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弗雷格与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
——以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为视角

2016-03-24 03:17喻郭飞
关键词:弗雷格涵义胡塞尔

喻郭飞

(云南大学 哲学系,昆明 650091)



重估弗雷格与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
——以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为视角

喻郭飞

(云南大学 哲学系,昆明650091)

摘要:众所周知,弗雷格和胡塞尔这两位哲学大家都将批判哲学中的心理主义思想作为其哲学理论的重要内容。在当下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哲学复兴的背景下,重估其反心理主义思想,有助于梳理20世纪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分野的历史线索,也能够帮助大家理解以心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对于当代哲学在研究主题和方法论上的影响。意义理论作为他们的反心理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对后世的语言哲学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关键词:弗雷格;胡塞尔;意义理论;心理主义;涵义;指称;真值;事态

一、引言

最近一些年来,国内外哲学界对于弗雷格(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和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这两位20世纪西方哲学大家的比较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理论热点。他们各自作为分析哲学和现象学的开创者,都将批判哲学中的心理主义思想作为起点,由此引起了西方哲学界围绕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的持续争论。一些学者希望立足于弗雷格和胡塞尔各自的反心理主义思想,揭示他们的相互影响,并以此作为理解20世纪分析哲学与大陆哲学分野的重要线索。另外,在当代分析哲学传统之下,自然主义的复兴使得不少哲学家重新审视“是否有必要反对哲学中的心理主义”以及“弗雷格和胡塞尔是否彻底驳倒了心理主义”等问题。基于以上背景,重估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20世纪西方哲学的整体发展脉络,特别是对分析哲学和现象学的问题线索与方法论的反思。通过考察他们的反心理主义思想与当代哲学中各种自然主义思潮之间的联系,我们可以更为深刻地理解心理学乃至自然科学之于哲学在研究主题和方法论上的意义。笔者2014年在《重估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以逻辑学为视角》一文中已经对他们在逻辑学领域的反心理主义思想进行了阐述,本文将从语言哲学角度进行讨论。

二、弗雷格的意义理论与反心理主义

很大程度上,弗雷格在语言哲学领域和逻辑学领域的反心理主义思想是紧密地关联在一起的。众所周知,由于弗雷格持有柏拉图主义的哲学立场,除了我们常见的物理对象之外,他还承认像数、集合这一类抽象对象的客观性。相应地,对他而言,数学表达式的意义也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性是由其真值条件所确定的,而和具体的认知者没有必然联系。在此基础上,弗雷格对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做出了涵义与指称的区分。在他看来,专名的涵义是其给出的方式(即专名被表述的方式),而其指称是专名所意指的对象;类似的,概念词的涵义是其给出的方式,其指称是概念,相应的对象落在概念之下;句子的涵义是思想,句子的指称是真值。由此,人们可以对语言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思考与判断活动做出区分,思考行为旨在把握思想,而判断是认知者对于语句真值的认定。

首先,对于专名而言,我们习惯性地将专名的涵义与具体的认知者所使用的、和专名具有相同指称的摹状词或摹状词集合联系在一起。但是,专名的涵义是否就是与其相关的某个限定性摹状词或摹状词集合能够完整刻画的内容呢?

弗雷格认为,形如“a=b”这样的语句表达的是“a”与“b”这两个符号或名称之间的同一关系,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样的语句并不一定是综合性(经验性的)。通过阐释内涵语境下相同指称的短语进行替换所引发的真值变化问题,弗雷格希望说明语词(句)的内涵与认知意义之间的紧密关联,以及内涵的组合性特征。在他看来,人们真正理解一个语词的意义就在于把握住其内涵,特别是对于不少空词项而言,尽管它们没有指称,但是人们仍旧明白空词项旨在表达的意思。根据弗雷格的理解,不同的语言形式可以表示相同的思想。即便在同一种自然语言中,“语法形式可以不同,表达的思想却可以是相同的”[2]280,这一现象在语形变化非常丰富的语言中是随处可见的。所以,在关于语词或语句的内涵问题上,弗雷格特别提醒人们避免从心理主义的角度去理解表达式的内涵。“即便内涵本身是客观的,但是如果它们与语词之间的联系是心理的,那么我们仍旧可能退回到心理主义者的观点,即将内涵等同于心理对象。”[3]67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们对于内涵的把握需要借助于语言表达式,但是内涵与某种自然语言中特定的表达式形式之间并没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不同自然语言中的不同表达式可能具有相同的内涵。甚至,可能存在一些思想,迄今为止尚未出现合适的表达式能够将其恰当地表述出来。

其次,关于谓词(概念词)的涵义与指称,弗雷格笼统地认为谓词的指称是概念,其涵义则是相应概念的涵义。陈晓平教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了行使主项功能和行使谓项功能的谓词。他认为:“行使谓词功能的谓词函项是没有指称的,因为其功能就是把某种属性归属于某一或某些对象,而这些对象另有主词来指称。行使谓词功能的谓词函项虽然没有指称,却有涵义,其涵义是由带空位的表达式呈现出来的……与之不同,行使主词功能的谓词函项既有指称又有涵义,其指称是一个序偶集,其涵义是一个命题的集合,二者都是完整的和无空位的。”[4]与专名不同,任何一个通名总是和一个相应的谓词相关联的。“当它们作为主词时,其形式上的区别是,谓词有空位而通名没有空位;其意义上的区别是,谓词指称一个序偶集因而是一个专名,通名则指称该序偶集中与‘真’配对的那些对象,那些对象不只一个,它们的集合就是该通名的外延。”[4]

再次,在复杂语句(主要是定语从句)中出现的表达式的直接涵义与间接涵义的关系问题也一直困扰着许多研究弗雷格语言哲学的学者。一般而言,“当词语被置于信念语境中,其指称就是通常的涵义。这时,词语所具有的指称就被称为‘间接指称’,以区别于在信念语境外对于对象或者概念的直接指称”[5]。在信念语境中,我们对于具有相同指称的语言表达式的涵义差异的说明是和它们各自不同的认知意义相关联的,而涉及到认知过程就难免和心理活动发生关系。而在诸如“张三相信李四认为王五怀疑赵六昨晚去赌钱了”这种通过迭代形成的多层信念语境中,对于间接涵义的刻画就更加难免和单个或多个认知者具体的心理状态扯上关系。对此有学者提出:“涵义这个概念所携带的知识论动机要通过服从于逻辑系统的约束,来避免心理主义。”[5]尽管符号与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但是依靠对于对象的特定呈现方式可以将符号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固定下来。“当弗雷格说涵义是指称的呈现模式时,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涵义表征了对象。而是,我们对于指称的把握,应当以把握表达式的推理能力为前提。”[5]在弗雷格看来,如果关于句子中出现的特定表达式的替换会导致句子的真值发生变化的话,那么就意味着这两个表达式的推理能力不同。涵义与指称之间存在的函数关系使得我们把握到思想的逻辑规律,也就把握到相应的语义上的真值。心理主义的做法是将涵义解释为观念或者表象,从而与单独的心理实体之间建立起联系,而这恰恰是弗雷格坚决反对的。笔者认同这种从逻辑角度对于涵义的刻画,它不仅避免了传统意义上从认知角度刻画涵义可能陷入观念论或心理主义的风险,也更好地阐明了弗雷格所谓的“涵义决定指称”的意思,即,语言表达式(主要是语句)的涵义通过发挥其逻辑推导的功能来决定语句的指称——真值。

三、胡塞尔的意义理论与反心理主义

相比而言,胡塞尔的意义理论与弗雷格的观点存在一些共同点,比如在专名的意义问题方面就和弗雷格持有基本一致的立场。而关于概念词,胡塞尔也只是换了一种表达方式,称其为“普遍名词”。他和弗雷格在语言哲学方面最重要的区别体现在他们对句子意义的理解上,胡塞尔比弗雷格做出了更为复杂的区分。他认为句子的涵义是命题或思想,而句子的指称是事态(Sachverhalt),句子的指称基础是事物状况(Sachlage),不同的事物状况对应不同的真值。比如,“A大于B”与“B小于A”这两个语句在弗雷格看来只存在句式方面的区别,它们所表达的命题是一样的,因而其内涵也是一样的。而在胡塞尔看来,尽管上述两个语句表达的思想一样,但是它们各自所涉及的命题却不一样。对于胡塞尔而言,事态是知性的范畴性对象,不是通过感性来直接把握的。他在事态之间又做出了范畴性对象和作为其基础的前范畴关系的区分。“同一个事物状况可能对应多个事态,同一个事态可能对应多个命题,而等价命题对应着同一个事物状况”[6]257,因此不同的语句可以通过不同的命题来指称同一个事态。

不难看出,胡塞尔是从现象学的视角对语言进行研究,他所关注的重点是“语言的表达本身、思想的内容以及非经验的、先验的思维活动本身的内部机制或结构”[7]63。胡塞尔也坚定地反对哲学中的心理主义立场。比弗雷格更为精细的是,胡塞尔对于语言标记和语言表达式进行了区分,语言标记仅仅具有指称功能而无固定内涵(即能指符号无固定内涵),语言表达式则既具有指称功能又具有内涵。

与弗雷格不同的是,在胡塞尔看来:“意义是一种先于语言的东西,并不必定与语言相联结。具有意向性结构的意识行为包括知觉、记忆、想象等各个行为层次,表达只是与它们平行的一个行为层次。每个行为层次均有其意向结构和相应的意义,但这些意义在获得语言表达之前是非概念的。”[8]也就是说,按照胡塞尔的理解,可能存在一些尚未被概念化的、独立于表达活动的意义。他还进一步指出,意义并不是外在的对象,也不是意识活动本身,而是意识活动的内容。“对我们而言,意义的核心不在于赋义的经验,而在于它的内容,即单个自我同一的意向性的统一体,而非说话者与听众实际具有以及可能具有的形态各异的经验。”[9]229语言表达式的作用在于传达思想,而人们对于表达式的理解先于对它的使用,否则大家就无法分辨正确的使用和错误的使用。更具体地,“语音感知与意义之间建立统一性联系的意向性综合活动被胡塞尔称为赋予意义的行为或者意义意向”[7]。胡塞尔所谓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也就是意识的意向,而对于意向的观念性把握就是意义。

另外,胡塞尔将表达意义的意识活动分为赋义活动和意义的充实两个方面。前者涉及意识活动与主体之间的联系,而后者涉及意识活动与对象的关联。“在语言表达活动中,那些与意义相应的对象性的东西则是通过与意向性活动相伴随的直观在言谈者面前现实的显现,或者在其想象中显现,比如以幻想中的图像的形式显现。”[7]只有在意义充实的过程中,人们才意识到表达式与其对象之间的联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胡塞尔认为意向性的赋义行为本身是语音符号的意义来源,恰恰相反,语言的内部次序或结构,以及语言符号与意义的固定联系是在语言使用的历史中逐步形成的。意义作为观念性的统一体,具有某种超时间性。思想的观念性存在是其向我们人类显现的唯一方式,它是独立客观的。人们通过感性直观来把握处于时空之中的感性对象,而对于观念性的对象,我们是通过理性直观的方式对其进行把握的。“意义只有在我们的表达活动中,理解活动中才显现自身,但是意义又独立于我们的表达活动、理解活动。”[7]在胡塞尔看来,语言表达式的本质在于它的意义意向,而不在于它的实现。也就是说,即便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没有实现,它仍旧具有意义。这一做法比较好地说明了有内涵而无外延的表达式的意义问题。

而在处理信念(内涵)语境下具有相同指称的、涵义不同的语言表达式进行替换引发的问题时,胡塞尔也采取了不同于弗雷格的方法,他区分了同一关系和等价关系。一般而言,两个事物在任何方面都一样的情况下才会被人们看作是同一的,而只要它们在某些具体的方面一样就会被看作是等价的。胡塞尔进一步指出:“当两个事物共同拥有某些特定的性质,这些性质构成了研究者关注的核心内容的时候,这两个事物就会被视作是等价的。”[9]9也就是说,即便两个命题可能因为它们的指称对象一致而被看作形式上是等价的,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它们的指称所断言的事物就是一样的。胡塞尔认为:“如果可替换性能够当作同一性的判断依据,那么确定两个事物之间的同一性就意味着人们已经事先确定了它们的可交换性,但是这就要求人们无数次地确定对于一个对象的谓述也同时适用于另一个对象。”[10]12

四、重估弗雷格与胡塞尔对心理主义意义理论的反驳

(一)弗雷格与胡塞尔反心理主义意义理论的比较

弗雷格与胡塞尔对于意义理论中的心理主义思想的反驳可以通过以下对比得以清晰地呈现出来:

首先,他们都认为人们不能错误地将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同使用该表达式时所伴随的个体的心理活动内容混为一谈。因此,他们都强调对于语言表达式的逻辑内容和心理内容进行区分的重要性。在人们使用语言表达式的过程中所伴随的心理内容具有主观性、多变性,并且会因人而异,而逻辑内容作为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核心,具有客观性、稳定性,能够被不同的认知者共同把握。弗雷格提醒人们不要在意义问题上持有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即有可能存在其他有理性的存在者也能够对意义进行把握;并且可能存在一些能够被把握到的意义,但是目前尚未出现恰当的表达式将其表达出来。胡塞尔也特别强调,意义是通过意向性的行为被赋予的。“意义最初并不属于某个符号,符号是通过某个语言共同体中的说话者或听众的阐释行为而获得其意义的。”[3]56胡塞尔所理解的意义具有独立性和在先性,不仅相对于具体的语言表达式,也相对于语言的使用者及其具体的心理活动。

其次,在反驳心理主义的意义理论的具体策略上,他们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同胡塞尔在意义问题上所坚持的原子主义立场不同,弗雷格认为,“真”这个概念是用于刻画句子所表达的命题,它只涉及对句子所表达的思想的断定。而思想的客观性恰恰体现在它的真值的确定性能够被不同的认知者所把握,并对其做出判断。语句本身表达了某个客观的思想,而判断行为本身是认知者基于对思想的把握以及对语句真值的辨认。“弗莱格(笔者注:即弗雷格)关心的是这种理性内容在外在经验中的可检验性,所以注重表达式的指称和意义的语境原则。胡塞尔关心的是这种理性内容在内在意识中的根源,所以注重表达式的意义和意义行为的现象学分析。”[8]不难看出,弗雷格对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考察是服务于逻辑学目的的。而胡塞尔从现象学角度对于赋义行为、意义生成、意义理解过程的刻画很好地说明了意义的本体论地位与发生学机制。

具体到表达式的内涵问题上,J.N.Mohanty特别指出,胡塞尔比弗雷格更好地说明了不同的认知主体究竟如何实现思想的交流。“内涵,作为理念化的客观对象,在原则上能够被不同的认知主体共同把握并形成交流。”[3]69而弗雷格将语言表达式的内涵理解成一种存在于第三领域的抽象对象,它是非时间性的(永恒的、不变的),并且是超越于感觉之外的,人们对于语言表达式的内涵的把握并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反思。弗雷格的这一做法实际上给人们如何理解表达式的内涵留下了一个谜,而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方法要求我们在知觉活动中抛弃自然主义的态度,对于“知觉对象是否存在”这一问题进行悬置,而要关注知觉活动本身的结构和要素。“每一次知觉行动都是和知觉对象的一次直接接触,它是一种具体‘充实’的经验,没有两次知觉行动是完全一样的。”[3]74因此,我们不能将表达式的内涵与知觉活动本身,特别是知觉活动中的心理学因素混为一谈,而是要从知觉活动的对象入手,来考虑赋义、意义的生成和理解意义的过程。

(二)对弗雷格与胡塞尔反心理主义意义理论的当代评价

毋庸置疑,弗雷格与胡塞尔对于心理主义的意义理论的批评得到哲学界的普遍认可,并且基本确定了20世纪之后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在意义问题研究上的走向,对现代逻辑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最近几十年来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研究以及认知科学的突飞猛进,意义理论与心理活动、神经科学的相互关系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引起大家的重新思考。类似“心理活动本身和心理活动的对象在意义理解过程的(积极)作用”等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而弗雷格与胡塞尔在批判心理主义意义理论时所伴生或遗留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哲学界的持续争论与思考。

比如,目前非常流行的一种解读方式是将弗雷格的意义理论的核心表述为“一个词项的内涵决定其外延”。的确,对于内涵的把握有助于人们确定一个词项的所指(外延),但是,由于一个词项在某个具体时刻是以某种特定方式呈现给某个认知者的,他(她)很难对于词项的内涵有一个完整的把握,因而这里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可能存在多个对象符合用于刻画某个词项内涵的描述。而在知觉活动中,如果借助情境要素,这种不确定性就可能被消除或降低。J.N.Mohanty指出,胡塞尔似乎更好地刻画了内涵的地位,“通过现象学的反思,即对所有涉及指称的问题进行悬置,人们能够聚焦于具体的意识活动(知觉)……”[3]83由于胡塞尔将内涵看作(赋义/理解)行动的对应物,他避免了弗雷格在处理“高阶内涵”(比如概念词的内涵)问题时碰到的困难。内涵与外延是相对应的,内涵之为内涵在于它不是对象,一旦成为一个(意识活动的)对象,它就丧失了作为内涵的地位。

克里普克也在《命名与必然性》一书中论证,专名并没有那种能够唯一地确定指称的涵义,符号与对象之间的联系是靠着历史因果链条建立起来的。“对一个专名而言,确定其指称是其涵义的最终目标。当我们非常熟悉一个名称,如此熟悉以至不用专注思考就把握了其指称,我们通常就不会关注其涵义。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认为专名没有涵义。”[11]在此问题上,笔者也认为胡塞尔的意义理论比起弗雷格的理论要更加精妙,特别是在句子的意义问题上,弗雷格认为句子的指称是真值,而这样一来,所有真句子的指称就是一样的(都指称真)!所有假句子的指称也是一样的(都指称假)!这一点显然比较反直观,即便我们以一种宽容的视角去理解弗雷格出于逻辑考虑而采取的方案。而胡塞尔由于做出事物状况与事态的区分,从而在处理数学与逻辑语句的意义问题的时候避免了很多弗雷格的理论难以处理的困难。“一种关于数学或日常语言的(好的)语义学不仅要考虑语句的涵义与指称,还要考虑它所对应的事态。”[6]259所以,对于胡塞尔而言,知觉性内涵并不是概念性的,而知觉陈述的意义是概念性的,两者并不等同。在某种意义上,对于弗雷格而言,知觉活动中的指称是明确的,而内涵是以特定方式向感知者展现特定的片段。胡塞尔则通过对意向性活动的结构阐释帮助我们理解了意义的本体论地位以及语言表达式的使用者在赋义、理解活动中的作用。

从上述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些当代哲学家开始尝试借助分析哲学和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大陆哲学的多重理论资源,对弗雷格与胡塞尔在批判心理主义之后所遗留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许这也代表了两大哲学传统实现沟通的趋势。

五、结论

参考文献:

[1]PICARDI E.Frege’s Anti-Psychologism[M]//SCHIRN M.Frege:importance and legacy.Berlin:Walter de Gruyter,1996.

[2]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3]MOHANTY J N.Husserl and Frege [M].[S.l.]: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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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佑法)

Revaluation on Frege and Husserl’s Anti-Psychologism: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aning Theory in Philosophy of Language

YU Guo-fei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Yunnan University, Kunming 650091, China)

Abstract:It is well known to us that Frege and Husserl, two leading philosophers, both considered criticizing psychologism as a great part of their philosophy. With regard to the revival of various kinds of naturalism in contemporary philosophical discussion, revaluation on Frege and Husserl’s anti-psychologism can help us to understand the historical division of analytical philosophy and continental philosophy, and recognize the influence of natural science, such as psychology, on the research theme and methodology of modern philosophy. As the core content of Frege and Husserl’s anti-psychologism, meaning theory exerts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philosophy of language.

Key words:Frege; Husserl; meaning theory; psychologism; sense; reference; truth value; state of affair

收稿日期:2015-12-12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估弗雷格与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QN2013007)

作者简介:喻郭飞(1983—),男,湖北武汉人,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doi:10.3969/j.issn.1674-8425(s).2016.06.002

中图分类号:B81;B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425(2016)06-0008-06

引用格式:喻郭飞.重估弗雷格与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以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为视角[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6):8-13.

Citation format:YU Guo-fei.Revaluation on Frege and Husserl’s Anti-Psychologism: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aning Theory in Philosophy of Language[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6(6):8-13.

主持人语:

中国逻辑学会会长邹崇理 研究员

最近一些年来,国内外哲学界对于弗雷格和胡塞尔这两位20世纪西方哲学大家的比较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理论热点。西方哲学界围绕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持续进行了争论。在当下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哲学复兴的背景下,《重估弗雷格与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以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为视角》一文,有助于梳理20世纪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分野的历史线索,也能够帮助大家理解以心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对于当代哲学在研究主题和方法论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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