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艳,王 帅
(1.大连民族大学 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 辽宁 大连 116605;
2.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民族社会发展问题探析——以黑龙江省为例
王艳1,王帅2
(1.大连民族大学 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 辽宁 大连 116605;
2.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以黑龙江省为例,分析了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现状,并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差距、招商引资能力、人口流动及生态环境保护六个方面探讨了少数民族社会在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区域内边疆民族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东北重要生态功能区;边疆民族地区;黑龙江省;社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根据2008年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纲要》,东北三省境内的六个重要生态功能区中有三个位于黑龙江省边境地区*位于东北三省境内的六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具体包括2个水源涵养重要区(大小兴安岭水源涵养重要区和辽河上游水源涵养重要区),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三江平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长白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和辽河三角洲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1个洪水调蓄重要区(松嫩平原湿地洪水调蓄重要区)。其中,位于黑龙江省边境地区的分别是三江平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大小兴安岭水源涵养重要区和长白山森林水源涵养重要区。。从行政区划看,三个重要生态区共涉及东北三省24个边境市、县、区,其中黑龙江省15个,占62.5 %;其中有5个市(地)、19个民族乡、27个民族村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分别占全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民族乡和民族村数量的41.3 %、35.5 %(此组数据系基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和《黑龙江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的相关数据资料统计得来)。从民族成分看,边疆生态功能区内长期居住着满、蒙古、朝鲜、锡伯、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多个少数民族,其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呈现出多种特点和问题。本文以黑龙江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边疆民族社会为研究对象,运用民族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全面分析区域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探寻东北边疆民族地区的最佳生态保护方案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模式。
一、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民族
社会发展特征分析
1.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
从民族来看,近年来东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城镇化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以黑龙江省为例。
四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城镇化建设在1982-1990年间呈快速增长态势,八年间城镇化率提高了26.84个百分点;在1990-2000年间呈下降趋势,十年间城镇化率下降了6.89个百分点;2000-2010年间城镇化率有所回升,增长了0.86个百分点,但仍低于1990年的城镇化率见表1。对于鄂伦春、鄂温克、赫哲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而言,城镇化水平由高到低依次为赫哲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尤其是赫哲族的城镇化率在四次人口普查中均远远高于全省少数民族城镇化率如图1。从区域看,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边疆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也较为迅速。至2010年,沿乌苏里江的虎林、抚远、密山、饶河四县(市)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6.2 %、46 %、42.3 %和54.1 %[1];2011年9月,黑龙江省委提出了“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建设”项目。经过几年努力,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率达到85 %左右,在全省率先实现区域城镇化。
表1 四次人口普查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城镇化率 单位:%
资料来源:南文渊、卢守亭《东北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220。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图1 四次人口普查黑龙江省三个
2.生态环境建设着力较大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东北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着力较大,且成效显著。为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国务院于2012年审批通过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黑龙江省也陆续颁布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2003)、《佳木斯市湿地管理办法》(2006)、《黑龙江省“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实施意见》(2012),实施了湿地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建立了抢救性湿地自然保护区,并新增了珍宝岛、南瓮河、七星河三个被收录于国际重要湿地名册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据黑龙江省林业厅统计,截至2012年林业厅向国家争取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两项资金扶持政策,共争取中央资金1 344万元。同时,据黑龙江省环保厅统计,2014年黑龙江省获得国家投入资金1.12亿元用于重点湖泊治理;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49个,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7 %。
3.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成效明显
在国家“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政策的合力支持下,黑龙江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2013年,黑龙江省民族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7.9亿元,比2010年增长近2倍;农牧民人均收入实现10 378元,比2010年增长29 %。同时,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强。2013年,黑龙江省民族地区先后建成29个民族风情园,民族乡旅游收入2 962万元,比2010年增长32 %。“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就为民族乡农田基础设施投入达2 523万元。全省704个民族村公路硬化里程达到5 356公里,642个少数民族村通公交车,占少数民族聚居村总数的91 %;民族乡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 %,住房砖瓦化率达到90 %。民族乡的少数民族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9.8年,中小学入学率、升学率分别达到100 %和97 %;民族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族乡计划生育率、适龄孕产妇入院率、婴儿成活率均达100 %[3]。
4.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现状良好
随着国家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现状呈良好态势。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如赫哲族乌日贡大会、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鄂温克族瑟宾节等与当地旅游业的结合效果良好;各种以民族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展示、展演和比赛活动*2013年,国家民委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展览馆主办了佳木斯赫哲文化周活动;2014年,在北京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举办了佳木斯市赫哲族鱼皮文化精品展;2014年,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了鄂伦春族文化展示活动等。也极大地推动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地方高校在东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方面的参与成效显著*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建立了付清泉大师工作室,积极推动了满族剪纸艺术和赫哲族鱼皮艺术产品的制作与创作工作;;2013年,全国民族技艺传承创新与职业教育对话会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举办,民贸民品企业与开设相关专业的中高等职业院校签署了59项校企合作协议。;民族特色村寨、文化生态保护区、少数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风情园、传习所等建设工作,以及民族文化产业开发等都极大地保护和弘扬了东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2014年,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敖其赫哲族村和黑河市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新生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民族特色村寨”;2011年,佳木斯市被黑龙江省批准为"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赫哲族依玛堪和鱼皮制作技艺、鄂伦春桦树皮和狍皮制作技艺、达斡尔族"哈库麦勒"歌舞和"乌钦"说唱等项目已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赫哲族伊玛堪传习所、赫哲族鱼皮技艺传习所、鄂伦春族狍皮制作技艺传习所、达斡尔族民歌传习所及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博物馆也在边疆民族地区相继建立。。
二、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
民族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根据《黑龙江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数据,至2010年,黑龙江省在人口较少民族138个自然村中,不通公路的有27个,不通电的有15个,不通电话的有16个,不能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有23个,没有安全饮用水的有64个[4]。此外,一些民族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仍然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渔业村的赫哲族是最早进入农业机械化的少数民族之一,但渔业村的大部分耕地位于黑龙江的哈鱼岛,岛的海拔高度仅为52米,江水冲刷、洪水侵袭都是减少岛上耕地面积的主要威胁因素。2013年8月,同江、抚远地区遭遇了1998年以来的最大洪水,洪水冲破围堤,淹没农田,渔业村的农业生产遭受重创。自然灾害的发生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能否在极端自然环境之下尽可能保障生态功能区内少数民族正常的农业生产显然应该成为未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关注点。
2.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行业构成仍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比重为60 %,比全省、汉族高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第三产业的比重呈缓慢上升趋势。然而,即便是第三产业人口比重相对较高、发展速度较快的赫哲族和鄂伦春族,其第三产业比重仍远远低于第一产业。2012年街津口赫哲乡渔业村人均年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33 %,渔业收入占32 %,养殖收入占11 %,旅游服务业收入仅占24 %。同时,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民族旅游业发展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每年旅游旺季的持续时间较短。如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的旅游旺季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10月,笔者于10月中旬前往调研时游客已非常稀少,民族风情街两边除个别的赫哲族手工艺品店还在继续营业之外,其他门店均已停业;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佳木斯市的湿地旅游区和近郊的敖其湾赫哲族旅游区。
3.乡村发展失衡,农民贫富悬殊问题显著
调研发现,对于省内,甚至国家重点建设发展的试点村、示范村、特色村来说,各级政府部门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多,在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扶持等政策的大环境下,社会资金的募集也相对容易;而对于没有地方性支柱产业,地方财政吃紧的非试点民族村来说,整合资金渠道少,资金投入少,乡村发展速度极为缓慢。比如,拥有多个殊荣*如黑龙江省级小城镇建设示范乡、黑龙江省百镇建设第二批试点镇、新农村建设试点乡等。的同江街津口赫哲族乡下辖的渔业村于2014年被列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每年额外获得5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村寨建设和发展。在相关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下,渔业村的发展速度非常快,2012年人均收入达到13 229元;相较之下,抚远县抓吉赫哲族村没有耕地,村民仅靠打渔、包地为生,2012年人均收入仅为3 895元,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与抓吉村情况类似的还有抓吉镇的南岗赫哲族村和抚远镇的红光赫哲族村。有数据显示,2006-2010年间黑龙江省个别人口较少民族村人均纯收入仅有2 900元。
4.边疆民族地区招商引资能力薄弱,发展现状堪忧
近年来,地方政府部门在民族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整体来看,大部分投资企业将资金投向哈尔滨、大庆、牡丹江等较发达地区,而一些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因投资环境不够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资金、技术和人才资源缺乏等多种原因,招商引资能力相对较弱。从投资环境来看,边疆民族地区大多处于高寒地带,投资环境与其他地区相比有一定差距,如厂房建设成本高、冬天供暖时间长、运输能力差等。尽管相关部门每年按计划实施相关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但真正到这些欠发达地区落户的企业并不多。
5.边疆民族地区人口流动引发的民生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东北边疆民族地区人口流动规模持续增长,流向城市甚至走出国门就业谋生的农村劳动力比例逐年上升。人口大量外流在增加劳务输出地经济收入、提高农民知识技能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民生问题。
(1)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遭遇“人才困境”。从收入看,农村基层干部的工资收入与外出打工收入相比差距较大,甚至难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据调查,村干部的经济收入,包括工资以及其他收入在内每年只有几万块,而外出韩国打工收入可达十几万。因此,年轻党员大多出外打工,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年龄结构老化,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难以发挥。这一问题在朝鲜族村尤为突出。海林、东宁等地有很多朝鲜族村党支部、村委会形同虚设,农村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松散、混乱,村内赌博成风,封建迷信活动盛行。“人才困境”使得农村基层组织的基本功能难以发挥,严重阻碍了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2)农业生产遭遇“用人荒”。东北边疆民族地区有大量肥沃的农田,每年农业收入在农民人均收入中占较大比例。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的普及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但同时降低了农业劳动强度,减少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再加上金融危机后的“用工荒”导致农民工工资普遍上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从事劳动强度较大的农业生产,而是选择进城务工。随着农业生产的人力成本不断升高,农忙季节“用人荒”现象在东北边疆民族地区非常普遍,使得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受到影响。
(3)基层民族小学发展缓慢,民族教育出现断层。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直接导致基层民族学校教育人才缺乏,教学质量下降,城乡教育差距逐步拉大。比如,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小学尽管硬件设施齐全,配有教师27人,但学生仅有29人。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家庭均选择将子女送到同江市上学,民族乡基层小学生源严重不足。同时,很多基层民族学校缺乏双语人才,缺少科学的教学方法、课程设置或双语教材,民族教育出现断层。位于佳木斯郊区的敖其赫哲族小学虽设有全国唯一的赫哲族伊玛堪传习所和鱼皮技艺传习所,但学校无专职教师开展双语教学。
(4)留守群体生存现状堪忧。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多,民族地区留守现象普遍存在,乡村发展面临挑战。留守妇女大多面临劳动力缺乏,安全感缺失、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现实问题;朝鲜族农村女性因出国劳务或涉外婚姻大量外流,使得朝鲜族农村的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调;随着空巢家庭不断增多,留守老人的劳动压力大,精神空虚,生活无人照料;留守儿童数量增多,隔代教育问题显著。
6.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严重
(1)湿地农耕化现象多发。由于湿地开垦出的土地比较肥沃,再加上耕地承包价格的逐年上涨,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湿地资源被大面积农耕化,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2004年,佳木斯抚远县三江自然保护区仅立案的湿地非法开垦案件就有20起;2009年,虎林市珍宝岛湿地被围垦千余亩;2014年,鸡西密山市千亩湿地遭人为破坏,变成池塘和耕地。随着耕地为农民带来的利益不断增加,退耕还湿的工作难度也日益增大。再加上相关部门在湿地管理方面联动机制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管理盲区和多头化管理情况同时存在,从而导致湿地农耕化现象频发且难以根除。目前黑龙江省涉及湿地管理的政府职能机构达10余个,如林业厅、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国土厅、畜牧局、旅游局等等,各部门按管理范围的不同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和法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从而导致湿地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效率和力度受到很大影响。
(2)森林生态系统毁坏严重。东北边疆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近年来林业产业发展迅速,大量的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林业管理存在盲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现象难以遏制,违法低价、无偿流转林地使用权的问题在某些地区非常突出。据黑龙江省森工系统统计,森工林区2012年全年查处的林政案件就达6 040起。二是木材的大规模商业性采伐为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威胁。尽管林业部门采取了措施以限制林木采伐,但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某些林区的资源开发从未中断,甚至有的林场面临无林可采的情况。
三、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少数民族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1.推动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构建复合多元的生态-文化保护系统
从当前发展现状来看,东北边疆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多个民族地区已具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条件。通过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内加强如赫哲族渔猎文化、鄂温克族草原游牧文化、鄂伦春族森林狩猎文化等区域特点鲜明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协同发展的双效模式,从而形成一个兼顾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文化保护系统。同时,要明确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界限划分,明晰各单位部门的责任职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消除“管理盲区”,杜绝管理多头化问题的出现;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企业、生态保护区、文化保护区、非政府组织、公众等合力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治理模式。
2.拓宽民族乡村融资渠道,优化民族地区产业结构
东北边疆生态功能区内的民族乡村具有其他乡村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首先,民族乡村应基于区位优势和民族特点进一步利用特色养殖、大棚种植、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村办企业,或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或吸引知名企业加盟投资,通过借助社会多元资本优化产业结构。其次,通过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加大第三产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可采取延长旅游旺季、利用国家的法定假日调整旅游项目等途径缓解边疆民族地区旅游的季节性;建立完善的社区参与机制,让村民充分参与当地民族旅游的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岗位。第三,凭借边疆地区特殊的地缘优势,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比如要着力发挥赫哲族聚居的同江、抚远等以农业为主的口岸在农业生产上的巨大能量,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3.加强民族基层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
民族地区的“撤点并校”工作要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情况及群众意愿,加强教育系统与民族事务部门之间的沟通,确保民族教育资金投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教育的投入力度,均衡教育资源,尤其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民族教育的教学水平,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就远不就近”入学问题。同时,边疆民族地区应在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从高校引进双语人才到民族基层学校服务,充实民族教育师资队伍。
4.改善民族乡村生存发展环境,吸引少数民族人才回流
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人”。首先要继续加大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民族乡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民族乡村,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支持力度。二是激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活力,带动乡村整体发展。面对基层党组织人才缺乏的现状,可考虑建立“大学生”村官回乡服务机制,给愿意回乡村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少数民族人才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解决好回流人才的生活生产问题。三是继续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创业,根据民族地区实际建立民族创业园,吸纳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参与边疆建设。总之,要通过营造一个村民可以自主参与民族乡村社会建设的环境来吸引人才回流,此环境必须具备三个特征,即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基层政治风气和宽松的人才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 李婷,刘伟. 乌苏里江畔构建城镇化建设新格局[N]. 黑龙江日报, 2012-07-30(4).
[2] 刘士奇,卢云峰. 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的现状与政策研究[J]. 环境保护,2014(8):24-26.
[3] 魏义松. 黑龙江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EB/OL]. [2015-06-19]. http://hlj.sina.com.cn/news/finance/qyjj/2014-06-12/09294707.html.
[4] 密山市林业局. 密山市湿地建设情况汇报[EB/OL]. [2015-02-04]. http://hjmsco.forestry.gov.cn/13700/78130.html..
(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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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
Development of Minority Areas in the Important Eco-function Areas of the Northeast China Borderland——A case study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WANG Yan1,WANG Shuai2
(1.Research Institute of Northeastern Minorities, Dalian Minzu University,
Dalian Liaoning 116605, China;2.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ety,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12, China)
Abstract:Taking Heilong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e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inority areas in the important eco-function areas of Northeast China and discusses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the course of urbanization from six aspects, namely the constr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the optimization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rural development gap, investment capacity, population mobility and the protection of eco-environment. Some countermeasures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minority areas in the borderland are also put forward.
Key words:important eco-function areas in northeast China; minority areas in the borderland; Heilongjiang Province; social development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通讯地址5.联系方式:请提供、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本刊大连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邮政编码:116605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83(2016)02-0101-06
作者简介:王艳(1982-),女,河北张家口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少数民族文化与社会性别研究。 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及研究方向。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MZB05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3CMZ0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项目(20150321);辽宁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项目(lslgslhl-043)。
收稿日期:2015-11-09;最后修回日期:2016-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