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贾绍凤
双控也得两手抓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贾绍凤
201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为“十三五”期间的水资源管理指明了正确方向,提出了具体任务。
“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水资源双控行动,实际上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水资源“三条红线”制度的延续。只要落实好“三条红线”制度,水资源双控行动就能落到实处。
要把“三条红线”、双控行动落到实处,必须加强用水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用水统计的技术水平,保证用水数据的客观性、可靠性、准确性。如果监测体系不到位,基础数据不扎实,考核指标都靠人为主观估计,“三条红线”的考核就可能变成数字游戏,就可能由不可碰触的红灯变成了任意通行的绿灯,双控行动就可能落空。原则上应做到每一个单独缴费的用水户的用水都应该有计量设施。按此标准,目前的监测设施覆盖率还远远达不到要求。
控制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强度,提高用水效率,制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定额,要因地制宜。我国国土这么大,各地条件千差万别,考核指标不可一刀切,而必须考虑各地不同的具体情况。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从节省经济成本的意义来开展节水,不要为了节水而节水,因为一旦节水的投资大于节水所减少的用水成本(包括外部生态成本在内的全部成本),节水就是不值得的。而在北方缺水地区,必须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
我国体制的优势是强有力的自上而下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通过中央的集中决策、自上而下的逐级动员和任务分解,可以快速推动政策的执行并见效。双控行动可以充分发挥我国体制的优势,具体而言,充分发挥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水资源安全的领导优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动员和组织优势,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优势,层层落实“三条红线”、双控行动责任制,分解和落实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奖勤罚懒,必有效果。
高度集中的行政主导治理模式也有明显弱点:一是集中统一决策可能忽略了各地情况的千差万别,削弱了政策的针对性;二是从中央及其部委到省、地市、县市、乡镇乃至最基层的村社或居委会,上传下达的层级很多,容易形成信息损耗,导致政策的选择性执行,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为了更好地落实双控行动,除了发挥行政体制的优势之外,还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双控指标最终要落实到基层,或者说必须依靠基层来落实,因此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主动性非常重要。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调动基层落实双控行动的积极性。
发挥市场机制在双控行动中的作用,实质是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论是用水总量还是用水强度的选择,其实质都是资源配置决策。
水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水价机制。通过理顺水价机制,使水价反映水资源的价值,而且随着水资源稀缺程度不断提高水价,利用价格信号引导水资源的配置,使承担不了水资源真实价值水价的用户退出水市场(或者转移到水价比较低的地区,或者转为其他可以承担水价成本的产业),可以承担水价的用户进入水市场,其效果就是水资源不断从低效用户手中向高效用户手中转移,通过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的调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目前我国水价仍普遍低于供水成本。只有进一步提高水价,才能推动民间节水的积极性。
二是水权交易机制。前提是先把水权(水资源使用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配给基层用户(基层政府、灌区、村、农户等),并允许基层用户在一定规则下交易水权。在水权市场发育起来后,会形成水权定价机制。水权拥有者会比较其用水的效益和出卖水权的效益,如果自己用水的效益低于出卖水权的效益,就可能出卖水权;而对于潜在的水权购买者,也要比较其用水的效益和购买水权的成本,如果效益大于成本,就可能选择购买水权。其结果也是水资源从低效用水者手中不断向高效用水者转移,从而实现动态的水资源高效配置。近两年水利部正在进行水权交易试点,从原来的地市内部交易扩展到跨地市、跨流域交易,有很大的进步。但目前的水权交易实际上是取水许可交易,而不是产权意义上的水权交易,只是一种不完整的水权交易,可以进一步在缺水地区探索产权意义上的用户水权制度。产权意义上的水权,不像取水许可那样,有效期很短,而且随着节水水平提高面临被缩减的风险,而是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长期拥有、自由处置。
其他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准)市场机制,包括排污权交易市场、水生态补偿机制等。对排污的限制会反过来促进减少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实际上发达国家工业用水减少,跟实施严格的排污限制制度密切相关。促进退稻改旱、与水质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也有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