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金
(济南大学 校长办公室,山东 济南 250022)
随着高等教育领域发生历史性变化,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和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大学的内外部治理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完善大学的治理结构,已经成为在理论研究和办学实践中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我国的大学治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学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治理能力不够突出,治理实践不太成熟,而且大学治理的理论建树也较为有限。因此,加强大学治理研究,推进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治理(Governance)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罗西瑙( J·N·Rosenau)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是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公共机构、非政府社会组织及私人共同参与实施管理的各种方式的总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认为,治理的基本要素包括参与和透明、平等和诚信、法制和负责任、战略远见和成效、共识和效率。[1]
相应地,大学治理就是处理好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外部关系和大学内部关系的管理体制机制及其运行过程,包括设定大学发展目标、研拟达成目标的策略及监督大学的绩效等。有效的大学治理体系涉及三个基本问题,即“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样”。这三个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大学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协调、动态和整体的制度运行系统。大学治理可以分为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两个部分:内部治理涉及大学师生职责和权力的配置,学校内部学术、行政、监督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边界的合理划分;外部治理则是明确政府、社会、市场与大学的关系,发挥大学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包括政府组织、校友、与学科相关的行业企业、家长等。
大学治理的目的就在于提高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形成优化的治理结构,通过高水平的治理和建设,提升大学办学质量。中国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就必须由传统的大学管理转向大学治理。事实上,我国构建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在于建立起良好的治理结构,即实现良治或善治,而这也就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实质。
现代大学在欧洲诞生后,逐渐发挥出巨大作用,甚至超出了教育本身的范畴。英国人打败了拿破仑一世,英国人就认为滑铁卢战役是在伊顿学院的运动场上赢得胜利的;德国在1870—1871年普法战争中取得胜利,德国重新统一,当时德国《教师报》刊登了题为《德国校长获全胜》的文章,意在说明大学的意义。欧洲高等教育治理分为两大体系,即分别基于欧洲大陆传统和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两大体系既竞争又融合。
欧洲大陆传统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有三个特点:1.高等教育属于国家体制。高等院校属于体制内的机构,受到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严格控制。大学的设置、类型、层级完全是由政府指定,大学基本没有自主权。2.政治系统与学术系统不分。公办大学实际上是政府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办大学的教师往往具有公务员的身份,国家对大学进行具体的监管管理,政府可以绕开学校,直接任命讲座教授。大学校长没有什么权力,基本上被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架空了。3.实行教育国家主义政策。大学被视为致力于国家福利事业的单位,大学的办学定位是满足国家和社会需求。意大利、法国、德国、俄罗斯等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实行的都是欧洲大陆传统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2]
加拿大学者许美德认为,这种体系实际上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因为科举制度就是学术系统和政治系统合二为一。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因为欧洲的文官制度即起源于中国科举制。16世纪中期来华的传教士克鲁兹发现,科举制实行“学而优则仕”的原则,与西方人事制度迥然不同,科举制经他传到欧洲。16世纪的门多萨认为,中国是世界各国中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因为竞争性的科举制度使得中国国家治理利用了所有中国人的才智。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中国由那些及第的人治理着”,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牛津大学教授纽曼说,中国行政制度是迄今为止存在于东方的无与伦比的优秀制度。即使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欧洲学者仍对科学制度称道不已。廉士在《中国总论》中说:“中国通过卓越的考试制度录用文官武将,这是他们制度惟一不同于古今任何一个伟大的君主国家的地方”。[3]
公元5世纪至6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两部都有人群南渡北海移民到大不列颠岛,在此后的三四百年间,两部落才融合为盎格鲁·撒克逊人。通过征服、同化,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大不列颠岛的“土著人”(凯尔特人),再加上后来移民的“丹人”“诺曼人”,经长时期融合才形成近代意义上的英吉利人(包括苏格兰人)。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起源于15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基于该传统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特点有:1.非政府型的市场体制。该体系是非政府型、非控制型,所有高等院校受市场体制驱动。大学之间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卓越大学不是由政府指定,而是市场竞争的产物。2.政治系统和学术相分离的大学自治。大学一般具有法人地位,政治系统和学术是分离的。该体系奉行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价值观,实行教授治校;崇尚为教育而教育,为学术而学术。代表性国家有英国、美国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英邦联国家。[2]
世界两大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之间是一种相互竞争、补充与融合的关系。“五月花”号木帆船在1620年的历史性航行,把102名英国清教徒送到了一块神秘的新大陆。他们非常重视教育的作用,希望通过发展高等教育来实现“美国梦”。新殖民者认为,美利坚要富强,必须通过教育提高人们的素质,不能仅仅依靠船坚炮利。美国在1636年建立剑桥学院,1638年马萨诸塞州查尔斯城的牧师约翰·哈佛临终前捐赠出了自己一半财产(约780英镑)和所有的约400本图书。1639年,马萨诸塞大法庭下令将剑桥学院改为“哈佛学院”,此为美国高等教育的开端。作为后起的美国大学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于制度建设的探索,很长一段时间模仿所谓的Oxbridge模式,但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19世纪中后期,美国为了发展高等教育,又向德国学习洪堡经验,将科研制度引入美国大学。美国大学曾是德国大学的“小徒弟”,斯坦福的校训即是德语“Die Luft der Freiheit weht”(自由之风永远吹拂)。美国人认为这是向先进学习,而非崇洋媚外,他们反对闭关自守、抱残守缺,也不以民族主义相标榜。在对外开放方面,这同满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从铁路建设方面即可见一斑。关于铁路,中国近代史上曾经发生了一系列令人深思的事件:清同治四年(1865年)秋,英国人杜兰德在北京宣武门外曾铺设一条小铁路,哄动京师,旋即由步军统领衙门饬令拆卸;列强在华强行修筑的第一条铁路是以怡和洋行为代理人的“吴淞铁路有限公司”于1876年修筑的约30华里的“吴淞铁路”,清廷遂通过外交途径,与英国签定《收赎吴淞铁路条款》,决定由中国以28.3万辆白银的代价收回,并作为“怪物”勒令拆毁;光绪七年(1881年)修成中国土地上自行建造的第一条铁路——唐胥铁路,全长20华里,为了避开机车“怪物”,声明以驴马拖载;刘鹗因产生向洋人借款修建铁路的想法遂以卖国之罪流放迪化(现乌鲁木齐),最终客死他乡。[4]铁路在中华大地上发展的曲折,不言自明。
世界大学治理体系存在普遍性法则,这些法则适合于各国大学,没有例外。事物发展具有规律性可循,否定事物发展规律的存在,结果肯定是不可设想的,或者陷入虚无主义,或者迷失于孤立的封闭状态,害人害己。在两个体系竞争中,似乎是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占有优势。在这种情况下,欧洲大陆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也在转型,实际上在向盎格鲁—北美体系学习,比如大学应该自主,应该实行大学法人化改革等。例如2004年日本就进行了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欧洲一些国家于1999年签署了《波隆尼亚进程声明》(The Bologna Process Declaration),要把欧洲建成“全世界最有竞争力和最有活力的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区”,为了推进“波隆尼亚进程”,各国实行学分制,而学分制恰恰是美国大学的发明,哈佛大学早在1869年就开始探索实行学分制。开放,是改革的前提,也是生产力。两种治理体系的融合促成了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心的形成。
当代中国大学治理体系的建立必须遵循大学发展的普遍规律,借鉴世界上不同大学的发展模式,但不可照搬照抄,机械模仿,因为中国大学治理体系一定是具有其特殊性的,否则就不是中国的了。这种特殊性既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又表现于当下,更重要的是创造于未来。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在创新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体系。
中国大学最为纠缠的关系其实就是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为此需要建立新型的“政府—大学—社会”关系。袁贵仁说:“我们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5]现代大学宏观治理体系可概括为:“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依法办学、社会参与”。在此框架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当前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着重从以下七个方面推进:1.支持高校科学选拔学生,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支持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鼓励高校办出特色;3.支持高校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4.支持高校自主选聘教职工,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5.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为提升创新能力创造条件;6.支持高校自主管理使用学校财产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7.支持高校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高等教育法》对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作了顶层设计,提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模式,即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应是在党委领导下,行政管理体系、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以工会和团委等为代表的民主管理体系等三大治理体系协同运行。教授治学不同于西方的教授治校,“教授治校”是一种经常听到的提法,并且在1952年前的中国一些大学实行过。以清华大学为例,当时的清华有教授评议会,评议会由教授选出,学校的重大决定由教授评议会决定。但当时的情况是学校规模比较小,以单一的本科教学为主。1952年院系调整之后,教授治校因政治原因而废止。对于我国当前大学内部治理基本结构的架设与改革,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快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 在这个方案中,“教授治学”的权利指向全体教师。在中国语境下,教授(professors) 通常指正教授,而在国外也可以包括副教授和助理教授。而教师(faculty)则指所有级别的教师,包括准聘、长聘制(tenure track)下的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
世界一流大学应该为世界提供可以模仿的体系,这就是范式。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柏林大学、哈佛大学及耶鲁大学等,都曾是世界大学共同学习的榜样。中国大学治理体系必然具有基于国情的特色,反映出一种合理的差异化,是适合自己的道路与模式,最终应该成为范式。
范式就是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范式(paradigm)概念是库恩范式理论的核心。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萨缪尔·库恩最初是用“范式”(paradigm)来表示科学研究的共同信念以及科学成就和科学变革的基本单位。1962年,科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独创了范式这个概念。“按既定的用法,范式就是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他在《科学革命的结构》第二版(1970)中写道:“群体信奉的全部或大部分对象,我在原版书中都称之为范式,范式部分或范式类的,就是这种专业基质的组成部分,而且作为组分它们形成一个整体,共同起作用”。每一个新范式形成都有一个过程。范式变迁或形成过程为:范式形成→范式应用→范式危机→范式转换→新范式形成。[6]
大学内部治理范式主要是指大学内部管理体系及其建构和运作模式,包括健全学术委员会等各类常设议事决策机构及其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建设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运行机制;建设和深化绩效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财务战略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机制等。而从根本上说,大学内部治理体系范式就是大学内部权力的相互关系及关系处理中秉持的理念和具体方式,对于我国来说,则主要是处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美国著名高等教育思想家伯顿·克拉克曾强调:“现代大学的危机,在很多情况下是学术权力的衰微和错位所造成的。”[7]
大学治理体系的制度设计是治理能力的重要表现,应从经验走向科学、从外部走向内部、从依赖走向自主、从被动走向主动、从行政走向学术。大学治理是一种偏重于工具性的管理行为,治理体制更多体现工具理性。大学治理体系包括大学的行政体制、学术体制和教学体制,因此,行政治理、学术治理和教学治理是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
1.形成“共同治理”理念
大学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即大学职能部门与学院、教职工与学生、校友等将大学的发展视作共同的责任与使命,共同参与大学治理,各司其责。美国学者默勒认为:“当今世界决定性的力量因素是形成观念的能力:定义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是与非、可与不可、当与不当。换句话说,一个基于价值观、吸引多数人的制度——占领自己定义的道德高地!”[8]育人是共同治理的生命线,学术是共同治理的水平线,因而大学治理的目的在于实现高标准育人,创造卓越学术。英国在提供育人质量方面就是提高育人标准,即制定的标准多高,则水平多高;创造卓越学术,即确保在主流学科领域的研究、教学、创新能力以及知识转化等诸多方面的领导地位。
2.构建院为实体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校院两级管理的主要趋势是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工作,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工作。学院治理问题是明确学术、行政、监督的职权划分,核心是“教师治学”和“行政管理职业化”。在大学治理中,应构建起院为实体的两级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就是按照“两级设置、三级管理、院为实体、共同治理”的总思路,深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优化校院资源配置模式;推进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创新基层学术、教学组织建设,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激发学院办学活力。
(1)改革学院内部组织结构。构建以学校为第一层级、学院和平台为第二层级、科研所(中心)和系为第三层级的管理架构。规范科研平台和系的设置与管理,系以专业为基础设置,科研平台以学科研究方向为基础设置;系下可设专业和教研室,科研平台下可设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和系之间人员可相互流动。科学界定科研平台和系的职能,科研平台以科研为主,主要承担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以及适量本科教学任务等;系主要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与教学学术研究,适当承担科研工作。通过强化科研平台和系的职能,充分调动教师内在动力,形成确保学校学科水平提升和教学质量提高的两条主线。落实学院办学主体地位,加强学院对相关科学领域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平台运作的统筹功能。
(2)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深化学院制内涵建设,改革资源下拨机制,降低由行政机构控制的资源分配比例,进一步下放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等权力。落实学院在资源配置、经费预算和管理方面的主体地位。调整学院综合预算管理模式和目标管理方式,推动学院综合预算改革,提升学院自主财务管理意识,严格实施年度预算管理,加强目标任务考核,推进财权与事权的同步下放。学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学校下达的日常经费、学科建设经费以及学院自筹经费,自行编制预算,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健全院系党政决策制度、教代会制度、信息公布公开制度和学院问责制度等,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3)扩大科研平台自主权。正确处理省部级科研平台与相关院系关系,独立性较弱的平台逐步实现独立运营。独立科研平台实行权责独立,包括编制独立、预算独立和考核独立。独立科研平台对内不能重复计算成果,真正造就具有影响力的科研品牌。由于大学的性质在于研究高深学问,大学不能只是从事教学,还必须开展科学研究。为了使大学能承担起教学,科研双重任务,蔡元培曾极力主张“凡大学必有各种科学的研究所”。他在《论大学应设各科研究所之理由》的文章,详列了三点理由:一是“大学无研究院,则教员易陷入抄发讲义不求进步之陋习。”二是设立研究所,为大学毕业生深造创造条件。三是使大学高年级学生得以在导师指导下,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机会。
3.深化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改革
(1)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根据学校发展需求,改革学校部分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能定位;加强校社合作的战略规划和整体推进,整合组建服务地方、联系社会职能部门,增强地方合作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梳理各类业务流程,推动管理流程合理再造,厘定不同管理层级的权责,规范管理服务的标准和程序,健全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内部管理体系。规范学校各类事务动议、论证、审查、决策和执行机制,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职能相对分离和独立。强化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加强机关部处与对口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学校的数字化建设,成立信息管理职能部门,推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统计工作,促进资源共享,提升决策支持能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规范行政决策与议事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制度设计原则,归并决策事项相近的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体系与议事程序。完善综合事务的跨部门、跨系统协调议事机制,促进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根据学校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成立功能相对集中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政策制定与工作推动。学校依托专项管理小组制定各类政策,部处负责政策执行,实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与执行监督的相对分离。
(3)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和外部监督机制。强化战略规划的实施与落实,根据学校的使命和战略目标确定学校发展关键指标,建立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目标体系,明确目标的执行部门和负责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学校重要工作的过程监控,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科研质量保障、教师发展评价、学科专业动态调整等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探索并逐步扩大对学校及院系的第三方评估或国际评估。建立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发挥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价的激励作用。学校根据各项工作质量建设的核心目标与关键环节设置工作质量观测点,完善教学、学科、科研等专项工作的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形成有利于质量持续提高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4.深入推进财务战略管理机制建设
(1)推进筹资战略管理。强化财务的筹资功能,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除依托重点学科、人才团队、重点实验室等途径积极申报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外,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国际化办学、服务社会、基金会平台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举债,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筹资机制。
(2)推进预算战略管理。建立中长期预算管理思想,明晰财务预算管理目标,预算目标要和学校发展目标相匹配。精细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考核方式要和学校其他改革措施相匹配。中长期预算和年度预算相结合,优化预算分配指标体系,加强预算执行过程控制,及时进行预算执行分析,逐步实施预算执行公开,建立预算硬约束机制,落实预算战略管理意图。
(3)推进支出战略管理。建立成本管理理念,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进行成本核算,加强各项工作的成本计量,遏制侵占和不合理使用的现象,减少资源浪费。统筹管理教学科研仪器,避免重复购置,提高现有资产的利用率。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支出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将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与干部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提高经费支出决策的透明度,建立支出监督体系。
(4)推进绩效战略管理。配合学校目标管理,对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大类支出建立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考评指标要体现学校战略意图,要有激励效应。对学科建设、人才团队、实验室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建立绩效考评指标,绩效指标要体现建设目标。经费绩效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和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挂钩。
(5)推进风险战略管理。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对学校财务状况失衡风险、债务风险、投资风险和财务管理失控风险建立风险评价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现金流量、资金需求预测、债务到期情况、校办产业经营情况等随时监控,将风险降低在可控范围之内,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5.深入推进教育公共空间治理
(1)建设文化深厚、优美舒适的实体教育公共空间。进一步优化建筑的设计与布局,使学校各类建筑、公共空间的内外部结构体现出浓厚的人本气息和学术、文化氛围。教室、实验室、研讨室等教学科研场所在内部设施配备和组织方式上应按职能进行调整,满足不同教学组织形式的需求。重构学生社区,打造书院式新社区,推进学习与生活一体化。按绿色校园、美丽校园理念,加强建筑及空间的美化,提升绿化工作的精致化、艺术化。
(2)构建丰富、实用的网络教育公共空间。以学生为本,打造“自由、开放、协作、分享”的网络学习空间。进一步完善网络教学平台,为实现翻转课堂、师生网络交流、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平台与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学习资料库建设,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多元化、多形态的学习资源;构建内部网络社区空间,搭建专门的师生网络交流平台,让全校师生能够利用这个平台进行学术交流,促进不同专业学生之间的网络空间交往;为学生提供网络创客空间,为学生网络创业提供平台与技术支持。
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实质即大学之善治,善治也是大学治理理想目标。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英语和法语的政治学文献中,善治概念的使用率直线上升,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术语之一。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意味着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实现了良好合作。[9]大学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建构是一项系统工程,就治理主体而言,善治应该做到的是“善者治理”;就治理目的而言,善治应该做到的是“善意治理”;就治理方式而言,善治应该做到的是“善于治理”;就治理结果而言,善治应该做到的是“善态治理”。善治是一种境界。大学治理体系的构建同样需要一定的境界,只有达到了一定的境界方才有善治的大学治理体系。就目前我国大学治理现代化建设而言,就是一个由传统的大学管理向大学治理转变、最终实现大学善治之目标的过程。我们应以深化高校综合改革为手段,积极探索和建构大学治理体系,真正建立起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从而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如此,我们所孜孜以求的中国大学模式也会应运而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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