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闻凌晨
《让每个学生取得成功法》之立法演变与政策走向
——基于问责的视角
●闻凌晨
无论从纵向的立法历程来看,还是横向基于考核、表现目标、指定与干预维度上的分析,都可看出《让每个学生取得成功》乃是民主、共和两党在教育政策上的妥协产物,更是分权与集权、问责制度与发展改进、顶层设计与本土变革之间的博弈结果。由此,有必要重新厘定分权与集权二者之关系;推进基于高风险测试的问责制度向绩效责任与发展改进共存发展;在变革力量上,由政治家、教育专家的顶层设计向地方教育管理人员、教师的本土变革倾斜。
《让每个学生取得成功法》;问责制;发展改进;顶层设计;本土变革
2015年12月10日,美国参众两院投票通过《初等与中等教育法》(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简称ESEA),总统奥巴马签署名为《让每个学生取得成功》的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S. 1177,以下简称ESSA),意味着实施13年之久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o Child Leave Behind,以下简称NCLB)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NCLB暴露出来的问题,使得政教两界寻求对ESEA的重新授权,几乎未曾间断。2010年3月,美国教育部发布 《改革蓝图——对〈初等与中等教育法>的重新授权》(A Blueprint for Reform:The Reauthorization of the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2015年,适逢《初等与中等教育法》(1965年4 月11日)颁布五十周年。此外,为了给2016年总统大选增加竞选筹码,两党各自都有彻底修订NCLB的意向。于是,对《初等与中等教育法》的重新授权正式纳入到国会的立法日程。
2015年1月13日,参议院卫生、教育、劳工和养老金委员会 (Senate Health,Education,Labor,and Pensions Committee,HELP)主席拉马尔·亚历山大(Lamar Alexander)在《每个孩子都为升学或就业做准备法》(Every Child Ready for College or Career Act of 2015)中提出两套考试方案:方案一(Option 1)提出年度学业测试(yearly academic assessment)与年级段学业测试(grade-span academic assessment)两种模式。方案二(Option 2)则维持现有的考试种类与频率,即各州要对三至八年级学生进行年度数学和阅读统考,高中阶段至少考一次,科学科目在三年级到十二年级之间进行三次。[1]该草案一经公布,立即招致国家公共教育联盟(national coalition for public education)的反对,该联盟指出草案中“可转移条款”(portability provision)违背了Title I缩小贫困儿童学业差距的初衷,也阻碍了对高度贫困学校的补助。[2]教育信托基金(Education Trust)也从考试制度、绩效制度以及数据报告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议。如考试方面建议取消方案一保留年度学业考试;学业目标上关注学业成就以及缩小学业差距等。[3]该法案最终未能在议会通过。
随后的2015年2月2日,同为共和党的众议院教育与劳动力委员会(House Education and the Workforce Committee)主席约翰·克莱恩(John Kline)发布《学生成功法案》草案。法案规定:(一)将学生学业职责返还给州、学区与家长,与此同时对学生保持较高的期待。(二)削减成效不足的联邦项目,明智地限制资金投入。采取“灵活拨款策略”,允许将针对特定人群(如贫困学生、少数族裔等)的联邦拨款用于此类项目下的其他活动;(三)支持地方进行教师评估,取消 “高度适任教师”(Highly Qualified Teachers,HQT);(四)维持并加强保护州与地方的自主性。[4]
该草案一经公布,立刻引来委员会内少数党的反对。副主席鲍比·斯科特(Bobby Scott)指责该法案破坏ESEA确立的民主审议的原则,更是公立学校中公平政策与绩效制度的全面倒退。[5]具体表现在:草案损害了联邦在推进机会公平发挥作用;声称设定高标准,却未对高标准做出界定,同样也未对高品质的学业测评提出要求;问责与学校改进上,法案对学业表现目标、待改进学校采取的措施、确保人人都能进入优质学校均不做要求。因此,在《〈学生成功法>之民主党修正案》中,民主党要求在绩效制度方面,制定涵盖全体学生学业、发展以及毕业目标的问责制度,给予州更多的弹性来使用学习的多元评估手段、学校氛围的公平指标以及资源公平的指标来评估学校表现。学校改进方面,不能仅凭测试成绩衡量学校改善与否,而使用公平指标(学生参与度、纪律、发展、艺术及拓展课程、资源配置公平性);通过地方驱动的干预措施(locally-driven intervention),确保受帮助与干预的学校切实做出改进。在公平拨款上,不允许地区不公正地减少对低收入学校拨款,其次要确保资源的公平配置信息的公开、透明。[6]经过两党协商,在修正相关条款之后,众议院于2015年7月8日以218:213的《学生成就法案》(Student Success Act,H.R.5)。
与众议院不同,参议院则更加重视两党内部的协商,因此两党间公开的争议略显温和。2015年4月7日,由拉马尔·亚历山大以及少数党领袖帕蒂·默里(Patty Murray)制定的《每个孩子成就法》草案出台。法案指出:(一)由州、学区、教师共同制定绩效制度,联邦规定考试须计入其中,但可以决定考试所占的比重。毕业率、大学入学率、学生的英语等级水平同样需要纳入。此外,允许将学生、学校的表现纳入绩效责任系统,从而为教师、家长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二)帮助州改进表现不佳的学校 (lowperforming schools),即在州政府的技术支持下,由学区负责对表现不佳学校进行基于证据的干预措施,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学区采取的具体举措;(三)确保全体学生(包括少数族裔分组)达标,并保持分类数据的持续汇报,包括低收入家庭学生、有色种族学生、残疾学生的学业状况是否达标。在此基础上,设置具有挑战性的学业标准,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州标准的制定;(四)实行同行审议(peer review),即州政府向上递交的教育计划,由教育部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与一线实践者共同审议。[7]2015年7月16日,参议院以81:17通过 《每个孩子成就法》(Every Child Achieves Act of 2015,S.1177)。
单就ESEA、NCLB两部法案的目录来看,新法案第一篇由原来的“改进弱势学生学业成就”改为“改善州与地方管理的基础项目”,第五篇为“州教育改革与当地弹性”,由NCLB中的第四篇“扩充家长的教育选择及其创新计划”、“弹性与绩效”合并而成,第九篇改至“流浪人员教育与其他法律”。[8]
除了章节的变化外,从NCLB到ESSA更蕴含着问责制度的变迁。曾在美国教育部供职的共和党教育政策专家Andy Smarick在考察各项立法草案的基础上,将问责制划分为考核、表现目标、干预与指定等四个维度,[9]并绘制出如图1所示的绩效责任图谱。
图1 教育法案之问责谱系
资料来源:Andy Smarick,Understanding the federal accountability spectra[EB/OL].http://edexcellence.net/articles/understandingthe-federal-accountability-spectra.
(一)考试制度
从考试政策变迁来看,NCLB采取年度学业测试的形式,规定各州要对三至八年级学生进行年度数学和阅读统考,高中阶段至少考一次。与测验成绩相关的“适度年度进步”,要求各州依照现况,自行决定州内每校每年必须要达到进步标准的最低门槛(即各州在年度基础上设定学生在数学、阅读两科达到熟练水平的人数比例)。通过二者之比较,由联邦决定给予经费补助或施加惩罚。因此,NCLB的评估手段为高风险考试(high-stakes test)。
鉴于NCLB带来的 “为考试而教”(teach to test)等弊端,共和党因此计划通过年级段学业测试来替代NCLB的年度学业测试,以此减少测试的频率;通过增加形成性评价、档案袋评价以及非州统一性测试来改变考核的种类。当然,也不乏激进者企图通过降低标准来缓解考试压力。对此,民主党人士默里指出,我们有必要与州、学区携手以减少不必要的考试,尤其是多余的、劣质的测验……但这并不意味着降低标准或问责来提供优质教育。[10]ESSA最终延续了NCLB的年度学业测验,但废除基于考试的问责制度(testbased accountability)。各州须将测试成绩纳入到绩效制度中,但是可自行确定其所占比重。并采纳《每个孩子成就法》方案,使得绩效考核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毕业率、大学入学率、英语学习水平、学生表现与学校氛围等纳入绩效责任系统,[11]从而避免了“一考定教育”的现象。
(二)学校、地区指定与学业目标
针对测验成绩,NCLB法案基于 “适当年度进步”,要求各州必须要有“单一且全州适用”的“适当年度进步”。该制度的要点包括:精熟目标、设定门槛、提高门槛、改进学校、矫正行动、重组学校、达成改进(out of corrective action)。[12]可以看出,这其中前三者属于学业目标层次,剩余四项隶属于学校、地区定级。鉴于“一刀切”的目标划定与定级制度忽略学校间的差异性,奥巴马政府制定更具灵活性的NCLB豁免政策(waiver of NCLB)。关于校级项目,允许各州所有“优先关注学校”(priority school,即处于州绩效排名的最后5%)或“重点关注学校”(focus school,即除上述5%之外的10%Title I学校)[13]全额使用联邦资金开展校级项目。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则需按照新的目标来组织——“为升学和就业做准备”,各州和学区亦可采用 “共同核心标准”(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针对NCLB要求的2014年实现所有学生英语和阅读百分之百达到熟练水平的标准。使不能达到熟练水平的学生百分比在六年内减半;保证到2020年使所有学生的水平达到百分之百熟练水平;采用全面、合理的方法是所有学生完成宏伟且可实现的目标。[14]
在各立法草案中,共和党《学生成功法案》声称“保持较高期望”,但却未将高学业标准落实于实处。民主党则将学业标准以及学校定级具体化,并引入学生参与度、资源配置等公平指标来实现对学校的评估与定级。ESSA最终则实行 “年度重大区分”制度(annual meaningful differentiation)。该制度要求从2017-2018年度开始,此后至少三年一次的学校认定。认定标准为学业表现最不佳的5%的学校、高中毕业率低于三分之二的高中、弱势群体学生学业成绩始终不佳的学校。[15]可以发现NCLB名目繁多的定级到豁免政策三类定级,再到ESSA单一定级,对学校定级的种类逐渐减少,这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来自定级而来的“标签”压力。
(三)干预
根据学业表现划定学校等级之后,干预措施便随之开展。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拨款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 of 2009),其中“学校改善补助金计划”(School Improvement Grant,SIG),该计划旨在通过特殊干预与资金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各州表现最不佳的学校扭转局面。[16]在ESSA中,该计划名称被取消,但是在第一篇(Title I)给予相应活动的拨款却由4%却增加至7%。[17]换句话说,尽管“学校改善补助金计划”之名已亡,但是学校改进的行动与资金之实仍存。除了资金保障外方面,在制度层面ESSA还要求州、学区与学校对“年度重大区分”所认定的学校进行干预,即由当地教育部门制定基于证据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学校的改进任务。[18]
在NCLB遭受众人声讨、成为众矢之的之际,世人很容易忘记NCLB当初乃是破解 “联邦三十载巨额拨款,教育上却收效甚微”这一困境的有力之举。因此,只有理清法案重新授权的历史脉络,方能明晰问责制乃至美国教育改革的变迁,方能洞悉教育变革的奥秘之所在。正如迈克尔·富兰(Michael Fullan)所说,“变革的真正杠杆在于:看到相互关系,而不是线性的原因—结果链;看到变革的过程,而不是一闪而过的画面。 ”[19]
(一)实现集权与分权“摆动式”前进
在法案变迁中,如图2所示各项政策在最强联邦问责与最弱联邦问责之间的摆动,即体现了联邦权力与州权力的博弈。以NCLB中“适当年度进步”为例,其计算公式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角力场,联邦政府立下标准,州政府反弹;联邦松绑政策,州政府寻找最有利的计算方式继续争取补助金。[20]另外,在集权式教育改革之下,齐一式标准(one-size-fits-all)便再所难免。所以此番《初等与中等教育法》的重新授权,不可避免地触及集权(centralization)与分权(decentralization)二者之间的权衡。《纽约时报》称ESSA是一项“全面彻底的法案”(sweeping bill),扫除了联邦政府对教育的一切过度干预。的确,从上面进行控制是一种错觉,没有人能够从上面控制复杂的结构。[21]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育变革走向另外一端——完全摆脱联邦的约束。事实表明,在教育生态圈中,地方力量与价值观决定了什么在学校、教室中发挥作用;州可以发现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而这可能是地方政府所不及的;联邦政府可以促进公平,并提供超出州与地方财政、管理能力所不及的资源。因此,集权与分权都行不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策略都是必要的。改革所需要的是一种不同的双向关系,相互给予压力、支持和不断协商,这就是同时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相互影响。[22]
(二)寻求教育评价的绩效责任导向与发展改进导向二者间的平衡
剖析美国学业评价现状,可以发现其基于高风险考试(high-stakes testing)的问责制度,实则是将学生的身心发展、教师的专业成长、学校的内涵发展裹挟在绩效的“战车”之上。为了绩效达标,各州、学区以及学校可谓“煞费苦心”。有研究者发现,NCLB实施后期的状况是靠弱势背景的学生“留在”少资源的学校,将学业成绩不好的“留级”或“留在”家里,以及学校重新“诠释”法规意涵所呈现的“漂亮成绩”单。面对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前任教育部长阿恩·邓肯(Arne Duncan)评论此策略为“向低点竞赛”(race to the bottom)。[23]究其原因,问题的根源或许正在于绩效责任的“求好”窒碍了发展改进的“寻短”。[24]也就是说,绩效责任目的常伴随后续的奖励或惩处,对学校教职员将构成实质威胁,而不愿意真诚地接受评价以求真正的改进,他们更指称发展改进与绩效责任是相互冲突的,一旦教育机构符合了绩效责任的要求,就会妨碍其改进的功能。
如上所述,绩效责任与发展改进处于教育评价的两端,如何寻求两者之间的调和则关乎教育改革的成败。所以,成绩指标是责任体系的资料,不是体系本身。绩效责任也只是教育评价的目的之一,而非教育评价的唯一目的。在上海PISA两轮夺冠之后,我们是否用考试成绩取代了绩效责任,是否用绩效责任取代了教育评价的全部目的,是否用教育评价取代了学生的发展与教师的成长,是值得社会做出反思的。
图2 各教育法案之政策定位
(三)发现教育变革的本土力量
对于这部颇具保守主义色彩的法案出台,美国评论界普遍将之归结于“总统奥巴马消耗殆尽的政治资本,教育部长阿恩·邓肯引发两党的众怒以及参议院委员会主席拉马尔·亚历山大精明老到的立法策略”。然而,有评论员注意到:此乃保守派与教师工会的联手,方能以压倒性票数终结联邦政府对学校事务的干预。联系到近期悬而未决的“弗利德利奇斯诉加利福尼亚教师协会案”(Friedrichs v.California Teachers Association)。
资料来源:根据下列文献整理而成Andy Smarick.Accountability and the 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EB/OL].http://edexcellence.net/articles/accountability-and-the-every-student-succeeds-act.
上述种种迹象表明NCLB以及奥巴马政府的教改如同其“医改”一般,遭到保守派与民间势力的否定。反观两股势力之联合,可以发现:保守派与教师工会交集之所在正是对当地传统与民间智慧的敬重。反之,奥巴马教改之所以阻力重重,或许也是因为其内在地缺乏一种“地方化的艺术”,是因为“一般化的公式没有,也不可能将粗糙的一般理解翻译为成功的、细腻的应用所需要的地方知识。如果要取得在当地的成功,那么越是一般适用的规则,就越需要通过翻译。”[25]对于政治高层、学者专家“精心”制定的教改政策,不可谓不科学系统缜密,然而“一般化”的顶层设计终究需要一线实践者的转化,更需要家长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社会支持(至少不反对)。换句话说,如何让顶层设计的“精心”与本土变革的“民心”心心相印,这关乎着教育改革的成败。因此,教育变革不仅仅是政治家的事,更是教师、家长共同的事,每个人都是变革的动力……也不能把变革只交给专家,个人的思维模式和熟练掌握是最后的保障。[26]对此,在实践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协会应该设法共同分析问题,寻找答案。参与式的过程与协商不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但它们实际上是消除怀疑、为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创造积极氛围的必要途径。[27]
[1]Every Child Ready for College or Career Act of 2015[EB/OL]. http://www.help.senate.gov/imo/media/AEG15033.pdf.
[2]National Coalition for Public Education,We oppose the portability provision in the discussion draft of the“Every Child Ready for College or Career Act of 2015”[EB/OL].http://blogs.edweek.org/edweek/ campaign-k-12/2015-01-26%20NCPE%20Alexander%20Portability% 20Sign-on%20-%20final.pdf.
[3]Comments to Senate HELP Committee on“Every Child Ready for College or Career Act”Discussion Draft[EB/OL].https://edtrust. org/press_release/comments-to-senate-help-committee-on-everychild-ready-for-college-or-career-act-discussion-draft/.
[4]Student Success Act[EB/OL].http://edworkforce.house.gov/uploadedfiles/bills-114hr5pcs.pdf.
[5]Opposing The Student Success Act[EB/OL].http://bobbyscott. house.gov/media-center/floor-statements/opposing-the-student-success-act.
[6]Minority View-H.R.5,“Student Success Act”[EB/OL].http:// democrats.edworkforce.house.gov/sites/democrats.edworkforce.house.gov/ files/MinorityViews_HR5-FINALwSignatures_0.pdf.
[7]The Every Child Achieves Act of 2015-summary;Summary of H. R.5 as reported by the committee[EB/OL].http://edworkforce.house. gov/uploadedfiles/hr_5_detailed_bill_summary.pdf.
[8][11][15][17][18]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EB/OL].https:// www.gpo.gov/fdsys/pkg/BILLS-114s1177enr/pdf/BILLS-114s1177enr. pdf.
[9]Andy Smarick,Understanding the federal accountability spectra [EB/OL].http://edexcellence.net/articles/understanding-the-federal-accountability-spectra.
[10]No Child Left Behind:Murray Outlines Priorities,Calls for Bipartisan Fix to Broken Law[EB/OL].http://www.help.senate.gov/ranking/newsroom/press/no-child-left-behind-murray-outlines-prioritiescalls-for-bipartisan-fix-to-broken-law.
[12]陈明印.美国2001年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修正法案之分析[J].教育研究资讯,2002,(1).
[13]ESEA Flexibility Policy Document[EB/OL].http://www2.ed. gov/policy/eseaflex/approved-requests/flexrequest.doc.
[14]陈艳萍,洪明.美国联邦政府基础教育改革的重大调整——《不让一个孩子落伍法》之豁免政策探析 [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4,(4).
[16]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More Programs and Federal Intervention in Pre-K and K-12 Education[EB/OL].http://www.heritage. org/research/reports/2015/12/the-every-student-succeeds-act-moreprograms-and-federal-intervention-in-pre-k-and-k12-education?h= 116
[19][21][22][26][加]迈克尔·富兰.变革的力量——透视教育改革[M].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加拿大多伦多国际学院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20]陈佩英,卯静儒.绩效责任与社会正义之连袂:从美国NCLB政策实施谈起[C]//北京师范大学首届教育社会学论坛论文集.北京:2007.
[23]吴清山,王如哲,陈清溪.各国中等教育制度[M].台北:国家教育研究院,2012:26-27.
[24]郭昭佑.教育评鉴研究:原罪与解放[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133.
[25][美]詹姆斯·C.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王晓毅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436.
[27][德]安德烈亚斯·施莱克尔.建设高质量的教师专业:来自世界的经验[M].孔令帅,丁笑炯,吕杰昕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68.
(责任编辑:金传宝)
闻凌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