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鹏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天津300191)
互联网时代的领导干部需要培养舆情思维
郭鹏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天津300191)
互联网正在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领导干部应当具备良好的网络舆情思维。一是从思想上全面理性认识网络舆情,准确把握网络舆情的含义、重要性、正负功能。二是自觉提高预见、辨别、协同、归纳能力,积极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热点。三是树立平等对话理念,注重宣传与传播并重,变说教为交流,塑造良好网络公众形象。
互联网时代领导干部舆情思维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而深远的影响。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网络法治建设和舆论引导,十八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2013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2015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又提出,“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要想让网络空间真正清朗起来,发挥互联网的巨大正效应,就必须在切实创新网络空间治理的同时,注重培养领导干部的网络舆情思维。
领导干部首先应当全面理性认识网络舆情,准确把握网络舆情的含义、重要性、正负功能。作为国内最早研究舆情的学者之一,王来华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1]简而言之,舆情就是民众的社会政治态度。所谓网络舆情,就是主要发生在网络空间并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渠道的民众的社会政治态度。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其中手机网民为6.20亿。随着互联网尤其是最近几年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民众越来越习惯于通过网络发出声音、表达意见、表明态度,甚至发泄不满,一个区别于传统主流媒体舆论场的网络舆论场已然形成。已经不存在完全独立于网络的社会新闻热点,也不存在完全独立于网络的公共空间。具不具备良好的网络舆情思维,成为判断领导干部适不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重要标准。
作为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变量,网络舆情至少体现出五个方面的正向功能。第一,网络舆情建立在互联网交互性基础之上,拓宽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渠道,减少了民众与国家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第二,网络舆情成为制定公共决策时的重要参考,提升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第三,网络舆情还是反腐倡廉、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既承担了社会安全阀功能,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了政府公信力。第四,网络舆情及时反映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帮助职能部门借助舆情监测手段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起到了风险预警作用。第五,从更加长远的角度看,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舆情热点讨论,培养了共同体意识和公共理性。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既为民众提供了更多的说话机会,也为非理性言论提供了更多传播渠道。舆情反映了民众与国家管理者之间不断变动的复杂利益关系,而这种关系一旦被放置在网络空间中,就有可能产生较多的误读和曲解,反过来影响到现实中的政府和领导干部形象。例如,征地拆迁、综合执法中出现的某些违法犯罪现象,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就非常容易走样,最后演变为民众对征地干部和综治队伍的不满、调侃、人身攻击。全面理性认识网络舆情,需要准确把握网络舆情该特点,即网络舆情并不总是与社会舆情保持一致,有时候它更容易被误导、操纵、利用,走向刻板、偏激、极端,更需要政府的有效管理和引导。
领导干部还应当着眼社会转型基本面,积极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热点,提高预见、辨别、协同、归纳能力。在过去10多年,网络舆情热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尤其是关系到贪污腐败、征地拆迁、综合执法、恶性犯罪、冤假错案、医患矛盾、食品药品安全、化工企业和垃圾焚烧厂选址等方面的热点,往往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网民关注。许多领导干部对此表现出忌讳、恐慌心态,害怕本地、本部门成为网络舆论焦点。究其原因,一部分领导干部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徇私枉法和本领恐慌问题,但更多的领导干部则是担心在巨大网络舆论压力面前百口莫辩,舆论压力最终转化为体制内压力,影响正常工作。
事实上,网络舆情热点增多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密不可分,社会转型带来的诸多问题,如贫富差距过大、失业和隐性失业人口比例较高、社会心态不稳定等,为网络舆情热点的增多提供了现实土壤。只要社会转型尚未完成,诸多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网络舆情热点就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减少。相反,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网络舆情热点有可能变得数量更多、更加频繁、更加密集。作为领导干部,应当客观看待这种发展趋势,变被动为主动,变删堵为疏通,有意识地提高网络舆情热点应对能力。
第一,提高预见能力。领导干部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理论功底深、网络技术高的专业队伍,从事网络舆情日常监测工作。适时扩大信息搜集范围,拓展信息搜集渠道,在从新闻跟帖、博客、网络论坛、QQ群等获取信息的同时,加强对微博、微信、APP等移动传播方式的关注力度。强化与新闻媒体特别是商业网站之间的联系,借助媒体力量及时发现问题。强化与IT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科学指标体系,将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信息转化为结构化信息,增强信息的实用性。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学术机构参与网络舆情研判,提升准确性全面性。
第二,提高辨别能力。在成功预见哪些事件有可能升级为网络舆情热点之后,领导干部应加以辨别、合理归类,增强应对举措的针对性。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网络舆情热点可以有不同分类。例如,根据主要涉及群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涉官、涉警、涉城管、涉富人、涉医生、涉教师、涉农民及农民工、涉下岗职工、涉少数民族等多种类型。根据热点起因和主要责任方,可以分为工作失误、网络谣言、网民误解、恶意攻击等。领导干部应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合适的分类标准,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工作失误,力求公开透明、主动坦诚;对于网络谣言,依法加大辟谣力度,澄清事实真相;对于网民误解,合理设置议题,邀请权威人士解读,有效引导舆论;对于恶意攻击,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掌握舆论主动权。
第三,提高协同能力。与互联网的边界模糊性相适应,网络舆情热点已经越来越不受地域、领域、行业等条件的限制,客观要求领导干部突破地域、部门、行业束缚,增强主体间协同意识。政府与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共享和联动机制建设,降低信息流动成本,提高联合行动效率。尤其是负责宣传、新闻、网络的部门,更要在共享和联动机制建设中冲在第一线。除了居于核心主导地位的政府之外,其他社会主体也应得到有效动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智库、大众传媒、IT企业、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学者、意见领袖等的积极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应对网络舆情热点。
第四,提高归纳能力。领导干部应当养成及时归纳的习惯,必要时争取建立网络舆情热点数据库。尤其是在网络舆情热点频发的地区和领域,数据库更是显得必不可少。数据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本地、本部门实际应对过的网络舆情热点;二是虽然没有实际应对过,但将来有可能面对的网络舆情热点。数据不仅要涵盖单个案例的背景、起因、过程、影响,还要涵盖不同案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不仅要包括成功案例,还要包括失败案例。随着数据量的不断累积,还需邀请智库和专家学者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其技术和理论优势,总结规律,研判趋势,指导现阶段热点应对工作。
公众形象既包括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整体形象,也包括领导干部的个人形象,不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现实中,两类形象都密不可分。公众形象是在民众心目中的综合反映,受公共决策科学化程度、办事效率、政府信誉度、话语表达方式等多方面影响。除此之外,网络时代的公众形象还要受到互联网特点的影响,如交互性、实时性、去中心化等。领导干部应当在踏实肯干、取得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网络时代的大众传播特点,塑造良好公众形象。
第一,从“由上而下”到“平等对话”的理念转变。在传统媒体时代,一个社会往往形成一个统一的舆论场,政府居于舆论场的中心,传媒围绕政府决策开展工作,民众处于信息传输末端。彼时的话语方式和形象塑造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过程,主体间处于事实上的不平等。互联网彻底打破了这种格局,传媒分化越来越明显;民众不再处于信息传输的末端,而是能够以平等身份参与到公共话题讨论当中,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传统主流媒体舆论场之外网络舆论场的形成恰恰是格局变化的必然结果。领导干部应当平等看待两个舆论场当中的各个主体,尊重传媒搜集、筛选、传播信息的权利,尊重民众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在平等对话中重塑公众形象。
第二,从“重视宣传”到“宣传与传播并重”的策略转变。党和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宣传,事实也证明,宣传在普及大政方针、营造舆论氛围、塑造公众形象、获得民众支持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直到现在,宣传仍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政治行为。网络时代的形象塑造有别于传统媒体时代,毕竟民众拥有了更加多元的信息获取和意见表达渠道。在此背景下,领导干部应当减少单向宣传,有意识地增加双向互动,赋予民众更多说话的权利。只有将传播提升到足够高的位置,掌握传播的特点,才能真正适应网络时代。当然,注重传播并不意味着宣传不再重要,尤其是在意识形态等领域,宣传仍是无可替代的基础性手段。应将宣传与传播有效结合,既坚守意识形态舆论阵地,又有序扩大网民话语权。
第三,从“说教”到“交流”的沟通方式转变。随着网络发展,各级政府已经逐渐认识到了信息公开和实时交流的重要性,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在线交流等渠道方式越来越多。这些渠道方式是政府主动适应网络时代的结果,有助于民众全面了解政府工作,提升政府整体形象。不过,领导干部与网民之间的沟通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摒弃居高临下的说教心态,真正与网民平等交流;应把网络交流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形象工程;应习惯使用网络语言,避免长篇大论、官样文章;应提升沟通频率,切忌消极应对网民关注点。在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领导干部可以开通微博、微信等,与网民平等交流,通过树立个人形象来提升政府整体形象。当然,“在公共空间,有表达就有责任,有自由就有担当,有言论就有边界”[2],尤其是作为领导干部,在谈论公共话题时要自觉与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
[1]王来华主编.舆情研究概论: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5.
[2]人民日报评论部.公共空间“有话好好说”[N].人民日报,2013-08-16.
D262.3
A
1007-9106(2016)09-0021-03
*本文为2015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一般项目“基层协商民主中舆情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研究”(TJSR15-011);2015年度天津社会科学院重点研究课题“协商民主的具体实现路径研究”(15YZD-10)。
郭鹏(1983—),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政治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舆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