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宇
《十二公民》直击人情法理
◎方正宇
国家/地区:中国
上映:2015年
导演:徐昂
主演:何冰韩童生
作者介绍
方正宇,执业律师,时事评论员,编著《中小企业维权之道》《劳务派遣》《法碟启蒙》等书,在网易、凤凰网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并担任上海新闻综合、五星体育、法治天地等电视频道特邀嘉宾。
在去年热映的电影《十二公民》里,政法大学一批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参加补考,他们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来组成模拟西方的法庭,审理一桩当时在社会上饱受争议的“富二代弑父”案。12位学生的家长则组成了陪审团。在听取学生的模拟法庭审理后,这些家长将以陪审员身份做出“判决”,而且必须就有罪或者无罪的结论达成一致意见方能结案。结果在第一轮表决中,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睢独一名家长提出了质疑。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些原本互不相识的“陪审员”为得出结论而备抒己见。家长们来自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包括医生、房地产商、保安、教授、保险推销员等多种职业。他们相互之间曾经产生过激烈冲突,但最终还是共同致力于分析案件中存在的种种疑点。
显而易见的是,上映于2015年的《十二公民》,翻拍自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前作以高超艺术手法展现了“无罪推定”的法治理念,无论在电影界还是法律界,它都被视为经典,并且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多种版本的翻拍作品。比如日本在1991年将其翻拍为《十二个温柔的日本人》,针对原作剧情进行了极为夸张的颠覆。又比如俄罗斯2007年翻拍的《十二怒汉》,则在原有剧情基础上又添加了“车臣冲突”的历史背景。
与以上几部翻拍作品相比,《十二公民》最大限度地复制了原版《十二怒汉》的剧情走向,只是在局部添加了诸如“富二代”、“北京的哥”之类的新元素。但与原版相比,《十二公民》存在着一个先天的劣势,那就是中国并没有类似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而这又恰恰是剧情得以展开的基础,所以《十二公民》只能“模拟审判”,缺少了原版那种“现场讨论直接决定嫌疑人生死”的紧张感。
然而这点遗憾的存在,并不能改变《十二公民》是一部优秀电影作品的事实,更不会削弱影片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十二公民》的价值,远不止是向中国观众介绍英美陪审团制度的运作。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影片所反映出的种种戏剧冲突,展现了法治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在不受情绪和立场左右的前提下,独立而冷静地进行思考和判断。
在影片刚开始的时候,12位陪审员中有11位都认为嫌疑人有罪,但他们真的都那么有把握吗?显然未必。其中有些人存在先入为主的观念,觉得只要是出现在被告席上的人员自然就有罪;而在另一些人看来,既然其他人都做出了有罪的判断,自己只能选择随大流;有些人则完全出于私心,只希望快点做出决定可以早点回家。以上种种选择,其判断的方法和依据备不相同,却都没有真正从案情本身出发,只是基于模糊认识就给出了自己的结论。
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虽然没有机会扮演陪审员的角色,但在针对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法律事件进行评判时,是否多少也都存在着这些思维误区?近年来有很多法律事件往往在形成一边倒的舆论氛围之后,却出现了令人大跌眼镜的反转剧情。对此除了感叹于世事难料之外,人们或许也可以反思一下,那就是此前在缺乏全面了解情况下就做出评判是否太过草率?
还有些时候,人们对于法律事件的判断,容易受到自身立场的影响。比如韩童生在影片中所饰演的“北京的哥”,始终坚持对于“有罪”的认定。究其原因,已经不再是基于他对这起“弑父案”案情本身的判断,而是因为他自己曾经历与儿子之间的严重矛盾,因此先天性地排斥与父亲有矛盾的嫌疑人,并且将这种情绪带入整个陪审过程。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法律问题的判断,往往也会潜移默化地受到自身情况的影响,甚至由此做出非理性的判断。比如在执法者处理诸如闯红灯、逃票之类的轻微违法行为时,旁观者经常会形成何必较真的舆论。这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吗?应该不是,有时只是因为不希望自身类似行为同样受到追究而已。
所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十二公民》是一部出现得非常及时的电影。相比陪审团制度本身,影片中对于公民法治观念的展现和解析,才是最值得学习思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