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学生贫困问题的伦理审视

2016-05-30 14:10张雯亭
科教导刊 2016年24期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诚信

张雯亭

摘 要 对贫困生的资助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也是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困生资助的方式方法逐渐丰富,资助范围逐步扩大,但同时也引起了一系列诸如贫困生界定、资助等帮扶过程中,突显的诚信、责任和人道主义等伦理问题,以及越来越多的贫困生表现出的不健康的思想和心理状况。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 伦理审视 诚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6.08.083

Abstract The poor students funding has been is that social all circles pays close attention to, is the manage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an important part, with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gradually enrich the ways and means of the funding for poor students, gradually expand the scope of the fund, but also caused the series such as definition of poor students, funding and other assistance in the process, highlighting the integrity, responsibility and humanitarian ethics problem, and more and more poor students perform the unhealthy ideological and psychological status. The poor students funding has been is that social all circles pays close attention to, is the manage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an important part, with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gradually enrich the ways and means of the funding for poor students, gradually expand the scope of the fund, but also caused the series such as definition of poor students, funding and other assistance in the process, highlighting the integrity, responsibility and humanitarian ethics problem, and more and more poor students perform the unhealthy ideological and psychological status.

Key words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thical review; integrity

贫困生现象的产生,既是历史的积淀,也有社会现实的原因。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社会及高校多年来努力探索高校贫困生问题的解决之道,已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然而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在面临着改革转型的巨大挑战和竞争压力下,出现了教育经费不足与教育成本增加的矛盾,以及多种价值观在校园文化中碰撞的现状,导致新时期下高校贫困生问题的凸显。

1 贫困生界定的伦理问题

1.1 界定过程凸显诚信危机

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中对高校贫困生的界定有明确的规定:即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没有能力支付教育相关费用或支付教育相关费用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依据此规定,我国多数高校再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贫困生界定标准,其影响因素主要有:学生家庭构成及年均收入水平,学生学杂费等教育费用缴纳程度,以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消费支出水平等。具体界定程序主要遵循: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推荐→系部评审及公示→学校审核→全校公示。原则上看,该程序基本符合公平这一道德要求,然而,界定过程中有意或无意的行为事件却导致了实际操作中贫困生界定信息的失真。例如:申请学生为了更有把握地得到资助名额,在助学申请中上报的信息与个人的实际情况不符;亦或是某些参与民主评议的同学从友情的角度想帮自己“朋友”一把,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因为“唯亲”行为而与帮扶失之交臂。

王海明在判断行为动机是否诚信中指出,行为人通过行动传递给他人的信息,必须是与客观事实相符才能将其行为定义为守信。在此基础上,一切诚实的行为,究其本质,都必须是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存在发展的,如此一来,该行为便是道德的、善的、应该的。因此,个人申请环节中的虚报以及民主环节中的“友情举亲”,从伦理角度来看,都是对诚信这一道德规范的违背,是不道德的,缺乏善的行为。

1.2 责任伦理的缺失

作为现代伦理学重要学术概念的责任,“它关注的是行为后果的价值和意义,要求人们在行为前应当审慎地行动,选择合理的手段或途径以达到或避免可预知的后果,它提倡恪尽职守,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活动视为一项超功利的‘天职,意识到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责任,真正发自内心地感受着这一责任,然后遵照责任伦理采取行动,才是真正符合人性的,符合伦理规范的”。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繁复而又持续的工作,需要高校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除了要求贫困生自身的道德自觉外,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行动也尤为关键,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高校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责任意识和责任行为的缺失。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教育经费与高校发展的矛盾,导致部分高校无法在贫困生认定工作方面投入过多的经费来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高校之间竞争压力的增大,导致多数高校将发展的着力点聚焦到学校软硬件的提升上,对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关注甚少甚至是忽视,相關工作岗位的设定也只是兼职,致使贫困生认定工作流于形式。

2 贫困生资助的伦理问题

我国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当前已形成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该体系的建立使千万家境贫寒的莘莘学子受益,是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项重大举措。然而,该体系在惠民的同时,也凸显出了不少问题。

2.1 公正失衡

公正,即公平正义,简言之,就是给人应得的。将其定义进行延伸,就是给应得的人同等的待遇。罗尔斯对公正有着更深入的阐释: “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他主张一方面所有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要平等,另一方面给予每一个人的机会应是平等的。将这两个原则引申到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来,即必须公正平等。

高校贫困生现象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致使社会阶层贫富两极分化的一个缩影,高校贫困生资助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情况,却仍无法改变高校学生“阶层化”的现实,家庭背景的迥异,必然导致高校学生在物质生活享受、教育资源利用等方面产生差异。另外,现行资助体系本身的不完善也容易在贫困生内部造成新的不公正。(1)资助品目的增多,导致资助对象的重复化,这在操作层面上有悖于“人人共享,共同受益”的核心价值观,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正。(2)由于高校间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归属级别存在着差异,导致教育经费财政拨款的“区别待遇”,有限的财政拨款,还首先要满足学校扩招、发展和建设,造成贫困生资助呈现“僧多粥少”的局面,难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力度。

2.2 人道主义缺失

人道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目标,充分相信人、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服务人,肯定人的价值,满足人需要的思想观念。因此,在资助工作中“以人为本”,渗透伦理关怀,充分关心和尊重贫困生,使资助工作更加的人道化,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当前多数高校为体现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过分强调资助过程的透明化操作,公式资助名单,甚至是资助对象的基本家庭情况,此举对部分敏感脆弱的贫困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他们在获得物质援助的同时,却感到是在接受别人的施舍,造成精神和心理上的压力。另外,高校资助侧重缓解经济困难,缺乏对贫困生在思想和能力上的关照和扶助,致使资助工作过于片面化。

3 贫困生自身的伦理问题

3.1 还贷诚信的缺乏

高校助贷还款的信用危机是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难的一个关键结点,虽然有部分贫困生是因为就业难、家庭突遭变故等客观原因而未及时还贷,但也有部分贫困生是抱着侥幸心理而有意拖欠。如此一来,造成部分的学校、银行对进行贫困生资助失去了信心,特别是银行,面对未及时偿还的欠款,在以后的高校资助中将不选择参与。

3.2 贫困生的“心理贫困”

心理上的极度自尊与自卑。罗尔斯认为自尊具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自身的价值感觉,二是自身能力展示和意图实现的自信。马斯洛认为自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内在自尊,即对自身实力的自信,以及面对世界和他人的独立。外在自尊,即对获得外界认可和赞誉的欲望。从伦理角度而言,两者间必须相互平衡,因为一个人如果只在乎外在自尊,而忽视内在自尊,其自尊则易蜕变为虚荣;反之,如果只在乎内在自尊,而忽视外在自尊、不求他人对自己的尊敬,其自尊则易蜕变为自傲。据了解,贫困生的自尊心普遍比较强,甚至部分贫困生认为贫困是一种悲哀,一种耻辱,某些贫困学生为了认为物质才是获得他人尊重的关键,因此将助学金用于消费显摆,致使自尊陷入虚荣的伦理泥潭中。

冯友兰说:“无自尊心的人,认为自己不足以有为,遂自居于下流,这亦可以说是自卑。”因此,从伦理学角度看,自卑同虚荣和自傲一样,是道德中的恶。通过调查了解,高校贫困生中自卑的不在少数,他们往往敏感怯弱,对他人的言行过分关注和在意,同时又自我封闭,不敢正视自我的合理需求,面对困难缺乏自我挑战的勇气,致使自尊沦为了自卑。

3.3 在思想上产生依赖

近年来,政府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已建立起奖、助、贷、减、免为主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资助的多元化,虽帮助部分高校贫困学子走出困境,但也导致部分贫困生产生了“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将贫困视为天命,将资助看作必然,无追求,无理想,不努力,不作为,道德自觉丧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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