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书
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
中日语言禁忌的对比透视
张慧书
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
禁忌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是人们对某些特定语言、行为自我限制的外在表现。禁忌现象具有普遍性,大到一个民族,小至一个部落都有各自独立的禁忌文化。作为禁忌外在表现形式之一的语言禁忌,其作用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从禁忌语的概念界定入手,以发展的观点勾勒出中日语言禁忌的变迁及演进,具体阐述禁忌语的功能随时代变化而变化。通过探究揭示禁忌语的社会影响力和使用范围正在逐渐减小,但根植于人类万物有灵论产生的“语灵信仰”观念,语言禁忌仍将长期存在的事实。
语言禁忌 普遍性 变迁演进
禁忌 (taboo/タブー)一词原是波利尼西亚汤家语,由英国航海家詹姆斯·库克(James Cook)航行到此地并记录当地相关的禁忌现象。“taboo”现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受尊敬的神物不能随意使用;二是受鄙视的贱物不能随便接触。即 “神圣的”、“危险的”、“禁忌不洁的”。关于语言的起源问题,当代语言学家普遍赞同语言起源于习惯派 (the Conventionalists)的观点:语言和音义的结合是任意的,两者无内在联系,是约定俗成的。在上古时代,人们只知道顺应自然,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低下,不清楚语言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人们将自然中无法理解的奇怪现象拥有超人的“神力”,这种“神力”能给人类带来幸福的同时,也能带来灾难。而传达人类普遍情感、愿望、需求的语言和其传达的意义之间存在一种“内在对应关系”,假如人们误说了“死、桑(丧)”之类的字眼,就会真的发生不幸的事。“语灵信仰”是语言禁忌的最根本来源。实际上,语言禁忌是客观存在,只不过通常情况下被人们刻意回避罢了——如果根本就不用这些词语或者不相信这些词语和其指代意义之间的联系,他们就无法继续在语言中存在。[1]29
目前,中日研究者对于语言禁忌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总体来说,主要以从民俗、社会现象的文化角度所做的静态分析较多,从社会语言学、文化语用学视角的动态分析不足。语言禁忌的研究不能只停留在简单的现象陈述,归纳分析的层面上,必须结合跨文化交际背景下的语言实际应用具体分析、对比。本文尝试从禁忌语定义入手,对禁忌语产生的原因,来源、中日两国语言禁忌的趋同性、语言禁忌的深层文化内涵进行探讨和研究。
中国学者万建中在 《中国民间禁忌习俗》(2010: 36)中解释道:人们在运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时,往往会遇到一些语言障碍,其中之一就是一些语言在某些场合不能随意使用。人们害怕这些语言会带来灾祸,或给人不详的预兆[2]36。
《广辞苑》(新村出.1998)对“忌み言葉”的概念下了这样的定义:因容易使人想到不吉利的事情而被人们所忌讳的词语;特殊情况下替代禁忌语的词语。以上可知,禁忌语包括两个方面:避而不说的词语及代替语。笔者也将沿用此定义分析中日语言禁忌的异同。
在人类社会的初始阶段,基于认识水平的低下和征服自然力的不足,人们往往把对自然现象、自然力的不解甚至是困惑、恐惧,和某些自然现象联系起来,相信自然神力、迷信宗教。所以,语言的禁忌和灵物崇拜其实都与宗教迷信有关,作为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种原始心理反应。讨好神灵会得到庇护和保佑,得罪它,就会得到加倍的惩罚。日本平安时代的伊势斋宫的“斋宫忌词”包含了九个和佛教相关的禁忌语和七个直接或简介和死亡相关的忌词,即:内七言、外七言和别忌词。为保障“物忌”(祭祀活动)顺利进行,禁忌佛教用语和污秽的语言。在我国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有崇拜老虎的风俗,遇到“虎”字,就改为“猫”,东北一带也有这样的习俗,山里人常“饲虎以为神”,避讳“虎”名,称为“大虫”[3]。咒骂人时常以生殖器或性行为来羞辱对方,毁伤仇人的灵魂和肉体。由此可知语言禁忌受到民族文化信仰的制约,与民族文化息息相关,具有极强的宗教性和时代性。
语言禁忌隐射出一定的政治体制和价值文化。在中国,维护近2000年封建等级制度靠的是封建特权和宗法礼教。封建特权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皇权至高无上;宗法礼教则统治家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称谓忌讳,分为五种:国讳、官讳、圣讳、家讳、恶人之讳。古人认为,名字并非一般的语言符号,它是人灵魂的承载物。君臣有别、长幼有序等儒家学说的封建伦理观为名讳制度又增加了一层政治礼教色彩。《春秋左传正义·桓公六年》道:“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旧时封建帝王、官臣把自己的名讳强令形成法律,为了面子尊贵,常对犯讳之人加以极刑[4]。唐为避太宗李世民的讳,用“代”代替“世”字;圣讳既包括朝廷规定的名讳,也包括人们出于尊敬的自发避讳,如:孔丘的“丘”、老子—李耳的“耳”、孟子—孟轲的“轲”等要避开;家讳即“子不言父名”等。称谓禁忌已从单纯的迷信色彩(具有神秘、恐惧的力量)逐渐演化成维护尊尊等级关系的封建礼教制度。可谓独居中国特色。
语言禁忌是建立在语言神秘感、语言魔力信仰基础上的。禁忌语具有鲜明的时代性。20世纪中叶以来,宪法已明确规定各族人民一律平等,二战后的日本昭和天皇在1946年宣读“人间宣言”,开始提倡人人平等。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人类在认识和改变外在世界的同时,也在不断构建和发展语言体系。语言作为一种交流工具,没有特殊的“召唤”力量,即是说出口也不会真的如此这般,它只是人类创造并主宰的符号系统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5]45。人们能更加清楚的区别语言的指代物和语言符号的区别。至此,禁忌语作为宗教、政治礼仪必要部分的功能几乎丧失殆尽。对鬼神的畏怖被逐渐淡忘的今天,语言禁忌也一直极速走向衰亡,今后也不可能再度盛行。
萨丕尔(Edward Sapir)在《语言论》中强调:“语言的背后是有东西的,且语言不能离开文化而存在,文化就是社会遗传下来的信念的综合体,有时它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活组织”。语言的历史和文化走势是相辅相成的,他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协调和启发。中日语言禁忌相似趋同的背后是两国人民相异的文化背景及心态,即:价值观念、民族风情、审美情绪、宗教信仰、是非标准多方面的因素长期综合的结果。从相似的表象入手可以深入探究中日两个民族文化上的差异。
形成禁忌的原因不同,有的产生于宗教,有的有的来自世俗习惯。中国传统宗教信仰有儒道释三家。自进入封建社会以来,统治者几乎把儒教学说奉为言行的规范。这种观念使后辈禁止直接称呼祖先及长辈名讳,且更忌讳晚辈名字和长辈名字相同,这是大不敬的象征。家族是社会的缩影,关系逐级制驭。晚辈称呼长辈时,一般用辈分代替姓名,如:叔、舅等。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受欧美影响较为明显,长幼之间的界限并不森严,对叔,舅、姑、姨的辈分称呼只有「おおじさん、おばさん」。可以说,现代日本的家族观念是建立在个人主义上的一种理性的人际(亲疏平等)关系,中国则是建立在儒教等宗法观念上一种感性 (家族、重伦理、亲疏)的人际关系。
对于“美”的崇拜,主要表现在数字和人体体态上。中国人崇偶忌单。所谓“好事成双”。汉语中的偶数几乎都含褒义,示吉兆,只有在跟死人送纸钱时才用单数。这种习俗源于道教阴阳二元学说。一切事物都在阴阳对立中存在;阴阳相辅相成,互补转化;相互作用。日本刚好相反,日本人崇单忌偶。但是,日本人在对自己的子孙取名时往往会使用 “通字”[在子孙名字中增加与自己或者祖先相同的字]。如,足利幕府的开创者是足利尊氏的儿子义诠系继承幕府将军宝座,后世代就以“义”字为通字,如义满、义持、义政等。
对于人体审美观念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更多的是客观性。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爱美之心,人皆爱之、厌丑之心,人皆趋之”。中日文化在因为审美情绪引起的言语禁忌表达展现出来的是大同小异、避异趋同。体现出审美观念的趋同性。
由上分析,我们可以了解中日语言相同、差异的冰山一角,两国语言禁忌在某些特定的方面(如“死”的忌讳表达、人体美的审美观念等)体现出相似的趋善避美的心理,但更多的则是基于相异的社会意识形态、制度文化、宗教信仰而表现出来的不同。从相异的“外现”走入本质可以使我们认识、了解两国文化,有助于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减少或消除误会。
[1]Trudgil,P.Sociolinguistic:An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 and Society[M].Penguin Books,1983:29.
[2]万建中.中国民间禁忌习俗[M].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0:36.
[3]张向阳.语言禁忌现象的立体透视[M].顾嘉祖,陆昇.语言与文化.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4]王德春.社会心理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5]任聘.语言禁忌[J]读者文摘,1991(12);金泽.宗教禁忌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45.
本文系2014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小松左京作品的日本文化意义”(项目批准号:2014SJB804)
张慧书(1992-)女,江苏淮安人,硕士,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