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志华
摘 要: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既是党组织发展新情况、党执政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使命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建设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内容体系,主要由党员准入机制、党性分析评议机制、党员淘汰机制和不合格党员转化机制等四个方面构成。
关键词:党员; 能进能出; 机制
DOI:10.15938/j.cnki.iper.2015.04.024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5)06-0097-04
中共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从字面上来看,就是“能进”机制和“能出”机制的统一体。党员“能进”机制是指发展新党员的机制体系;党员“能出”机制是指不合格党员出党的机制体系。在新的形势下,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有了新的内涵。它是指中共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吸收新成员,开展富有实效的组织生活,并通过科学的党性分析、客观公正的评价表决,对组织内部不合格成员予以教育、批评、警示、清退的机制。具体来说,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主要由党员准入机制、党性分析评议机制、党员淘汰机制和不合格党员转化机制构成。
一、党员准入机制
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凝聚力与战斗力,不仅仅取决于党员的数量,更取决于广大党员的质量。因此,只有从源头上抓好发展党员的质量,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的肌体充满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党员准入机制是保证党员队伍质量的关键。如果党员准入机制出了问题,党员质量势必会受损。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首先必须完善党员准入机制。党员准入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推优机制
在推优对象选择上,要拓宽视野选人,广辟蹊径聚才,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重视从生产一线、业务骨干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重视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各种社会组织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把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和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在推优方式方法上,可以广泛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群团推荐、自我推荐等方式,结合组织考察、政治思想考试、党组织书记谈话,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工作踏实勤奋、作风正派务实、群众公认度较高的先进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努力培养一支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的肌体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2.票决机制
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各关键环节,进行支部大会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实践证明,实施党员准入票决机制,有利于完善了党员准入的民主程序,有效地避免党员准入暗箱操作的发生,确保了党员的发展质量,扩大了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票决机制是新生事物,是一种好方式,但在实践操作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明确票决范围。票决的范围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票决应由支部大会组织实施,采取全体正式党员一人一票的方式进行。二是明确表决程序。表决程序主要包括:介绍人或培养人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支部委员会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党员参与讨论、投票表决。在投票表决过程中,要实施无记名投票,使参与表决的党员没有丝毫思想顾虑,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利,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科学民主、公开公正。三是当场公布结果。无记名投票表决之后,要当场对投票进行统计公布,形成票决报告,监票人、计票人及支部书记分别在票决报告上签字。只有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票才视为通过,反之,则为未通过。
3.公示机制
公示机制是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健全发展党员公示机制,就要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关键环节全部进行公示,明确公示的内容、形式、时间、范围等具体要求,做到发展每一位党员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进行,都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监督,从而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机制应该明确包含以下方面:一、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称等情况;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时间,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入党的时间;公示的期限、要求及联系电话等。二、公示形式可以采取张榜公布及网络公示等形式进行。三、公示时间应该最少7个工作日。四、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或学习的基层单位或居住地。五、公示结果的处理。对公示结果没有反映意见的公示对象,即可履行入党手续,召开支部大会。如群众对公示对象提出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所反映的情况,负责任地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报上一级的党组织进行审查。上级党组织审查后认为符合党员条件的,方可召开支部大会;对审查后认为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或取消发展资格。
4.责任追究机制
目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确实存在少数推荐程序不合理、入党介绍人和入党培养人违反规定发展党员、人为降低党员准入标准、发展过程缺乏群众参与监督等问题,出现了一些投机入党、带病入党的不良现象。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就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参与党员准入工作的所有相关人员和组织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入党介绍人、入党培养人、党小组长、支部书记及上级党组织等相关人员对推荐、培养、考察、审批等党员准入的各环节都负有不同的责任,依据“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不同程度的问责办法,从而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增加工作责任心,以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入党介绍人如果没有据实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等真实情况,造成党员发展工作失误的,要追究介绍人的相关责任。入党培养人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如果没有履行教育、培养、考察职责的,要追究其的相关责任。党支部如果对入党申请人没有进行严格审查或者审查把关不严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上级党组织如果不坚持标准、违反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审查把关不严,要根据情节、后果及社会影响程度,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纳入党的人,一经发现,党组织一律不予承认,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二、党性分析评议机制
党的先进性,就需要作为其体内细胞的每一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因此,每个党员都应认真做好党性分析评议工作,真正找准在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的根源,明确努力的方向,坚持自我剖析,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查改结合,接受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党性修养,从而增强党的先进性。
1.效指标制定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对党员的要求和标准是有不同的。要结合基层党组织的职能,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的党员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合理制定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对党员制定绩效指标体系,把对党员的抽象的党性要求变成清晰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作风建设、岗位绩效的评价与反馈。党员绩效指标制定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基础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岗位的具体情况,在重视制定定性指标的基础上,加大制定定量指标的力度,能量化考评绩效指标坚持做到量化,对有可能量化的绩效指标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绩效指标则采取定性的方法考核。二是动态适用的原则。党员绩效指标的制定要根据时代和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党员自身的特点,制定出因人而异的党员绩效指标体系,力求做到党性分析人性化、科学化,从而能够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员的现实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党员绩效指标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充分激励党员不断地提高其先进性,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发现不合格党员,为党组织劝退党员提供客观依据。
2.党员自评机制
党员自评机制主要强调的是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党性分析的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党员要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生活作风、工作态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自查和剖析,客观审视评价自身表现。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入党以来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上的表现作自我评价。党员自评前,应该广泛地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真实地了解自己,如实地写入自评材料中,力求做到自评材料真实可信。党员自评要求党员自觉对自己的思想、言行进行检查,在肯定成绩的过程中,找出所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党员标准方面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党员自评机制是党员自我认识、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效措施,通过党员自评,随时提醒自己、鞭策自己,激发党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党性修养。
3.民主测评机制
民主测评机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评议阶段,由上级党委派人指导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票,对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出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评价,是加强党员监督透明度,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通过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考察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贯彻党的宗旨实践中的表现,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个体的整体素质,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在具体的测评内容中,根据当前党的形势和任务,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适合调整和增加民主测评的内容。在测评的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同时还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又要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测评结束之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做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一般来说,党员评议的等次可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四个等次。
三、党员淘汰机制
在现实中,由于党员“出口”淘汰机制不畅,一些“名不符实”的党员长期滞留在党内,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对待不合格党员,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不合格党员淘汰机制,强化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及时切除“病变细胞”,党的肌体才会更健康,党的队伍才会焕发生机,党的力量才会更加强大。[1]
1.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机制
健全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机制,要按照党章及有关党内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积极探索规范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具体工作实施办法。在具体处置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严格要求:一要严格认定标准,突出规范性。以党章和有关党纪党规为依据,严格制定不合格党员的统一标准和具体表现。二要严格处置原则,体现严肃性。慎重确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要坚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注重程序,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原则。[2]三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体现灵活性。针对党员的错误表现,要认真区别其主观和客观、常态和偶发的关系,同时要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做到宽严有度、处置适当。四要强化操作程序,严格规范性。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认真调查核实,经支部认定、会议表决、党委审批、组织谈话后再做出处理决定。山东省寿光市在探索建立党员能进能出长效机制的实践中,提出了8种不合的党员的具体表现:对违纪违法、信仰邪教、自愿放弃以及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不予登记,对民主测评得合格票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分配的工作、作用发挥差的党员,暂缓登记并限期一年整改。[3]基层党组织在进行对党员的评议、处置工作时,有了这8个方面的标准,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
2.联席研究考察机制
处置不合格党员、打通党员队伍“出口”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联席会议机制。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由党员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实际参与程度较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些党员涉法、违纪现象频发,但往往出现某些党员已经因违法乱纪被判刑服刑或被法纪、政纪处分甚至期满,而其党籍还没有开除的“奇怪”现象。党员一般归口组织部门管理。由于人手不够、信息来源单一等种种原因,单靠组织部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认定研究,没有纪检、公安、监察等部门的相关配合行动,无法有效地形成合力,致使工作很难以抓紧抓实,难以全面、准确地把握和衡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偏差”的情况。建立联席研究考察机制,组织部门建立起与公安检察机关、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联动机制,由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甚至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组成联席会议,对丧失理想信念、思想蜕化、、作风弱化、党员先锋模范发挥作用差及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进行分门别类,对不合格党员逐一研究,并给出书面鉴定意见,作为党员是否淘汰的重要依据。[4]
3.不合格党员公示机制
对不合格党员的淘汰与处置,是个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必须慎之又慎。在淘汰与处置不合格党员过程中,要做到处置程序规范、宽严有度、处置妥当,实行不合格党员公示机制。对暂缓登记和不予登记党员,党组织要通过正式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在党员大会、公开栏等及时公开党员评议考核的结果,把不合格党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公示,能够给不合格党员发表意见和申辩提供有效渠道,有效地维护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又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有震慑警醒作用,又有教育督促作用。
四、不合格党员跟踪转化机制
党员队伍建设要注重教育和惩罚并重,建立合理的退出“过渡期”,对一些有过失的党员进行长期的加强教育、帮扶整改,及时挽救一些知错能改的党员,勒令退出一些顽固不改、动机不纯的党员。对每位不合格党员,都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落实有效的教育帮扶措施。
1.不合格党员表现跟踪机制
要求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原所在党组织,应该随时掌握不合格党员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和督办。指派专人与未登记或暂缓登记党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其个人表现,并依据反馈信息进行分析诊断。一旦出现不符合党员身份的言行、思想倾向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心提供思想指导;对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言行,要及时给予提醒,及时唤起不合格党员的党性觉醒,要求他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那些能及时了解自身不足、认识自身错误的过失党员且有改过悔过表现的,给予机会和教育帮扶;对于那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且问题严重又屡教不改的落后党员,要坚决清除出党员队伍;对于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应做好思想工作,绝不能漠不关心、不闻不问、放任自流,要积极主动地对其进行跟踪现实表现,适合教育诫勉,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安排锻炼提高的机会,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2.不合格党员提高转化机制
对待不合格的党员,仅有劝退和开除是不够的,因为劝退和开除都是党员受党内惩处的表现,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5]为了克服这种被动局面,要立足教育,在严肃处置的同时,注意抓好对不合格党员的提高转化。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与不合格党员谈心,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尽力在思想上安抚,生活上关怀,生产上帮助,提出改正要求,采取“一帮一”、“二帮一”等帮扶措施,开展结对帮教,因人而宜地进行党的性质、宗旨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增强其党性自觉,自愿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帮助,警惕自己在社会大变革中思想落伍,做不到与时俱进。要认真落实谈话谈心和处置后回访制度,帮助其正确对待认识问题,理顺情绪消除误解,化解矛盾轻装上阵。党组织还可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让不合格党员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政策法纪,促使其转化。把教育和处置结合起来,先教育转化,后组织处理,切实抓好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尽快使他们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
党员准入机制、党性分析评议机制、党员淘汰机制和不合格党员转化机制是构成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完整内容体系。党员准入机制是根本,只有从源头上严把党员准入关,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员的质量。党性分析评议机制是基础,共产党员只有认真找出自己不足之处的根源并进行相应剖析、整改和完善,才能永葆先进性。党员淘汰机制是重点,只有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处置和淘汰不合格党员,才能有力地保证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不合格党员转化机制是关键。只有积极教育引导不合格党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才能使党永葆与时俱进的品质。
参考文献
[1] 王恩宏,吕忠飞.对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思考[J].当代贵州,2013(34):46-47.
[2] 陈启华.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调查与思考[J].华章,2013(24):34-35.
[3] 朱继东.党的纯洁性建设新机制的有效探索[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10):129-135.
[4] 左兰国.寿光市建立完善党员队伍纯洁机制的实践与启示[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3(12):29-30.
[5] 海南省委党校课题组.关于建立党员队伍正常新陈代谢机制的理论思考[J].新东方,2001(6):56-58.
[责任编辑:张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