”作为施事,通过“买”这个动作得到“酒”,饮酒后,“酒使买者醉”,这样“买者”又经历了“从清醒到饮酒过量而神志不清的精神状态的转变”,成为“Experiencer”(感事)。所以,除了“买”这个事件之外,还蕴含着“买者”想要“醉”的意愿。
四、“买醉”的主观性与语用动因
(一)主观性表达
沈家煊(2001)介绍了语言的“主观性”与“主观化”:“主观性”是指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的一种语言特性;“主观化”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非常规搭配“买醉”表达了“主体想要喝醉”这一主观性意义,与“喝醉、灌醉”等不一样,“喝醉”主要是饮酒过量的客观表达,“灌醉”是使喝醉。“买醉”是花钱主动买来的,不仅仅表示饮酒过量而醉,更表示主体主观上想借酒来消愁或者以酒行乐,后者是“买醉”一词更想要强调的意思。也正因为“主体想要喝醉”这一主观意义,才使得“买醉”一词蕴含着“主体不如意、闲来无事、萎靡的境遇、心情以及状态”等深层含义,所以用“买”更能描述主体的状态、主动买醉的立场和不如意的情感。而语言为了表现这种主观性,本来动词“买”后应该跟具体名词作宾语,却直接以表示主体状态的“醉”作抽象宾语,以此凸显主体自身想“醉”的意愿。
同时,沈家煊(2015)指出,汉语的词类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根据字词的“重叠”也即主观性的强弱首先区分了“摹状词”和“大名词”(包含动词和名词)。按照这样的词类划分,“醉”归属于“大名词”,从大的词类上来看,“醉”作“买”的宾语也是合理的。
(二)语用动因
邵敬敏、周芍(2005)指出,词语组合时要受到语义搭配的选择限制,语义特征不相容的词语一般不能组合。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有时为了收到特殊的表达效果,也会有临时的组合。“买醉”相对于常规的“买”类词组是一个非常规搭配。“买醉”主要突出了“醉”是主体有意识地要实现的状态,不只是表示客观的结果。在说一个人“买醉”的时候,实际上是侧重说明这个人不如意、闲来无事、萎靡的境遇、心情以及状态。例如:
(3)比比皆是的重复,并不影响门前“车如流水”。一些人在里面万元买醉、千金买笑,自觉够派够味,却不知已步入了昏君奸臣的后尘。(北大CCL语料库)
(4)在英国,知识分子向来是边缘人物,给人的印象总不免是浪荡街头、买醉、买笑,穷途潦倒、古怪异常;同时,他们又不入俗于庸碌生活。(北大CCL语料库)
可以看出,“醉”在句法上是“买”的宾语,语义上是“买”的主体饮酒过量后神志不清的状态,在语用上,表示主体想要“借酒消愁和行乐”,同时隐射的是“买醉”主体不如意、闲来无事、萎靡的境遇、心情以及状态。“醉”作为抽象状态进入“买”的句法结构后,用“买醉”一词就能形象生动地描述“买者”的状态与特点,不需要用更多的语言,也不需要创造新词,这也符合语言表达经济性的特点。
五、结语
“买醉”处于“买”的事件结构之中,也是“‘买者用‘钱从‘卖者那里买到某物”,但是,在“买”这个事件结束之后,“买者”还经历了自身状态改变的一个过程,即“酒使买者醉”。“买醉”就处于“买+A>B”这样一个构式中,相比“买健康、买舒服”等而言,“买醉”中“买”的实际具体事物是“酒”,即一定是“酒使人醉”,但是“买健康、买舒服”中使人健康、舒服的东西却不确定。“买醉”能生动形象地描述“买者”的状态与特点,也符合语言表达经济性的需要。
注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北
京:商务印书馆,2005:911-912.
参考文献:
[1]Goldberg,Adele E.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
[2]戴耀晶.现代汉语动作类二价动词探索[J].中国语文,1998,
(1).
[3]高顺全.从“饱”的搭配关系演变看修辞和语法的中间状态[J].
修辞学习,2009,(4).
[4]黄洁.动宾非常规搭配的转喻和隐喻透视[J].同济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2009,(1).
[5]刘大为.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上)[J].当代修辞学,2010,
(3).
[6]李芳杰.汉语语义结构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7]陆俭明.关于语义指向分析[J].中国语言学论丛,1997,(1).
[8]邵敬敏,周芍.语义特征的界定与提取方法[J].外语教学与研
究,2005,(1).
[9]沈家煊.转指和转喻[J].当代语言学,1999,(1).
[10]沈家煊.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外语教学与研究
(外国语文双月刊),2001,(7).
[11]沈家煊.汉语词类的主观性[J].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
月刊),2015,(5).
[12]叶桂郴.“买”“市”“购”的历时演变[J].古汉语研究,
2011,(4).
[13]袁毓林.论元结构和句式结构互动的动因、机制和条件——
表达精细化对动词配价和句式构造的影响[J].语言研究,2004,(4).
[14]朱德熙.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J].方言,1979,
(2).
[15]周国光.试论语义指向分析的原则和方法[J].语言科学,
2006,(4).
[16]张国宪,周国光.索取动词的配价研究[J].汉语学习,1997,
(2).
[17]张国宪.性状的语义指向规则及句法异位的语用动因[J].中国
语文,2005,(1).
(倪婷钧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200030)
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16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