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尚书·微子》看商末政治形势变化

2016-04-14 21:14尤潇潇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微子纣王尚书

尤潇潇

(四川大学 古籍整理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5)



从《尚书·微子》看商末政治形势变化

尤潇潇

(四川大学 古籍整理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5)

《尚书·微子》是反映商末政治形势演变的重要文献,所载宗室大贵族微子与父师、少师的对话,展现了商朝末年纣王政治腐败、内服官员酗酒乱政、甚至叛逃的情况,是探讨商周之际政治变革的重要史料。释读《微子》,集中考辨《微子》中以往研究分歧较大的语句,可以讨论《微子》与商纣王之政,《微子》与内服制破坏和微子在商周变革中的作用几个问题,最终得见商周之际的政治形势变化。

《尚书·微子》;微子;纣王;内服制

《尚书·微子》为探讨商周之际政治变革提供了重要史料。综观古代对《微子》的研究,主要蕴藏于经学著作中,以文字训诂、疏通文义为主,代表性的著作有《尚书正义》,汇集汉唐经学大师的见解,至宋有蔡沈《书集传》训诂之外,阐释义理稍多,清人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集文字训诂大成,对该篇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近代以来犹以曾运乾《尚书正读》、周秉钧《尚书易解》富于独到见解,其中对《尚书·微子》解读最全面的当属顾颉刚、刘起釪所著《〈尚书·微子〉校释译论》[1]一文。最近的一些学者已从文本的解释发展到了从多角度研究《微子》及微子,例如姚苏杰先生《微子在殷身份考论》[2]一文,着重阐释了微子的身份问题;陈立柱先生的《微子封建考》[3]则以一种创新的思维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对于微子受封于何时、何地进行了详实的考辨;还有一些研究者受到了孔子“殷之三仁”说法的影响,结合《微子》一文和其他的历史文献记载,来谈论微子的品格问题。本文则是在吸收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集中于考辨《微子》一篇中以往研究分歧较大的地方,并疏通文义。由《微子》所载结合文献资料和出土材料,讨论商纣王行政之失,商末内服制破坏等方面的问题。

一、《尚书·微子》文本释滞

有关《微子》一篇的创作背景,《尚书序》称:“殷既错天命,微子作诰父师、少师。”《伪孔传》云:“错,乱也。”[4]309《经典释文》引马融云:“废也。”孙星衍据《论语·为政》“举直错诸枉。”和包咸注“废置邪枉”所言,亦认为错是废的意思。[5]585微子生活时的商王朝已经错乱废弃了天命,因而逐渐走到了茫然无措,“涉水无津涯”的境地。纣王的错乱天命使自己难以主宰国家的存亡,微子洞察商必将灭亡,因而作诰父师、少师,与之商量应对之策。

微子痛心疾首地向父师、少师陈述了纣王错乱天命的种种恶行。“殷其弗或乱正四方”,“或”,《史记·宋微子世家》作“有”,古代学者多从之;杨筠如读为“国”;周秉钧读为“克”;乱,一般训为“治”,杨筠如读为“率”,训“以”。此句应是说殷不治理四方政事必然走向灭亡。随后微子讲了他做出此断的依据,“我祖厎遂陈于上;我用沈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罪辜,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我祖厎遂陈于上”,“陈”,一般训为“陈列”,孙星衍训为“道”,杨筠如读为“甸”,训为“定”。微子在这里追溯汤制定法度的丰功伟业,与现如今纣王的败德相比对,表明自身对当前商王朝穷途末路之境的迷惘。

“我用沈酗于酒”,我,纣也。用,因也。“沈酗”,《史记·宋微子世家》作“沈湎”,王引之解释“沈酗”时有言“沈之言淫也。沈酗,犹淫酗也。沈湎,犹淫湎也。”[6]69杨筠如也认为“沈、淫声之转”[7]189,周秉钧更是直接引用王引之说法解释“沈”字;“酗”,周秉钧解释为“醉而怒也”,刘起釪解释为喝酒凶到闹事的程度[8]255。这都说明商纣王沈湎于酒、唯妇人是用,直接导致了淫乱败坏汤祖积德后世的成果。如蔡沈所言:“我祖成汤致功陈列于上,而子孙沈酗于酒,败乱其德于下”[9]120。

“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殷罔不小大”是“殷小大罔不”的倒语[10]116,“小大”的解释,各家不同,郑玄认为“小大者,谓万民,上及群臣也。”曾运乾谓“小大,卿士下及小民也。”屈万里云“小大,犹言老少也。”周秉钧云“小,谓庶民。大,谓群臣。”刘起釪:“‘小大’,当时成语,指从下至上许多人。”“卿士”,据孙淼先生在《夏商史稿》中的考证,“卿士”不是指具体职务,而是指高级官吏。[11]559“师师”,自汉代到宋代的学者大多解释为“师效”,孙星衍、曾运乾都解为“众长”,牟庭解为各级官吏,杨筠如将之引申为“张大”之意。笔者认为曾运乾的解法最准确,“小大”是指卿士以下的官员和小民,而“卿士师师”就是卿士众官的意思。所以此句是说在纣王统治下的商朝,不论是百姓抑或是内服臣子,“上上下下的人无不喜好为非作乱,作奸犯科。”[12]1074

“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度,法也。辜,罪也。恒,常也。获,得也。郑玄云“凡犹皆也。获,得也。群臣皆有是罪。”[13]310后世学者解此句多依据这一说法,如牟庭谓“群官无法,罪人漏网,无有为縆索所系得者矣”[12]564,即“言殷之庶民群臣无不钞掠窃盗,内外为乱,卿士众长不遵法度。”[13]119-120但是纣王不仅不制止这些行为,而且不逮捕和惩治罪人,让他们逃脱了绳之以法的命运。这种情形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小民方兴,相为敌仇。”“方”是“并”的意思,是说大大小小犯罪的人都没有获罪,因此与其有怨仇的人并起,共为敌仇,也就是刘起釪先生所说的“此句承上句说犯罪辜者不法办,不加强政权的专政作用,那么被统治者就会并起与统治者相仇而争斗。”[12]1076

“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殷遂丧,越至于今。”“越至于今,殷遂丧”的倒语。“沦”,《史记·宋微子世家》作“典”,钱大昕依据《周礼·考工记》郑司农注训“典”为“殓”,读“典丧”为“殓丧”。[14]49关于此句,笔者认为清人牟庭所言甚是,“今殷国其必殄丧矣。为尚不知其期,若涉大水之茫然。此岸无津,彼岸亦无涯乎,其遂不待异日而灭丧,陨越于今已至矣乎。”[12]566-567由此可知,在如上的种种情况发生后,商王朝的境地已经非常危险,走到了即将丧亡的地步,尽管不知确时,但已为期不远,可看出微子上陈祖烈,下述哀乱,心情之伤感悲愤,哀怨痛切。[9]120

“曰:‘父师、少师,我其发出狂?吾家耄逊于荒?今尔无指告,予颠隮,若之何其?”这是微子发出又一次呼告。《史记·宋微子世家》作“我其出发往?吾家保于丧?”郑玄曰:“发,起也。纣祸败如此,我其起作出往也。”孙星衍认为《宋微子世家》作“往”当为“俇”,据《说文》训为“远行也”,言我当出行远去。[5]258此句曾运乾提出不同句读,“我其出发狂吾家,耄逊于荒”,“耄,混乱也。逊,遁也。荒,荒野也。云发出往吾家,复云耄逊于荒者,时未奉诏就国而私出,则貌为老耄阳狂而遁者。”[10]117“因此发出狂是说出逃,而耄逊于荒则有死之意”[15]1077。微子再次询问父师、少师,面对殷就要灭亡的情况,自己应当何去何从,是出逃呢?还是殉国呢?

父师回答微子的一番话中,又一次陈述了纣王有违天命的恶行,“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沈酗于酒”,《史记·宋微子世家》作“天笃下灾亡殷国”,“笃”与“毒”通,其义为厚。“乃罔畏畏,咈其耇长旧有位人”,《史记·宋微子世家》作“乃毋畏畏”,以“毋”释“罔”,是“不”的意思。伪《孔传》云:“言其沈湎,上不畏天灾,下不畏贤人”。[4]313蔡沈言“‘乃罔畏畏’者,不畏其所当畏也。纣不畏当畏之人,于是不听耇长之谏,耇,老也。孙星衍认为“咈其耇长”谓不听比干之谏,“旧有位人”,似指箕子。[5]259纣王什么都不畏惧,既不畏惧天降的灾祸,也不畏惧旧时有名望的贤人给予自己的谏言,这是父师对于纣王的分析,以此来帮助微子做出决定。

纣王不敬神祇,不尊天命,所以“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经典释文》引马融云“自来而取曰攘,往盗曰窃,天曰神,地曰祇”[15]172,攘就是窃,故攘窃也就是盗窃的意思。神祗是天地的意思。郑玄云:“牺,纯毛,牷,体完具者。”[4]313牲牺牷牲则是指毛色纯一、体形完具的祭祀品。杨筠如云“用为刑牲也”,周秉钧云“器实为用”,并认为“牲用”是连语,刘起釪也认为“用”是“器实”之意。殷民偷窃这些祭品放在盘中食用,“偷了祭祀用的牺牲,吃了也不受到惩罚。在奴隶制时代,祭祀是奴隶主政权的第一件大事(见《左传·成公十三年》),祭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偷吃了也没关系,说明这一奴隶主政权濒临崩溃的状态。但汉魏以来封建政权法律都规定凡盗窃郊祀宗庙之物的,不论多少都一律处死(《孔疏》),显然是惩于纣的所为而采取的办法。”[12]1080-1081说明商纣王之不尊天命,不惩罪辜,已使自己的统治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降监殷民,用乂仇敛,召敌仇不怠。”屈万里训“降”为“下”,“监”为“视”,“乂”为“治”,[13]89第一个“仇”字根据马融的说法解释为“稠”,“敛”据郑玄说法解释为“赋敛”之义。[15]172此句当解释为“下视殷人所用治国者,惟以聚敛为事,以此致怨仇,不肯懈怠。”[5]261也就是说商纣王治理人民是通过征收沉重的赋税来进行的,这样的方式直接招致了人民的不满。

“罪合于一,多瘠罔诏。”伪《孔传》云:“言殷民上下有罪,皆合于一法纣,故使民多瘠病,而无诏救之者。”[4]313大多数学者赞同这一说法,然而周秉钧先生将“罪”字解释为“罪人”,认为是一群罪人合在一起,使得大多数的受害者无处申诉。[13]122这一说法不准确,罪应当是将殷国上至纣王,下至殷民的各种罪行合在一起。依据牟庭的说法,罪大致分为三种:第一是沉重的赋税,第二是罪人不获罪;第三是牺牷牲用攘窃而食之时不祠也。“多瘠罔诏”,言天已弃殷欲其死灭,故虽瘠病之多而无诏告警戒之者,此申说上经无灾之意也。[12]577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多瘠罔诏”是说人民受苦之多但是无处诉说。[8]1081[16]89无论是天降灾给殷国,放弃殷国,使其毁灭,还是人民捐瘠无可告诉,都能看出来此时的殷王国统治已经发生了严重危机。

“商今其有灾,我兴受其败。”《伪孔传》云:“灾灭在近,我起受其败,言宗室大臣义不忍去。”[4]313孙星衍训“败”为“退”,牟庭以为“兴”当写为“歆”,释为欣然接受之意,笔者认为没有此意。曾运乾认为“受”是“更”之误写,故此句是说以微子为代表的殷之臣仆,眼见国家就要灭亡,但是仍然不愿意离去,试图更改这个走向祸败的结局。

“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沦丧”普遍解释为丧亡,或者是没亡的意思。《释文》“一本无臣字”[15]172,但刘起釪研究认为“罔为仆”与“罔为臣仆”意义全同,[8]1082是说就算是商灭亡了,我们也不能为敌国的臣仆。《同文尚书》云:“臣仆谓亡国之俘,犹言臣虏也。此言商今者即当殄丧我等无可为目掳于人,其势必在行遯者也。”[12]581

“诏王子出,迪我旧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颠隮。”“我旧云刻子,刻子诏王子出迪也”的倒文,下语不言刻子,蒙上文省也。[10]119-120杨筠如训“诏”为“告”,“迪”为“犹”,“刻”为“克”,[7]194于省吾训“迪”为“用”,“刻子”为“箕子”,[17]是说父师用昔日告诉箕子的方式来告诉微子应当出走。孙星衍句读为“诏王子出迪”,训“迪”为“行”,认为《史记·宋微子世家》“为死,终不得治,不如去”是解释“商其沦丧”至“诏王子出迪”一句,[5]261周秉钧赞同孙星衍的说法,认为“太师、少师乃劝微子去,遂行”就是“诏王子出迪”一事。[13]122曾运乾、屈万里训“迪”为“逃”,也是说父师劝王子应当出逃之意。笔者赞同第一种句读和解读方式,将此句解释为父师认为微子也应当如箕子一般出逃以保存殷的宗祀。

“自靖,人自献于先王,我不顾行遯”,马融谓“靖”乃“洁”之义,伪《孔传》作“谋”,[4]314孙星衍据《广雅·释诂》训“靖”为“安”[5]262,解作“献”。三说“虽对靖字的训释不同,对‘自靖’二字都以为是个人考虑自己怎样做才好,基本体会了语义。”[8]1083就是说要让微子明白应当怎么做,以便能够按照自身的方式报答先王成汤的德行。“我不顾行遯”,郑玄云“回首曰顾”,孙炎注“遯,逃去也。”就是说父师认为在当前这种人人都在谋划为先王献策或是自己修养自身的情况下,是不应当顾念自己的出逃计划的。但是微子却不愿听从父师建议,如箕子一般出逃,认为自己应当与纣共亡以殉国,或竭尽全力去改变这一祸败的结果。微子的顾念是父师少师的谋略,这一寓意十分深刻。如若微子不出逃,那么微子的性命将如比干一般难以保存,有微子的地方才有殷的宗祀,这也就是“保于丧”的一种方法。

二、《微子》与商纣王之政

根据《微子》的记载,微子亲眼目睹了纣的所作所为,他的话应是可信的,而《尚书·牧誓》《尚书·多方》《尚书·多士》《史记》和一些出土材料也可以印证《微子》的说法。综合以往研究,商纣王之政遭受周人批评的方面主要有:

(一) 酗酒无度致政治腐败

《微子》说商纣王沈酗于酒,臣民上行下效,也都沈酗于酒。据《尚书·酒诰》能够看到商末“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这般上下臣民都沈湎于酒的情形。《史记·殷本纪》载:“(纣)以酒为池。”《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容成氏》载“又为酒池,厚乐于酒,溥夜以为淫。”[18]258《大盂鼎》铭文也有:“惟殷边侯田(甸)雩(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19]1517尽管这些描述有夸张和不合史实的地方,但是仍能反映出当时不仅是商纣王,就连贵族和平民都嗜酒贪杯。更有学者指出商的一连串政治问题,都是纣王“沈酗于酒”造成的恶果。[20]因此国家逐渐走向了一种酗酒之后的颓靡景象,微子等旧贵族大臣无不痛心,然鉴于比干强谏被剖心一事,心有畏惧,无力改变,眼见着商朝灭亡。

(二)不尊先祖致违背天命

《尚书·微子》云:“攘窃神祇之牺牷牲”;《尚书·牧誓》云:“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就是“泯弃”,纣背弃祖先,不举行对祖先的祭祀,不奉天命行事,做出一些不合理不为旧臣百姓容忍的事情。殷人非常迷信,考古发现不少有关商朝“人殉”的证据,都是商人大兴祭祀的证据。但是,商纣王却一反传统,不祭祀祖先鬼神,遭到了商人的反对,这也成了周人奉天命伐纣的理由。《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容成氏》就记载了“受不述其先王之道”[18]283,修建九层之台,暴虐于百姓。《尚书·多士》又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也就是说到了商代最后一位王纣的时候,他恣意妄为,不顾天命,因此上天也不再保护他,降下了丧亡。

(三)听信妇人致政务荒颓

《尚书·牧誓》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是说纣王用妇人干政,也就是妲己,历史上有许多关于妲己干政之后纣王暴行的描述,无不骇人听闻。刘起釪先生解读“牝鸡无晨”说,如果母鸡在清晨打鸣,惟家之索,“惟”,就是,“索”,据刘起釪所言虽没有确切的解释,但总之应是不祥、不好的意思。就是说谁家的母鸡如果早晨鸣叫,那么谁家就要倒霉了。[8]1099曾运乾先生曾将这句话解读为父系家长制确立以后,强调男性中心地位的谚语。[10]123《史记·殷本纪》载商纣王“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据此可见,纣唯妲己之命是从,就是不祥的征兆,将导致商王朝的困局愈加难以扭转。

(四)擅改用人制度致官员流失

《尚书·微子》云:“耄逊于无”,“咈其耇长旧有位人”;《尚书·牧誓》云:“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王父母弟”指比干、箕子、微子等人。“殷室亲亲,周室尊尊”,可见有商一代,血缘纽带对于政治的影响多么重大。但是“纣王时的商正处于奴隶制上升、发展时期,他却弃亲用羁。虽然这在客观上有打破血缘关系对政权的维系之效,使更多的人参与国家政治,利于改变统治集团的人员组成。”[20]但这种做法严重触犯了比干、箕子、微子为首的旧贵族的利益,他们试图恢复“盘庚之政”,但纣王“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21]105,刚愎自用,毫不退让,试图改革,并用暴力手段处死比干,流放箕子。面对这样的情况,微子出走,在微子离开商之前,还有大批官员逃往其他方国,或是投奔到周王势力之下。

(五)重刑厚敛致人民不满

“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古本竹书纪年》载:“殷纣作琼室,立玉门。”[22]87就是说商纣王兴土木,作琼室,立玉门。并且广兴苑囿,豢养珍奇鸟兽于其中,浪费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重刑辟,有炮烙之法。”与《微子》“凡有辜罪,乃罔恒获”的记载不同,《史记》是言纣王刑罚苛重,而《微子》却言纣王不重视刑罚,对于罪人不加惩戒。这里应当指出,司马迁记载的重刑的对象是在纣惟妇人是言的情况下对于百姓的暴虐处理,而殷人微子所目睹的情况则是纣王不惩罚其他方国的罪人,反而任用这些罪人,也就是《尚书·立政》所言“其在受德暋,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

“这些罪过,在当时可能看作是严重的,但实际上不见得会造成多大祸害,以致达到不除掉他,人民便无法生活的程度。”[23]但是如上所列纣之恶行还是在当时的社会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使得内服势力纷纷脱离纣王统治,有的出逃隐逸,有的则干脆投奔到周,成为了伐纣的力量,商朝建立的内服制逐步破坏,王朝走向了灭亡。

三、《微子》与内服制破坏

商王朝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政策就是内外服制度,具备分封的雏形,体现了分封的一些特点。“服的本义应指臣属对天子应尽的规定义务。内外之分以王畿为界。内服指畿内王国的百官臣僚,外服指畿外的邦国诸侯。”[24]60而有关内外服的划分,《尚书·酒诰》和西周康王时期的《大盂鼎》铭文是最主要最可靠的材料。《酒诰》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另《大盂鼎》铭文有王若曰:“惟殷边侯田(甸)雩(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19]1517这就说明王畿之内就是内服,包括了文武百官和王畿内的宗族长和贵族等等。

周公十分了解商朝的政治情况,在制定灭商计划的过程中,在《酒诰》中提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意思是侯、甸、男、卫等邦侯属于“外服”职官,亚、服、宗工和地方上各族的君长属于“内服”。“甲骨刻辞记载的贡纳龟甲的有雀、喜、唐、般、竹、奠等六十多人,其中不少人是商王朝政治舞台上颇有影响的文臣武将。这些人应当就是‘内服’的‘百僚庶尹、惟亚惟服’。”[25]211所以服制可以看作是商王朝利用神权来加强各种联系的方式。商代的内服官员“主要是商王同姓或商王室及子姓商人的异姓姻亲贵族组成。他们与商王室有或多或少或近或远的姻亲关系,与商王朝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与商王室有着稳定的服属关系,他们共同构成了维护商王室统治最为重要的依靠力量。”[26]15

然而到了商王朝的末期,作为维护统治最重要力量的内服制度逐渐瓦解了,贵族臣子强谏纣王不得,或死或逃亡,而另一些则更是如普通百姓一般作恶多端,这就是《微子》所记载的“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就是商代内服官制的组成部分,文武官员在纣的统治之下,不论高低,不论老少,“上上下下的人无不喜好为非作乱,作奸犯科。”[8]1074民风已经败坏至此,是上行下效之过。上至纣王,下至百姓,都为非作乱,殷王国难有出路。群臣都有“草窃奸宄不法之罪”。但是纣王不仅没有制止这些行为,更未加以逮捕和惩治,让他们逃脱了绳之以法的命运。商末,内服制遭到了破坏,酗酒导致了小国方兴并起,任用罪人导致了官员的大量流失,商纣王失去了这一系列拱卫商王室的力量,而这些贵族有着强大的势力,他们纷纷脱离商的统治奔周,最终帮助周灭亡了商。这是内服制遭到破坏的写照。

面对这样的情况,微子作为纣王的庶兄,心生去意,又想与国家共存亡,遂与父师少师商议。《微子》一篇的谈话背景,在《史记·宋微子世家》中有概述:“纣既立,不明,淫乱于政,微子数谏,纣不听……于是微子度纣终不可谏,欲死之,及去,未能自决,乃问于太师、少师。”从其谈话背景和内容中可知,纣王的统治腐化,国家混乱,内服制破坏,官员流失,百姓反抗。“小民方兴,相为敌仇”,这句话反映出当时的阶级矛盾已经相当尖锐。商内服制的破坏,导致了官员群体内人心涣散,人员流失,商纣王统治最重要的依靠力量就此崩塌,而百姓作为整个王朝的承载力也如洪流一般颠覆了商王朝这艘大舟,商王朝最终灭亡了。

小 结

本文在历代学者对于《尚书·微子》篇章辞句、疑难分析的研究基础上对《微子》一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证,对理解文义有障碍的语句进行了梳理并且给出了自己的判断,通过这些考证得出了商人对于纣王恶行的看法,并且将商人的看法与周人的看法乃至于其他史书记载等进行对比,试图展现纣王恶行的各个方面,以得出商朝末年纣王荒淫无度、践踏法制、不尊先祖等一系列恶行导致内服制破坏的结论与结果。

[1]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微子》校释译论[J].社会科学战线,1981(2).

[2] 姚苏杰.微子在殷身份考论[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增2).

[3] 陈立柱.微子封建考[J].历史研究,2005(6).

[4]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尚书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 王引之.经义述闻[M].台北:世界书局,1975.

[7] 杨筠如.尚书覈诂[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8]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5.

[9] 蔡沈.书集传:卷三[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

[10] 曾运乾.尚书正读[M].北京:中华书局,1964.

[11] 孙淼.夏商史稿[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

[12] 牟庭.同文尚书[M].济南:齐鲁书社,1981.

[13] 周秉钧.尚书易解[M].长沙:岳麓书社,1984.

[1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15] 陆德明.经典释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6] 屈万里.尚书释义[M].台北:中国文化学院出版部,1980.

[17] 于省吾.双剑誃尚书新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8] 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 [M].北京:中华书局,2007.

[20] 陈维礼.评“武王革命”[J].史学集刊,1987(1).

[21]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3.

[22] 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3] 周乾.关于纣和武王的记载[J].史学集刊,1993(2).

[24] 葛志毅.周代分封制度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25] 晁福林.天玄地黄[M].成都:巴蜀书社,1989.

[26] 沈丽霞.夏商周内外服制研究[J].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责任编辑:焦玉奎]

尤潇潇(1991-),女,硕士研究生,从事历史文献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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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063(2016)05-0097-05

2016-05-30

DOI 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6.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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