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新 民
清水江流域的经营开发与木材采运活动①
张 新 民
清水江流域的经略开发过程,本质上也是华夷秩序重建的历史过程。作为连接云贵高原与江南腹地的重要交通水道,清水江发挥了推动族群文化交流互动的重要作用,不仅见证了动态性的历史变迁发展,而且体现了河流文明的风格特征。依托水道运输兴盛起来的木材贸易活动,主要由下游沅江溯江而上,率先开发清水江下游及中游的天柱、锦屏等地区,至清雍正年间以后,才开始深入“苗疆”腹地,形成范围广袤的木材贸易经济文化圈,推动当地打破族群界划,朝着内地化的方向发展。至于历史性形成的“内三江”与“外三江”,主要围绕“江利”展开各种争斗,既反映了经济中心由下游向上游的移动,也表征了地缘落差所造成的利益搏弈,当也是区域内部秩序重建的必然现象,折射出社会变迁的整体发展趋势。秩序重建的力量固然离不开国家行政权力的参与,更重要的是地方草根性文化因素的活跃,二者均为社会变迁不可忽视的诱导动因,当然也是区域学分层研究必须关注的现象。
清水江学;例木采运;木材贸易;区域经济;社会变迁
作者张新民,男,汉族,安徽滁州人,贵州大学清水江学研究中心主任,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教授,中国史学会理事、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名誉常务理事,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中国孔子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儒学会副会长、国际儒联理事,长期从事中国思想文化史和地方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贵州 贵阳 550025)。
近十年来, 清水江流域由于其特殊的地缘区位,加上大量民间契约文书的出版问世*清水江文书的整理出版,其规模较大者主要有:[日]唐力、武内房司、杨有赓合编:《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凡三卷),东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语言文化研究所2001~2003年版;张应强、王宗勋主编:《清水江文书》(凡三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011年版;张新民主编:《天柱文书》(共22册),南京:江苏人民出2012年版。另有陈金全、梁聪合编:《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另有高聪、谭洪沛 合编:《贵州清水江流域明清土司契约文书(九南篇)》,北京:民族出版社2013年版;王宗勋考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四卷),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5年版。,已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不仅产生了一批颇有学术份量的研究成果,积累了不少的学术资源,而且形成了一支地域涵盖面极广的研究队伍,具备了独特的区域学研究优势*有关清水江流域的研究成果,主要以民间契约文书的研究论著为主体,亦反映了区域学建构过程中的特征,相关学术动态可参阅钱宗武:《清水江文书研究之回顾与前瞻》,《贵州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张新民:《清水江流域的内地化开发与民间文书的遗存利用:以黔东南天柱县文书为中心》,《贵州社会科学》2014年10期;张新民:《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创获》,《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2期;赵世瑜:《清水江文书在重建中国历史叙述上的意义》,《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年4期。。与已经有长足发展的徽学、敦煌学一样,清水江学也大有骎骎乎成为显学的发展趋势。从根本上讲,任何区域学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个案研究的大量积累,即使清水江学的成果已相当可观,也仍有大量的个案调查与分析工作可作。近蒙王宗勋贤契远道寄来他的书稿——《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嘱我撰写序言,遂就清水江学的相关问题,尤其是木商文化形成与发展的整体历史进程*清水江木商文化或木材贸易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举其重要者主要有张应强《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单洪根《清水江木商文化》,北京:世界社会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王宗勋的《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一书,则为新近撰成有待正式出版的又一相关著述。,略陈管见如下,以求拓宽未来研究的空间,并质之学界方家大雅。
清水江乃长江支流沅江的上游正源,发源于贵州境内都匀与贵定之间的斗蓬山南麓,在湖南境内的洪江黔城接纳舞阳河,遂改称为沅江,并注入洞庭湖,为贯穿黔湘两省的重要交通大动脉*清人黄锡龄认为“沅江源出四川播州,与牂牁江隔岭而分者也”,并自注云:“此牂牁江,乌江也。”显然一将沅江与赤水河牵混而误,再将牂牁江错判为乌江而讹,均当更正,不可依从。黄说见《水经要览》(不分卷),《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四帙本。。自明代开始经营开发以来,其在国家视野中的战略地位便显得极为重要。具体分析清水江-沅江的地理区位优势,则不仅其下游经洞庭湖直接与长江互连互通,甚至可以转运河直接通达代表国家政治中心的北京,形成了清水江——沅江——长江长程水道航线,如珍珠般串联了大江南北的广袤区域,有裨于推动汉族与非汉族众多民族文化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更重要的是其上游转陆路可与滇黔驿道相衔相接,构成了水陆一体的长程军事交通要道,能够穿山越岭直入云南边疆腹地,发挥了控驭整个西南地区稳定大局的重要作用,推动了沿途广大民族地区的内地化发展进程,遂在明清两代边疆开发史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
清水江作为长江支系文明,尽管历代史家的记载多有遗漏,甚至有时根本就未能进入其视野,但当地旧石器与新石器史前遗址的发掘,以及自商周经战国秦汉以迄宋明众多考古成果的公布,均足以说明当地文明的灿烂与悠久。而诸如水稻农耕、干栏建筑、宗教祀祭、祖先记忆等,虽不乏地方文化的个性特征,丰富了南国多元民族文化的具体内涵,但也显示了长江文明的整体共性,体现了与黄河文化不尽相同的风情韵味[1]。如同一部清水江河道的航运发展史,本质上也是长江水系网络交通的拓展史一样,一部清水江文明的变迁史,本质上也是长江支系文明的开发史。自然的河道能够演绎文明的内容,当然离不开人在其中的开拓、垦殖与劳作。至于物产之交换,经济之往来,民族之迁徙,文化之互动,无论规模范围是大是小,速度节奏是快是慢,均如滚滚流淌的江水一样,始终未曾有过中断止息,当然也演绎了无数悲欢离合的人生故事,产生了大量兴衰更替的历史现象。清水江在提供各种生存和生活的资源及交通航行的便利的同时,也在形塑着地方族群的精神性格和社会文化特征,将其比喻为当地人民的母亲河,当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客观事实。
不过,从明代大一统秩序治理的眼光看,清水江流域毕竟存在国家力量未能涉足的“生界”,范围主要集中在上游广阔的少数民族“苗疆”生活区,直到雍正年间凭借武力开辟后,分别设置了八寨、丹江、台拱、清江、古州、都江等六厅,才意味着国家力量开始实施了行政方面的有效管控。开辟“苗疆”固然是历代边疆开发史的继续或延伸,不能不与帝国力量的具体在场有关,但也是传统文化核心区逐渐南移的结果,契应了地方族群不断融突磨合的发展大局[2]。从此崇山峻岭不再是民族阻隔区分的天然屏障,反而转为资源与财富大量累积的美丽象征。华夷秩序的全面重建,即所谓“必实心教化,务令苗汉相安”[3],固然离不开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与合作,但最终消泯其界划的,仍为文化的互嵌互动与濡染涵化,既有赖于交通道路的方便和畅达,更离不开族群与族群之间的日常接触与交往。文化的多样或多彩乃是合理健康的生态秩序格局得以存在的前提,当然也可以和谐相处的方式整合为传统天下观念下的复杂“国族”共同体。孟子岂不早就有言:“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4]P537-540具见在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中,夷夏乃是两个可以不断交叉互涵的概念,区分的标准在文化而不在种族;多元一体意义上的自发性 “国族”整合工作,实贯穿于历史发展的整体全程,凝聚而非分裂才是人间沧桑变化的正途。“政令法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5]P507,生活世界的交往关系及与之相应的秩序建构,背后总是潜藏着民族集体的深层意志。触摸历史本质上即是在触摸人类最深层的心智,或许在宁静的日常生活中才更容易发现它的存在。因此,在关注国家开发苗疆宏大叙事学表达的同时,当更有必要聆听生活世界乡村民众的轻微絮语。传统与习俗本身也是秩序建构的基础,无视其自动自发的内在诱变动因,缺乏传承与变异比观互照的历史性眼光,结果总是容易误入傲慢的陷阱或偏见的歧途。
值得庆幸的是,与徽州文书的丰厚遗存类似,清水江流域也保存了大量的民间契约文书,无论衡以种类或数量,都堪称人类历史记忆的瑰宝。与徽州文书转辗流出和分散保管,不能不导致归户性信息丧失不同,清水江文书则因其难得的在地性特征,更多地保存了固有的户属形态,乃是与百姓生活记忆血肉相连的“活”材料,而非经过官方意识加工过滤了的“死”材料,当然极有裨于学者结合田野调查展开个案研究,从而更好地以“知识考古学”的方法还原地方社会历史的真实,把握百姓日常交往方式的原貌,弥补地方性知识长期流失的缺憾,丰富西南民族文化多元性特征的历史叙述,深化传统中国整体地缘结构的自我认知,贡献更多的区域研究的个案成果。而以民间文书比对典籍文献,同时展开各种田野调查,则不难看到国家政治、地方市场、历史记忆和社会结构等各种因素,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形塑族群文化与重构地方秩序的作用[6]P1-15。正是有鉴于此,长期扎根于基层社会的王宗勋先生,才出于他对乡邦文献搜集整理工作的热爱,同时也凭借丰富的地方工作经验和敏锐的辨识能力,先后与中山大学张应强教授合作,编纂出版了洋洋大观的三辑《清水江文书》,自撰了四卷本的《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出版了《寻拾遗落的记忆:锦屏文书征集手记》、《清水江历史文化探微》等专著,均为长期立足于地方社会的客观实际,在文献整理与学术研究上双管齐下,不断辛勤耕耘获得的学术成果。而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新著——《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则与既有的研究成果构成了前后相联的知识系谱,不仅反映了个人治学的心路跋涉历程,而且也丰富了日益引起学界瞩目的清水江学的具体内容。
宗勋撰写《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一书,之所以选择茅坪为研究对象,乃是因为“黔省古州一带苗蛮,向居化外,回环三千里,盘据数十万众”[7]。而茅坪地缘区位之重要,诚如作者所说,乃是因为其地“扼据清水江下游的湘黔交接咽喉位置之上,既是湘楚地区进入苗疆的门户,又是苗疆对湘楚地区开放和接触的前沿”。当地“以黔地丰厚的森林等资源为依托”,长期“接纳从湘楚地区溯江而上的汉家文明”,正好可以从小地方看大历史,即透过茅坪一地之经济文化变迁,一窥清水江区域社会特别是木商文化的源流演变过程。
大家知道,清水江流域的原始森林面积极为茂密广大。据明人郭子章《黔记》,早在洪武二十九年(1396)八月丁亥,卢溪黔阳诸洞蛮夷叛,楚昭王刘桢奉朱元璋之命“出师,自沅州伐山逾阻,至天柱山,深入苗寨,平之。”[8]P740-741而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亦明确记载,洪武三十年(1397)冬十月,朝廷因古州洞蛮林寛“聚众作乱”,遂命左都督杨文为征蛮将军,统京卫、江、湖兵往征。指挥朱俊捉拿林寛并缚送京后,朝廷“兵至沅州,伐山开道二百里,扺天柱,遂涉苖境营小坪,而以偏师别由渠阳零溪西南山径衘枚夜发,犄角以进,分道夹攻,直扺洪州、泊里、福禄、永从诸洞,大破之。”[9]P310杨文指挥用兵,其驻营之地,即在下游沅江的黔阳、辰溪,发兵之前,曾遣官祭告岳镇海渎之神云:
山川险远,草木障蔽,烟岚云雾之间,吞吐呼吸多生疾疫,与蛮贼持久未遂成功,用是再令大将军征讨,以除患安民。然诸将校各辞父母妻子,深入其地,历涉险危,冀神干造化之机,消瘴疠之气,使兵不黩武,诸夷早附,各归营垒,养老慰幼,是所望也。神其鉴之![10]
足证明代开发经营清水江-沅江流域,乃是沿已纳入国家秩序的下游,不断由上游“王化”未及之地渐次推进,一步一步站稳了军事力量脚跟,并在天柱等地设立了千户所*《明太祖洪武实录》卷四十九“洪武三十年正月癸亥”条:“初,靖州会同县言:‘天柱有千户所漏(巡)长官司,而所属远口乡边临清水(江),虾蟇、船头诸蛮洞乞移天柱巡检司镇之。’便。至是,改远口曰镇远,移巡检司,增引手七十人。”可证洪武三十年(1397)之前,明中央王朝势力已进入天柱地区,并设有千户所。,然后才逐渐逼近“苗疆”境域,并成为开设贵州用兵先声的重要一环的。一般而言,“转输军需,必曰水陆交运”,但杨文却选择“伐山开道”的办法,即走陆路而非水道,似也因为“苗疆溪河,浅濑一线,蟠折万山之间,莫不怪石森罗,乱岩排列,舟人计篙,上下稍不戒,则舟人俱覆”[11]。而“伐山开道”竟达二百里,所谓“山川险远,草木障蔽”云云,适可说明深山大箐,绵亘无极,林木资源极为丰富,覆盖面已逶迤至下游沅江,且长期绝少大规模人工开采伐运。清人严如煜曾详述“苗疆”险要,并总论其地理大势说:
红苗险要,楚为甚,黔次之,蜀则冲逸之宜防范耳。黔中苗民十居六七,清江、丹江、古州、台拱新辟各苗疆,其阻深有倍于楚者。而在铜、松之红苗,则苗虽顽而稍懦,地虽险而稍夷,不若楚之万山丛杂,戟卓矛攒也。[12]
由此可见,“苗疆”深山腹地虽盛产“大木”,但直至清雍正年间仍绝少人迹进入,更遑论深入其中砍伐采运。而明代一次性用兵,稍靖即收,或可长途奔袭,偶涉其周边地区;至于长期性的采办“大木”,必然耗时费力,若无国家控制区地方政府的配合,则绝难冒险涉入。故无论“皇木”例行采办或商业贸易伐木,均是从沅江下游向清水江上游渐次推进,即以辰州(治沅陵,领沅陵、辰溪、卢溪、溆浦四县)为中心,先在湖广行省的沅江两岸进行,然后才不断向上游清水江延伸,逐渐深入到今贵州天柱、锦屏一带,既留下了官员应付采木成令办事的足迹,也多有“三帮”(徽州、临江、陕西)、“五勷”湖南常德、德山、河洑、洪江、托口)商人往返贩木的身影。
空间的延伸必须以时间的推移来加以配合,由长江溯沅江入清水江显然是有时间先后的。尽管明代后期外地商人已开始进入天柱、锦屏等地,甚至不能排除偶尔犯难深入上游“苗疆”,进行木材采购贸易的可能,但仍不能据此认为官方性质的“皇木”采运,已越过沅江及位居清水游下游的天柱,直接抵达了中上游地区或“苗疆”腹地。从整体上看,明代的“皇木”采办已广涉湘、黔、川三省,但就清水江中上游或“苗疆”地区而言,仍未见相关史志文献有所记载。
明代地理学家王士性,曾在《广志绎》中记载楚、川、黔三省采运“大木”的情形云:
楚中与川中均有采木之役,实非楚、蜀产也,皆产于贵竹深山大垄中耳。贵竹乏有司开采,故其役端委楚、蜀两省。木非难而採难,伐非难而出难。木值百金,採之亦费百金;值千金,采之亦费千金。上下出阪,大涧深坑,根株既长,转动不易,遇坑坎处,必假他木抓搭鹰架,使与山平,然后可出。一木下山,常损数命,直至水滨,方了山中之事。而采取之官,风餐露宿,日夕山中,或至一岁半年。及其水行,大木有神,浮沉迟速,多有影响,非寻常所可测。[19]P355,26-27
按贵竹,“元为贵州,寻改贵州等处军民长官司”,明代“改贵竹长官司”[20]。隆庆二年(1568)“迁程番府治于会省,改名贵阳。益以贵竹、平伐二司”[21]P31。而明代“洪武初,悉罢元所置,而独设州宣抚司;六年(1373),升贵州宣慰司”,以后则“与贵阳府、贵(贵州卫)、前(贵州前卫)二卫同在省城,府、卫所辖地在城北,宣慰司所辖地在城南”,不仅土流并治,而且相互插花。尤其宣慰使司“自济火传至普贵,凡五十六代”,贵州之名“贵”,在时人看来,即“或以地产贵竹,或以普贵”[22]。贵阳既为一省之省会,贵竹本乃古竹王名,府治不仅与宣慰司同地,更与布政司同城,当可“櫽括全黔制度之概,政事之纲”[23]。故王士性一方面称:“出沅州而西,见(晃)州即贵竹地,顾清浪、镇远、偏桥诸卫,旧辖湖省,故犬牙制之。其地止借一线之路入滇,两岸皆苗”[24]P9;“晃州以西,贵竹地也”[25]P242,25;一方面又强调:“如贵竹长官司改县已多年,而疆臣犹欲取回为土司,天下岂有复改流为土者?”[26]P11。前两引之贵竹,显然即是广义的称谓,乃泛指贵州全省;后一引之贵竹,则当为狭义的专名,乃专指贵阳属下之贵竹长官司。而所谓“贵竹深山大垄”,“贵竹乏有司开采”云云,亦当泛指整个贵州行政辖区,同时又暗喻政治中心为省会贵阳,即所谓“永乐初,密遣敷校,擒田琛、田宗鼎伏罪,而改思州、思南为郡,建布政司于贵阳,皇路始荡荡”[27]P1579,而贵阳从此隐然足可领袖一省。则至迟万历年间,无论川中或楚中之“采办例木”,均已波及当时贵州全省,当断无疑义。
川中“采办例木,因无关讨论主题,可暂不置论。楚中采木涉及贵州者,则必然依托清水江-沅江水运之便。其具体路线,主要有三:一是由沅水辰溪沿支流辰水而上,上游即为锦江,可达铜仁地区,木材从深山砍伐运出后,便可顺江而下,经洞庭湖转入长江中下游,显然为官方采木必选之地;再则从沅江黔阳(洪江)溯氵舞阳河(镇阳河)直抵镇远及施秉偏桥卫*[清]何炳《舆览》“附山川”(《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一帙本):“偏桥,镇远府西,通湖南辰、沅要道。”可证偏桥乃是连结黔、楚两地的重要交通驿站。又[清]犹法贤《黔史》卷三“明”(光绪十四年刻本)称:“(嘉靖)三十有七年(1558),采大木于镇远、偏桥、施秉等处。”虽是清人事后的说法,尚需进一步补充佐证,但可证笔者的看法,当不致离事实太远。,亦同样有采木必需的水运交通便利;三即沅江上游清水江,明代万历年间的官方采木,似已推进至清水江下游,即与晃州毗邻的“外三江”(坌处、清浪、三门塘),清初则向上扩大至“内三江” (茅坪、王寨、卦治)。当然也可从省会贵阳出发,经湘黔驿道(即“滇楚大道”东段)抵清水江上游都匀地区,然后再深入大壑巨山采伐,并寻觅与水道不甚隔远处,由陆路多方设法拽运至支流,最后由支流经清水江-沅江转辗运抵目的地。
由朝廷“端委楚、蜀两省”督办的“例木采运”,主要以已有国家卫所或府州县设置的地区为据点,由“熟界”(熟苗聚居区)向“生界”(生苗聚居区)渐次推进——即由国家直接控制的府县和卫所,经由间接控制的土司区,向非国家控制的“化外”区缓慢渗透——不断扩大其“大木”采点范围,最终涉及清水江北部及东部一带区域的。“大木”主要用于京城殿庭,木质往往为柟木,偶尔亦可用杉木,时人多称其为“大木”或“皇木”。但小者则适合器具之用,名目种类繁多,一般均为杉木,或可称为“苗木”,主要用于商业贸易,多贩运至江南一带,亦有少量沿都柳江“运至粤省各码头出售”*光绪《黎平府志》卷上《食货志》, 光绪十八年刻本。按:以苗岭山脉为分水岭,黔东南地区当分属长江与珠江两大水系,即以“苗疆”为地理坐标,“左有清江可北达楚,右有都江可南通粤”(魏源《西南夷改流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本)。其中之都柳江即红水河支流,亦为重要通粤水路,足可转运木材,并发现不少相关民间契约文书。。王士性复有介绍说:
天生柟木,似专供殿庭楹栋之用。凡木多囷轮盘屈,枝叶扶疎,非杉、柟不能树树皆直。虽美杉亦皆下丰上锐,顶踵殊科,惟柟木十数丈余,既高且直。又其木下不生枝,止到木巅方散干布叶,如撑伞然。根大二丈,则顶亦二丈之亚,上下相齐,不甚大小。故生时躯貌虽恶,最中大厦尺度之用,非殿庭真不足以尽其材也。大者既备官家之采,其小者土商用以开板造船,载负至吴中则拆船(卖)板,吴中拆取以为他物料。力坚理腻,质轻性爽,不涩斧斤,最宜磨琢,故近日吴中器具皆用之,此名香柟。又一种,名鬬柏柟,亦名豆瓣柟,剖削而水磨之,片片花纹,美者如画,其香特甚,爇之,亦沉速之次。又一种名瘿木,遍地皆花,如织锦然,多圆纹,浓淡可挹,香又过之。此皆聚于辰州。或云,此一柟也,树高根深,入地丈余,其老根旋花则为瘿木,其入地一节则为豆瓣柟,其在地上者则为香柟。[28]P355-356,27
具见明代万历年间,木材贸易的聚集地,当在沅江的辰州,虽然国家力量的经营开发仍在不断溯江而上,渐次扩大其地域涵盖范围,大体已逼进“苗疆”周边地区。清水江下游的坌处、清浪、三门塘等处,当已成为木材来源的重要转运站,但仍不能将清代才兴盛起来的“内三江”,即今锦屏境内的茅坪、王寨、卦治等繁荣一时的木材贸易市场,轻意由清初提前错置于更早的明代。
坌处、清浪、三门塘等“外三江”木材贸易市场,乃是在明代国家开发力量不断沿沅江向上游延伸,即由国家体制行政区而“熟界”而“生界”次第移动,并不断消泯国家体制行政区与“熟界”、“生界”的界线,最终抵达“苗疆”周边地区的整体历史背景下,才逐渐兴盛繁荣起来的。由于“大木”生长周期较长,数量相对较少,如同商人为牟利可以跋山涉水,能够冒险深入大山购木一样,官方为完成朝廷采办任务,亦必鼓勇涉足险岭,寻找可充殿庭楹栋之用的“大木”。王士性所说的“风餐露宿,日夕山中,或至一岁半年”,决非一时偶尔夸大之语。例如嘉靖年间王重光出任贵州左参政, “会兴大工,职司采木”*李一朝谕祭贵州布政使司左参议王重光文”,引自郭子章:万历《黔记》卷十二《群祀志》“永宁卫”,上册,第344页。,“出入山箐,履千丈悬崖,以一木之舟济于是,冲岚冒瘴疠,勤事以死”[29]P878。万历二十九年,孙象乾以兵部左侍郎总督川湖贵,“是时有指挥张朝、王之屏奉委采木,不避艰难,水涨,有巨木阁滩湾,朝与之屏先卒徒入水,掀拨巨木,溺死。事闻,赐葬”[30]P878,遂从祀象乾之祠。均仍可见“一木下山,常损数命”,的确并非夸大之虚语。而尽管山大箐密,路塞不通,但迫于政令,亦必犯险冒难,深入其中踏勘。寻觅既已不易,伐运更为困难,峭斜平直处尚可转动,一遇深坑巨沟,则“必假他木抓搭鹰架,使与山平,然后可出”。出山后则凭借湍急支流,转辗经大江运出,才能完成采办任务。故明代的“例木采办”虽不可能深入“苗疆”腹地,但进入周边地区的可能仍不应轻易排除。
清水江流域由下游而上游的拓殖开发,如《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一书所述,由明入清后仍在继续,显然已逼近“苗疆”地区。剧烈的社会变动及其所引发的王朝更替,并没有改变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整体脉络。据“道光七年(1827)岁戊子冬月”立于天柱清浪的“争江碑”载:
尝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其于山川水土,各有界至之攸。是以我等地方自开辟清水江以来,蒙前各大宪设立坌处为采办皇木之所。 至康熙二十四年, 客苗乱行,被黎平府属之毛平(注:即今茅坪)、黄寨(注:即今王寨)、褂治三处乘机霸市,擅设三关,上下经控,抚、藩、臬道名裁,因豪恶龙永嶬等财多讼能,故失江坞。 将我柱属王朝富、伍仕仁、刘秀刚等流放口外,苦不堪言。至乾隆年间,洪水泛涨,沿河流木,捞获甚多,上下争控县主马案下,蒙恩公断,流出阳豆溪角石槽以下,笋洞以上柱属地方捞获者尺长,纹银三分赎退,商等因赎价过昂,不愿赎退,情愿照市价买。迨至道光年间,洪水泛涨,客苗之木被水冲下,沿河捞获甚多。因豪恶龙承标等复控于天柱县主李案下,蒙恩给断,以照旧章,久后不得争讼,亦不得仍蹈前辙。方挽勒石以附久搡, 永垂不朽云。*“争江碑”高四尺,宽二尺,碑刻文末题“大清道光八年岁戊子冬月吉日公立”。原碑立于锦屏与天柱交界处的清浪南岸,今人或又引作“清浪碑”。原刻照片由锦平王宗勋提供,谨致谢忱!另可参阅 王会湘 《从“清浪碑”刻看清代清水江木业“争江案”》,载《贵州文史丛刊》2008年 第4期 。
显然至迟延至康熙年间,清水江流域的“皇木”采办中心 已由“外三江”即坌处、清浪、三门塘等地,向上拓展至“内三江”即茅坪、王寨、卦治三处。与此同时,随着“三帮”、“五勷”商人的不断涌入,木材商业贩运的要地也逐渐由下游向上游移动,出现了“茅坪、王寨、卦治三处,商旅几数十万”的繁荣景象[31]P196。而府治黎平距茅坪、王寨、卦治三处不过二百里,较诸省内其他各地,则可说“黔诸郡之富最黎平,实唯杉木之利”[32]P386。
从整体上看,以木材市场从下游向上游不断转移为发展契机,诸如茅坪、王寨、卦治等传统村寨,已开始在经济上迅速崛起,不但其影响或辐射的地域范围不断得以扩大,即与政治中心府治黎平的距离也愈加接近[33]P390-395。不妨试看乾隆《黔南识略》的说法:
(黎平)郡内自清江以下至茅坪二百里,两岸翼云,承日无隙,土无漏荫,栋梁杗桷之材,靡不备具。坎坎之声,铿訇空谷,商贾络绎于道,编巨筏放之大江,转运于江淮间者产于此也。然郡之多盗,亦以此。楚粤奸民,往往混迹于工匠之内,恣为抢劫。……前经贵东道会同总兵官,于(茅坪、王寨、卦治)三处地方设卡巡缉,派拨兵役,相互稽查,稍稍敛迹。然其地距楚最近,奸徒扬帆而下,须臾间耳。[34]P196
木材采运显然为当地带来了难得的经济繁荣,但同时也造成了既有秩序的紊乱。秩序整顿固然必须以上游颇有政治象征意义的府治黎平为重点,但下游距楚较近的茅坪、王寨、卦治等经济中心市场也不能不加倍注意。整顿表面似乎只涉及社会治安,但其实也牵联更深刻的资源开发或利益分配,说明木材贸易市场不断扩大之后,经济秩序的重建已是地方社会的一大问题。比对前引“争江碑”的记载,足证由康熙历雍正迄乾隆,茅坪、王寨、卦治三处的木材贸易市场,越到后期便越具备了一定的气候规模*按爱必达赴任贵州巡抚乃在乾隆十三年,其主修《黔南识略》亦当在此稍后不久。则其所载茅坪、王寨、卦治三处之事,亦必以乾隆十三年稍后不久为基本断限。参阅张新民:《贵州地方志考稿》,上册,第39-42页。。
木植采运经济利益的争夺,更多地表现为“江权”的竞争,并非就局限于本地族群与外地客商之间;区域内部村寨与村寨之间,更明白地说是下游与上游之间,同样也存在着长期难以平息的纷争。大量官方和民间的史料均可充分证明,正是由于木材采运活动不断向上游森林纵深茂密处延伸,于是“内三江”才很快取代了“外三江”的中心市场地位,从而引发了上、下游之间长达二百年的经济矛盾或利益冲突,产生了 “当江”权力孰重孰轻长期持续不断的诉讼。“外三江”经济区位重要性的下降,即意味着“内三江”经济区位重要性的上升,边缘与中心地位的重叠与更替,即在经济文化区域内部也时有发生。只是真正形成规模较大的繁荣贸易市场,仍要到雍正年间以武力开辟“苗疆”,特别是乾隆时期以文化策略代替军事手段解决“苗疆”问题之后。也就是说,“苗疆”未开之前,“黔、楚、粤三省接壤之间,阻隔道途,难通声教,仍然夜郎自大,肆意横行,地方官从不敢过问”[35]。“苗疆”既开之后,“凡古来化之地,悉隶版图,古来化外之民,悉遵约束。黔、楚、粤三省边界,声息相闻,行李往来,屐苗地如内地,上下舟楫衔尾连樯,懋迁有无,化居无复梗阻,汉民安,苗民亦安”[36]。政治的一统强化了经济的一体,开发便不断由下游向上游延伸,木材贸易中心也随着采运进度向上游移动,遂愈加突出了清水江水道运输连接的作用。至于物产的交换、人口的流动、知识的传播、文化的辐射,也都由于清水江水道的畅通,较诸过去显得愈加快捷。
清人吴振域《黔语》一书的记载,最显得生动有趣:
吴振域曾于嘉庆二十九年(1824)及道光二十三年(1843),先后两次出任贵州乡试官和按察使,以后又于咸丰二年(1852)及七年(1857,两次署云贵总督。尝自谓“滇、黔皆再至,而居黔日尤久”[38]P327,可证熟悉贵州掌故旧闻。《黔语》一书即得力于平时积累,最后成稿则在咸丰四年。故细读其书,可知多载乾隆以后史事,虽不免时有文人雕饰习气,然大体仍符合地方固有实际,足可采撷据信。文中所提及之“奔处”,即前引“争江碑”中一度成为“采办皇木之所”的“坌处”,“奔”与“坌”乃同音之异写,而以“坌”字为常见*清水江流域乃苗族、侗族聚居区,故无论地名或人名,凡见诸文字者,多有以汉语记苗音或侗音的现象,难免不发生同名异写的问题,稍有不慎,即容易误读误解,错一地一人为两地两人,乃至衍生古籍整理断句舛讹,不可不特别拈出为说。参阅张新民《走进清水江文书与清水江文明的世界》,载《贵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今则当以地方百姓认可之“争江碑”为准,按照约定俗成之法,将各种岐出之异写,一概规范为“坌处”。
《黔语》提及之坌处、远口、翁洞,均为清水江沿岸聚落,属天柱县辖地,乃下游重要水道交通码头。其中坌处乃入江总口,远口离天柱城邑最近,翁洞则最居下游,清水江经翁洞即入湖南境,接纳氵舞阳河而称沅江。其上游则为“内三江”的茅坪、王寨、卦治,因与清水江两岸深山伐木之地较近,乃是采购木植最为方便的重要码头,遂吸引了大量的外地客商,形成了规模较大的木材贸易市场。但下游即“外三江”的坌处、清浪、三门塘,当然也包括《黔语》提到的远口、翁洞等处,尽管与上游新兴市场相较,由明入清以后即显得相对冷清,但毕竟为上游木材放排必经之处,未必就没有与之相关的“生意”可做,“拦江”、“抽江”以提高排夫要价或抽取过关银金,便是他们与上游抗衡的一种利益行为选择。只是缘于利益分配始终存在着的巨大差距,才有了下游与上游之间长期持续不断的争夺*光绪《黎平府志》卷三《食货志》(光绪十八年刻本):“康熙四十六年,湖南天柱县属之坌处,有木客伍定祥控告坌处一带地方拦江抽税,经湖广抚臣禁革抽税名目。”可证上下游之间的利益争斗,自康熙年间便已开始。,形成了颇有历史性影响的“争江”公案,留下了大量民间口传或抄本史料*民间文献较重要者,如嘉庆二十四年龙士昌钞录本《役夫案》、佚名抄本《皇木案稿》,均为涉及“争江”公案的第一手原始资料。今锦屏县档案馆庋藏者,则为影印复制件。参见贵州编辑组编《侗族社会历史调查》,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
《黔语》与“争江碑”作为来源不同的文献资料,一雅一俗,一文一质,分属大、小传统两个不同的层次,但却可以相互比勘印证,发覆钩沉地方重要史迹。例如《黔语》提到的“岁以一寨人掌其市易,三岁而周”,即可与“争江碑”所说的“毛坪、黄寨、褂治三处乘机霸市,擅设三关,上下经控”比较,反映下游“外三江”与上游“内三江”之间的长期性利益搏弈,最终则由“内三江”取代了“外三江”,获得了经济回报利益颇为丰厚的“当江”权。而在茅坪、王寨、卦治拥有“江权”而“霸市”,形成三大码头木材聚散市场即所谓“三关”的同时,其内部也因为利益分配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搏弈活动,最终则达成了轮流值年,“三岁而周”的协议。也就是说,“内三江”的“霸市”,不但意味着当地取代“外三江”成为新的“皇木”采办地,更重要的是还建立了“江市”即掌控木材贸易的主导权。在“各处木植俱运至三寨售卖”的同时,“三寨首人分年开设歇店,凡与木商交易,俱系伊等代为议价收木,评估银色……三寨借以资生”[39]。所谓“上下经控”不过是“掌其市易” 别寨不能插手的另一说法。“内三江”一年一值,正好“三岁而周”,即三年恰好轮值一遍。对照当地民谣“子卯午酉茅坪江,丑辰未戌王寨当,寅巳申亥落卦治,三寨轮流开木行”,更可说是如合符节,不仅反映了“江规”特有的法律规约功能,而也体现了内部协商机制常见的利益平衡原则。民间长期流传的《争江案》、《争江记》一类抄本,便是极为重要的乡民社会历史记忆文献*乡民社会记忆文献亦可称为“乡土文献”,具体论述可参阅张新民《寻找中国文化的乡土社会之根: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的探讨》,载《广西民族研究》2016年3期。。
“内三江”与“外三江”之间的利益搏弈,究竟孰嬴孰输,固然与木材聚散地不断向上游移动有关,离不开民间社会的机巧斗智,但也与王朝地方政府的行政举措密不可分,是行政理性多方权衡考虑和认可的结果。《黔语》所谓“常讼之,部使者定为令甲”,便反映了上、下游之间长期诉讼不已的客观事实,说明政府的确插手并认可了“江规”的制定。“争江碑”的“上下争控县主马案下”一语,也恰好可以作为政府插手并解决双方争讼的有力佐证。“内三江”在争江诉讼过程中的获胜,当然即意味着在“江利”问题上享有了绝对的优先权,不仅表现为地方利益的重新调整,同时也象征着规范与秩序的再建,于是便有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性“江规”的制定。
但是,“外三江”毕竟是由黔入楚,即经天柱所辖之“奔处(坌处)、远口、翁洞,入楚之黔阳”不能不经过之处*谢圣纶乾隆六年(1714)中顺天乡试,后以教习选授贵州天柱知县,入黔“任柱邑时”,“翁洞有小舟,谓之翁洞船”,遂乘船“由翁洞抵邑之远口司”。具见地处下游的天柱,不仅是上游锦屏木材放排必经之地,而且也是外地客商由楚入黔的重要水路通道,具有黔楚咽喉的重要区位特征。见谢圣纶乾隆《滇黔志略》卷十九《贵州》“水”,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点校本,第233页。。王朝政府在满足“内三江”利益诉求的同时,未必就没有考虑“外三江”的利益而有所让渡。“争江碑”两次提到的“蒙恩公断”、“蒙恩给断”,即“沿河流木”捞出后不必等待对方“赎退”,而是准许照市价购买,便是利益让渡的最好说明。当然也可将其视为严禁过江抽税(抽江)的一种补偿,暗中隐藏着政府经营边疆的政治平衡策略。而在“江规”遭到破坏的前提下,加上“平分”乃是传统乡村社会极为重要的道德原则*《说文解字》:“公,平分也。”故传统中国“天下为公”的思想,往往带有浓厚的“平均”的道义性色彩,而尤以小传统或民间社会最为突出,所谓“隔山打鸟,见者有份”,即为极好的典型例证。,“内三江”或许是出于道义的考量,或许是由于利益的锐减,遂由政府出具“当江”牙帖,主动向“外三江”让出了“当江”权,长达两百年的争江案,从此便宣告终结。
总结长达两百年争江案的经验教训,则不难看到,秩序的建构固然来源于多方面的搏弈力量,但也离不开习俗规范的法律化调节。正常的秩序乃是社会经济合理运作的基础,缺少了秩序社会经济根本就无法运作。因而可以肯定的是,地方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必然有助于国家机器正常秩序的运作;国家机器秩序的稳定,反过来也有助于地方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作。清水江流域活跃的木植交易市场,说明当地并如人想象的那样不落后,由此而激起的商品流通转移现象,实已波及沅江-长江两岸广泛的区域*清水江流域入清以后涌入的大量“三帮”、“五勷”商人,以及以沅江-长江为交通依托的长程木材贸易活动,尤其是因木材贸易而使徽州文书与清水文书产生了联系,均足以说明当地木材市场已具有了全国性的意义,以致争江案也非地区局部性的事件,而是牵涉广袤政治、商业地缘单元秩序建构的大问题。参见王振忠《徽、临商帮与清水江木材贸易及其相关问题:清代佚名商编路程抄本之整理研究》,载张新民主编《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踪迹》,成都:巴蜀书社2014年版,第25-75页。。就国家行政体制与地方民间社会而言,无论其参与秩序建构的力量孰轻孰重,必然也有自觉与不自觉的区分,但都构成了必须综合考虑的重要变量动因。
透过以上分析,我们已不难知道,清水江流域的“木业”活动,无论临时性的皇木采办,抑或定期性的“代办例木”,当然也包括规模较大的民间木材交易行为,都只有到了清初特别是雍正年间河道浚通后,才更多地具备了历史所提供的地理交通条件,因而也更多地见诸各种典籍文献的记载。有关木材贸易活动的记载固然如此,涉及清水江河流源委的记载更是如此。前人所谓“以前传志,皆缺其经由会合之文”[40],即可作为结论加以证明。试检清人晏斯盛之说,清水江“旧陷苗境,舟楫不通,雍正七年(1729),总督鄂公(尔泰)、巡抚张公(广泗),清厘夷人,题请开浚,自都匀府至湖广黔阳县,总一千二十余里,遄行无阻”[41]。便不难知道,雍正年间浚通清水江河道,乃是区域社会变迁发展的大事。但清水江河道之所以得以浚通,仍以“苗疆”的开辟为基本前提。例如清人谢圣纶便说:
黔中苗蛮,视滇南种人性尤犷悍;箐密山深,据险构逆,鲜有垂三十年不为黔患者。自新疆既辟以后,出水火而登衽席,全黔宁谧,奠于苞桑。盖蠢兹之性,圣帝究以干羽格,要在抚驭有方,则苗蛮亦未始无心知也[42]P379。
谢氏一方面认为“苗蛮”性格“犷悍”,不能说毫无偏见;一方面又指出他们“未始无心知”,充满善意满同情。如同其他地方官员一样,在谢氏看来,关键是“抚驭有方”,即武力开辟“苗疆”之后,最重要的是采取有效的“善后”措施,当然就不能不“因俗而治”,“立教化俗”,即以“王道”政治为本,施以道德、礼仪、教化等多种柔性的治理方法。从根本上讲,“尚德”而非“尚力”才是传统中国主流的意识形态*《吕氏舂秋》卷十九《离俗览》“上德”:“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徳,莫如行义,以徳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如此则既可以达到“为治”的目的,也能够获致“劝善”的效果,可视为传统中国“德治”理想的重要概括。与“尚德”的治理方略相较,“尚力”即硬性的军事武力征服手段,从长时段的视域看,只能处于辅助或补充的位置。,“王道”的天下秩序观虽未必就能完全落实,但也不能轻易断言就丝毫没有发挥过作用。所谓“全黔宁谧,奠于苞桑”,“苗疆”地区百姓社会生活的稳定,实际也意味着全省经济政治秩序的稳定。而清水江河道的凿通疏浚,作为一项重要的“善后”举措,固然有确保交通驿道的畅通,从而更好地控驭整个大西南的国家战略意图,但也消解了制约区域社会交往的地理屏障,有效地激活了商品交易市场的兴起繁荣。尤其地处“苗疆”腹地的清江、台拱两地,道光年间的云贵总督罗绕典便特别提到,“昔为生苗窠穴,自张经略削平之后,迄今百有余年,苗类尚复不少”,然“始则各屯户服力其中,田土山场,界限井然,继而各省客民来者接踵矣”[43]P371。反映随着水道交通的畅达,以及木材交易市场的扩大,跨区跨省的“汉”“夷”交往,也由清水江两岸向“苗疆”山区推进。以自然村寨为基本单位的血亲族群共同体,已开始转化为更大范围内的区域经济文化共同体;而所谓区域性经济文化共同体,也逐渐整合为全国性的“国族”共同体。“苗疆”社会经济不断加快的变迁节律,显然已纳入了国家“大一统”的整体秩序。前人所谓“上下舟辑无阻,财货流通,不特汉民食德,即苗民亦并受其福,此黔省之大利也”[44]P247-261,的确并非向壁虚构之语。说明随着交通的便利及不断输进输出的商品,已使“苗疆”的封闭成为不可能。“苗疆”的社会变迁较诸其他地区的社会变迁,尽管仍存在时间早晚的差距,但都构成了全国性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民间契约文书的遗存,虽然触媒的因素颇为复杂,但雍正年间以后,无论数量或种类均突然剧增,其中不少内容涉及山林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同样透露出不少微细而重要的社会变迁信息,显然也与木材贸易市场的刺激影响密切相关*从目前已整理出版的清水江文书看,天柱可说是地契多而林契少,锦屏则为地契少而林契多,从中亦可一窥木植采运从清水江下游向上游移动的情况。参见张新民《天柱文书》,南京:江苏人民出2012年版,第1-22册;张应强、王宗勋《清水江文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011年版,第1-3辑。。长期大书深刻于锦屏卦治对岸江边的嘉庆二年(1797)《奕世永遵碑》:“徽、临、西三帮协同主家公议:此处界牌,以上永为山客湾泊木植,下河买客不得停簰。谨为永遵,毋得紊占。”*《奕世永遵碑》乃天然巨石摩刻,原立于卦治对岸的清水江畔,碑刻文末题“嘉庆二年季春月谷旦立”。近因修建水库,已遭淹没。便清楚地说明,“苗疆”开辟以后,三帮商人涌入当地贩买木植的人数已相当可观,不仅形成了水客(买客)山客(卖客)及具有中介性质的行会复杂交易的中心市场,而且产生了大量维护地方经济秩序规则的民间协商活动,于是在为沿江两岸社区带来程度不同的繁荣的同时,也有了基于经验事实和利益搏弈的“江规”的制定。“争江碑”作为反映民间记忆的重要原始资料,便明显投射出强烈的国家认同倾向,当然也可说是对国家政治的巧妙利用,说明国家、地域、社会、族群、个人等不同层次的复杂力量,都已介入了林木砍伐、出山、转售、成交、运输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之中,不仅区域的隔阂已经消解,族群的边界已经打破,各种秩序力量开始重新寻找新的组合方式,而且山、水、人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调整,新的聚落经济实体开始涌现,内地化的发展方向已越来越突出。
如前所述,与木材采运来源地的移动相应,上游的茅坪、王寨、褂治,遂逐渐取代了下游的坌处、清浪、三门塘,成为木材贸易中心聚散市场。当然也足以证明,官方“大木”的采运,包括绝大部分的民间商贸用木,实已深入到了上游纵深处的“苗疆”腹地,连接了台拱、清江等广大木材生产供给地,形成了一个以“内三江”为区域贸易市场要地,凭借清水江-沅江主干流运输渠道,集众多支流及木材产销地为一体的木商贸易网络。木材贸易带来的财富,商品开拓出来的市场,不仅推动了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扩大了区域与区域之间的普遍的联系,区域史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了全国史,而且说明商品经济已开始在民族边缘地区落户,并催生了一批令人称羡的巨富,造成了上下游之间财富分配上的差异。利益分配的差距引发的矛盾或冲突,主要表现为围绕“江利”所产生的各种民间纷争,遂成为维系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关注的核心,既有国家力量直接间接的介入或干预,也有地方社会力量形式多样的协商和谈判。秩序的建构主体固然离不开国家一统格局下的行政理性,但更取决于地方民众生活交往必有的协调经验;因而在关注国家政令举措与成文法的同时,也有必要重视民间规范体系和习惯法。二者长期融突整合,主要以商品经济关系的渗入为特点,表现为文化的不断调适与实践性的生活行为,当然产生了诱导性的内部变迁动力,成为秩序建构的重要触媒因素[45]。即使上游开发较晚的“苗疆”,也在与开发较早的下游的交往过程中,特别是在木材采运刺激诱因的影响下,朝着一体化的区域变迁方向发展。边缘与中心的重新整合,既是秩序的再造,也是文化的重建,集中反映了地方社会交流互动的时代特征。所谓“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市场经济的形成及相应规范体系的产生,既有民间社会力量自动自发的参与,也有国家行政理性主动自觉的调节,其构成因素的复杂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说明必须同时具备国家与社会双重观照的眼光,才能更好地走进地方社会秩序建构的历史世界。
镶嵌在清水江畔的苗侗民族古镇茅坪,乃是因木材贸易活动兴盛起来的一大中心市场。《清水江古镇》一书首选其为分析讨论的对象,正是想由近及远,从点到面,在聚焦茅坪古镇的同时,更将语言叙事的镜头推向了清水江流域全境。而凭借宏(观)微(观)反复比较定位的方法论原则,或许才能更好地认知历史活动场域中的地方社会与族群关系。《清水江木商古镇》一书的作者,追怀的是往昔逝去的故事,暗藏的则是当下现实的关怀。所谓“克明俊徳,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万邦;黎民於变時雍”云云[46]P2;虽然是遥远的古典文明的真诚训诫,却未必不能迻来形容今人的价值抱负,只是学者走的是客观认知和理性分析的道路,他的抱负必须以历史事实与社会经验的可靠解读为基本前提而已。
最后,想稍微补充说明的是,清水江流域的采伐贸易木材,“合沅水而达于东南诸省”,转辗销售全国各地,因长程运输兴盛起来的自然市场,当然在清水江-沅江两岸都有程度不同的分布,同时也模糊了村寨族群边界,构成了多元动态的文化景观。将其连接起来的,固然是从深山密箐砍伐运出,又顺江源源滚滚流动不已的木材,但更重要的则是以木材为“标的物”,透过利益行为将清水江改变为商运航道的诸如山客、水客、排夫一类的普通民众。山客、水客、排夫等普通大众,同样是区域历史的创造主体。无数生动的木材运输和贸易交往的故事,都是通过他们才得以发生的。尽管国家政治的渗透在他们身上也有或明或暗的表现,市场运作的利益链条并非他们所能完全掌握,但正是他们在清水江留下的身影和足迹,才构成了区域社会极为重要的叙事学内容。本土的文化运作逻辑与外来的文化因素,其间必有一个长期整合的过程,固有的民族文化传统依旧在延续,新的政治文化生态也开始酝酿形成。有幸的是,《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一书将研究的眼光从茅坪投向整个清水江流域的同时,也对山客、水客、排夫的行踪或事履有详细的交待,可见作者的叙事学策略,或者说他的区域学研究取向,与其说是以单一的茅坪古镇为中心,不如说是以苗侗民族的整体生存状况为对象。正是以苗侗民族的整体生存状况为对象,才从小地方呈现了大世界,让读者清晰地看到了社会变迁的多样与复杂,感受到族群关系的变动与调整,了解到社会基层细胞的运作特征与生计方式,触摸到乡村民众的利益态度和权力诉求,把握到地方历史发展的真实脉络与客观图景。
区域社会整体图景的历史性还原,需要做大量的个案调查与分析研究工作。以河流水道为视角,观察区域社会历史的动态化变迁过程,当然有必要将一个个孤立的个案,整合进更加系统完整的分析框架。可见区域社会历史的研究,不仅意味着地方性知识体系的增加和积累,学术成果的获得不能只是个案式的重叠与堆积,更重要的是还象征着认知传统中国方法论上的突破和多元,需要透过区域社会研究模型的建构来整合各种新知。原因是国家政治治理从来都离不开地方性的实践,认知地方社会本质上即是认知传统中国。多层互观比较的方法永远都为研究者所必需。即使社会发展到今天,以全球化为整体背景,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规模愈来愈庞大,但地方社会依然是其实践不可或缺的场域。环顾世界各国,全球性与在地性,一体化与多元化,尽管分属不同的两极,但依然能够互诠互补,代表了时代发展的整体潮流。而以清水江水道所承载的经济文化圈为观察视域,了解区域社会长程变动的复杂情况,当然也容易整合各种个案性研究资源,从而更好地判断传统中国社会的动态性发展特征,寻找问题意识催逼出来的合理解释学新范型。如同整体史的研究诉求并不排斥微观研究一样,微观史的研究也有必要直接指向整体史的研究。正是有感于作者在基层从事学术研究的艰辛与劳作,尤其是他对地方社会的敏锐观察和研究心得,而真正的历史往往即是意义与价值的根源,能够从中提炼出审古知今的慧识和判断标准,我才乐于向学界推荐《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一书,以为该书的出版不仅代表了清水江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而且预示了西南区域社会研究的不断深挖与开拓。
[1]张新民.走进清水江文书与清水江文明的世界[J].贵州大学学报,2012,(1).
[2]张新民.在苗疆发现历史:《改土归流与苗疆再造序》[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1).
[3][清]方显.《平苗纪略》引雍正朱批,原书不分卷[Z].同治年间武昌刻本.
[4]《孟子·离娄下》,引自焦循《孟子正义》(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
[5]《荀子·王霸》,引自王天海《荀子校释》(上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6]张新民,朱荫贵,阿风,冯祖贻.共同推动古文书学与乡土文献学的发展[A].张新民,朱荫贵.民间契约文书与乡土中国社会[C].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
[7][清]李椅.《南征日记》卷一“雍正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贵州苗叛”条[Z].辽宁省图书馆藏清抄本.
[8][明]郭子章.历《黔记》卷三十二《帝王事纪》“楚昭王”(中册)[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
[9][清]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九《开设贵州》(第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0]《明太祖洪武实录》卷二五五“洪武三十年九月己亥”条[Z].
[11]以上均见[清]严如煜.《苗疆水道考》(不分卷).《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四帙本[Z].
[12][清]严如煜.《苗疆险要考》(不分卷).《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本[Z].
[13] 《苖疆師旅始末》,引自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五《武备》,乾隆六年刻本[Z].
[14][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九“丹江通判”,《续黔南丛书》第2辑(上册)[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
[15][清]张广泗.苗疆告竣撤兵疏.引自乾隆《贵州通志》卷三十六《艺文》,乾隆六年刻本[Z].
[16][清]严如煜.《苗疆水道考》(不分卷),《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本[Z].
[17][清]徐家幹.《苗疆见闻录》.《黔南丛书》(第11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
[18][清]林溥.《古州杂记》,《黔南丛书》(第11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
[19][明]王士性.《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湖广”条,《王士性地理书三种》[M].周振鹤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又见张新民《王士性著述黔事辑录》,《黔南丛书》(第9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
[20]嘉靖《贵州通志》卷一《建置沿革》,民国二十五年影印天一阁藏嘉靖三十四年刻本[Z].
[21][明]郭子章.万历《黔记》卷二《大事记下》(上册)[M].
[22]以上均见 [明]曹学佺.《贵州名胜志》卷一《贵宁道属》“贵阳军民府”[Z].贵州省博物馆藏明刻本.按括号中的注文乃引者所加.
[23]万历《贵州通志》卷一《省会志》[M].影印日本藏万历二十五年刻本.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
[24][明]王土性.《黔志》, 《黔南丛书》(第9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
[25]《广志绎》卷一《方舆崖略》,《王士性地理书三种》[M];又见张新民《王士性著述黔事辑录》,《黔南丛书》(第9辑)[M].
[26][明]王土性.《黔志》, 《黔南丛书》(第9辑)[M].
[27][清]彭孙贻.《明史纪事本末补编》卷四《西南群蛮》,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附刊点较本(第4册)[M].
[28]《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湖广”条,《王士性 地理书三种》[M];又见张新民《王士性著述黔事辑录》,《黔南丛书》(第9辑)[M].
[29][明]郭子章.万历《黔记》卷三十九《宦贤传六·王重光传》(下册)[M].
[30]万历《黔记》卷三十九《宦贤传六·孙象乾传》(下册)[M].
[31][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二十一“黎平府”,《续黔南丛书》第2辑(上册)[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
[32][清]吴振域.《黔语》卷下“黎平木”,《黔书》、《续黔书》、《黔记》、《黔语》合刊本[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33]张新民.贵州地方志考稿(下册)[M].根特:比利时根特大学出版社,1992.
[34][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二十一“黎平府”.《续黔南丛书》第2辑(上册)[M].
[35][清]鄂尔泰.《抚剿生苖情形疏》,引自乾隆《贵州通志》卷三十九《艺文》[Z].
[36][清]方显.《平苗纪略》(不分卷),同治年间武昌刻本[Z].
[37][清]吴振域.《黔语》卷下“黎平木”,《黔书》、《续黔书》、《黔记》、《黔语》合刊本[M].
[38]《黔语》序,《续黔书》、《黔记》、《黔语》合刊本[M].
[39]光绪《黎平府志》卷上《食货志》, 光绪十八年刻本[Z].
[40][清]严如煜.《苗疆水道考》(不分卷),《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四帙本[Z].
[41][清] 晏斯盛.《黔中水道记》(不分卷),《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四帙本[Z].
[42][清] 谢圣纶.乾隆《滇黔志略》卷二十九《贵州》“苗蛮”[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
[43][清]罗饶典.道光《黔南职方纪略》卷六“镇远府”,《续黔南丛书》第2辑(上册)[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
[44]方显.《平苗纪略》(不分卷),参见张新民《清初苗疆开辟及其相关问题述论:马国君(平苗纪略研究)序》[A].张新民.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论丛(二)[C].成都:巴蜀书社,2008.
[45]张新民.寻找中国文化的乡土社会之根: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的探讨[J].广西民族研究,2016,(3).
责任编辑:杨正万
BusinessOperationandLoggingandTransportingintheQingshuijiangRiverArea
ZHANG Xinmin
The business operation in the Qingshuijiang River area is in fact a historical process for the people to link each other on the Yunnan-Guizhou Plateau and in south China. Logging and transporting, as an important trade activity, has been conducive to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minority areas in southeast Guizhou known as Miao Areas. It is argued that both local force and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power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cess.
study of the Qingshuijiang River area; logging and transporting; log trade; regional economy; social transformation
F329;F762.4
A
1003-6644(2016)05-0001-18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 11&ZD096]。
① 本文乃应长期扎根基层的王宗勋之嘱,为其新作《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撰写的序言。原序篇幅较短,迄未发表。今应《贵州民族大学学报》约稿,重新整理,字数不觉增加一倍,几已有如新作,而以为尚有刊截价值,并聊申谢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