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焕
(辽宁省阜新市矿业集团平安医院,辽宁 阜新 123000)
低分子肝素治疗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的效果观察
李 焕
(辽宁省阜新市矿业集团平安医院,辽宁 阜新 123000)
目的观察且对比在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治疗中应用低分子肝素的效果。方法选取本院在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所收治的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患者60例作为临床对象,随机分成对照组、观察组。对照组予以常规临床治疗,观察组予以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的临床治疗,观察与比较临床疗效。结果观察组治疗的总有效率比对照组高,经统计学分析,存在着P<0.05的显著差异。结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患者经予以低分子肝素有效治疗后,显著提升了临床疗效,对血栓的形成能够进行有效性抑制,故在临床应用中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低分子肝素;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治疗效果
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主要属于脑血管类疾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临床疾病中较为少见,有着复杂的病因以及多样化的起病方式。在临床表现中缺少一定的特异性,故经常出现误诊和漏诊现象。如果没有进行及时性且确切的诊疗,一般会引发死亡以及具有严重性的并发症,重则出现死亡现象。若是有了明确性的诊断,需马上实施有效性的抗凝类治疗。传统治疗方式主要是进行对症性的支持治疗,以脱水和扩容为主,并非主张实施抗凝与溶栓的治疗,此方法会为患者在治疗中增加风险,对预后效果、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近些年,医学检测技术在逐渐的提升,尤其是影像学,临床实施抗凝治疗不仅能够将致残率、致死率降低,还能减少颅内产生血肿等风险[1]。为了对该临床患者实施抗凝治疗的效果展开观察与评价,本院选取在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所收治的60例临床患者予以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获取了较好的临床效果,具体报道如下所述。
1.1 一般资料:选取本院在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所收治的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患者60例作为临床对象,随机分成对照组(29例)、观察组(31例)。所有患者、家属都对本次临床研究的参与知情,且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在对照组中有12例为男性、17例为女性,年龄集中在29~52岁,平均年龄约(32.1±5.0)岁。病程在3~12 d,其平均病程为(7.4±0.5)d;在观察组中有14例为男性、17例为女性,年龄集中在28~51岁,平均年龄约(30.2±6.2)岁。病程在4~14 d,其平均病程为(7.6±0.8)d;患者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头痛和颅内压持续升高与癫痫发作以及视乳头水肿等。比较两组临床患者的基本资料(性别和年龄等),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在统计学中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1.2 方法:对照组予以常规临床治疗,若是颅内压升高的患者予以浓度为20%的甘露醇脱水,乙酰唑胺对脑脊液的不良分泌进行抑制,针对感染患者实施抗感染的常规治疗,若存有并发症需予以对症性治疗;观察组予以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进行临床治疗,在腹壁的皮下将5000 U该药物注射其内,2次/天,持续使用14 d。待治疗之后,对两组临床患者的疗效、产生的不良反应进行比较[2]。
1.3 评定临床疗效的标准:若患者的颅内压值恢复至正常,没有遗留下神经功能的障碍,则为痊愈;若患者的颅内压值恢复至正常甚至依旧偏高,而临床症状得以显著改善,则视为好转;若患者的颅内压值持续偏高,以及临床症状没有得到显著的改善,则视为无效。治疗的总有效率=(痊愈+好转)/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分析:本次临床分析的数据由SPSS17.0软件完成相关处理,使用(-x±s)去表示临床中计量资料,实施t检验;以%表示临床中计数资料,实施χ2检验。比较两组间的差异,若P<0.05则表示该差异在统计学中具有分析意义。
2.1临床疗效比较:经治疗方案的实施后,观察组痊愈为22例(71%),好转为6例(19.4%),无效为3例(9.7%),治疗的总有效率为28例(90.3%);对照组痊愈为14例(48.3%),好转为4例(13.8%),无效为11例(37.9%),治疗的总有效率为18例(62.1%),从数据中可得知,观察组的临床疗效好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分析,χ2=6.6861,P<0.05,在统计学中具有分析意义。
2.2不良反应产生状况比较:观察组仅在注射部位产生淤斑,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反应。
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在脑血管疾病中约占1%左右,依照病变的性质和在临床中具有的特征分成两种类型,主要是感染类、非感染类。约有半数以上的临床患者能够寻找至明确性危险相关因素,还有一少部分病因没有得到明确。在血流较为缓慢的状况之下,纤维蛋白网聚集了红细胞的团块,且进一步形成了血栓。所以,在进行临床治疗时,要采用抗凝方式予以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对血小板的聚集进行有效抑制,对血小板的活化、凝血系统进行抑制,以此实现对血栓形成、或面积扩大的抑制。在有关报道中,没有抗凝相关禁忌证临床患者过早实施抗凝类治疗,且予以B级推荐以及Ⅱ级证据等。针对颅内压值增高或伴发了少量性颅内出血临床患者,需予以B级推荐以及Ⅱ级证据的抗凝类治疗。对在急性期的患者予以低分子肝素以及肝素,待该时期过后持续服用抗凝类药物,且予以D级推荐以及Ⅳ级证据等。所以,现已经广泛的应用抗凝类治疗。但是,患者颅内出血不一定是予以抗凝类治疗相对具有绝对性的禁忌证,要对出血存在的危险性做出权衡,而后实施个体化临床治疗[3]。而又有学者认为,在对血液循环进行激活的过程中,低分子肝素对于凝血酶Ⅲ有着抗凝作用,能够针对很多种类已经被激活的相关凝血因子抑制其活性,实现对纤维蛋白原进行干扰而转化成纤维蛋白目标。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在临床上的表现具有复杂性、缺少特异性,增高了颅内压且对皮质造成损伤。若患者的临床症状表现为颅内压有所增高,则不考虑其局灶伴有神经缺损的问题,皆将其考虑为是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通常在较多的状况之下,头部检查(MRV与MRI)能够对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作出精准的诊断,故可以将其视为颅内静脉疾病的精准且方面的诊断方式。
在本次临床观察中,对患者分别予以常规临床治疗、低分子肝素临床治疗,观察组获取了较为理想的疗效,总有效率为90.3%。对两组临床疗效进行统计学分析,存在着比较显著的差异,即P<0.05,则在统计学中具有分析意义。这预示着,可将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作为临床医治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患者的有效药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临床可进行放心使用。
综上所述,临床高度重视了颅内静脉窦血栓的形成,针对临床患者实施抗凝类治疗,在早期实施抗凝类治疗能够提升临床疗效,故在临床应用中有较高的价值。
[1] 徐敏,夏正坤,王慧,等.肾病综合征并发颅内静脉窦血栓的护理效果观察[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1,15(4):74-76.
[2] 褚鸷,王宝爱,坑蓉,等.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的抗凝治疗疗效[J].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2015,24(1):33-36.
[3] 钟景阳,杜晓光,孙建彬,等.抗凝与局部溶栓治疗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对比分析[J].介入放射学杂志,2016,25(3):25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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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194(2017)32-0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