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英
(甘肃省瓜州县向阳小学,甘肃 瓜州 736100)
基于情境教学的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陈小英
(甘肃省瓜州县向阳小学,甘肃 瓜州 736100)
数学是小学数学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数学是具有逻辑性的,比较抽象,由于小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有限,天性又活泼好动,比较贪玩,根据这样的情况,小学数学教师怎样才能让小学生对数学产生兴趣就成为数学教育工作者需要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就小学数学情境教学进行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给广大数学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
小学数学;情境教学;研究
通常情况下数学教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而小学生由于年龄小,活泼好动,他们在枯燥乏味的数学课堂上很难集中精神听教师讲课.所以,想要使小学生对数学产生学习兴趣,就必须创设情境教学.所谓情境教学,就是在数学课堂上创造一种教学情境,让学生有兴趣学习数学,这不仅能够提高小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数学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使得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也应用到了数学教学当中.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应用使得数学教学的效率得到提升,数学课堂氛围变得更加活跃.众所周知,多媒体教学设备具有直观性、生动性、形象性的特征,融声音和影像为一体,并通过生动形象的形式将数学知识展现在学生面前,真正实现了数学教学中知识、趣味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这都是传统数学教学无法实现的.传统的数学教学都是依靠教师传授知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很难对数学产生兴趣.然而在多媒体时代,教师可以结合小学生的思维方式,将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巧妙的使用,去创设不同的教学情境,让数学教学变得更加丰富有趣,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欲望,还能够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让学生产生学习兴趣,进而达到提高数学教学质量和效果的目的.
随着我国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小学数学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树立现代的以学生为教学主体的教学观念,真正实现数学教学生活化,将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和应用能力,让学生能够用学到的数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达到加深和巩固数学知识的目的.由于年龄的关系,小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有限,面对逻辑性、系统性、抽象性较强的数学知识,他们很难用现有的能力去接受,这就需要创设教学情境,使小学生能够通过生活中的经验较为简单地接受数学知识.例如,教师在进行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一年级下册的“加减法”教学时,计算9+3,教师可以在一个水果篮中放入9个苹果,在另一个水果篮中放入3个苹果,让学生进行思考怎样才能快速看出苹果的总数,让学生进行回答,有的学生就会说,先从三个苹果的水果篮中拿出1个放入9个苹果的水果篮中,那么就凑成10个苹果,另一个篮子中只剩2个,那么总数就是12个.然后教授学生“凑十法”,这样一来,学生就能够很好地接受数学知识.在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创设情境时,需要建立表象,但是也不能只利用表象,数学教师要将教授知识与创设情境相结合,不能一味地依赖创设情境,创设情境教学只是一种数学教学的辅助.
教师在数学教学中要利用生活中的实例去编制一些数学问题,让学生能意识到这些生活中的问题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并且能够利用所学的数学知识进行解决.将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不仅能够增加数学的趣味性,还能够使学生对数学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记忆.小学数学教学内容中有很多问题都可以结合生活实际去提出问题.例如,学校组织本班同学去郊游,报名的同学总共40人,每人车费9元,现有预算经费380元,够同学的车费支出吗?到达目的地后需要过河,但是每条船只能乘坐7人,全部学生要过河需要多少条船?这些问题能够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因为这些问题都是学生在生活中能够遇到的问题.这样一来,学生对学习数学的兴趣就大大提高了,并且想要通过自己的能力去解决这些问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以前的情境教学通常都只是做表面功夫,并没有真正地利用情境教学去培养学生,这就造成数学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不理想.传统的数学教学模式通常都是教师讲解数学知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这样被动的教学模式根本不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学数学教学也随之发生改变,形成了以提高数学教学效果为出发点的教学模式.小学生由于年龄较小,再加上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有限,在数学教学中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这样的情况下,设置数学游戏环节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够改善现有的数学教学现状,还能够实现数学教学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增加数学游戏环节,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让学生成为数学教学的主体,使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数学知识.例如,教师可以设置报数游戏,当学生报出数字倍数时要做出动作,让学生在游戏中学习知识.
[1]周君梅.论素质教育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实施[J].考试周刊,2016(20).
[2]李吉林.为儿童快乐学习的情境教学[J].课程·教材·教法,2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