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 徐先甫
三大意识八项审实
———也谈如何加强信贷业务风险审查工作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 徐先甫
资产质量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打好资产质量攻坚战,是信贷相关人员的共同职责和光荣使命。需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到尽职免责。从事信贷审查工作,要牢固树立“三大意识”,做到“八项审实”。
1.风险意识。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既然如此,信贷人员要把风险当产品来经营,培养对风险认知和防御能力。运用多种方法分析风险类别,对不可能接受的风险、尽可能降低的风险和可以接受的风险采取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等措施。
2.审慎合规意识。审慎合规是信贷经营管理的根本保障。商业银行经营的三大基本原则是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安全审慎理念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发展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坚持速度、规模与结构、质量的协调统一,坚持资本、收益、风险的相互匹配。合规管理是银行日常风险管理的前提,是有效构建内部控制机制的核心,也是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的关键。信贷审查人员,必须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信贷各项政策制度、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
3.责任担当意识。真实诚信是信贷人员一切行为的底线,追求事实的真相是控制信贷风险的有力保障,信贷经营管理的过程是不断去伪存真的过程。诚信是所有信贷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信贷人员做好本职,三查到位是关键。必须深入开展调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地反映客户经营状况、资金用途、融资风险,坚决摒弃为了迎合政策、流程、系统和审批而人为包装作假。对银行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充分认识自己的岗位责任和历史责任,坚持原则,直面问题、正视问题,不回避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就是责任和担当的最好体现。
贷前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关联关系、融资用途等;贷中审查人员要对融资的适度性、合规性负责,把关融资方案的合理性、信贷业务合规性、前提条件可行性、还贷来源可靠性、融资担保有效性;贷后管理人员要对风控的及时性、有效性负责,做到监测预警到位、现场检查到位、押品管理到位、风控预案到位、风险处置到位。在此基础上,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完善风险贷款责任追究机制,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追究到位。审查人员做到:
1.审实“四代”。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点突出审查企业“四代”,即代发工资和代缴水、电、税费,通过审查企业“四代”的银行流水和凭证,考察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
2.审实交易背景和融资用途。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要么是骗贷,要么是为了投机。通过注册关联企业,虚构交易背景,编造虚假合同及交易单据等方式骗取银行融资的情况目前越来越多。用途是否具体明了,是否为本企业生产经营必须的融资,是否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匹配。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交叉验证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贸易融资如保理业务时,一是对借款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核查发票的真实有效性。特别对当月开具的发票,要在次月进行二次核验,要求客户经理到税务部门、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利用企业远程防伪报税系统核验发票状态,并将相关证明或信息截图留存,防范借款人融资后作废发票。二是审查保理融资业务时,不能单凭一纸合同和几张发票判断贸易背景真实性,要注重借助购销双方的历史交易记录、发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税务凭证及资金流水等多方信息,交叉验证交易真实性;三是对借款人提供的加盖了银行行章的我行客户存款对账单或他行银行流水要加强对销售收入真实性的审查,必须通过我行全球信贷与代理投资管理系统(GCMS)中资金流向跟踪核实我行客户存款对账单的真实性,通过深入分析客户交易数据、纳税信息、关联往来、报表勾稽关系等核实他行流水的真实性;四是对借款人提供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由我行代扣缴税款的,须通过我行全球信贷与代理投资管理系统(GCMS)中资金流向跟踪核实我行代扣缴税款的真实性;由他行代扣缴税款的,虽然有他行加盖的公章,如发现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销售收入情况不符的,可以通过与征税机关、税务证发证机关联系核实他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真实性。
3.审实销售收入。严格审查企业销售收入归行来源和流量,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谨防企业提供虚假的银行流水骗取我行授信及融资。审查人须逐笔通过系统查询法人客户资金流向、核实与企业提供的我行客户存款对账单是否一致,通过深入分析客户交易数据、纳税信息、关联往来和报表勾稽关系等核实银行流水的真实性。部分企业提供的我行客户存款对账单格式与我行会计前台打印出来的格式完全相同,甚至大部分银行流水是真实的,但却将某些重要的流水记录予以删除,另外增加了一些虚假的流水记录,以达到通过银行融资申请的目的。审查发现问题后,经应坚决予以否决,并申请信贷管理部门要对该类作假企业采取系统控制,不再受理该类企业业务申请。
4.审实销售归行,杜绝“裸贷”。针对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报表真实性差、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须将销售归行和日均存贷比作为企业贷款主要审核条件之一,积极防范企业“裸贷”风险。一是严格销售归行的核定。对于经办行申报的企业客户资金往来和销售资金归行情况,无论是通过个人账户或者法人账户的,要求经办行必须提供企业授信前12个月在该行(含他行)柜台打印,并加盖网点印章确认的银行流水,客户经理要通过到银行网点现场核实或者通过网络现场查询方式,认真核查确认企业的银行流水,并须书面详细说明是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的核查,并签名对所提供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查人要通过动态监测系统(CS2002)、GCMS系统中的资金流向跟踪查询或借助第三方信息的佐证,仔细甄别和有效剔除银行账户往来资金中的非经营性“倒账”收入,合理认定以票据(转贴或转让)结算方式的资金数额,剔除虚报、错报或乱报,并将核查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审查报告中如实进行反映。二是强化存贷比指标的分析考核。对存量客户日均存贷比低于5%的,其存量融资余额必须压缩;对日均存贷比在5%—10%的,可维持现有存量融资余额,但不得新增融资;对日均存贷比在10%以上的,可视其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适当增加融资。三是根据风险和贡献度合理确定企业贷款的定价。对银行账户资金流“大进大出”波动异常,无交易对手回款记录或者与交易背景不符,日均存贷比持续不达标,销售资金归行占比过低或仍持续下降,以及“裸贷”客户,通过相应提高融资定价水平,追加抵(质)押担保,限制融资产品,控制融资期限等手段,促进现有状况的改进。经办行要重视和加强企业现金流和经营情况监控等贷后管理工作,注重拓展和发掘包括存款、结算等在内的多种业务机会,逐步解决和减少“裸贷”情况的发生。
5.审实关联关系。企业关联关系形式多样、隐蔽且复杂,要穿透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审查人员一是通过查询总行全球信息咨询平台-工商注册官网,对借款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进行关联关系查询;二是通过查询人行征信系统中关联企业及对外担保情况,及企业是否存在联保、互保贷款,排查与被担保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是核查借款人账户资金流入、流出的对方单位,对有较频繁的资金往来关系又非借款人交易对手的关注是否为关联企业,同时对资金流入、流出中往来频繁,且名称相似的企业,特别加以关注;四是通过企业财务数据中对外投资了解关联情况,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为线索,调查了解借入、借出资金的背景;五是融资中担保物如涉及第三方抵押,需关注抵押物所有权人与借款人可能存在某种关联关系等等。
6.审实变相融资和隐性负债。企业往往与多家银行合作,且有影子银行高成本融资,发行永续债或私募债、带回购的股权和基金类融资,不直接体现在资产负债表或者在资产负债表中但不计入付息债务科目以至于无法通过人行征信系统中查到的,但本质上确定需要企业承担偿还或支付义务的债务等隐于报表内企业民间融资带来的信用风险。一是对客户在我行银行流水及他行客户存款对账单,反映的客户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分析。对方户名含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敏感字眼,摘要、用途、附言中含借款、还款、利息等备注,以及对方户名明显与客户所在行业上下游毫无关系的企业且有大额资金往来的,要进一步调查分析客户是否存在民间融资行为;二是通过查询总行全球信息咨询平台-工商注册官网,通过股权出质历史、股权冻结历史、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人信息等,分析客户是否存在民间融资行为;三是走访当地民间融资机构,密切关注企业融资行为。
7.审实过度融资。审查企业融资总量是否超过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与经营收入水平、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水平、还款来源的期限匹配度;是否超过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从银行取得融资,虚增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以减少自筹资金或抽逃投入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多头贷款、重复融资对外扩张或从事非主业投资,一旦行情发生逆转,投资项目失败,经营业绩下滑,企业陷入资金流紧张状态;挪用银行贷款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融资银行数超过3-5家,除银行融资外,还进行股权融资、民间融资及通过信托、券商、基金等其他融资;超过自身代偿能力提供担保、关联担保以及互为担保,尤其是采取集群式业务开发模式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形成高集中度担保风险。
大量企业主要控制人从事多种经营,对外投资关系复杂,及时搭建关联关系,进行统一授信,保证担保占用非专项授信,严控过度融资。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以及经营者个人的对外融资,控制企业融资适度性,对关联关系复杂的企业从严核查企业日常交易背景,控制关联系整体融资规模,谨防虚假关联交易和过度融资带来的风险。
8.审实分期还款。对贷款分期还款计划设置,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当前经济转型加快,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消费习惯的转变等,对多数企业、多数行业的经营发展影响很大,因此不仅要看企业过往的经营业绩,更要注重对未来发展趋势预判的前瞻性,科学、合理地设置分期还款计划。所有大额融资均须制定合理的分期还款计划,避免贷款集中一次性到期引发借款人偿债风险,在贷款前提条件中予以明确: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在系统中录入分期还款计划,并在贷款核准环节严格把关。项目融资,特别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业务,要求及时落实将政府行政部门领导的口头承诺转为有效的法律文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贷款到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