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冲突的进化心理学理论与当代语境下的家国理想

2016-04-03 10:48郭庆科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亲代祖先亲子

郭庆科 李 盟

(山东师范大学 心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亲子冲突的进化心理学理论与当代语境下的家国理想

郭庆科 李 盟

(山东师范大学 心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亲代在子代中公平地分配资源是解决亲子冲突的最佳策略,而且亲代希望每个子代都能视同胞如自己,彼此互帮互利,而每个后代却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种亲子间的冲突可以进一步扩展为祖先—后裔冲突。在人类的共同祖先已经被现代科学所证实的前提下,人类所有的民族矛盾、国家矛盾等都可以置于祖先—后裔冲突的理论框架内加以解决。解决亲子冲突的群体规范代代相传进而演化为民族文化传统。在全球化的今天每一民族文化都面临着血缘意识、地缘意识、种族主义、爱国主义、宗教意识的层层超越,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博爱。而这才符合人类共同祖先的最终利益。中华民族有辉煌的文化成就,但在全球化的今天也需要现代性转换,包括吸收中外先进文化,加强现代政治制度和法治制度建设等,如此才能实现古圣先贤代代追求的家国理想。

进化心理学;亲子冲突;祖先—后裔冲突;家国理想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科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与人之间空前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全人类事实上变成了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里共同生存的整体。自然资源的短缺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不能再视而不见:每个人都是共同生活、相互依赖、休戚相关的。在全球化不断加深的当代语境下,人类需要更多的交流和互相理解,只有消除壁垒,充分合作才能解决共同的生存危机。在这个过程中旧的生活方式必然逐渐消解,新的文化形式、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必然相继出现。全球化要求人类必须消除冲突并充分合作。笔者尝试着应用进化心理学理论和现代生物学发现阐述一种人类冲突与合作问题解决的思路,并在中西方传统伦理哲学思想中找到共鸣。希望对文化强国目标的实现能有点滴助益。

一、关于亲缘间合作与冲突的进化心理学研究

(一)亲缘间的合作与互利

有亲缘关系的人是否更愿意合作和利他?Hamilton在达尔文进化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和总和适应性(inclusive fitness)两个重要概念。[1]Hamilton认为利他行为虽然降低了自身的适应性,却因为帮助了与自己有相同基因的亲族成员而得到更大的繁殖效益。正因为利他的人能够有选择地帮助与自己基因相同的个体,使得利他基因更具有繁衍优势。Hamilton用公式r×b>c表示了人际间的利害关系:一种助人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c小于这一行为对他人带来的利益b与两人亲缘系数r的乘积时,助人行为就容易发生。例如,人与亲生子女的亲缘系数r=0.5,与侄辈的亲缘系数r=0.25,他救助2个以上侄辈的繁殖效益才大于救助1个亲生子女。在危急情景中必须做出选择时,他最有可能救助的是前者。Hamilton法则虽然没有考虑感情因素,但在人类和动物界却得到了大量研究的证实:亲缘间的利他多于非亲缘,亲缘越近则利他行为越多。例如,在狮子攻击一群野牛中的幼仔时,被攻击者的妈妈最有可能勇敢地挺身救助;有肉食动物迫近时,有的鸟儿宁肯暴露自己也要发出鸣叫以警醒身边的近亲,而周围没有近亲时报警的概率就变小;人类的助人行为也同样取决于血缘关系的远近,而且重视助人带来的繁殖效益,人类更愿意帮助年幼、健康、富有的亲属,因为其繁殖能力强。[2-4]

(二)亲缘间的冲突

亲缘间的基因只是相似而不是相同。而根据自私的基因理论[5]55-81,每个人都希望自身的繁殖利益最大化,因此亲缘间也会有冲突和斗争。

1.亲子冲突及其进化心理学解释

进化生物学家Trivers提出的亲子冲突(parentoffspring conflict,简称POC)理论为解释亲缘间的利益冲突提供了理论基础[6],并在进化心理学界得到广泛应用。亲子冲突指亲子两代围绕亲代投资(parental investment)的分配而展开的争夺。亲代与每个子代的亲缘系数仅为0.5,因此其所追求的生存、繁殖效益并不完全相同(只有一半相同)。亲代希望在每个子代身上进行均衡的投资,且希望投入最少而收益最多,做到既保证了后代的数量和质量,又不使自己在健康、资源和寿命等方面牺牲过多。只有这样才能延长亲代的生存繁殖周期,从而养育更多后代。而子代则希望亲代投资在自己身上的时间、精力、资源最多,为此不惜损害同胞甚至亲代的利益。子代希望亲代在自己身上投资最多,但对亲代而言,在某一个子代身上投资过多就会妨碍其他子代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使亲代不能繁殖更多子代。由于亲代和子代都希望自己的生存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且自身基因得到最大限度的繁衍,因此亲子冲突就不可避免。

亲子冲突起自子代的胎儿期。母子间的基因只有50%相同,因此胎儿在母体内就与母亲争夺生存资源。研究发现胎儿总是试图从母亲血液中吸取更多葡萄糖,母亲则本能地阻止其过多流失。这种亲子冲突会让母亲产生不适感,并引发妊娠并发症,甚至长久损害健康。亲子冲突在幼儿和青少年期的表现也非常突出,到成年期也会继续存在。[4]

2.亲子冲突理论中的同胞冲突

同胞冲突也属于亲子冲突范畴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子代间如果只有互利和合作,则没有亲子冲突。亲代希望子代互帮互助,为家庭获得更多资源,协力应对外来的威胁。但这并不完全符合子代的需要。每个子代都希望自己得到的亲代投资最多而同胞得到的最少。[4]子代间为争夺亲代投资和其他生存利益而相互侵害时就不符合亲代的利益,因此同胞冲突也是亲子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同胞冲突在动物和人类中都非常普遍,动物学家对很多动物幼仔的观察都发现了同胞竞争的现象。如巢穴中一群等待喂食的幼鸟会争抢最有利的位置,或在父母到来时叫得最有力而造成自己最饥饿的假象,以得到最多的食物使自己生存下来。有的幼鸟甚至被同胞挤出巢穴而饿死。[7]

中外历史、传说中都不乏手足相残的故事。《圣经》记载了这样的传说:由于耶和华喜欢亚伯的动物供品而不喜欢该隐的农作物供品,该隐出于痛恨和妒忌就把弟弟亚伯杀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穆罕默德二世为了让儿子顺利继承王位,于是把自己的兄弟全部囚禁杀害。[8]据《旧唐书》记载,李世民为得到太子之位而在玄武门事变中杀了兄弟建成和元吉。从李世民的角度讲这样做利大于弊,当了皇帝后能使自己的基因最大限度地繁衍,其利益远远大于失去与自己基因相似度只有50%的兄弟及其后代。但对其父李渊来说却是生存适合度的重大损失。而且李世民身上只有李渊50%的基因,另外50%的基因可能在建成和元吉身上。

3.从亲子冲突到祖先—后裔冲突

目前,进化心理学家对亲子冲突的研究已经从核心家庭中的亲子两代扩展到祖孙,甚至远古的祖先与后代,其原理是完全一致的。[8]祖先希望其所有的后代都能互帮互助,视他人如自己。唯有如此祖先的繁殖利益才能最大化,而每个后代却仍然是只希望自己的繁殖利益最大化。这就是所谓的祖先—后裔冲突(ancestor-descendant conflict)。

早期社会中人类的生存形式是家庭和扩大化的家庭,血缘关系是维持群体合作的纽带。能够保持公平合作、互惠互利规范的群体更有生存优势。而不遵守公平规范、相互争斗的群体就容易被自然选择所淘汰。这就是群体选择理论所揭示的人类进化机制。[9]因此,对一个家长(假设他以后会成为一个民族的创始人)而言,他可以通过公平地分配亲代投资,适度地采用奖励、惩罚等手段促成子代的利他与合作。能做到公平公正的家长其家业就能繁荣,子孙就能兴旺,家族就更有生存优势;反之,则不然。

但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一位贤能的家长在有生之年可以通过资源分配、群体压力甚至惩罚手段把自己的亲代控制(parental manipulation)施加于子辈、孙辈甚至曾孙辈,使他们在家庭内更加利他。但在他身后这种亲代控制还能否延续,让远枝后裔继续保持利他与合作?这取决于他能否创造出有效的家规(即群体规范),而这种群体规范又进一步演化为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使后裔们产生道德良知及相应的内疚感和羞耻感等。只有创造出一种具有长久影响力的文化价值体系,才能有效地解决利己和利他动机的冲突(这是亲子冲突或祖先—后裔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此处利己指只考虑自身的繁殖利益,利他则是考虑同族中其他人的繁殖利益),使人类共同祖先的繁殖利益最大化,即繁衍出更多后代。就是说,一种优质的文化应有效地解决祖先—后裔冲突。

这种文化必须有这样的规定:(1)对待同胞即一位共同祖先的其他后代像对待自己一样;(2)对待同胞的后代像对待自己的后代一样;(3)告诉自己的后代,对待共同祖先的其他后代像对待自己一样;(4)以上原则要让后代告诉他的后代。[8]随着家庭规模的扩大,这个家族就演变为一个种族或民族,这个家族的文化于是也就演变为民族文化。这个文化体系作用于个体身上就成为道德意识或良知,让人约束自己过分自私的行为,将群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历史上人类通过姓氏、服装发式、行为习惯、宗教仪式等表达对共同祖先及民族文化的认同,做到爱同族人如爱自己。优秀的民族文化能让一个民族繁荣发展,劣质的民族文化则会让民族解体甚至消亡。

如此看来,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精神领袖必须有一种使命意识,他是这个民族共同祖先在现世的利益代言人,他必须公平公正地替祖先解决现世中的亲子冲突和同胞竞争。所以真正符合这一要求的领导人在历史上凤毛麟角。当现世中的矛盾冲突不能有效化解时,民族领袖甚至会求助于鬼神信仰或祖先崇拜等手段。

二、当代语境下亲子冲突的解决

全球化要求人类必须消除冲突并充分合作。进化心理学中的亲子冲突理论则为人类冲突的最终解决提供了极具包容性的理论框架。而现代科学的发现又恰好为此提供了基因学依据。可以说现代科学的发现使传统宗教和哲学思想中的博爱精神得到充分解读,并在当代语境下有了新的阐发。

在人类的早期社会形态(采集—狩猎社会和农业社会)中血缘关系都是社会组织形成和维系的基础。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宗教思想都对血缘伦理关系特别重视,如孔子和苏格拉底都将孝视为最重要的道德,将血缘义务置于对陌生人的义务之上,明确反对普济主义(universalism)。即使在今天,社会组织仍在很大程度上是家庭结构的复制,也难以完全脱离亲缘关系的原型形式(例如财产和权力的世袭制),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大威胁。[10]那么人类文化中有没有发展出超越种族血缘的博爱?这种博爱的逻辑基础又是什么?

(一)超越亲缘利他的生物学基础

现代生物学研究首先为超越亲缘的博爱提供了自然科学基础。1987年起科学家们对不同人种线粒体DNA(严格遵守母系遗传规律)的研究发现,非洲以外的人类(含部分非洲人)其线粒体DNA都来自于一位大约生活于20万年前的非洲女性,她是人类共同的母系祖先,即线粒体夏娃。[11]此后对Y染色体非重组区(严格遵守父系遗传规律)的分析发现,非洲以外的人类(包括部分非洲人)都有一位共同的男性祖先,即大约生活于15万年前的“Y染色体亚当”(其基因突变型是M168)。所有中国人和部分东南亚人,及其后从中国大陆北迁的日本人、朝鲜人、通古斯人等都是携带M175标记(其突变型来自M168)的男性的后代[12],说明这些人都有共同的祖先。这些研究结果与历史记载和神话传说相当吻合,如上帝创造了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其后代迁徙到世界各地形成现在的人类。同时据《史记》等史料记载,中国的汉族和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有共同的祖先(同出自少典氏的黄帝和炎帝)。目前人类有共同祖先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

人类有共同祖先的结果是其基因高度相似,而这两个领域的研究恰好可以相互验证。如研究发现任意两个人遗传物质的差异不到0.1%,就是说从遗传上讲人和人的基因相似性在99.5%甚至99.9%以上。[13]对不同人群的研究表明不同群体(种族群体或地域群体)中任意两个人的基因相似度经常会大于同一群体中的两个人,因此种族的划分只有文化学意义而没有生物学意义。人类外貌特征在外形学(肤色、体形等)上的差异尽管很大,但与之相应的遗传物质的差异却不到0.01%。

既然人类源于相同的祖先,基因又高度相似,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人类只有一个种族,所有的人类都是远亲(而所谓的近亲在基因学上与远亲相差也微乎其微)。因此,任何两个人的冲突都属于同胞相争(sibling competition),都损害了人类共同祖先的繁殖利益。这也是人类共同祖先需要解决的祖先—后裔冲突或亲子冲突问题。人类走出非洲后独立进化出了不同的种族和文化,外形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很容易让彼此把对方当成仇敌甚至异类。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深和现代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人们才发现彼此的命运息息相关,而且本来就应该亲如一家。但目前还没有一种宗教或哲学思想把不同种族和文化的碰撞置于亲子冲突的框架内加以解决。不过可贵的是人类早期的宗教、哲学思想对此已经有了直觉的认识。

(二)人类宗教中的博爱思想

人类早期的宗教领袖为亲缘之爱的超越做出了可贵的努力。先知摩西领导众人逃出埃及后在神的启示下制定了摩西法典,号召那些信仰上帝的人,不论血缘、地域、国家,都应该亲如兄弟。摩西是耶和华(Yahweh)的代言人,而在《圣经》中耶和华又是所有人的父亲。

如果我们不把耶和华当作神,而是把他当作基因学意义上的人类始祖,那么超越血缘、种族、国家、文化的博爱才最符合这位人类始祖的繁殖利益。尽管基督教的博爱也有边界,即通常局限于有相同宗教信仰的人。但这种博爱的确已经超越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同情心和血缘亲情等自然情感,把博爱建立在普遍的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基础上;同时又排除了对道德行为进行回报的期待,使博爱的道德信念成为了一种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14]

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也对人类利益的一体性进行了阐述,如道家、墨家、儒家思想及东汉以后传入中国的佛家思想等。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远见。

(三)亲缘关系的层层超越

从人类的发展历史看,中国古代士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情怀是具有普适性的。人类的冲突与合作首先表现在家庭中,然后是在有共同祖先的种族中,接下来是在该种族自己或联合邻近种族建立的国家中,最后是在由不同国家组成的人类共同体中。在这个从家到族,从族到国,从国到全人类的过程中,血缘关系越来越远,解决亲子冲突所面临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对文化包容性的要求也越来越强。

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定时代背景下的产物,都难免带有历史条件的局限性。[15]人类早期的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群体间往往都进行着残酷的生存竞争。为了生存群体中必须制定出对内群体成员有利的群体规范,要求把利他行为限制在群体内部。这样的群体首先是血缘群体,再扩大为种族群体,此后又发展成为地缘和国家等群体形式。也就是说同胞间的竞争最容易在内群体中得到解决。一方面,内群体成员之间的基因相似度可能更高(前提是较少与外群体进行基因交流);另一方面,内群体成员间更容易建立互惠关系;同时利他者的声望也更容易在内群体成员间传播,使利他者更容易得到他人的帮助。在一个群体中对利他行为的鼓励和对违规行为的惩罚能提高群体的凝聚力。而高凝聚力的群体生存适应性更强,群体内的每个成员得到的平均适应性也更大,这样的群体在外部威胁下才不会消亡和解体。[9]

但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将解决同胞冲突的原则从近亲推广到远亲,再推广到非亲(non-kin)?这要求人类的利他行为不断地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过渡。人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血缘意识、地缘意识、种族主义、爱国主义、宗教意识都需要层层超越。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伴随着自我含义从小到大的扩展。在普通人眼里自己的利益包含在亲人的利益中,随着个体对群体(地缘群体、种族群体、宗教群体、国家等)依赖性的增强,个体我于是向群体我扩展,而在人类有相同祖先这一事实被发现的前提下,每个人的利益都与他人息息相关,任何一个他人其实都应该被视为个体我的扩展。每个人都应该像爱自己一样爱他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博爱或普济主义,也才符合人类共同祖先的最终利益。就是说习俗道德水平上的群体利他主义(group altruism)要升级为人类利他主义(human species altruism)。正如塔木德经中所言:拯救了一个生命就拯救了全世界。[10]从博弈论和群体选择理论的角度看,利他行为得以进化是由于群体竞争:群体中有一定数量的利他者时群体内的合作行为才能维持,这个群体才能战胜其他群体赢得更大的生存优势。如果人类中不再有群体竞争,即合并为一个群体时,利他行为的进化也就失去了动力机制。人类只有一个群体还会有其他问题。如为了本物种的利益剥夺其他物种的利益,过度开发环境等。

因此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谈及:如何衡量人类祖先的繁殖利益?是其后代的数量,后代的质量,还是后代延续的时间?只考虑其中一个方面显然不充分。如果只强调数量而忽视质量,人类就不会强大到足以抵抗威胁到种族生存的外部力量。如果强调质量,则人类不同种族的竞争就不应该消除。因为不同种族间的竞争有利于发挥优胜劣汰的原则而使人类的基因和文化都得到进化,这显然对人类的长远发展有益。而要延长人类的生存时间,就要协调好人类与其他物种,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动植物和自然环境是人类长久生存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利他主义并不是最高形式的利他主义,也不能完全做到人类祖先繁殖利益的最大化。[8]目前这个问题在进化心理学框架内并没有理论上的解释。人类个体与个体间、群体与群体间的竞争不见得对人类的整体利益有害,无视现实过分强调合作也不一定对人类的整体利益有利。撇开这些难题不谈,文化的进化还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考虑到文化发展的不均衡,在现今的特定历史阶段,适度承认和保持亲子冲突的张力可能是一种更符合实际的选择。

三、中国古代士人的家国情怀

人类文明的演化过程总是围绕生存和繁殖两大主题。在不同生态环境中围绕这两大主题发展出了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国独特的农耕生产方式催生了一种与西方海洋文化迥然不同的东方文明形态。中国文化针对利己与利他、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等问题也形成了系统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也可以放在亲子冲突的进化心理学框架内加以解读。中国古代士人都有浓重的乡土情结,在其道德理想中也就阐发了不同的家国情怀。

(一)儒家的修齐治平理想

以血缘关系维系的小群体生产生活方式是人类早期社会形态的主要表现形式。中国的儒学家们则以基于自然血缘的亲情为逻辑起点,构建了一个血缘上由近及远,利益关系上由强到弱的价值体系。家庭的组织结构和伦理关系被复制到部落、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中,形成了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社会格局。社会关系和组织关系也是家庭伦理关系的外推,视君臣如父子,视朋友如昆弟,“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礼记·礼运》)等。古代士人的家庭责任感扩大到一国,就产生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感(《日知录》)。构成了中国古代士人家国情怀的主旋律。[16]

儒家以血缘为基础构建利他行为规范,并根据天然情感的厚薄确定利他行为的强度,符合人类的本性。进化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人类的利他行为也起源于母子间的关爱,对陌生人的利他行为则是亲缘之爱在形式上的扩展。[17-18]儒家还肯定对利他者的物质奖励和人身保护,并通过声望贬低等手段惩罚损人利己者。儒家的可贵之处是进一步将利他行为拓展到没有血缘关系的他人,如“泛爱众而亲仁”“节用而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同时通过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心理过程也能将博爱纳入伦理规范中。而且儒家还将“信”“恕”等原则应用于非血缘关系中,倡导人际间的互惠关系,为维护社会秩序做出了贡献。[19]

儒家明确地提出了家国同构的思想。国家的统治者相当于一家之长,他要爱民如子,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百姓,公平公正地分配资源以及处理“亲子冲突”和“同胞竞争”。这就需要一位明君圣主来履行家长的角色,但事实上没有哪个皇帝能做到。因为他也会根据亲缘关系的远近确定恩泽的厚薄。荀子的解释“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可作为历史事实的典型概括。为维护帝国的统治必须建立森严的等级制度,社会上充斥着不平等的互惠关系。人际间难以建立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 strategy)式的平等互惠策略,即“进化上稳定”的利他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实验经济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发现组织成员都遵守这一策略时各方利益才能相互均衡,社会组织才能稳定有序地发展。[20]

从进化心理学上讲,家长必须公平公正才能有效地解决亲子冲突。儒家的教义中恰好没有这一规定(在家庭中,对嫡庶长幼的区分从根本上动摇了公正性)。这一局限决定了儒家不能彻底解决亲子冲突。秦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推断。在没有外族侵略的情况下,以儒家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中原王朝也会发生周期性动乱,导致严重的人口损失和生产力破坏。对亲缘利他的过度强调会加剧社会矛盾,造成凝聚力下降,在外族攻击下甚至会迅速瓦解。这说明儒家伦理不能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20]

(二)道家和墨家的公平理想

人是感性动物,人根据天然情感的厚薄决定爱的轻重当然无可厚非。亲代投资有轻有重也情有可原。例如,进化心理学的研究发现头生的孩子第一个得到亲代投资,而且他也最早到达生殖年龄,使其父母最快地收获到繁殖利益,因此头生孩子得到的亲代投资往往最多。末生的孩子是父母展示生殖能力和表达亲缘之爱的最后一次机会,因此也能得到更多关注。中间出生的孩子往往容易受到忽视,得到的亲代投资较少。有时男性后代由于繁殖能力强而得到的亲代投资更多。在有的文化里,亲代资源充足时就更愿意在儿子身上投资,而资源匮乏时则更多在女儿身上投资。中国式的重男轻女是个相当独特的文化现象。这些亲代投资上的区别可以说是等级制度(区分男女、长幼、嫡庶等)得以产生的生物学基础。

但公平也是人类的固有需求。儿童从3岁起就能意识到父母对同胞的不同对待,其公平感恰好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21]人类甚至会牺牲自己的利益以惩罚不公平行为的制造者。当然绝对的公平是做不到的,关键是一家之主或一国之君要制定公平的规范,造成机会的均等。这才能最终解决家庭和社会中狭义和广义的同胞冲突。

道家首先对等级血缘制度进行了批判。[22]认为不平等是违反自然规律的,是人为施加于人类子孙身上的厚与薄。“天道”的原则是“损有余而补不足”(《道德经》第77章),消除这种厚薄。人无“恒贵”亦无“终贱”,追求公平才符合自然规律,所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道德经》第32章)。可见人人平等是普世价值,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家庭或社会要长久繁荣,必须以公平公正的行为规范(进一步演化为法律制度)为基础。而只有实现了公平公正,才最终解决了祖先—后裔冲突。

老子进一步论证了过分偏爱的弊端,并倡导一种看似无爱的大爱。历史事实反复证明了“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道德经》第44章)的道理,过渡偏爱其实是祸乱之首。因此,“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德经》第79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道德经》第5章),“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道德经》第56章)。很多时候看似利人其实是利己,所谓“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道德经》第81章),而过多利己反而是害己。从亲子冲突的角度讲,别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其实都是人类共同祖先的后代,过渡偏爱自己的孩子其后果只会适得其反。

墨家则以更加刚健有为的方式倡导公平公正。他认为天的意志是利民以厚,抑强扶弱(《墨子·天志》),“贼人以利己”的极端结果是天下人都欲杀之以得利(《墨子·耕柱》)。人人互利的结果是人人得利,人人相害的结果是人人受害。因此,人要奉行兼爱(无差等的博爱),“视人身若其身,视人家若其家,视人国若其国”,最后得到天下人的关爱(《墨子·兼爱》)。墨子的主张与基督教中“爱邻人如自己”的格言可谓如出一辙,站在人类共同祖先的角度看,这完全符合祖先—后裔冲突的解决原则。

墨子认为要突破贵族世袭制度选举贤能的统治者,并以国家机器的形式推行天的意志,惩恶扬善(《墨子·尚贤》),并要求官员一级级地贯彻执行君主的意志,为“一同天下之义”甚至可以采取专制手段,目的是推行兼爱。其实从今天看也唯有通过法律等强制措施才能为人类的共同祖先最终解决亲子冲突,也为人类自己解决广义上的同胞冲突。

墨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借助鬼神信仰促成兼爱。认为人人相爱才顺应天意,人人相贼则违背了上天和鬼神的意志,“顺天意者得天之赏,逆天意者天和鬼神罚之”(《墨子·明鬼》)。墨家思想中的鬼神其实是人类共同祖先的魂灵,同胞冲突的有效解决才符合它的繁殖利益。当然儒家、道家、佛家对鬼神信仰和祖先崇拜其实都是默许的,这些学派都意识到对祖先和鬼神的敬畏能增强道德教化的效果。

道家和墨家思想都是对整个人类有利而对信奉者所在的小群体不利,在生活艰辛、民众文化教育水平低的古代社会显得过于超前,难以成为主流价值标准。而在当代则应得到大力弘扬。墨家思想明确宣扬人类利他主义,道家思想及与其有相同之处的佛家思想则超越了人类利他主义,达到了感觉(sentience)利他主义、生命(life)利他主义甚至更高的层次。古代的道教徒早就有保护动物的行动,当今在民间也有很多人效仿。被认为是积德行善,甚至是治愈心理障碍的有效方法。此外就是保护植物乃至整个生态环境。中国古人特别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用辛弃疾的词句“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弟兄”(《鹧鸪天·博山寺作》),能比较形象地表达出人与动植物的理想关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对人类的利益有些是已知的,但更多是未知的。动物保护主义者、环保主义者的动机很可能来自对这些未知利益的直觉,或内心的本能敬畏。

四、总结与启示

(一)在全球化背景下重新理解人类的冲突与竞争

其实民族冲突、区域间的战争等都可以放在亲子冲突和同胞竞争的进化心理学理论框架内解读和解决。人类的不同支系自走出非洲后独立进化,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中基因得到了多样化,也发展出了不同的语言、文化和生活方式,适应环境的能力大大增强。这非常符合人类共同始祖的繁殖利益。但不同种族仍然很容易把对方看成非我族类的外人而不是远亲,这种敌对和排斥的态度就过于狭隘和不合时宜了。基因多样性、文化多元化是人类长期进化的成果,也是大自然给与人类的恩赐。过于单一的基因型极可能让人类难以适应多变的环境而走向灭绝(历史上出现过因贵族不与平民通婚而导致后代基因退化的教训),而过于单一的文化也不利于社会的长久繁荣。因此,目前一些保守的宗教主义、民族主义观念是阻碍人类进步的,也是祖先—后裔冲突中应该解决的问题。

(二)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

认为文化是人类祖先为解决祖先—后裔冲突而制定的群体规范和价值准则,文化的生命力越旺盛,其作用效力就越长久,这位祖先的繁殖利益就越大。[8]因为祖先—后裔冲突的长久解决帮助他繁衍了更多后代。但一个民族(种族)如果只接受祖先传下来的文化,这个民族就是传统民族。因为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只能解决本民族内部的祖先—后裔冲突,却不能解决民族间的冲突。民族冲突的解决有时候可能损害了某个民族的创始人(祖先)的繁殖利益,却符合人类共同始祖的繁殖利益。因此,每个民族的文化都面临着从传统向现代转换的问题。这是人类共同体持久繁荣所必需的。

国家的强大依赖文化的繁荣。中华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但在全球化的今天也必须进行现代转换,才能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文化强国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对人类社会创造的各种文明,无论是古代的中华文明,还是希腊文明、罗马文明等,我们都应该采取学习借鉴的态度,都应该积极吸纳其中的有益成分。[15]儒家、墨家、道家都为解决人类的祖先—后裔冲突做出了可贵的努力,其思想应在当代大力弘扬。

(三)大同世界与家国理想的实现

解决亲子冲突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那么在这一背景下如何重新审视我们的家国情怀?中国人的家国理想可以用儒学典籍《礼记·礼运》的大同境界来概括。在大同世界里“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政治上选贤任能、天下为公,做到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夜不闭户、人人不必为己、人人不积货物。在近代康有为则进一步将之引申为超越血缘、民族、人种、国家界限,人类平等相爱、共同繁荣的“大同理想”。[23]只可惜大同理想在古代仅仅是个理想而已,无法真正得到实现。

进化心理学的亲子冲突理论则为家国理想勾画了另外一种实现途径。首先要有包容性更强的文化价值观念,实现从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转变。尽管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进化心理学的语境下却有独特的含义。这个问题是所有国家所共同面对的,没有特殊性;也不存在文化侵略的嫌疑。真正的大国要勇于正视且率先采取行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一个国家要真正走向繁荣,必须敢于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包括政治文化、法律文化、科技文化、哲学文化、宗教文化等。其次要有政治制度上的保障。通过现代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建设、宗教信仰和文化规范等形式最终解决人类的冲突与合作问题。另外国家的各级领导人都要有这样的家国情怀,他应该把自己当成祖先的利益代表,公平公正地对待祖先的每一个后代。他必须超越血缘亲情,不偏袒任何一个阶级、阶层和小群体的利益,对全人类负起责任。他的责任感决定了他职位权力的大小。唯有具备这样的家国情怀,他才能带领人类走向大同,这才是真正的大国心态。进化心理学的亲子冲突理论还有利于将利他行为从人类内部引导到人与其他物种间,及人与生态环境之间,使家国理想梦不仅美丽而且长久。

[1]Hamilton W D. The genetical evolution of social behavior,Parts 1 and 2[J]. Journal of Theoretical Biology,1964,(7).

[2]Madsen E A,Tunney R J,Fieldman G,et al. Kinship and altruism:A cross-cultural experimental study[J].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2007,98(2).

[3]Webster G D. The kinship,acceptance,and rejection model of altruism and aggression(KARMAA):Implications for interpersonal and intergroup aggression[J]. Group Dynamics:Theory,Research,and Practice,2008,12(1).

[4]Salmon C,Hehman J.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s on the nature of sibling conflict:The impact of sex,relatedness,and co-residence[J]. Evolutionary Psychological Science,2015,1(2).

[5]理查德·道金斯. 自私的基因[M]. 卢允中,张岱云,译. 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

[6]Trivers R L. Parent-offspring conflict[J]. American zoologist,1974,14(1).

[7]Andersen I L,Nævdal E,Bøe K E. Maternal investment,sibling competition,and offspring survival with increasing litter size and parity in pigs(Sus scrofa)[J]. Behavioral ecology and sociobiology,2011,65(6).

[8]Coe M K,Palmer A L,Palmer C T,et al. Culture,altruism,and conflict between ancestors and descendants[J]. Structure and Dynamics,2010,4(3).

[9]Simon B,Fletcher J A,Doebeli M. Towards a general theory of group selection[J]. Evolution,2013,67(6).

[10]Zwick M,Fletcher J A. Levels of altruism[J]. Biological Theory,2014,9(1).

[11]Cann R L,Stoneking M,Wilson A C. Mitochondrial DNA and human evolution[J]. Nature,1987,325 .

[12]Templeton A. Out of Africa again and again[J]. Nature,2002,416(6876).

[13]Strauss A,Hubbe M. Craniometric similarities within and between human populations in comparison with neutral genetic data[J]. Human biology,2010,82(3).

[14]毕素华. 论基督教的慈善观[J]. 南京社会科学,2007,(12).

[15]习近平. 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5(1).

[16]张磊,胡正荣. 帝国,天下与大同:中国对外传播的历史检视与未来想象[J]. 南京社会科学,2015,(6).

[17]Munro D J. Reciprocal altruism and the biological basis of ethics in Neo-Confucianism[J]. Dao,2002,1(2).

[18]De Waal F B M. The antiquity of empathy[J]. Science,2012,336(6083).

[19]董平.“差等之爱”与“博爱[J]. 哲学研究,2015,(3).

[20]郭庆科,刘辉. 进化心理学视角下孔子,孟子的利他思想[J].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21]McAuliffe K,Jordan J J,Warneken F. Costly third-party punishment in young children[J]. Cognition,2015,134 .

[22]郭庆科,张舒. 道家哲学与社会病态心理的消解[J]. 齐鲁学刊,2013,(6).

[23]李明.“中国梦”的文化精神支撑与文化使命[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5,(3).

[责任编辑:杨雅婕]

The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Theory of Parent-child Conflict and Family-state Ideal in the Contemporary Context

GUO Qing-ke LI Meng
( School of Psychology,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014, China )

The best strategy to solve parent-child conflict is that parents should allocate resources equally among their children. Parents always expect that their children could cherish their siblings and help each other. While each descendant just wants to maximize their own benefits. This kind of parent-child conflict, which obviously exists between parent and their children can further develop into ancestor-descendants conflict. In the context that the common ancestor of human being has already been confirmed by modern science, all the human being ethnic conflicts and national contradiction can be solved under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ancestor-descendants conflict. Group specification of solving parent-child conflict is inherited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and has already become national cultural tradition. With globalization deepening, every kind of national culture has become inclusive in a real meaning as each culture faces various transcendence, such as bloodline consciousness, geo-consciousness, racism, patriotism and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etc., which meets the ultimate interests of human beings’ common ancestor. The Chinese nation has attained brilliant cultural achievements in history, yet, under the trend of globalization, it still needs to make modern transaction, including absorbing Chinese and foreign advanced culture and improv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realize the family-state ideal that pursued by generations of ancient sages.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parent-child conflict; ancestor-descendant conflict; the family-state ideal

郭庆科(1969— ),男,山东菏泽人,博士,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应用心理学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慈善捐助的心理诱发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5BSH08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利他行为的启动机制和内隐测量研究”(项目编号:13YJA190006)、山东省“人类认知与行为发展”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B84-0

:A

:2095-7068(2016)04-0055-09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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