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凝
吐半口血的美女林黛玉是作者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鸿篇巨著《红楼梦》中的主人公。这一形象是作者非常喜爱的,在塑造这一形象时倾注了他全部的真诚。每次阅读此作也都为典型的“这个”深深吸引,常常众绪纷至,不可羁勒,同悲同喜,同惊同叹。可以说她是整个中国文学长廊中我最喜爱的文学形象之一。我喜爱她的冰清玉洁,超凡脱俗;喜爱她的孤高自守,目无尘世;喜爱她的犀利谈锋,卓绝才气;喜爱她对心中那一方爱情净土的执着恪守……
黛玉前世本是西方灵河岸边三生石畔的一颗绛珠仙草,为感激神瑛侍者的浇灌之恩幻形成一女子投胎在林家。她要以独特的方式——眼泪来还这份人情之债。
林家是书香门第“清贵之家”,夫妇俩视黛玉为掌上明珠,只是命运多舛,父母早逝的黛玉不得不投奔舅舅家——贾府大观园。走进大观园也就开始了她的还泪“生涯”。
黛玉刚进贾府,与宝玉初会便撞击出心灵的火花。黛玉一见宝玉便吃了一惊,“好生奇怪……倒像是在哪里见过的”。宝玉“看罢”黛玉,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心有灵犀的初遇便“似曾相识”,这种写有情人相见的感觉就今天而言也是不足为奇的,只是他俩的缘是天生的。宝玉前世也是自然之物,是青埂峰下一块通了灵性的石头,因无才补天,于是被携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茂地,温柔富贵乡”里“走一趟”,所以俩人“一见如故”。他俩前世的木石之缘很本真也很朴素。这个缘是命定的,非理性的,是天地人间的奇缘。
黛玉不反有“倾国倾城的貌”,还是“多愁多病的身”。在贾府这个龌龊的环境里,寄人篱下的她形单影只,只和宝玉感情深挚、纯真,视宝玉为她唯一的知己。作品三十二回当黛玉听了宝玉背里和史湘云袭人说她从来不说那些“仕途经济”的“混账话”后不觉心潮激荡,慨叹颇多,“……所叹者,你既为我的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的知己。既你我为知己,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呢?既有‘金玉’之论,也该你我有之,又何必来一宝钗呢?……”无怪黛玉有叹,因宝玉是含玉而生,玉上有两行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巧的是宝钗有一金锁,尽管是根据“癞头和尚”指示做的后天的并送两行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毕竟金锁成双,文字成对,可宝玉对宝钗无情无爱。宝玉本对黛玉有情有爱,而黛玉却偏偏无玉无锁。这两对,一对是木石前盟,一对是金玉良缘,这二者岂止是不相容,简直是悖谬!这就是命。生活在悖谬的缘分和悖谬的命运之中,黛玉怎么能不痛苦呢?原发的缘分与后天的缘分不一致,灵魂与符号不一致,人性与传统文化不一致,人应该怎么自处呢?作为多愁善感体弱多病的黛玉只能以泪来聊以自慰,自抚,自持。
虽然黛玉和宝玉的情是心灵的默契,是刻骨铭心的,但二人“一有玉一无玉”,这成了黛玉的心结,尤其是宝玉为“诸艳之冠”,当他与众姐们在内帏厮混玩耍时,这使得本来就“任性”多疑的黛玉愈发伤感愈发觉得孤独,然而当情感孤独灵魂孤独时,自然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愈会激活她的灵性,引发她对自身境遇的感慨。雨滴竹梢,她挥笔写下《秋窗风雨夕》一诗,“……通宵脉脉复飕飕,灯前似伴离人泣。……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小说第二十七回黛玉见桃花飘落而作《葬花吟》,“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即是暮春时节,娇嫩易谢之花怎能不飘零凋落?“伤心一手葬花词,似谶成真不自知”(清人明义《题红楼梦》),既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残酷现实,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怎么不会被扼杀?最后木石前盟终究无法与金玉良缘抗衡。九十八回在宝玉新婚大喜之时,黛玉焚稿断痴情,泪尽而逝,魂归离恨天。宝玉也出家为僧,回归青埂峰。每每小说读到此都会让人有撕心裂肺之痛,幸好作者在写实中介入了梦幻的成分,这不仅为读者的期待值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希望这对有情人今生未如愿的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在来世能再续前缘,同时也将作者自身的希冀与无可奈何的理念巧妙的表达了出来。
三生三世,情爱轮回。人生的奇缘实在是太微妙了。就选择的窘迫性来说,这种奇缘太少了;就选择的灵活性来说,这种奇缘又太多太乱了!这其中大都无道理可讲,按老黑格尔的话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无理之理是为理,这就是生活!缘与命亦是如此!
(作者单位: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