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小华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在从严治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不仅把从严治党正式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和党章修正案,而且赋予从严治党新的时代内涵,开拓了从严治党的新境界。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主要历程,对贯彻落实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改革开放;从严治党;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921(2016)06-0026-04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理念付之于党的建设实践之中,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中央领导集体,秉承党的优良传统,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实际出发,把治党管党与党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赋以从严治党新的时代内涵。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历史回顾
(一)“从严治党”正式写入党的十三大报告,标志着“从严治党”成为全党意志
1980年11月,陈云提出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命题,并得到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赞同。1983年10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所有共产党员都要增强党性,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1]在这次会议上,党中央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党范围内开展整党活动。1985年11月,党中央整党工作委员会在《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中提出,“要从严治党,坚决反对那种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讲派性不惜牺牲党性的腐朽作风。”[2]“从严治党”一词,第一次正式出现于党的文件之中。
随后不久,党的十三大召开。大会的主报告指出:“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3]。同时,中顾委、中纪委在向党的十三大作的报告中也多次使用“从严治党”的提法,如要“更加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把党的建设提高到新水平”[4];“要保持党的领导作用,就必须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更加突出”[5]。党的十三大之后,“从严治党”一词开始大量出现在党的文献之中,标志着从严治党已成为全党的意志。
(二)“从严治党”正式写入十四大党章修正案,从而使“从严治党”成为管党治党的根本原则
1992年,江泽民在黨的十四大报告强调,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6]此次党代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明确提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使从严治党成为管党治党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7]2000 年 1 月,江泽民在十五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讲话,不仅论述了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而且指出了党的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和主要任务。
(三)“五位一体”的党建布局,进一步丰富了从严治党的理论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更为紧迫、更为繁重的重要论断以及多位一体、共同推进的党建思想。2004年9月,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指出,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此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目标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党的建设新布局,即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一布局将反腐倡廉从作风建设中单列出来,抓住了从严治党的切入点,突出了当时从严治党的工作重点。2011年7月,胡锦涛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将长期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长期存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胡锦涛的这些论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论体系,凸显了从严治党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赋予从严治党新内涵,开拓了党的建设工作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际出发,以极大的勇气和政治智慧推进了党的建设,把从严治党摆在一个更高的战略地位。2014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从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的高度,论述了新时期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习近平认为从严治党,在内容上要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把从严治党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在深度和力度上,要严字当头,把讲认真贯彻到党的建设工作全过程,要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方式方法上要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总结自身经验与借鉴他人经验结合起来,加强顶层设计,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在目标上,要通过从严治党,增强党的“四自能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机制上,要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进治党体系和治党能力现代化,实现管党治党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改革开放以来从严治党的路径分析
(一)把思想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从严治党必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教育,从源头上清除不正之风。1978年,党中央通过真理标准大讨论,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党性原则。这次真理标准大讨论,不仅纠正了“两个凡是”的错误,而且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一场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运动,提高了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党的十四大之后,全党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通过学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全党的指导思想地位。为引领好全党的学习,十六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启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一直延续至今。据统计,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在10年间共举行了77次集体学习[8]。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目标,党的十八大中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战略目标。2013年3月,习近平又发表了《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 依靠学习和实践走向未来》的重要讲话,向全党发出学习的号令。从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至2016年4月,中央政治局先后进行了30多次的集体学习。学习的内容涵盖依法治国、作风建设、反腐倡廉、“三严三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在党中央的带动下,各地各部门也纷纷采取了常委会集体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学习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把制度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注重制度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从严治党的一个突出特点。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迈出了建立健全党规党法的新步伐。随后,中央印发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促使党的组织生活开始迈向正常轨道。
党的十四大之后,中央就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法规、监督法规、惩戒法规等进行了完善,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纲领性文件。此外,中纪委制订了《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员在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对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央以规范从政行为为切入点,建立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建议制度、巡视制度、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新设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提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央及相关部门加强了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制度。截至2016年5月,中央层面制定或修订了1部党章、两部准则、24部条例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有效破解了制度建设中的缺失、碎片化、分散化、老化滞后以及制度执行中的虚化、弱化、软化等问题。[9]
(三)把严格制度执行作为从严治党的关键
再严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到位,也是废纸一张,从严治党也终将成为一句空话。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严明党纪党规、严格制度执行作为从严治党的主要切入点。党的十四大之后,中央除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外,还先后开展了清理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清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
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央加大查处了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据统计,2007年11月到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64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万余人。[10]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农民负担中的不正之风。
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为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一届中央出台并严格执行《改進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等制度,迅速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同时把严明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扎实开展了专车问题、“裸官”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
(四)把整党整风和集中教育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
改革开放之初,针对党内存在的“三种人”拉帮结派、诬陷迫害干部和人民群众,违背实事求是的党性原则,把“两个凡是”当作党的指导思想,中央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新时期整党活动,肃清了十年内乱给党带来的不良影响,达到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标。党的十四大之后,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现状,党中央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先后成功地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争先创优等重大活动,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增强了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扩大党内教育覆盖面、延伸教育时效。
(五)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条件
加强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严格制度执行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鉴于“文革”期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被取消,1987年8月党的十一大决定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第十三条对各级纪检机关的设置、职能作了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增加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包括遵守纪律的内容、纪律处分的种类、执行纪律的程序及纪检机关的产生、领导体制、职责职权。1987年8月,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对原有的纪律监察体制进行了改革,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关的通知》,随后全国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了监察机构。为方便工作协调,根据中央要求,1993年开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八大前,党中央开始完善巡视制度、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新设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干部监督中心、开通了网上举报渠道。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和监督责任,突出党组织书记“关键”作用,改进和完善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拓宽监督途径,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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