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仕钢,金岳龙,王 俊,金齐武,郝 蕊,张 锐,陈 雷
(1.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安徽淮南232001; 2.皖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安徽芜湖241002)
高校大学生自伤行为现状探究——以皖北地区某高校为例
倪仕钢1,金岳龙2,王 俊2,金齐武1,郝 蕊1,张 锐1,陈 雷1
(1.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安徽淮南232001; 2.皖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安徽芜湖241002)
为了解大学生自伤行为现状,为大学生自伤行为影响因素的探讨提供指导,选取皖北某高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自填式调查问卷方式进行调查,针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指出大学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关注大学生睡眠状况,同时需要进一步分析大学生自卑的原因,采取相关对策,提高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大学生; 自伤; 现况调查
自伤行为(self-harm)作为一种缓解压力和不良情绪的不良行为模式广泛存在于青少年中[1]。广义自伤行为指所有自我实施的、造成躯体实在或潜在损伤的行为,通常不考虑行为的目的、企图或对机体造成损伤的程度,只关注行为本身是否对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2]。广义的自伤行为包含自杀、自残、一般自伤行为和具有潜在危害的自伤行为等;狭义自伤行为指常见、造成组织明显损伤、不是以结束生命为目的的自伤行为。
大学生正处于个体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以个体日益增长的自治和成熟为标志,逐渐开始扩展自己的人际关系。但由于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的不足,大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常常表现出一定的矛盾性。同时,愈加剧烈的竞争压力和反对传统和主流文化对大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得他们更容易卷入各种危险行为当中。目前在青少年中自伤和自杀已成为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在全球青少年人群中自伤发生率最高,自杀是青少年死亡的第二个主要原因[3]。在国内的大学生自伤行为的流行病学研究中发现,我国大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发生率高[4]。
本文采取方便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皖北某大学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在所选取院校中按照分层抽样的方法(不同专业、年级和性别等),共发放调查问卷1 332人,回收有效问卷1 319份。旨在通过对皖北地区某大学大学生自伤行为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大学生自伤行为现况,为进一步影响因素探索提供参考,为有效地干预青少年自伤行为提供依据,有的放矢地开展相应援助、支持和教育工作。
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并对文献整理和归纳,进行理论研究和思考,在借鉴国内外研究者已开展的调查表和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大学生自伤行为量表问卷”。具体包括基本人口学特征(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是否独生子女)和自伤行为类型。自伤行为类型包括高致命性自伤行为、造成组织损伤的自伤行为、无肉眼可见损伤的自伤行为、具有潜在危害的自伤行为和造成心理伤害的自伤行为。高致命性自伤行为(传统自杀行为方式的自伤行为):主要指传统自杀行为方式的自伤行为,具有高致命性,共7项,包括上吊(自缢)、故意从高处(如高楼等)跳下、故意服毒(如除草剂等)、故意割破自己的血管(如腕部、颈部等部位血管)、故意用电击伤自己、故意投河、故意过量服药。造成组织损伤的自伤行为(自残行为方式的自伤行为):指造成机体组织肉眼町见损伤的自伤行为,共7项,包括故意割伤自己(非血管)、故意烧伤或烫伤自己、故意咬伤自己、故意抓伤自己、故意割伤或划伤自己、故意用针或尖物刺扎自己、故意阻碍自己伤口愈合。无肉眼可见损伤的自伤行为(狭义自伤行为):指造成机体组织实质性的损伤,但损伤不易被肉眼发觉的自伤行为,共6项,包括故意打自己、故意用头或拳头撞击墙或硬物、故意掐自己、故意用力挫揉自己、故意拽自己头发、故意屏气或用物体堵住自己呼吸道使自己窒息。具有潜在危害的自伤行为:指对机体组织或生命具有潜在危害的自伤行为,共8项,包括故意进行强烈运动(非体育课或体育比赛)、故意拒绝生活必需品、故意拒绝治疗或拒食、故意鲁莽行为(如故意撞车等)、故意过量酗酒(非他人劝酒)、故意过量吸烟(吸烟量明显多于平常)、故意过量暴食(非饥饿)、故意过分熬夜(非学习、恋爱、娱乐等目的)。造成心理伤害的自伤行为:指对机体组织无损伤,但对自我心理产生伤害的自伤行为,共3项,包括故意封闭自己(迫使自己减少或不与外界接触)、自己挖苦或辱骂/侮辱自己、自己贬低或鄙视自己。
(一)一般人口学特征
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 319份,其中男性106例,女性1 213例,年龄构成中20岁比重最大,非独生子女为1 035(78.5%),63.2%的大学生来自农村地区,年级分布以大一和大二为主,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54.1%和45.9%。见表1。
表1 一般人口学特征
(二)自伤行为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过去半年内自伤行为(≥3次)频数最高为:过分熬夜、故意贬低或鄙视自己。过去半年内自伤行为(1-2次)频数最高前四种行为为:故意贬低或鄙视自己、故意封闭自己、故意掐自己、过分熬夜。见表2。
表2 自伤行为情况调查结果频数分布n(%)
本次研究发现,大学生自伤行为发生较高的非自杀性自伤行为为贬低自己,调查结果显示,过去半年内自伤行为(≥3次)频数最高为:过分熬夜、故意贬低或鄙视自己。过去半年内自伤行为(1-2次)频数最高前四种行为为:故意贬低或鄙视自己、故意封闭自己、故意掐自己、过分熬夜。
自伤的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自伤方式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严重程度不同,一般分为轻微伤和严重伤,例如掐自己、抓头发、拒绝吃东西、用冷水淋浴属轻微伤;而采用切割伤、服过量药物、用刀划伤身体等方式属严重伤。以往的研究发现,男性自伤行为发生率比女性高[5]。家人和朋友中有自伤行为者、父母不和及药物滥用等是男生自伤的主要原因,而女生自伤的原因与焦虑、抑郁、酒精滥用、父母离异和性虐待有关[6]。
对自身形体持消极态度不仅会影响个体是否实施自伤行为,而且可能还会增加自伤行为的频率和伤害程度。尤其是在共病进食障碍患者中,这种影响更加明显。Ross等[7]调查显示有自伤行为的青少年对自己身体的满意度更低,且男女在此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本次研究中我们尚未研究自伤行为与体形的关系。从研究结果来看,过分熬夜发生率较高。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睡眠质量与自伤行为的关系。
总之,自伤行为不仅对自伤者造成身体伤害,还会影响情绪功能、人际关系及工作和学业表现。在西方国家,自伤行为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8],而我国对自伤行为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学生是自我伤害的高危人群,他们常常采取切割、烧伤和抓伤但没有意图结束生命的行为来减轻痛苦、逃避现实和展示他们的痛苦。自伤行为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严重威胁到他们的身心健康,并可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许多不可预测的问题。本研究对大学生的自伤行为进行了描述,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参考,在以后的研究中将进一步探讨影响大学生自伤行为的社会心理因素。
[1] Osuch EA,Noll JG,Putnam FW.The motivations for self-injury in psychiatric inpatients[J].Psychiatry,1999,62(4):334-46.
[2] Russell JE,Gedye A.Self-injury,regurgitation,and antiemetics[J].Lancet,1989,1(8631):225-226.
[3] Hawton K,Zahl D,Weatherall R.Suicide following deliberate self-harm:long-term follow-up of patients who presented to a general hospital[J].Br J Psychiatry,2003(182):537-542.
[4] 陈瑜,李箕君.1035名大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及相关心理特征分析[J].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2012,12(5):471-475.
[5] 攸佳宁,钟杰,梁耀坚.北京市高校大学生自伤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3,34(5):559-561,564
[6] De Leo D,Heller TS.Who are the kids who self-harm?An Australian self-report school survey[J].Med J Aust,2004,181(3):140-144.
[7] Ross S,Heath NL,Toste JR.Non-suicidal self-injury and eating pathology in high school students[J].Am J Orthopsychiatry,2009,79(1):83-92.
[8] Turner BJ,Dixon-Gordon KL,Austin SB,et al.Non-suicidal self-injury with and without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differences in self-injury and diagnostic comorbidity[J].Psychiatry Res,2015,230(1):28-35.
B842.2;G645
A
1671-4733(2016)03-0087-04
10.3969/j.issn.1671-4733.2016.03.024
2016-05-03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SK2015 A122)
倪仕钢(1978-),男,安徽淮南人,讲师,研究方向为基础医学,电话:0554-666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