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兴事物,正在以它独特的魅力影响着各个领域的人们,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高校学生,这是与他们自身的特点紧密相关的。大学生群体接受新生事物较快,较之其他人群,大学生群体对新生事物有着更强烈的好奇心和更执著的追求。但是,网络文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大学生道德观念和行为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其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关键词】网络文化;大学生;思想道德
一、网络文化的内涵
研究网络文化在大学生思想道德和行为中具有何种作用,首先要对网络文化的概念进行界定。网络文化的概念界定在西方的理解中是很广泛的,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学者将网络文化的概念定义为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基础,依靠网络而产生、形成或者借助网络得以延伸发展的各种文化现象的综合。
首先,网络文化有其外化的物质形态。这也是网络文化最初级的形态,包括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本身。当计算机与网络的硬件和软件为人们开创了新的传播方式的同时,这些外化的物质形态就和它们提供的可能性一起成为新媒介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次,网络文化还有制度层面的内涵。这是维系网络关系的规范与准则的集合体,构成并调控整个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网络制度既包括基于计算机系统本身的各种网络协议,也包括人们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对网络使用行为的规范。最后,网络文化还表现为一种自由、民主、平等的网络精神和在长期网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共识。各种网络文化形式中最基础、最根本的东西就是这些道德、价值、审美等方面的内在心理因素,简而言之,就是在网络社会中形成的新的世界观和生活方式。
二、网络文化的发展历程
网络文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网络文化的产生阶段。资源的共享和军事的需要以及科学的研究和技术的探索是网络产生的最初动力。当网络处于雏型阶段的时候,更多的是学术性、探究性的,而不是实用性的,更不是大众性的。第二阶段是网络文化的形成阶段。20世纪末21世纪初,信息的传播不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互动的,信息也不再是被动等人来浏览,网络的使用者在交互过程中无意间为别人提供了信息来源,此时,信息的受众者同时又成为了信息的提供者。第三阶段是网络文化的发展阶段。博客等个人空间的出现并被广泛应用在互联网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普通网民不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而可以自觉地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在这一阶段,对于网络文化的研究进入到一个批判性、反思性研究的时期,国内外学者发表了大量专论,对网络文化的构成有了更多的认识,对网络文化的功能与作用有了更深的理解,对如何运用网络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等有了更广泛的思考,网络文化的真正研究时期已经到来。
三、网络文化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及行为的影响
网络文化在对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开放精神、包容意识的培养与提升以及对道德资源和潜力的发掘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主体意识的增强
在大学生与网络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大学生表现出很强的主观能动性,而网络文化为大学生增强主动性提供了可能。第一,网络文化为大学生强化其主体意识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源”。网络世界为大学生提供的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是一个巨大的资源丰富的图书馆,主体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所接触到的信息进行能动地加工与制作,可以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对各种知识进行反思并有目的地利用知识、组织知识,在积累知识的基础上实现创新知识,这就为主体创新意识的提高提供了基础。第二,网络文化为大学生强化其主体意识提供了新的认知模式。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的生命活动不一样,人的实践活动是创造性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活动。网络文化的出现在全球范围内打破了单一或分离的“主体—客体”的认知结构,过去,人类的认识方式均是由人或人的工具以及工具的延长来完成的,认识方式主要表现为“主体—客体”两极架构。互联网的出现则改变了一切,确立了主客体互通反馈式的主体际认知架构,从而使过去单一的“主体—客体”认知关系变为多层次多维度的认知关系。
2、平等意识的提高
网络文化的真正价值不仅是体现在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教育资源,而是更多的体现在其构筑了一种平等自由的人际交流环境。因特网的发明者曾宣称,网络是一个“自由、平等”的世界。由于网络所固有的特点是没有中心、没有直接的领导、没有管理结构,所以在网上没有特权和等级,这就抛弃了传统的人际交往中的种种制约因素,每一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一个中心,人们之间的交往趋于平等。网络社会不分贵贱、尊卑、种族、性别、社会地位、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在网络上每个人只要是“合法的”就享有平等的权利。信息网络的自组、自治模式将有利于打破传统的依赖型价值观,培育独立、平等的新型价值观,这将会提升和强化人们承认个体权利、尊重个体尊严的人文主义文化意识,尤其将加强大学生的个体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这将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独立的个性。
3、伦理素质的提升
网络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对大学生伦理素质的提升提出了新要求,也为研究大学生伦理道德开辟了新领域。网络文化丰富了大学生的道德认知,以往大学生的交往实践及其所反映的道德意识局限在一个较为狭小的空间中,而网络的发展则为大学生提供了另一片天地,人与人的道德关系不再仅仅存在于物理空间,还存在于赛博空间中。大学生不仅与物理空间中的他人发生利益和道德关系,也与网上的其他人发生此类关系,从而实现了道德关系的无限扩展,而大学生的道德认知也随之得到了丰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大学生道德认知地位从被动型转向自主型,由自发转向自觉。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学生的开放精神逐步形成,网络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则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精神。
由于大学生其本身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尚未定型,个体的理性选择能力和辨别是非善恶能力较弱,而同时价值取向越是多元化,价值选择就越是困难,从而容易导致价值理性的失落,这些都会使得当代大学生在伦理道德观的选择和取舍上易陷入误区,走入歧途。网络过滤性较差,各种社会思潮,不同的观点在网上激烈交锋,甚至一些低级庸俗和色情的信息也会在网上畅行无阻,造成严重的信息污染,这对大学生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是极其有害的,对大学生思想和行为会产生误导作用。网络上的虚假信息、篡改数据、网上偷窃、病毒传播、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网络犯罪和不道德行为,也会使人感觉到交往安全感下降,真实可信的人际关系难以产生和存续,因而产生多疑、恐惧、防范等不良心理。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使人性带上了面具,在这层面具的遮盖下一些大学生放弃了原有的道德操守,导致价值取向紊乱、社会责任淡化、道德人格分裂、人文精神迷失等等不良后果。
基金项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工作创新研究项目“我校‘互联网+学生工作模式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dmuxglx2016-04
【参考文献】
[1] 郭洁敏. 信息文化:人类文化发展的新走势[J].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00(3).
[2] 苏振芳. 网络文化研究——互联网与青年社会化[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作者简介】
化鹏(1989—),男,汉族,宁夏石嘴山人,工学硕士,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辅导员,主要研究方向:高校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