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琴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传统家训中的养成教育及其当代启示
郭美琴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养成教育是中国传统教育的核心,它以培养青少年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宗旨。以教子和治家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家训更是如此,主张从小就要对子女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并强调早教与严教、引导和示范相结合,从而促使子女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以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健康成长,这对当今的家庭教育颇有启发意义。
传统家训;养成教育;行为规范;良好习惯
常言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时刻都会受到各种规矩的约束和限制,因此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就显得非常重要,它会给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带来积极的影响。而青少年正是行为规范养成的关键时期,他们性情未定,可塑性强,一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往往会受用终身。所以,中国古代教育强调“蒙以养正”,而以教子和治家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家训更是如此,主张从小对子女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以促进个人成长和家庭兴旺,正如明人霍韬所言:“家之兴,由子弟多贤;子弟之贤,由乎蒙养;蒙养以正,岂曰保家,亦以作圣。”[1](P69)为此,传统家训为我们留下了大量有关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方面的内容,并为当今青少年行为规范教育和良好习惯培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中国古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养成教育,也就是要把子女培养成具有良好行为习惯的合格公民。传统家训在教育子女方面亦是如此,宋人吕祖谦说:“教小儿,先教以恭谨,不轻忽,不躐等。读书乃余事。”[2](P51)明代吴麟征《家诫要言》指出:“立身作家读书,俱要有绳墨规矩,循之则终生无悔无尤。”也就是说,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是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其次才是教子读书成才。具体说来如下:
(一)生活规范
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绝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必须从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传统家训在这方面有诸多详细具体的要求。
1.穿衣要整齐洁净
穿衣要整齐洁净,而不能松垮邋遢。朱熹《童蒙须知》指出:“男子有三紧,谓头紧、腰紧、脚紧。头谓头巾,未冠者总髻,腰谓以带束腰,脚谓鞋袜。此三者皆要紧束,不可宽慢。宽慢则身体放肆不端严,为人所轻贱矣。”又说:“著衣既久,则不免垢腻,须要勤洗干。破绽则补缀之,尽补缀无害,只要完洁。”其次,洗漱、吃饭、走路、劳动等要注意防止弄脏衣服,即“凡盥面必以巾帨遮护衣领,卷束两袖,勿令有所湿”,“饮食照管,勿令污坏;行路看顾,勿令泥渍”,“凡就劳役,必去上笼衣服,只著短便,爱护勿使损污”。另外,凡暂时不用的衣服平时要叠整齐,存放有规律,以便用时好取,即“凡脱衣服,必齐整折叠箱箧中,勿散乱顿放,则不为尘埃杂秽所污,仍易于寻取,不致散失”。
2.饮食要注意礼节
饮食不能狼吞虎咽,更不能挑肥拣瘦。屠羲英《童子礼》说:“凡饮食,须要敛身离案,毋令太迫,从容举箸,以次著于盘中。毋致急遽,将肴蔬拨乱。咀嚼毋使有声。亦不得恣所嗜好,贪求多食。安放碗箸,俱当加意照顾,毋使失误堕地。”尤其与人共同进食,更要注意礼仪规范,“对食之前,不得唾地,亦不得漱口”[3](P97),“与人共食,慎莫先尝;与人同饮,莫先起觞”[3](P98)。此外,要珍惜劳动果实,“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3](P311),并养成节俭的习惯,“随家丰俭,得以充饥,便自足矣”[3](P127)。
3.坐、立、行、走要注意仪态
做到坐有坐相,站有站相,行走从容不迫。霍韬《霍渭厓家训》指出:“坐必正。勿倚他物,竦肩直坐,……立必中。勿跛倚,勿俯首,勿仰面。行必安。勿疾行,勿蹶步,勿先长。”袁黄《训儿俗说》则强调说:“凡行,须要端详次第。举足行路,步步与心相应,不可太急,亦不可太缓。不得猖狂驰行,不得两手摇摆而行,不得跳跃而行,不得蹈门阈,不得共人挨肩行,不得口中啮食行,不得前后左右顾影而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当防迅车驰马,取次而行。若遇老者、病者、瞽者、负重者、乘骑者,即避道傍,让路而行。若遇亲戚长者,即避立下肩,或先意行礼。”
4.讲话要和声细语
讲话不得高声喧哗、口出恶言、说谎等。真德秀《教子斋规》指出:“朴实语事,毋得妄诞;低细出声,毋得叫唤。”《霍渭厓家训》则要求:“言必慎。勿出恶声,勿出秽语,勿言怪异,勿戏,勿欺。”
5.细微之处注意礼貌规范
在日常生活的中的一些细微之处,亦要注意应有的礼貌规范,如不能随便进入别人的内室(卧房),“子从外来,先须省堂;未见尊者,莫入私房”[3](P98);不得私拆、翻看别人的信物,“发人私书,拆人信物,深为不德,甚者遂至结为仇怨。……凡与宾客对坐,及往人家,见人得亲戚书,切不可往观及注目偷视。若屈膝并坐,目力可及,则敛身而退,候其收书,方复进以续前话。若其人置书几上,亦不可取观。……切不可于几案上及书椟等内翻看人家书简及记事册子、钱谷文簿”;借别人东西要爱惜,并及时归还,“凡借一物,上至书册,下至器用,苟得己者,则不须借,若不获己,则须爱护于己物,看用才毕,便即归还,切不可以借为名,意在没纳,及不加爱惜,至有损坏。大率豪气者于己之物多不自爱惜,借人物岂可亦如此。此非用豪气之所,乃无德之一端也”[4](P155)。这些看似些微小事,而实关个人习惯及道德养成,不能有丝毫大意。
(二)学习规范
学习亦需要有良好的规范,因为只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才能取得好的学习效果,对此传统家训亦有详细论述。
1.保证学习环境的干净整洁
《童蒙须知》指出:“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将书册整齐顿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仔细分明读之”,“凡书册,须要爱护,不可损污皱折。……书读未竟,虽有急速,必待掩束整齐,然后起”。并严禁在学习用具及书桌上乱涂乱画,“其戏书砚面,及几案上,最为不雅,切宜戒之”[4](P33)。
2.读书要做到专心致志,心无旁骛
真德秀《教子斋规》指出:“专心看字,断句慢读,须要字字分明,毋得目视东西,手弄他物。”朱熹更是强调读书要做到“三到”,他说:“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亦不能久也。三到之法,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4]P155
3.写字要态度端正
写字要一笔一画都要认真书写,不能潦草应付。何伦《何氏家规》说:“凡写字务要庄重,端楷有骨格,有锋芒,有棱角,不得潦草歪邪,微眇软弱。”而《霍渭厓家训》则阐述得更为具体,指出:“凡童子习字,不论工拙,须正容端坐,直笔楷书。一竖可觇人之立身,勿偏勿倚;一画可觇人之处事,勿枵勿斜;一丿(撇)乀(捺),如人之举手;一挑剔(即√),如人之举足,须庄重;一点,须如乌获之置万钧,疏密毫发不可易;一绕缴(即L),如常山蛇势,宽缓整肃而有壮气。以此习字,便是存心功夫。”
4.有疑问要及时请教老师
学习中遇有不会的问题,要及时向老师请教,并记录下来,以便日后温习。朱熹《训子帖》说:“早晚受业请益,随众例不得怠慢。日间思索有疑,用册子随手札记,侯见质问,不得放过。所闻诲语,归安下处,思省要切之言,逐日札记,归日要看。”这些良好习惯的养成对个人学习的帮助作用则是不言而喻的。
针对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点,传统家训就如何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亦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措施方法。
(一)早教与严教
1.早教
古语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也就是说,一个人少年时期养成的习惯是很牢固的,也是很难改变的。因此传统家训主张在子女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方面要做到早教,从小就对他们进行正面的规范教育,促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颜氏家训》说:“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纪大奎《敬义堂家训》指出:“大凡子弟,须从小时约束。饮食必示之节制,不可因有余而任其醉饱;衣服必示之朴素,不可因有余而任其华美;长幼必示之有序,不可任其先后逾越;内外必示之有别,不可任其男女混杂;语言必令之简默,不可任其谈笑喧哗;举动必令之雍容,不可任其轻浮挥霍;虫蚁物命必令之知爱,不可任其游戏残杀;五谷字纸必令之爱惜,不可任其践踏污秽。久之习见习闻,即有以消其嗜欲残忍之心,又有以生其礼义恭谨之志,自然成一好人,容易无难矣。”
司马光《居家杂仪》则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阶段提出了不同的教育要求:“子能食,饲之教以右手。子能言,教之自名及唱诺、万福、安置,稍有知,则教之以恭敬尊长。有不识尊卑长幼者,则严禁诃之。六岁教之数与方名,……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岁,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以亷让。九岁,男子诵《春秋》及诸史,始为之讲解,使晓义理。……十岁,男子出就外傅,居宿于外,读《诗》、《礼》、《传》,为之讲解,使知仁义礼知信。”
2.严教
因为子女年幼时是行为规范养成的关键时期,家长如果此时不加以严厉约束和正确引导,一旦其养成不良习惯就很难改变。正如傅超《傅氏家训》所说:“人自十五六岁以下,志识未定,记性偏清,一善言入耳,终身不忘;一邪言入耳,亦时时动念。苟不闲之以礼,诲之以道,则耳目手足无所持循,作止语默无所检束。荏苒长大,习与性成,如水已决,不可堤防;如枝已放,不可盘曲。真未如之何矣。”因此,要想使子女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家长不但下手要早,还要严禁娇惯和放纵子女的行为,以便将各种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许多家训都主张对子女的不良行为习惯要严厉禁止,并往往制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如王澈《王氏族约》规定:“凡子孙淫佚赌博,以及一切悖礼法者,每朔望司纠会族长以下告于祠,量罪议杖,有不悛者,加杖之。又不悛,加杖之。不许入祠与祭,能改者复之。”汪辉祖《双节堂庸训》要求:“孩提之时,天性未漓,当先固其真性,断不可导以詈人。闻詈人则呵止之,使有忌惮。若詈及人之父母者,万为损福,万不宜姑恕。”否则,如果家长在子女幼时要求不严,一旦其养成不良习惯,再想纠正过来恐怕很难。
《颜氏家训》指出:“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司马光《家范》则云:“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俗谚“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二)引导和示范
1.引导
儿童好奇心强,且善于模仿,这正是引导他们养成良好行为规范的最佳时期,因此传统家训主张家长要给予积极的正面引导。窦克勤《寻乐堂家规》指出:“教儿不于其早,则圣功未豫,积习难除,后欲规之于道不可得也。故自童蒙以至成人,皆令亲正人、闻正言、行正道,夫而后可无不正之子矣,则熏陶渐染之功也。”因此,许多家训都主张引导孩子多参加一些家庭或社会举办的礼仪活动,让其在活动中了解和熟悉有关的礼仪规范。
《郑氏规范》规定:“小儿五岁者,每朔望参祠讲书。及忌日奉祭,可令学礼。入小学者,当预四时祭祀。”《王氏族约》规定:“凡子孙十岁以上,四时祭祀及朔望参谒,令其诣祠观礼。”《霍渭厓家训》则要求:“凡人家童子始能行能言,尊者朔望谒祠堂,或谒寝室,引童子旁立,使观尊者拜揖之节,然后渐教随班后拜。”这样以来,子女就会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2.示范
另一方面,由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特殊关系,其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传统家训非常重视家长的榜样和示范效应。《颜氏家训》指出:“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吕祖谦《少仪外传》说:“父母正,则子孙孝慈,是以孔子家儿不知骂,曾子家儿不知怒。所以然则,生而善教也。”所以家长必须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正如陆世仪所说:“教子须是以身率先。每见人家子弟,父兄未尝著意督率,而规模动定、性情好尚,辄酷肖其父,皆身教为之也。念及此,岂可不知自省!”[5](卷1)而汪辉祖《双节堂庸训》则进一步强调说:“无论居何等地位,一言一动,要想作子孙榜样,自然不敢放纵。”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失范而奢望子女守规,只能是缘木求鱼。
时代发展到今天,虽然青少年教育和成长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但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行为规范的教育宗旨却一直未变,如何把子女培养成具有良好行为规范和健全人格的人一直是古今家长共同的心愿。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要培养各方面的专门人才,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合格的公民,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成人”教育与“成才”教育的区别。因此,目前我们的教育必须摆脱过分功利化的倾向,尤其是幼儿园和小学教育教育更是如此,要把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另一方面,行为规范教育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要跟孩子日常生活和学习结合起来,如吃饭、穿衣、坐立、行走、读书、写字等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让子女通过日常生活的训练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其次,规范教育必须树立一个统一正确的标准,不能仅凭家长个人的好恶,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及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要求。换句话来说,当前的儿童规范教育,一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为标准,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尤其是家训和蒙学读物在儿童规范教育方面一些好的做法,但绝不等照抄照搬古人,要根据时代的要求进行创造性转化。另外,要结合儿童的生理和认知特点,采用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如诗歌、故事、图画、动漫等对儿童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尤其是要把诵读经典活动和儿童规范养成有机结合起来,这样可以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青少年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事关个人、家庭和社会,而家庭又是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场所,家长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要从传统家训中汲取教育智慧,并结合时代的要求加以推陈出新,把子女培养成符合社会规范要求的具有良好行为规范的一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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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宏谋.五种遗规[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2.
[3]冯瑞龙 詹杭伦.华夏家训[M].成都:天地出版社,1995.
[4]徐梓 王雪梅.蒙学须知[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1.
[5]陆世仪.思辨录辑要[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责任编辑:郭昱]
2016-04-1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传统家训视野下的儒学传播与实践研究”( 13BZX044)阶段性成果之一。
郭美琴(1967-),女,河南汝南人,助理馆员,主要从事历史文献整理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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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5330(2016)04-00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