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绿原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广西 桂林 541004)
对应用型高校科研定位和评价的思考
王绿原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广西 桂林 541004)
摘要:应用型高校的科研定位应以应用研究为基础,以促进教学为目的,以服务地方发展为宗旨。目前我国应用型高校科研工作中的科研评价面临着科研与高校定位相分离、科研与教师专业发展相背离、科研与成果转化相脱节的问题。这与高校科研评价系统性缺失、评价质性不足、评价目标偏离等因素有关。因此,完善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建设领域内科研评价机构、确立科研成果转化在科研评价中的地位,对应用型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应用型高校;科研定位;科研评价
科研作为高校的四大职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和潜力,是高校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而科研评价则是保障高校科研工作高效开展的重要方式,但我国应用型高校科研的定位与实际科研评价取向相偏离,这是在当前转型背景下应用型高校发展不得不关注的议题。本文就应用型高校科研定位和评价问题进行具体论述。
一、应用型高校科研定位
应用型高校科研工作应从研究自身的应用性、科研与教学的关系、科研与服务社会的关系开展,以突出应用型高校科研特色。
(一)以应用研究为基础
应用研究主要是将基础研究所掌握的自然和社会客观规律或现象进行分析,思考和开发其被运用至实际生产和生活中,用于解决自然和社会问题的可能性。其科研取向与高校的办学职能、办学类型以及办学层次之间有着直接的关联。我国应用型高校以地方普通本科高校为主,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在办学职能方面,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的主要任务是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其办学立足于地方,对地方的区位优势、应用特色以及区域需求更为了解;以应用性研究为基础,更能够合理利用应用型高校的区位优势。其次,在办学模式方面,应用型高校强调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来实现产业链和专业链的对接,而这种办学模式的发展,离不开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的支持和参与。教育部等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提升高校以应用为驱动的创新能力,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以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努力成为区域和行业的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1]最后,在办学层次上,应用型高校集中于本科层次,以本科层次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办学方向,其直接主管单位多为省教育厅,在应用性资源的分配、设计以及开发等方面,上级主管部门能快速地进行指导和监督。总之,应用型高校在科研取向方面,以“应用性”为学术取向更容易凸显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的发展特色。
(二)以促进教学为目的
教学和科研是高校办学的主要任务,更是高校教师的重要使命。应用型高校更加注重对学生所学知识的应用性、技术的先进性进行指导;应用型高校教师科研工作亦更加注重其研究成果的实用性。教师在开展科研工作的过程中,既需要掌握该专业领域前沿和热点问题,以确立选题,也需要深入社会实践活动或者行业企业中进行调研和合作。除此之外,应用性科研成果的科技性和实用性要求科研要立足于区域行业产业,解决社会或行业企业急需的技术难题、社会难题。这些工作的开展,既能够丰富教师的课堂教学资料,体现课堂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又能够增加教师对前沿技术了解和熟悉的机会,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教师将其所看、所听、所研究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运用到教学过程中,有助于教学内容的及时更新、教学理念的发展、教学方法的改进以及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2]教学和科研的有效结合,对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和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应用性科研水平愈高,应用型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水平就愈高。[3]以科研促进教学,有助于应用型高校办学质量的提升。
(三)以服务地区发展为宗旨
社会服务主要是指高校从满足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利用自己的智力与能力优势,直接为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的一系列活动。[4]这些活动包括给地方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成果推广和转化、政策与技术咨询、人员培训以及给政府部门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等。[5]应用型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主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强调科学研究和开发的应用性,注重与社会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转让工作。而科研成果的转化是实现科研价值最直接的方式,也是高校服务于社会的主要体现之一。以科研服务社会为宗旨,对科研工作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提出要求和明确方向;要求高校的发展能够突出科研的实用性;科研成果本身能够凸显该科研活动的价值与意义,为今后知识和技术进一步创新奠定基石,为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
二、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存在的问题
科研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标准,运用某种方法对被评价者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测定。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科研评价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阻碍了高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一)科研评价与高校科研定位相分离
科研评价直接关系到科研的价值导向。德国应用技术大学的科研兼顾科学与经济领域之间的平衡,注重大学与校外伙伴联合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通过知识与科技的有效转化,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6]目前我国应用型高校的科研定位也逐渐转向以应用性研究为主,注重与区域产业联合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注重科研的“实用主义”。科研评价作为高校科研的指挥棒,虽然分类评价已成为科技评价改革的共识,但是大部分高校在科研评价过程中,依然存在科研本身价值和科研本身的实用性的缺失。科研评价并没有与高校科研定位相联系,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与研究型高校科研评价,均以发表成果的数量和成果所在期刊的地位来衡量科研成果的价值,缺乏对科研工作者的评价、学科评价、科研机构(大学)评价以及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评价。而这些评价指标的缺乏,致使科研评价的区分度不明,越来越多的高校以所取得国家科研课题数量来凸显其办学水平、办学实力以及教师的科研水平,科研评价不能准确体现高校的办学定位和科研特色。
(二)科研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偏离
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作为教学专业人员,在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大学教师的首要任务是完成一定课时的教学,他们所享有的制度内薪酬结构中并无来自科学研究的劳动报酬。因此,大学教师的身份应当是全日制的专职教师和兼职研究者。[7]而在当前的高校中,教学能力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一部分,教师的授课能力并没有因为其科研水平的提升,而出现成正比例的改观。在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评价中,更多的是以其拿到科研项目的多少,发表学术成果的多少,来评价其在该专业领域内发展的情况,科研水平的高低已然成为教师能力发展的重要方面。李宝斌在教学与科研关系实证研究中发现:“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效果之间并不成正比例关系,甚至无正相关;科研能力强的教师并不一定承担重要的教学任务。”[8]由于科研评价中并没有对教师教学方面有硬性的规定,也并不注重教学成果在其中运用的成效,而单纯以一定时期内发表成果为评价指标,导致越来越多的大学教师为了科研而科研,逃避其作为全日制专职教师的应有责任。教师在科研中所获得的资料和成果,未能有效地被运用到教学中;教师的专业能力也没有因为科研数量的增多而大幅度提升。
(三)科研评价与成果转化相脱节
目前,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更多关注教师的奖励表彰,将科研成果作为教师晋升和奖励的重要指标,而在奖励表彰中主要以科研课题的级别来确定科研成果的价值。高校之间的比较,也以科研项目为主要的评价依据,缺少对教师科研成果的实用价值和可推广性的评价。比如,成果的创新性、成果的可靠程度、成果的效益情况、成果的适应效果和实用难易程度。而科研成果的实用价值和可推广性直接关系到科研成果的转化。科研成果价值的实用性与其在开发过程中和市场的紧密联系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我国应用型高校在科研创新中普遍缺乏对市场问题的清晰把控,应用性研究更多的是高校个体的活动,科研开展与行业企业横向联系不紧密。在科研开发中存在产品开发目标不清晰,不能及时清楚了解行业企业的发展需求,从而导致科研成果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问题的成因
(一)评价系统性缺失
高校的科研工作涉及高校发展的诸多方面,同时需要满足高校发展的诸多需求,如教师的需求、学生的需求、社会的需求。科研评价是一个系统性的评价范畴,需要考虑科研成果所处的领域、科研成果开展的方式、科研成果转化的可能性、科研成果与社会发展关系等来确定不同评价指标之间的权重。由于各高校的人才培养类型、所处区域经济的特点,以及与市场产业的紧密度等的不同,社会对不同类型高校有不同的期待。单一的评价标准,虽然在评价工作的具体操作上简单易行,但是评价系统性的缺失容易导致不同高校之间科研追求的同质化,忽视其作为地方高校的区域特色、产业特色、人文特色,致使科研成果边缘化。目前我国高校出现的科研评价与办学定位的分离,很大程度上与当前科研评价体系中的评价标准过于单一相关。如基础研究侧重于学科的探索性,应用型研究强调科研成果的应用性、科研与市场产业的贴合度以及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两种不同的学术成果需要不同的评价规范和指标体系来凸显其科研的价值。但是,由于评价系统性缺失,单一的评价标准不能将各评价主体之间的不同做本质性的区分,致使高校为了争取项目而开展科研。在这种科研大环境下,高校往往会忽视其办学定位,导致科研工作与高校发展需求及社会需求脱节。
(二)评价质性不足
评价中的质性问题主要是针对当前科研评价中所出现的评价方法定量过度,而导致评价过程中质性的不足。应用型高校的科研既应强化服务社会的理念,结合地方经济与产业发展的状况,增强科研成果开展的科技性,又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和内在驱动力量,增强科技成果需求的有效性。除此之外,由于应用型高校教师需同时具备专业理论知识、人文科学知识以及专业实践技能,因此,与校外行业企业共同开展科学研究,能够增加教师与企业接触的机会,在开发过程中也能够加强其专业理论知识和对市场信息技术的把控力。科研与教学有效结合,对于教学质量的提升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过度量化的评价容易引导教师一味追求成果产出的数量和产出成果发表期刊的级别,而忽视了科研开发的创新性和市场的需求性。教师通过科研课题既能取得教学之外的报酬,又可以获得比教学评价更多的荣誉和地位。正是在科研评价中定量评价的过度,对科研人员的行为产生误导,使高校教师忽视了科学研究的本质和目标追求,忽视了应用研究不同于其他研究的特色,淡化了学术研究中的内在精神求索,片面追求数量和速度,最终导致科技创新思维低水平的重复。教学与科研的分离是当今科研评价制度的必然结果,教师并没有因为其科研上的成绩,在专业发展上有明显的提升。
(三)评价目标偏离
“科研评价虽然以科研成果或科研的表现为基础,但是评价的结果必须与科学的本质规定性相一致”,任何时候都必须清晰明了,“科学的直接目的是获取新知识,只有取得非传统的、前所未知成果的活动形式,才能称得上是科研工作。”[9]而目前我国科研工作的开展,被赋予了太多延伸性的“价值”,只关注研究成果的展现,忽视了研究成果的创新性。科研评价本是对科研成果和科研表现进行测定,以认知其科研成果的实际效用或需要改进提升的地方。但目前科研评价对高校来讲,成为其获取排名的重要指标;对于高校教师来讲,科研评价已成为其获取表彰和晋升的重要途径。科研延伸性价值的附加,使科研工作者容易忽视科研的本质、科研评价的目的,导致科研成果的创新性不足、科技需求性降低。应用型高校的科研成果更加关注科技性和实用性,目标偏离的直接后果是科研内在价值追求降低,从而引起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而科研作为高校服务地方的主要途径之一,其科研内在价值的缺失,必然导致科研工作服务地方职能的弱化。
四、改善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的对策
(一)拓展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体系
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应用型高校和研究型高校有着不同的办学定位。二者都拥有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创新传承的职能。但是相较而言,应用型高校教学方面侧重于应用性教学,强调知识的应用性和技术技能性;科研注重与产业企业的合作,以市场产业企业的技术需求为导向;社会服务范围包括服务行业企业、服务社区。开展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能够避免应用型高校模仿和追寻研究型高校科研的路径;另一方面,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体系能够使应用性科研评价指标进一步细化,根据高校的定位特色,灵活设置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在具体的建设中,既要注重对科研工作者本身的评价,包括其社会实践、教学能力、职业素养等,又要注重科研成果的评价,包括科研成果开发的方式、科研成果的实用价值、科研成果的可推广性,以及科研成果的科技性和创新性。由于教师是专职的教学者和兼职的研究者,因此提高教学能力,深入社会实践是应用型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的同时要保证教学的有效进行。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中提出了践行科教结合、分类评价、开放评价为重点的指导思想。除此之外,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指标应注重研究者之间跨学科、跨专业、跨机构的合作,保证科研工作开展的科技性、创新性、实用性。
(二)建立领域内科研评价机构
鉴于高校科研评价定量评价过度,质性评价不足的现状,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各有所长,应该紧密结合,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除此之外,“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国际评价”等评价方法已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但是不管何种科研评价方式,评价主体都需对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话语权。目前在我国应用型高校中,科研工作的开展应与高校的定位相结合、与教学相结合、与产业企业和区域科技相结合。对于应用型高校来讲,领域内科研评价机构的建设很有必要。领域内科研评价主体要包括高校该领域内的前沿专家学者、行业企业中的科技人员、民间组织人员等,这些评价主体要与该研究领域有直接的联系。领域内的科研评价机构以区域建设为主,不同区域内的科研机构之间要保持信息的畅通。评价机构工作的开展要以创新质量和实践科研贡献导向为核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领域内科研评价机构的建设,一方面能够避免同一学科不同领域专家评价之间质性分析不足;另一方面,引入行业企业科技人员参与科研成果的评价,对教师科研工作进行跨机构的合作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三)明确评价中成果转化的地位
由于应用研究本身强调知识的实际运用,要加强成果转化在科研评价中的地位。目前我国高校对专利知识产权以及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重设置较少,科研成果转化在科研评价中的主体地位缺失严重。由于成果转化在科研评价中权重分量缺失的缘故,“我国高校科研投入产出的智力成果大部分以科研成果的形式呈现,而非以专利形式保持其技术形态,导致我国高校的科研成果多数停留在知识资产的形态上,没有转化为国家知识产权的产权形态。”[10]应用型高校科研评价要注重科研成果在该研究领域的影响力,从成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来衡量其价值。确立成果转化在应用研究科研评价中的地位,一方面有助于科研工作者明确研究目标,注重科研工作的原创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有助于科研工作者将研究的重点回归到知识和技术的创新上来,回归到社会需求和行业企业技术需求上来,从而实现科研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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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悦]
收稿日期:2016-03-15
基金项目: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企业参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转型研究”(YCSW2015072)
作者简介:王绿原 (1990-),女,河南漯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390(2016)03-01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