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

2016-05-07 06:33王严淞
山东高等教育 2016年1期
关键词:民办思想研究

王严淞

(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九旬执教仍未疲,一心研学终不悔。潘懋元——一个与中国高等教育研究密切相联的名字,一位见证高等教育近一个世纪发展的老者,一名永远身处教师行列并以之为荣的先生。走过古稀,跨过耄耋,他在教学中汲取经验,在管理中探索实践,在研究中总结规律。穿越世纪,历经沧桑,他的高等教育思想已成为高等教育学界一颗璀璨的明珠,是研究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思想所不能回避、无法回避的重要部分。“潘懋元高等教育思想”体系完整,内蕴丰厚,几乎囊括和覆盖了高等教育研究的所有领域的思想体系[1]。其中,“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是该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潘懋元高等教育思想”精粹的主要体现之一。透过对“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研究,不仅能感受到“潘懋元高等教育思想”的博大精深,也能加深我们对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了解,从而让我们对民办高等教育多一份理解,少一些偏见。

一、“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内容及发展

从1988年到2015年间,潘懋元关于民办高等教育方面研究的文献共计37篇(见下表),其中包括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27篇,在学术论坛上的发言稿、报纸时评、书序及稿件等共10篇。在这37篇文献中,既有以民办高等教育现实发展为对象的问题研究,也有对民办高等教育研究进行探索的元研究;既有针对民办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进行的路径研究,也有呼吁国家政府给予民办高等教育更多支持的政策研究;既有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的回顾与总结研究,也有关于民办高等教育未来进展的前瞻性预测研究;既有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普遍性研究,也有对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的个案研究。总体来看,“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涉及到中国当代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多个领域,研究内容广泛且全面。

不论这些文献的论述角度是从一般到特殊,抑或是从理论到实践,其研究内容按照发表时间的先后顺序,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相关研究文献一览表

第一个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以1988年的《关于民办高等教育体制的探讨》一文为主。这一时期的研究内容主要是探讨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与意义。所谓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问题,即民办高等教育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潘懋元认为,“民办教育的性质问题,是建立民办高等教育体制的首要问题。”[2]针对“民办教育是非社会主义性质”以及“社会主义国家不应有私立教育体制”的普遍认识,潘懋元指出,“教育是人的培养而不是物的生产,是对人的思想意识施加影响的活动而不是经济活动”[2],不能因为“民办”或“私立”二字就简单地推定民办教育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完全对立。潘懋元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民办学校,完全可以也应该纳入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之中,从而决定其性质是社会主义的。”[2]此外,潘懋元在该时期还着重探索了民办高等教育对我国社会发展的作用。解决了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问题,了解了民办高等教育的现实意义,也就解放了人们关于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束缚,从而为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21世纪初期,以1996年的《立法: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保障》以及2003年的《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两篇文章为代表。这一时期主要研究的是民办高等教育的相关立法问题,包括民办教育相关立法的前期研究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后的政策研究与完善建议。在进行民办高等教育相关立法的前期研究中,潘懋元深感“立法在保证私立高等教育质量、促进私立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上的重要性”[3],故而十分重视并积极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相关立法的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潘懋元又理性、客观地对该法进行了评价与解读,他表示,“如果在10年前,不可能出台一部《促进法》,如果在20年后,《促进法》将不是这样写的”[4],从而反映出了《民办教育促进法》自身的进步性与局限性。潘懋元也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对“学校产权;收费价格,试行开放;公有民办二级学院”[4]等问题的表述尚不明确,仍待实施细则的进一步完善。除此之外,这一时期,潘懋元还对民办高等教育质量观、发展路径以及评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第三个阶段是从2010年至今,以2012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三条道路》一文为代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该时期研究的主线。早在《规划纲要》实施之前,潘懋元就指出,“《规划纲要》如果顺利运作,将是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机遇。”[5]潘懋元还分析了《规划纲要》所具有的重大意义:“这是政府第一次承认在政策上有歧视民办教育的行为,而且要求给予清理和纠正。”[5]《规划纲要》颁布之后,潘懋元又针对其中所提出的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进行补充与完善。潘懋元等人认为,“民办高校分类在非营利与营利性之外,应该发展第三种模式”[6]。针对当前民办高等学校“二分法”管理模式在实践中所遇到的困境,潘懋元等人提出了民办高校发展的第三条道路——“投资举办但不要求取得回报的民办高校和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但又不是营利性的民办高校”[6],以此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营利空间,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此外,这一时期他还对民办高校的机制优势,独立院校的转型定位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可见,近30年来,潘懋元持续跟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关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各个方面,致力于提升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扭转社会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各种偏见与歧视,以“笔杆子”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保驾护航,用文字点亮“民办人”的艰辛办学路,并使得“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体系日趋完善。

二、“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意蕴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不仅内容全面广泛,蕴含丰富深厚,而且逻辑清晰,条理明确。其逻辑意蕴包含三个维度:逻辑起点、逻辑支点与逻辑终点。同时,其逻辑意蕴还具有鲜明的特点。探究“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意蕴,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潘懋元为什么研究民办高等教育,凭借什么研究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民办高等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是什么,以及潘懋元的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有什么样的特征,从而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认知,更为清晰地掌握“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总体脉络。

(一)民办高等教育价值与现实困境的契合——“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起点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逻辑起点所回答的是:潘懋元为何关注并研究民办高等教育。众所周知,潘懋元是我国较早关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学者之一,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就已经展开研究并撰文论述,而当时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是潘懋元研究民办高等教育的主要原因。首先,时值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百废待兴,国家财力明显不足,高等教育发展的经济来源出现重重危机,此为资金困境;其次,人民群众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接受高等教育意愿愈加强烈,不再满足于当时高等教育机构的数量,教育机会均等矛盾日益突出,此为公平困境;第三,当时高等教育改革的实质性问题是“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比例失调,课程教材脱离实际”[2],此为质量困境;第四,受体制、机制所限,高等学校教师流动率低,师资改革制度难见成效,“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需要的人才进不来,不需要的人员出不去”[2],此为师资困境。潘懋元清楚地意识到了当时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这四大困境,便积极寻求相应的解决路径,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则被其视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突破困境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分析,潘懋元指出了民办高等教育的现实意义,即“三个有利于”——“有利于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集资办学,广开财路,增办高校;有利于调整高等教育结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开发智力资源,征聘所需师资。”[2]可见,民办高等教育自身的价值意义契合于我国高等教育当时发展的现实困境,而这种契合性也就成为了“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起点。

(二)民办高等教育与国家政府的关系——“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支点

所谓逻辑支点,是指展开逻辑思考的前提与假设。“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支点是指潘懋元开展民办高等教育研究的前提与假设,即潘懋元基于什么研究民办高等教育。分析“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不难发现,国家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态度与支持力度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中的一条重要主线。其中,“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规范”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根本前提,而“国家政府支持力度尚不能满足于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则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基本假设。从潘懋元对民办高等教育相关立法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其较为清晰地论证了政府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作用。潘懋元认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既不是决定于经济发展状况,也不是决定于人口的多少,而是决定于当时当地政府所采取的政策。”[7]在基本假设方面,尽管潘懋元并未明确提出“国家政府的支持力度尚不能满足于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从其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三大问题分析中可见一斑。此三大问题包括: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性质问题、定位问题以及评估问题。其中,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问题实际上是政府关于民办高等教育观念认识落后的体现,而这一问题直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才得以解决;民办高等教育的定位问题是由于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价值认识的局限性所导致,潘懋元在1994年就提出,应该尽快明确“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8],并提出了充分论据。但直到2002年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也只是将民办高等教育定位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而非“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等教育的评估问题是由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质量态度所决定,潘懋元指出,对民办大学教育质量的评价,“不能机械地以公办大学‘标尺’来进行衡量,甚至‘削足适履’,从而抹杀了‘民办’的特色。”[9]从潘懋元关于以上三个问题的论述中可以发现,政府往往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方面处于比较保守、被动的状态,常常滞后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从无到有,从歧视到公平,从限制到支持,其间经历了长时间磨合与矫正。但值得肯定的是,政府在这段关系中的每一次前进,每一次开放,都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致力于改变政府与民办高等教育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成为了“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支点所在。

(三)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与繁荣——“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终点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终点是指潘懋元研究民办高等教育的落脚点,其所回答的是:潘懋元希望民办高等教育最终能够达成何种状态,这既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持续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潘懋元本人所孜孜不倦追求的最终理想。换言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终点。从历史梳理中,潘懋元看到了民办高等教育复兴的可能;在国别比较中,潘懋元寻找到了民办高等教育繁荣的希望。具体来说,我国自古就有着民间兴学的优良传统:春秋时期的私学,宋明时期的书院,以及清末民初的私立高等学校,无不渗透着民办高等教育的思想。然而,自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民办高等教育几乎销声匿迹。尽管改革开放以后,民办高等教育有所发展,但势态大不如从前。基于此,潘懋元才非常期待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他认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对于中国高等教育将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它意味着高等教育领域的改革,真正开始打破完全公有,一种不同于公立高等教育的新体制,一股来自民间的巨大力量,正在逐渐成长中。”[10]同时,借由中外的比较,潘懋元等人在2005年提出,“根据国际上尤其是亚洲国家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我们有理由相信,再过15年也就是2020年,当高等教育大众化毛入学率达到30%~40%,全国高校在校生数达到4000万人左右时,民办高等教育规模占全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比例很有可能达到2/3”。[11]可见,潘懋元认为,民办高等教育会在未来繁荣发展。也正是因为怀抱着这一美好愿望,潘懋元才能源源不断地为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与繁荣也因此而成为“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终点。

(四)非二元对立的网状思维——“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特点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特点是指潘懋元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考方式与思考特征,即潘懋元如何思考民办高等教育。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特点与传统学术研究的思维特征具有很大区别。传统的学术研究往往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所谓“二元对立”,即非此即彼,主客二分的二元逻辑。这种思维方式在自然科学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很多自然科学研究结果成立的前提条件。受其影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这种思维方式,致使高等教育研究中也经常出现非此即彼的研究成果。比如,关于民办高等学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这一问题,持传统二元对立逻辑的人会认为,民办高等学校要么是公益性的,要么就是营利性的。《规划纲要》中所提出的“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就是较为典型的二元对立逻辑思维的结果。这一看法中包含两个基本要点:其一,公益性与营利性是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民办高等学校只可能是公益性的或营利性的,不可能存在第三种类型;其二,公益性即是非营利性,营利性就是非公益性。民办高等学校要想成为公益性,就不能够具有营利性,要是营利性的,就不会具有公益性,不可能两者兼具。而潘懋元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三条道路”以及“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的观点则冲破了传统逻辑思维的桎梏,创造性地提出“要承认民办高校办学营利的合理性,承认投资者营利和取得合理回报对民办高校实现其公益性目的的意义”[12]可见,潘懋元认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并不冲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民办高等学校的营利性还会促进其公益性的发展。潘懋元这种思想背后所隐含的就是一种非二元对立的逻辑思维,其充分使用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方法,从而更为准确地抓住了事物的本质,跳出了固有思维的僵化局面。“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不是简单线性逻辑思考所得出的结果,而是一种复杂的网状思维结构。他在研究中并不单就“民办高等教育”谈“民办高等教育”,而是关注到民办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历史沿革以及国际趋势。他重视政治、经济、文化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注重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外、理性分析与感性思考的有机融合。这种网状思维方式使“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有别于传统的单线条与平面化思维,更倾向于全面、理性,且具有较高的创造性。综上所述,“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逻辑特点为非二元对立的网状思维。

三、“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价值内涵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包含多种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共同组成了“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价值内涵,并在无形中影响着潘懋元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知、理解、判断和抉择。它所回答的问题是:潘懋元为何对民办高等教育有这样的看法或建议,这种看法或建议背后的思维动机或理念取向是什么。透过“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纷繁复杂的内容,分析其背后所隐含的价值观,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把握“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核心价值理念,从而更深刻地了解“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源头”与“去向”。

(一)科学与平等——“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首要价值

科学与平等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内涵中最为核心,也最为根本的价值理念,其支配着潘懋元理性、客观地看待民办高等教育乃至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并以公平、正义的观念处理个中问题。以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缺位这一现象为例,当时人们普遍的认识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应有私立高等教育体制”[2],但潘懋元经过分析后发现,这种认识是片面、主观的,其主要是由于收回教育权与院系调整两项政策的接踵而至,而造成了人们的错觉,即人们通过表面现象与主观推断,误以为“民办高等教育的消失或未出现是由于政治原因所导致”。潘懋元深入到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及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以寻求根本原因,并指出,“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不容许办民办学校,而是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经济基础,即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缺乏举办高等教育的需要与可能。”也就是说,通过科学理性地分析,潘懋元发现,民办高等教育的未出现不是由于政治原因,而是因为经济原因。这一重大发现成功解除了多年来禁锢民办高等教育的错误枷锁,为民办高等教育带来了二次生命。因为,随着社会的大发展,经济体制会逐渐丰富多元,而“经济体制结构,或快或慢,总要反映到教育体制结构来。”[2]故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只是经济问题,或是时间问题。如果人们一直抱有先前的错误认识,那么,无论我国社会如何发展,民办高等教育都无法出现,这将是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损失。可见,正是由于秉持科学的价值理念,潘懋元才能更为客观、全面、理性地分析出问题的本源,使民办高等教育具有了再生的可能性。另外,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地位的研究,潘懋元也是秉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积极呼吁政府和社会给予民办高等教育同公办高等教育相等的地位。他尖锐指出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与观念,主动寻求适合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出路与发展对策。潘懋元曾不止一次地表示,他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情有独钟”既有理性原因,也有感性原因。[13]如果说潘懋元对民办高等教育热爱的理性来自于其科学价值理念,这使潘懋元正确认识到民办高等教育出现的必然趋势;那么,感性便源于其平等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的态度让潘懋元持续对抗着社会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冷落、怀疑、歧视;也是正义的情怀使得潘懋元不断为民办高等教育争取“一视同仁”与“公平对待”。

(二)自由与开放——“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工具价值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工具价值,是指为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潘懋元提出的针对性建议与策略背后所蕴含的价值理念。这既是他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建议的理念来源,也是他认为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出路的重要途径。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潘懋元秉持自由与开放的价值理念,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提出建议和对策。他认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通过自由与开放来实现。一方面,从潘懋元关于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管理的建议中,可以发现自由价值。潘懋元曾多次撰文,建议政府解除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束缚,为民办高等教育“松绑”。潘懋元指出,“某些对民办高教的限制性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应当作适当调整”[8]。概括起来,他认为需要调整的内容包括:取消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招生歧视政策、办学层次定位限制、不公正的师生待遇以及单一的学术质量评价标准等。不难发现,解放相关政策法规对民办高等院校的一些不合理束缚,并以此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自由价值的一种体现。另一方面,从潘懋元对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路径所提出的对策中,可以发现开放的价值。针对民办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问题,潘懋元建议,民办大学应该走开放性办学之路,“民办大学对市场、社会及市场和社会对民办大学的相互需求与依赖日益直接且愈来愈强,民办大学受市场调节的影响也愈来愈大。在此情况下,封闭性办学已无法为学校赢得生存空间,必须走开放性办学之路”[9]。所谓开放,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自由。它要求民办高等学校实现自我解放,解除自身束缚,转变自己的办学理念,主动适应社会及市场的变化,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地调整自身的办学模式。“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开放价值从其“开放性办学”的建议中可见一斑。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自由与开放仅仅只是手段价值,而非目的价值。既然是手段价值,就应该有一定尺度与限度,不能被过分推崇和无限放大,否则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为了自由而自由的盲目危险境地。潘懋元也十分清楚自由与开放的角色定位,故而就自由与开放的限度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在关于自由限制的方面,潘懋元指出,“需要正确理解促进与限制的辩证关系:合理的限制就是保障,而保障就是促进。如果没有必要的限制,放任自流,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民办教育事业就难于发展”[4];在有关开放的限制方面,潘懋元也指出,“民办大学应当‘服务’于经济,而不应是‘服从’于经济”[9],即民办大学的开放是一种主动适应的“服务”,而非被动消极的“服从”。可见,自由与开放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但这种自由与开放是具有一定限度的,而这正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工具价值的基础。

(三)进步与发展——“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目的价值

进步与发展价值观是潘懋元研究民办高等教育的理念与视角;同时,进步与发展又是其认为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应该有的目标与终点。所谓进步与发展,不仅指事物的数量增长或质量提升,更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利他性的增强,即事物能够为外界提供的价值与意义的增加。其中,前者是后者实现的基础与条件,后者是前者变化的目标与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两点在“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首先,潘懋元一直以进步与发展的眼光看待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进展历程。本世纪初,由于民办高等教育的生源减少,政策歧视等困境频频出现,不少民办教育工作者心力交瘁、踟蹰不前。“社会上流传这样的说法,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走进低谷’”。[14]这种看法,其实是基于当时民办院校发展的艰难与公办院校发展的繁荣之间所形成的明显反差而得出的主观论断。对此,潘懋元却不以为然。他将民办高等教育的数量、质量进行了纵向比较,提出当前困境并非是民办高等教育的“低谷”,而是发展过程中的“高原”,即民办高等教育在发展中遇到了“高原现象”,并指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面临新台阶”。[14]这一论述表明,民办高等教育当时所面临的困境只是阶段性的,是其进一步发展所必须经历的。只要越过了这些“高原”,民办高等教育就会登上更高的台阶。潘懋元之所以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纵向比较而非横向比较,就是因为其受到了进步价值理念的影响。这点从潘懋元对民办高等学校评估的分析中可以得到确认,潘懋元认为,“横向评估是大家在同一个层面上进行比较,很难做到公平,易导致弄虚作假,而纵向评估是和自己比,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进行比较,看进步,主张自我发展,自我提高。”[15]其次,潘懋元也将利他性作为判断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标准和依据。通过对潘懋元相关研究的分析与归纳,可以按照利他性的大小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政府财政经费不足的情况下,起补充、缓解的作用”[10];第二个层次是“利用其不同于公立的制度空间,能更灵活地满足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并起到为改革探路的作用”[10];第三个层次则是“中国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柱、途径”[13],并促成“中国教育的和谐发展”[16]。可见,随着层次的递增,民办高等教育对于社会的贡献与意义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广。这正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进步与发展价值观念的充分体现。

四、“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实践意义

无论一个思想体系的内涵、逻辑、价值观是多么的完整、清晰以及正确,如果其在实践中无法被检验,或是不具有实践意义,那么,其便是空洞的、无价值的。换言之,科学性与可行性是评价思想理论好坏的重要标准,且此二者缺一不可。因此,在对“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内容体系、逻辑意蕴以及价值内涵等科学性维度进行了分析后,我们还有必要对其理论的可行性进行一定论证,以此才能证明“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一)扭转社会公众观念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最重要的实践作用就在于,其合理地解释了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与价值,从而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公众观念的扭转。尽管观念的转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非凭借潘懋元一己之力就能完成;但是,潘懋元在此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却是不可否认的。这是因为,潘懋元自身的学术造诣与社会影响力使其研究成果更具有公信力与说服力,也因此为民办高等教育带来一定的“广告宣传”效应,促使人们从误解、不认可、歧视民办高等教育转变到接受、理解、支持民办高等教育。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上世纪80年代,有关“私立教育”方面的思想并未完全解放,而潘懋元却较早认识到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地位与必然趋势,并撰文论述。在那个“私立或民办就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观念还较为盛行的时代,“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无疑对当时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巨大冲击。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办民办教育,而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其应该出现,也必须出现。这使得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观念由误解转变为逐步接受。第二,由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短、基础差、底子薄,公众对民办院校办学质量不认可,表现为:社会负面舆论多,学生就读意愿低,企业招聘力度弱等多个方面。面对这些情况,潘懋元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多样性特点入手,着重分析了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需要有多样化的质量标准,公办大学有公办大学的质量标准,民办院校有民办院校的质量优势。公众也因此了解到,民办高等教育质量“低”,一是由于发展时间不长,二是因为评价指标有误。因此,民众对民办高等教育教育的态度开始由不认可转为理解。第三,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曾经存有强烈的歧视,认为民办院校只是公办院校的“替补”,帮助公立院校吸收其不要的学生,因此,地位要低于公立院校。对此,潘懋元从民办高等教育的作用着手,指出民办高等教育之于中国,意义重大,理应获得与公办高等教育平等的发展权利。得益于潘先生的不懈努力,社会民众对民办高等教育的陈旧观念有了根本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民办高等教育。据统计,到2014年底,我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824所,其中,民办高等学校达728所,[17]约占全部高等学校的26%。更多的人投入到火热的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中,直接参与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反映出了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

(二)建言政府政策法规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到上世纪末,民办教育相关法律在我国一直处于缺位状态。1990年,潘懋元所在单位受国家教委委托,进行“民办高等教育立法的前期研究”[3],潘懋元在研究中提出“能否尽快明确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8]以及我国私立教育立法的五大要点,包括“必须明确私立高等教育的社会性质,确保其与国家的社会制度相一致;必须尊重私立高等学校的相对独立性、自主性和灵活实用性;公平对待,鼓励竞争;必须明确责任;建立评估制度。”[3]200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从该法案中我们清楚地看到,潘懋元此前所强调的多个内容都在其中得到了体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了民办教育的社会性质;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与公办院校同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民办院校的办学职权;第六章、第九章较为具体地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与民办院校双方的法律责任。[18]1-42尽管该法案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其本身所具有的重要历史意义是有目共睹的。这不仅意味着民办高等教育此后的发展“有法可依”了,也代表着民办高等教育受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国家高度。除了建议中央政府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研究外,潘懋元也关注地方政府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潘懋元提出,地方政府采取宽松、尊重、扶持的政策有利于民办院校的发展。[7]这一观点,合理地解释了西安、江西等地虽经济发展一般,但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却势头很猛的现象,也为其他地方政府制定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提供了实践案例与理论基础。

(三)树立民办教育信心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除了具有转变社会公众观念与建言政策法规的意义外,还致力于增加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者的信心。通过潘懋元所发表的其他非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文章可以发现,其语言风格既不同于传统学究的晦涩深奥,也不似御用文人的官腔官调,其更多的是一种简约、质朴、平实,但又不失深刻与启思。有学者指出,“他没有那些惊天动地的辞藻,没有那些‘冰冷的术语’,有的只是娓娓道来,有的只是实实在在。论述简单,却又像一汪清澈透明的令人渴望已久的深泉,从其平白里窥出一番深意来。”[19]但是,在其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研究文献中,却经常可以看到鼓舞士气,振奋人心的字句,这是潘懋元其他研究文献中所不常见的。在关键时期,潘懋元总是能不断提醒民办高等教育者把握机遇,顺水推舟。如本世纪初,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刚开始,潘懋元就提出“抓住有利时机,实现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20]。《规划纲要》即将出台时,潘懋元又提出,“《规划纲要》是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机遇”[5]。当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遭遇困境,相关办学人士感到前途渺茫时,潘懋元又连续发文,指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面临新台阶”[14],“未来民办高等教育将有较大发展”[21],“民办高等教育大有作为”[22]等。可见,潘懋元一直通过对美好未来的描绘唤起民办高等教育的希望与信心。同时,潘懋元还经常深入到民办高等学校内部进行调研、走访,了解民办高等教育的实际办学情况,并为学校的发展提出适切性建议。他所到之处,均受到民办院校办学者的热烈欢迎,有民办院校表示,潘懋元的到来“是我们的荣幸,……学校应增强信心,正确认识形势、把握形势、适应形势”。[23]不难发现,无论是研究著述还是实地考察,潘懋元都为民办院校的办学者带来了春风般的温暖,民办院校也因此信心倍增。

三十载如一日,数十文助民办。曾经的红衣少年,如今的白发先生。自强不息,止于至善。他是五老峰下的愚公,鹭江边上的师者,更是治学先锋,新学泰斗。不惑之年,已是功成名就;古稀之年,仍然拓荒不辍。他身为公立大学教师,却不忘民办高校的窘困;他有着耀眼的学术头衔,却依旧不辞劳苦,四处奔走,用他对民办教育事业的赤诚之心铸就了“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完美学术,也为我们上了精彩一课!

注:

① 需要指出的是,“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并不局限于潘懋元对民办高等教育的专门研究,其散见于潘懋元的多个研究领域之中。在潘懋元有关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中,都有“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思想”的体现。但是,限于篇幅和笔者能力,本文仅将潘懋元专门论述民办高等教育的文献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参考文献:

[1] 别敦荣,李家新.潘懋元高等教育思想论纲[J].山东高等教育,2015,(7):71-84.

[2] 潘懋元.关于民办高等教育体制的探讨[J].上海高教研究,1988,(3):35-40.

[3] 潘懋元,魏贻通.立法——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保障[J].高等教育研究,1996,(1):20-22.

[4] 潘懋元.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J].高教探索,2003,(3):1-3.

[5] 潘懋元,徐辉,邬大光,等.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第四届中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论坛演讲摘编[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1-11,17.

[6] 潘懋元,邬大光,别敦荣.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三条道路[J].高等教育研究,2012,(4):1-8.

[7] 潘懋元.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EB/OL].(2012-05-07)[2015-05-20]http://canedu.org.cn/index.php?m=special&c=index&a=show&id=19.

[8] 潘懋元.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认识[J].中国高等教育,1999,(Z1):21-23.

[9] 潘懋元,韩延明.关于发展我国民办大学的理性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1999,(4):20-23.

[10] 潘懋元.民力民智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大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8-06-02.

[11] 潘懋元,林莉.2020: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前瞻[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3):1-4.

[12] 潘懋元,别敦荣,石猛.论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J].教育研究,2013,(3):25-34.

[13] 潘懋元.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问题:资本市场、质量评估与就业现状[J].民办教育研究,2004,(4):1-5.

[14]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面临新台阶[N].人民政协报,2005-06-12.

[15] 潘懋元.关于民办高校评估的思考及建议[J].教育发展研究,2008,(12):95.

[16]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问题[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6,(4):1-4,8.

[17] 中国新闻网.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5-07-30)[2015-09-21]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7-30/7437057.shtml.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M].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

[19] 韩延明.2013:我的幸福不是梦——追记2013年与恩师潘懋元先生的七次幸会[J].国际高等教育研究,2014,(1):1-10.

[20] 潘懋元.抓住有利时机实现民办高教可持续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01,(5):18-20.

[21] 潘懋元.未来民办高等教育将有较大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5-10-17.

[22] 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大有作为[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5):7-8.

[23] 王荣.潘懋元先生、别敦荣教授莅临我校作学术报告[EB/OL].(2013-10-17)[2015-05-21]http://www.ycxy.com/cn/2013/223111.html.

猜你喜欢
民办思想研究
新时代加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必要性
思想之光照耀奋进之路
FMS与YBT相关性的实证研究
思想与“剑”
辽代千人邑研究述论
视错觉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与研究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
“思想是什么”
EMA伺服控制系统研究
论民办独立院校的“企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