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营改增”对保险业的若干影响和举措

2016-07-04 11:18李睿
理论观察 2016年6期
关键词:保险业营改增

李睿

[摘 要]“营改增”是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营业额,不受成本、费用增减的影响,因此能稳定税源和税收收入,但同时也存在易重复征税等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在征税的每个环节层层抵扣,尽量避免重复征税,也可以减轻社会税负,使税制更公平、合理。但“营改增”也是一条充满艰辛的改革之路,尤其是针对保险业,“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的全业务、全流程、全系统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与变革,其难度之大、过程之艰辛以及影响之广泛,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我们需要分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深刻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措施,从而进一步推动“营改增”进程。

[关键词]营改增;保险业;影响和举措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6 — 0095 — 0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3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覆盖营改增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接近尾声。“营改增”的范围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税目以及房地产业在内。我国保险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以及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多样化,“营改增”对其影响更加显著。

一、“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

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税制结构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运行效率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保险业“营改增”将实现增值税链条重要环节的打通,可有效消除重复征税,化解营业税的扭曲效应。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动能的“增”,为经济保持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四)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因此“营改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税制调整或改革,影响深远。“营改增”后保险公司由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税率、计税方式和面临的税收征管都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促使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从营业税制下的“大而全”向增值税制下的“精而专”和管理方式转变。

二、“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于保险业的主要影响在于:

(一)确定保险业的应纳税额变得困难。营业税的计税方法是全部营业额乘以相应税率,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差额。我国营改增的目标是减轻税负,要使原来按营业税计算的保险业的应纳税额下降,就必须确定改征增值税后的所得税额。保险业最大的收入来源是保费和金融投资,最大的成本是赔付给投保人的资金支出,但由于投保收入和赔付支出相隔时间较长,影响税收的销项和进项不是发生在一个周期,这期间很可能会出现一些额外的风险,从而增加成本费用,使得每个周期的应纳税额不断变动,对于最终确定增值税额会增加一定困难。

(二)会使保险公司的财务方面的工作变得更加复杂。营改增对于保险业财务工作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增加申报难度。营业税是全额征税,不涉及抵扣问题,因此在纳税申报方面的流程相对简单。而增值税涉及进项税的抵扣问题和发票处理等情况,仅进项税抵扣问题就涉及投保产品的成本、费用等抵扣事项,这大大增加了财务部门纳税申报等业务的核算量,纳税申报的难度也相应增加。纳税申报难度增加的另一个表现是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保险业的税收由中央地方共享税变成中央税,在税务稽查方面会更加严格,对税务方面的一些漏洞的惩罚会更加严厉。另一方面,对报税系统的优化和改造会加强。一个很显著的特点是,营改增后发票的开具就需要企业购买税控设备,同时还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这在人、财、物等方面都是增加了支出和成本。另外,在纳税申报系统的具体操作中,有关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会计分录的编写以及销项税和进项税的确定等内容,都需要保险公司的相关系统同步优化、升级,确保与税务部门相关系统的同步互联互通。

(三)会影响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的定价。研究表明,影响保险行业利润的主要因素是税率的高低。营改增后,保险行业的税率会从5%上升为6%,一般情况下,这会增加保险业的税负,与我国营改增的初衷相悖。因此,要在营改增后税率上升的情况下确保保险业的营业利润不下降,就只能通过降低保险产品的价格来实现。这对于保险行业来说,不是一个有利的消息。因此,为了保持合理定价,保险行业需要谨慎进行筹划。

(四)会推动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保险公司主要借助强大的代理团队和直销队伍发展业务,但在营改增实施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因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成为保险公司的首选,专用发票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又因为社会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专业化成为客户的首选,因此,营改增后保险公司更趋向于同专业的保险类中介机构进行合作,这就能推动保险中介机构的快速发展。

(五)会影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策略。一是在承保环节,需要收集企业客户纳税信息。针对具体某项业务,向客户搜集开具专用发票的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二是在对外采购方案方面,“营改增”后可抵扣项目能否充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影响税金支出和成本费用高低,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收益。三是在理赔费用方面,保险公司发生的理赔费用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保险公司的销项税额,直接影响保险公司赔付成本的高低。四是在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营改增”对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系统、理赔业务系统等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还要相应建立增值税管理系统、税控及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等。这些影响使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严格和复杂。

此外,由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有规定:“将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因此,未来保险行业对客户的保险产品奖励支出,赠送的保险产品,以及以电影票、购物卡等实物形式给与客户的赠品,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营改增”后这些赠送方式如果希望合理避税,就需要到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中介机构采购,或者利用现金折扣的方式采购。

三、应对“营改增”对保险业影响的举措

面对当今税制改革的新形势,“营改增”是大势所趋,因此,保险业必须制定完备的应对举措,才能应对改革过程中的挑战和冲击,抓住政策机遇,增加企业收益。应对“营改增”影响的几个举措是:

(一)合理计算赔付支出,争取最大的抵扣限额。保险业“营改增”的应纳税额就是保险产品的销项税额减去投保支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结合保险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结算周期,计算这一周期的赔付支出,尽可能的排除其它风险,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准确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在减轻自身税负的同时,保证税收收入在各个销售环节的顺利流转。

(二)完善财务系统,加强发票管理。营业税的税收管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增值税是凭票扣税,尤其是保险业存在着大量退保的情况,这就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进行冲账。保险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发票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对纳税申报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来逐步完善财务系统,同时还要做好硬件建设,加快互联网财务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三)提高保险公司相关核算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险业“营改增”后,相关财务人员的工作范围会有所改变,既要掌握有关“营改增”的政策,又要熟练操作新的纳税系统。同时,“营改增”后保险公司会加大同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这也需要保险业对财务人员在成本核算方面加强培训,以应对新形势下会计核算的要求。

(四)制定具体操作策略。针对客户,要梳理增值专用发票需求客户,完善票据开具流程,尽量满足客户报账抵扣需求。针对市场,要夯实收入基础,全面梳理掌握税收相关政策,避免重复纳税。针对供应商,要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进项税额应抵尽抵,有效降低税负。针对监管,要强化基础管理,制定风险管控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严控涉税风险。针对系统,要根据税收政策,形成支撑和管理增值税的系统化调整方案,满足管理要求。还要积极争取向国家财税部门、保险业监管部门申请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试点政策,适时向外部单位沟通披露“营改增”影响和应对举措,并组织“营改增”政策研究和培训,制定管理应对预案和系统调整方案,调整和落实应对预案和系统改造方案,分阶段、分领域、分层次组织专项培训。

(五)制定保险公司增值税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该以整体的“营改增”要求为指导,根据当前已明确的政策法规,结合业务流程、系统改造方案,编制保险公司的增值税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由于保险公司的机构设置大多都是总分形式,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文件规定,结合保险公司自身特点,建议设定保险公司的纳税模式为省级汇总模式。具体情况是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作为开票网点管理,各分支公司按月预缴增值税,总公司以省级分公司为单位,按照分省汇总纳税。

(六)加强专业指导。在“营改增”准备阶段和初期,由于时间紧迫,保险公司可以适当的聘请财税专家进行业务指导,根据保险公司不同业务种类,划分征税业务和免税业务,为保险公司税制改革的顺利过渡,控制税务风险及优化流程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我国保险业的“营改增”一直是一个难点,保险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尽快适应增值税征税的新要求,针对“营改增”的具体规定,制定应对措施,提高保险行业财税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税收筹划,使得“营改增”后保险行业能有更好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王焕贵.浅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与举措〔J〕.财经界:学术版,2014,(07).

〔2〕马力,李爱民.“营改增”对保险业发票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税收征纳,2015,(12).

〔3〕陈哲平.保险企业如何开展“营改增”〔J〕.中国保险,2013,(17).

〔4〕黎芳.浅析“营改增”对保险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冶金财会,2015,(10).

〔责任编辑:孙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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