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专业课程标准解读

2016-10-31 01:20谢兵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6年7期
关键词:课程评价课程实施中高职衔接

【摘要】在介绍江苏省中职建筑装饰专业课程标准开发的过程及设计思路后,从中高职衔接和多元课程评价两个方面对课程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的编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从教学实践、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师资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课程的有效性实施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建筑装饰专业;课程标准;中高职衔接;课程评价;课程实施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34-0052-04

【作者简介】谢兵,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210019)环境艺术系主任,副教授,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

一、开发概况与设计思路

(一)课程标准开发概况

在江苏省职业教育土木水利类专业教科研中心组指导下,我们成立了以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牵头单位的建筑装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项目组,自2013年起进行相关课题研究,通过对行业企业、全省相关职业院校、毕业生进行调研,进行岗位能力分析及人才分析,确定建筑装饰专业的专业方向和课程体系结构,开发出“2.5+0.5”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建筑装饰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并在全省各相关学校推动该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实践。这个教学指导方案构建了一个专业基础平台、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专业基础平台课程选择了“建筑装饰制图与识图”“素描与色彩”,建筑装饰设计绘图方向课程选择了“室内设计”“装饰效果图制作”,建筑装饰施工方向课程选择了“地面装饰工程”,共5门核心课程并进行课程标准的开发。2016年4月,课程标准完成开发,并顺利通过专家的初审和复审。

此次开发的5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基于完整的工作过程,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组织课程内容,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操作技能,注重职业情境中实践智慧的养成,培养学生在复杂的工作过程中做出判断并采取行动的综合职业能力。每个教学单元(任务)以典型产品(服务)为载体来设计活动、组织教学,建立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的联系,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典型产品(服务)的选择要体现本地区的经济特点,兼顾先进性、典型性、通用性,活动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

新的课程标准涵盖职业标准,课程内容反映了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遵循职业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新理念,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做中学、做中教”,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推行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注重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终身发展。

(二)课程标准设计思路

职业教育课程观应体现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立德树人的要求,突出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兼顾中高职课程衔接,帮助学生形成与本课程相对应的职业岗位所要求的职业素养。此次建筑装饰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开发的设计思路主要为以下几点:

1.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建筑装饰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按照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突出建筑装饰工作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结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中高职分段培养等需要,确定课程目标。

2.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建筑装饰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表”,依据课程目标、岗位需求,对接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按照着眼学生发展与强化从业能力并重、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并重的原则,确定课程内容。

3.遵循学生认知和技能形成规律,整体考虑教学单元间的层次梯度、逻辑结构。以典型工程项目为路径,设计若干学习任务,将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机融合到学习任务中。

二、课程标准开发注重中高职衔接

中高职衔接是指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特别是高端技能型人才。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

建筑装饰核心课程标准项目组根据调研统计,在整个土建行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5.4%,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占5.8%,远远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与其他行业相比,高级人才比例偏低。到2013底,全国设置土建类专业的中职学校有1695所,在校生共62万人,年招生24万人,毕业生18万人。其中每年约有30%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生通过对口单招、转段升学等模式进入本科和高职院校深造学习。

因此,在课标开发中特别注重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注重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的基础性、发展性特点,统筹安排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课程,科学编排课程顺序,精心选择课程内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评价方式的紧密衔接,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发展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建筑装饰工程制图与识图”课程标准为例,该课程是建筑装饰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核心课程。其任务是培养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和思维能力、正确识读和绘制装饰工程图的能力。如“画法几何基础”模块“点、直线和平面的三面投影”教学单元的教学内容与要求:1.掌握点、直线、平面的投影规律和各种位置点、直线、平面的投影特性;2.能识读、绘制点、直线、平面的投影;3.会求直线与平面的交点、两平面(至少有一个平面是特殊位置平面)交线;*4.能分析三面投影中点、直线、平面的相对位置关系。(标注*的内容,可根据专业方向以及本专业学生实际情况和培养需要,自主确定是否安排教学。)

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对该部分的要求则相对较高,它们要求精讲“正投影原理”,多锻炼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中职课标该部分要求相对较低,但突出了点线面的基础投影原理和画法,学生掌握后能顺利地进入几何体投影的学习,体现了够用和适用原则。而难度较大的点线面位置关系作为选学内容,可供学有余力的学生选修,同时也可为高职本科阶段学习该内容进行很好的铺垫,较好地体现了中高职课程内容在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等方面的级差。

另外,该课程名为“制图与识图”,但鉴于中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画图与识图两个环节之间加入抄图环节作为过渡,通过抄图达到对图纸的熟悉,最终学会画图。和高职、本科相比,中职课标抄图环节课时相对较多,体现了中职教育重视基础训练,升学后又能较好地适应高职、本科段的学习。

三、构建多元的课程评价体系

学生在知识和技能的建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不是单一维度的数值反映,而是多维度、综合能力的体现,因此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应该是多方面的。多元课程评价体系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内容多维化、方法多样化。

建筑装饰新课标对评价的建议强调,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状态以及学生的学习体验等。评价的主体应包括教师、学生及行业企业人员等,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可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如参加考级考试、资格认证等。评价还应注重过程性和发展性,要把学生的当前状况与其发展变化的过程联系起来,由一次性评价改为多次性评价。注重将评价结果及时、客观地向学生反馈,指出被评价者需要改进的方面,师生共同商讨改进的途径和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多元评价还体现在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学业水平测试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评价方法,它不仅能准确地检测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还能客观反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和各地区、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建筑装饰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的专业基础课程选定的是“建筑装饰制图与识图”,而本次编制的“建筑装饰制图与识图”课程标准正是该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考纲编写的依据。因此,课程标准对课程目标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既突出技能目标,又力求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目标达成程度的描述词语准确到位,如在认识性方面使用了“了解、认识、理解、熟悉、掌握、知道、懂得、识别、解释、概述、比较、说出”等行为动词,在技能性方面使用了“会操作、会运用、会使用、会制作、会计算、会测试、会拟定、会安装”等行为动词。

四、课程的有效性实施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各职业学校在教学实践中,一定要把握课标要求,实施有效教学。

(一)教学建议

应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紧紧围绕完成实际建筑装饰工程的典型工作任务,创设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情境,推行项目教学、行动导向教学,实现“做中学、做中教”。

项目的设置应基于完整工作过程,如“室内设计”课程标准室内设计实训模块“居住空间设计”单元的教学,要紧贴室内设计工作过程:获取任务—现场分析—草图构思—设计绘图(手绘、软件)—设计成果展现。学生结合项目成为学习的主体,自我规划、自主完成具有实际意义的工作成果,教师和学生通过作业一对一指导、多层交流和问题解决等形式开展互动式的教与学。

项目的设置还应循序渐进、螺旋上升,从而促进学生技能的强化。如“装饰效果图制作”课程标准,在不同案例的任务中都有“会运用VRary等渲染插件对模型进行材质赋予及处理以至渲染出图”这项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但它们在不同案例中所需的课时数是不一样的,从一开始要求学生用14课时完成该单元的学习,到最后一个案例只需用8课时。而且随着学习的深入,不断加深原有的基本结构,知识点的广度和深度范围扩大,使之呈现螺旋式上升的态势。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实施“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工作室的课程项目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教师自拟的学习研究课题任务,二是来自于企业的实际课题和项目,三是工作室与企业合作设计开发的课题和项目。“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开放性的教学环境和灵活性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于一体,能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升教学效果。

在课程标准编制时已经嵌入了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但技术的进步使得教材往往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把建筑装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教学融入相应的教学任务中实施,在教学中全面渗透产业文化的精神和要求。

(二)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课程标准对课程实施必备的实验实训条件、信息化课程资源及图书资料等给出了基本建议,在这里仅就企业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出建议如下:

推进校企深入合作,邀请企业专家共同进行课程开发,聘任能工巧匠指导实训;把企业岗位能力和职业标准纳入教学内容,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新工法、新技术;将企业文化融入教学与管理的全过程;增加校外实训基地,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完善“2.5+0.5”中“0.5”的校外实习保障机制。

(三)师资队伍建设

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是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贯穿“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在“双师素质”方面,建筑装饰专业教师应具有建筑装饰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该比例不低于90%);3年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应具备《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规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如镶贴工、木工、室内装饰设计员、建筑CAD工程师、建造师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等。

师资队伍的建设还要求专业团队有合理的“双师结构”。建筑装饰专业的师资队伍要求专任专业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1∶36,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比例不低于5%,高级职称在15%以上,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占60%以上,或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的占30%以上;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10%~40%,其中6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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