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起脊梁面对“校闹”

2016-07-10 11:37于保东
人民教育 2016年2期
关键词:脊梁态度律师

于保东

这些年很多学校都遇到过大大小小的“校闹”,我相信,多数学校都会采取一种息事宁人的态度。这主要是由于很多事件有相当的复杂性,调查难度大且费时,也由于在一些“小地方”人际关系圈子小,很难完全撕下面皮地“公对公”;一些学校经过再三权衡,往往都会以“出于人道”“同情弱者”等名义,用经济补偿的手段尽快解决。比如,某学生因为恋爱发生情感纠纷而自杀,学校也是在责任尚未调查清楚的前提下,就屈从了家长的压力,赔付了20万,以求尽决了断。

但学校的这种态度更助长了“校闹”,社会上有了“大事儿闹,小事儿缠,要我不闹就掏钱”的讹诈之风。“闹”学校、“闹”校长、“闹”老师、 “闹”教育局,平静的校园再也不平静。

其实,您有没有想过,“校闹”现象正是借着大家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才得以蔓延开来的。中国社会走上法治轨道的时间并不长,依法办学的社会风气也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出了事人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走法律程序,这便是“校闹”存在的大环境。

要制止“校闹”现象,学校首先要挺直脊梁,对没有责任的事情要敢于说不,而对责任不清的事件要理清责任再说。我知道这不容易,要迈得过人情关,要不怕麻烦,有时还要硬得下心肠。其实,这种事最终还应该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做,比如律师。一个法治社会应该有完备的责任体系,谁的责任都是有边界的,只要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法律自然会为你背书,而律师就是最清楚这些责任边界的人。当事件出现时,学校和老师只要尽其應尽的人道义务,而背后的法律责任则可以交由律师去处理。另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部门法规,虽然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力,但也可以作为我们评判是非曲直的一条准绳,校长、教师平常就应该对此有所了解,以防患未然。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是所有学校都要坚持的,只有这样,经过一段时间,才有希望彻底扭转社会风气,让我们走上州条法治之路,而每一所学校、每一个教师的每一次妥协都有可能让前功尽弃。

在这之上,整个社会也必须先要有一个大的法律环境,对学校、教师多一重理解和支持。现在,“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已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这就意味着“医闹”和“校闹”情节严重的将会人刑。

在我们这个有几千年人治史的社会,要真正走向法治,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我们当然要从道德和道义上看问题、做事情,但如果我们正当的权益被侵害,就要挺直脊梁,理直气壮地让法律说话。

猜你喜欢
脊梁态度律师
党是民族的脊梁
哪项世界遗产被 誉为“中华民族不 屈的脊梁”
善良律师
调音
夏天好烦 懒也能穿出态度
态度决定一切
果敢跳tone的张扬态度
提升秘游逼格态度
赢得很惨
律师与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