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芬
【摘要】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习实训基地是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依托职教集团,畅通校企双方的合作渠道,拓宽校企合作空间,共建产教合作实训教学基地(厂中校)、共建产教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中厂),形成“实习基地融合、师资队伍融合、教学培训融合”的高效运行机制。
【关键词】校中厂;厂中校;实训基地
“校中厂”、“厂中校”是深化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是实施人才培养目标的物质基地和必要条件。教高函[2Ol0]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习实训基地是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充分利用学院的场地及人力资源,通过引企入校,探索建立“校中厂”实训基地的新模式,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是高职院校重点思考的课题之一;同时,如何利用学校与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合作办学条件,合理利用企业的优势资源,使学生在深入企业实习实训的过程中,感受企业文化,体验企业完整的产业流程和生产管理流程,身临其境地体会企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探索建立“厂中校”的实训基地新模式,也是高职院校重点思考的课题。
一、正确树立“校中厂”、“厂中校”实训基地建设理念
(1)树立有利于学生发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只有在企业真实的生产环境中才能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劳动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有更明确的职业目标和更强的职业发展动力,这有利于实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2)树立有利于高职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通过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设备场地等基础设施的利用率,降低设备的投入成本,减少人力投入,提高办学的方向性、目的性和实效性。高职院校可以用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投入新型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树立有利于行业企业的发展理念。企业减少了对厂房、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得到了成本较低的人力资源,缩短了投资周期。如果深化企业对人才进行“订单培养”,还可为企业减少培训成本的支出,并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4)树立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发展理念。这种生产要素与教育要素的科学合理配置实现了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效益的原则和 目标,减少整个社会的物资、资金及其他要素的浪费。
二、依靠电类行业协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一)政府主导、行业指导、校企参与,共建产教合作示范教学基地(厂中校)
构建“校政企”三方联动平台,将课堂延伸到企业,逐步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同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环境氛围,形成比较完善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聘请专门的校企合作联络员,负责“校政企”三方联动合作平台的建设,建立互动机制。依托职教集团的资源优势,通过政府主导、行业指导、校企参与,在企业建设“两站三基地”,多途径开拓校、政、行、企合作渠道。
(二)行业推动,学校主导,企业参与,共建产教合作生产性基地(校中厂)
借助电类行业协会为平台,拓展校企合作渠道。开展丰富的多元合作。探索如何在税收、信贷、知识产权等方面引导、激励校企合作,尝试“投资合作式”、“筑巢引凤式”等校企合作模式。在职教集团理事会指导下,校企双方组成校企合作项目董事会,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责权利。
(三)企业专家工作站建设
在理事会的指导下,学院聘请企业中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和能工巧匠来学院,以企业专家为主体、学院名师参与建立的合作组织,承担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学生技能培训、培养锻炼教师等任务。组建电气自动化、汽车电子、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等电类专业企业专家工作站。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在学校工作年均100个工作日以上、承担不少于120学时的核心专业课教学任务。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融入企业最新技术和职业岗位需求的实训模块、技能考核标准及配套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源,培养双师素质教师等。聘请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学校选派教师组成核心成员。
(四)教师工作站建设
学校选派骨干教师和技术服务能力强的老师到企业,以他们为主体,企业专家参与的合作组织,承担技术服务、科技攻关、员工培训、双师队伍建设、学生实习指导等任务。
三、建立畅通高效的政行企校四方合作运行机制
(一)“人才共育”的专业建设制度
校企共同完善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制定五年专业发展规划。二级学院院长与理事单位成员、企业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制定校企合作项目规划,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思路和方向等方面探索适宜企业深度参与的形式与模式。企业专家工作站和学院教师工作站定期开展研讨,共同开发融入企业最新技术和职业岗位需求的实训模块、技能考核标准及配套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源,实现课程教学与实际岗位能力的紧密对接。制定学院行业企业调研制度与实施办法,规定调研对象、内容与目标,定期形成调研报告,了解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与技术发展动态,获取企业合作与发展的需要,指导学院专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技术服务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
(二)“过程共管”的实训基地建设制度
以“校中厂”、“厂中校”等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推行校企合作“项目化”管理,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和流程,明确合作项目总体目标并细化阶段性目标、合作各方的投入方式与形式、不同阶段承担的任务、收益形式与比例,项目操作规范等。完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校企合作项目的实践功能和教学功能,注重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的育人功效;健全完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引入企业标准与企业文化,注重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修订实施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顶岗实习的形式与途径、任务与措施、责任与义务、内容与评价等,建立企业兼职班主任制度,提高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与指导率,协调好实习与就业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顶岗实习中的重要作用;出台《校内实训基地社会服务条例》,拓展实训基地的对外服务功能。
(三)“成果共享”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度
按照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全面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打造专兼结合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立引导教师下企业、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及社会服务能力的制度保障。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制定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设立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对兼职教师在利益分配政策和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出台企业专家工作站、学院教师工作站实施管理办法,引导教师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托行业优势,聘请一批行业专家、遴选一批优秀教师建立培训团队,对行业、企业开展员工培训,为行业、企业人才储备、员工素质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四)“责任共担”的合作制度建设
建立合作协议机制,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合作任务书,明确学校与合作企业的责、权、利;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建立学院领导带队走访制度,通过走访企业、校企理事会例会、校企合作论坛峰会、工作站、校企合作信息管理平台等多种途径,保证合作信息在校企双方间的沟通,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建立监管机制,理事会及时跟踪有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执行奖罚措施,促进校企合作的利益共享;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顶岗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风险、“校中厂”和“厂中校”运行的市场风险等,建立健全风险预防和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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