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玉林 王海真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机制
谭玉林 王海真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研究现阶段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管理现状,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角度出发,总结目前轨道交通工程领域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系统化、合理化建议,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参建主体
轨道交通工程作业场所大多在市区繁华地段,不仅地质结构复杂,施工条件差,周边复杂建筑环境条件对施工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一般一条线路从工程进场开工到全线通车,总工期为三到五年。由于拆迁、周边建(构)筑物、地面交通等因素影响,实际施工工期相对紧张,导致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将完成目标工期作为首要目标,忽视工程质量与作业安全,对生产现场安全隐患重视程度不够,易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本文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建三方的角度分析当前形势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与措施。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资源组织者与总集成者,是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政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一般都是通过建设单位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向施工单位下达。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的成绩与不足,都将经过建设单位的巡查与评比考核。建设单位对于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力度。轨道交通工程与传统的基础建设工程相比,其政绩色彩更强,通车压力更大。拿武汉轨道交通来说,每年通一条线的计划从2016年开始将变为每年通两条线,并且每年通车的时间基本固定为12月28日。
由于我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起步较晚,与工程相适应的行业规范规程并不完善,部分技术规程、管理规范沿用的是建筑工程领域的相关资料,导致建设单位从招标阶段开始,就缺乏明晰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1-6],其具体不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轨道交通工程招标合同中一般只列出了标段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未具体明细安全生产费与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范围,只在标书中列出了安措费使用可参考的文件及书目。
(2)项目进场前期,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未落实到位。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相邻施工单位临时建筑物在项目红线内、毗邻建筑物距离施工现场太近、施工便道未连通等,导致前期项目用地协调、进场建设时间过长。后期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盲目赶工期而忽视生产安全的情况,甚至为赶工期对施工单位提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3)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地址一般位于城区,建设单位对文明施工的重视程度大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为降低市民投诉率、提升企业形象,在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对于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会大大增加,甚至重视程度会超过安全生产。
监理单位作为参建主体中的一员,能否充分履职对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非常重大。轨道交通工程作为国内新兴的工程领域,监理工作的开展也面临着经验不够丰富等问题。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有:
(1)项目监理部监理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细则不详实,持证上岗的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配备不足。
(2)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过分依附于建设单位的指令,没有形成常态化操作性强的日常监理流程,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指导性不强。
(3)标段监理与第三方监理单位沟通联系欠紧密,时而出现两套监理标准指导现场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造成一定的干扰。
施工单位奋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最前线,其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目前我国轨道交通工程招投标情况来看,轨道交通工程的区间与车站工程主要施作单位为中铁、中铁隧道等传统铁路工程施工单位,也不乏中建、路桥、中交等施工单位向轨道交通工程方向发展。这样一来,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可能在一种边做边学的状态下进行项目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有些是从房建、道桥项目抽调过来,对隧道盾构、深基坑逆作法施工等工程的现场安全隐患缺乏系统的认识。总体来说,施工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2)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不健全,仍沿用部分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其在轨道交通工程的适应性不强日益显现[7]。
(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够,施工过程中只顾工期与产值,忽视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
轨道交通工程领域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传统基础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当中的问题相比有一定的共性,也存在其特殊性,需要政府监督管理机构及参建各方主体共同努力方可整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降低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4.1 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一个行业走向正轨的必要条件。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出台与轨道交通工程相适应的行业法律法规,对参建工程进行法律约束,避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界限模糊的局面。目前参考的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能够适应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但实际施工过程中暴露了越来越多的不适应性,亟待从法律体系层面解决现场管理问题。
4.2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明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总额一般按照投标合同额的比例计算,其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与文明施工费用比例没有明确的比例划分。实际施工过程中,考虑到施工场地特殊性,文明施工费用占比较大,自然就导致安全生产费用减少。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过程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构成与使用范围,监理单位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投标合同执行[8]。
4.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足额配备
三方参建主体从事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一定要按照国家及行业要求足额配备到位,持证上岗。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与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通畅的纵向联系,随时保持指令的有效下达与整改及时回复反馈,形成高效闭合的项目常态化安全管理体系。
4.4 转变观念,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
轨道交通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压力大。即便如此,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工程建设的任何领域都适用。政府管理部门要带头转变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工程建设指导思想;建设单位不能一味催赶工期,将安全隐患抛诸脑后,以完成工程节点目标为第一要务;监理单位应当坚持确保安全生产的立场,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不得纵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施工单位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的现场责任单位,必须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施工现场的各个角落,任何条件下不放松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力度,将安全生产意识灌输到每一位作业人员的心中[9]。
[1] 崔艳萍,唐祯敏,李毅雄.城市轨道交通现代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初探[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5(3):43-48
[2] 崔艳萍,唐祯敏,李毅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研究[J].都市快轨交通,2005,18(3):11-14
[3] 钱七虎,戎晓力.中国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及相关建议[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8,(4):649-655
[4] 罗富荣.北京地铁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的研究[J].现代城市轨道交通,2008,(6):28-30
[5] 杨树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研究[J].现代隧道技术,2014,51(1):1-7
[6] 周华杰.我国地铁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研究[J].都市快轨交通,2009,22(1):28-31
[7] 石平府,李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建议[J].江苏建筑,2014(2):115-117
[8] 冯国冠,汪良旗,温晓虎.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11):142-146 [9] 刘新.浅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控的思路[J].建筑安全,2015(9):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