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大城市金融辐射力提升路径

2016-03-17 12:48戴志敏罗燕
开放导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国际比较特大城市金融业

戴志敏 罗燕

[摘要]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业状况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腹地金融业发展滞后、区域联动不足、人才分布不均等,成为制约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与金融辐射效应提升的关键因素。在借鉴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加快腹地金融业发展、深化区域金融合作、加强金融人才流动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特大城市 金融业 金融辐射 国际比较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6)01-0021-05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数量和规模呈明显增长态势。特大城市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区域发展的“排头兵”,其金融业的发展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强有力的引擎。但与国际几大金融中心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战略与辐射效应提升成为当前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特大城市规模界定

特大城市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产物。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标准,截至2014年末,全国有超大城市6座,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特大城市10座,分别为武汉、南京、杭州、成都、西安、沈阳、哈尔滨、东莞、香港、佛山。按照当前的发展趋势,据统计预测,到2025年,我国人口超过1000万的巨型城市将达到8座,人口500~1000万的特大型城市将达到15座。

城市规模的调整,使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由特大城市向超大城市转变,且已成为全国甚至国际金融中心,因此本文将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定义为广义范围的特大城市,并选取上述16座城市为研究对象,分析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及金融辐射效应。

二、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业

发展现状及国际比较

(一)金融中心指数比较

金融中心指数是对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要衡量指标,根据评估范围的不同,有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和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IFCD INDEX)。根据综合开发研究院2014年发布的“第六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

(CDI CFCI 6),金融竞争力排名前十的金融中心依次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杭州、天津、南京、成都、重庆和大连;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报告(2014)显示,我国进入前十的国际金融中心为香港、上海、北京。

通过中国金融中心指数可以看出,上海、北京和深圳这三个全国性金融中心相对于其他区域金融中心具有绝对领先地位,且在金融产业绩效、金融机构实力、金融市场规模和金融生态环境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沈阳、天津、杭州、广州、武汉和成都分别在东北地区、北部沿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南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竞争中保持各自领先优势。根据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报告(2014),香港、上海、北京为我国进入前十的国际金融中心,其中香港和上海并列第五,北京排名第九。从各分项指标来看,纽约、伦敦、东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市场、产业支撑和国家环境方面具有绝对优势。但近几年我国国际金融中心位次保持持续上升趋势,尤其是上海在成长发展、服务水平和国家环境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其中成长发展指标位居第一,说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巨大潜力。从国际国内两大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不难发现: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城市规模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金融中心的形成以区域内特大城市为核心,雄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市场环境为特大城市金融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金融集聚与金融辐射效应比较

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与其所处经济圈的互动效应,主要表现为金融聚集和金融辐射。从金融集聚效应上看,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体系日益完善,金融资源加速向领先金融中心集聚,我国排名前十的区域金融中心拥有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总资产,分别占全部31个金融中心总计值的93.6%、83.9%、99.8%,金融业增加值占74.1%。从主要金融集聚指标来看,北京、上海、深圳在金融产业绩效与金融机构实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北京的金融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2592.50亿元增加到2014年3310.8亿元,两年增加27.71%,占GDP的比重由10.20%上升到15.52%。上海的金融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2450.40亿元增加到2014年3268.43亿元,增加33.38%,占GDP的比重由8.97%上升到13.87%。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金融机构主要集聚于北京、上海、深圳。值得关注的是,广州、杭州、天津、成都、武汉、沈阳近年来经济不断发展,并借助独特的地域优势纷纷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金融集聚效应显现。但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与伦敦、纽约等老牌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仍存在显著差距。例如,2012年上海的金融业增加值只相当于纽约的1/5和伦敦的1/3,金融业从业人员数为29.29万人,只相当于纽约的1/4。

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定经历由聚集阶段向辐射阶段转化的过程,而促进金融集聚优势向金融辐射效应转化,是特大城市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关键。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效应是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通过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流动和转移,对腹地城市金融发展产生的正向影响和推动作用。然而我国目前以特大城市为代表的金融中心未能发挥良好的金融辐射效应。虽然特大城市的金融集聚程度较高,但由于腹地经济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市场不完善,使特大城市金融集聚优势难以向金融辐射效应转化。并且,特大城市的金融业发展与所属城市群或经济圈的联动作用较弱,在带动区域发展方面差异显著。相比之下,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以城市群为依托,以产业为支撑,圈层结构联动发展,通过加强经济联系形成了良好的圈层互动。

三、特大城市发挥金融辐射效应的国际经验

根据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排名可知,香港、上海、北京在全球的金融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但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纽约、伦敦和东京是发达国家典型的特大城市,也是稳居世界前三的全球性金融中心,其在发挥金融辐射效应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一)以经济圈为依托,圈层联动发展

世界中心城市基于自身资源禀赋与雄厚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圈,因而也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特大城市的金融辐射作用。纽约是美国最大的城市和金融中心,并以其强劲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发展。纽约经济圈以纽约为中心,在内圈金融保险业与服务业高度密集,外圈承接了内圈的工业和制造业,外圈的产业发展为内圈的现代服务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各城市之间产业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金融辐射的圈层结构明显,形成了良好的金融联动优势。

(二)以产业链为纽带,加速产业升级

产业发展是资本、技术融合的载体,并通过产业转移实现资本输出和技术扩散。中心城市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中起引领作用,形成了以金融业为主、制造业为辅的产业分工格局,再通过金融辐射效应带动整个经济圈发展。特大城市往往率先实现了产业结构升级,并以金融业为纽带、各产业发展为支撑,有效发挥了圈层金融辐射效应。纽约通过由制造业为主转型为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形成了极具辐射力的金融服务输出中心。东京的产业发展模式也经历了从初级工业化到知识高度密集化的发展过程,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为东京都市圈提供了强大的辐射动力。

(三)金融环境宽松,金融市场发达

金融市场发达、服务业高度密集、对周边地区甚至全球具有辐射影响力,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特征。作为老牌的国际金融中心,伦敦在跨国银行拆借、国外股票交易、国际债券发行、外币汇兑、海上保险与航空保险等众多国际金融市场都拥有重要地位。纽约控制着全球40%的财政资金,大银行、大保险公司等云集于此。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全球市值为15万亿美元,有超过2800家公司在此上市。因此,宽松的市场环境、完善的金融市场是国际金融中心有效发挥全球辐射影响力的关键,也是我国推进金融市场化的重要借鉴。

四、我国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效应

提升的制约因素

根据弗里德曼(1966)提出的“核心—边缘”理论,任何区域都是由一个或若干个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组成。在工业化初期,边缘的资源、人力、资本等向核心流动,核心不断向边缘扩张。核心城市通过集聚和辐射效应与经济圈内腹地城市形成紧密联系。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区域发展以特大城市为核心,以产业为支撑,向外围城市辐射蔓延。然而我国特大城市及腹地金融业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制约我国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效应提升的主要因素有:

(一)腹地金融业发展滞后

与中心城市相比,腹地城市金融业发展相对缓慢,金融集聚程度不高,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不足,不仅制约了中心城市金融业的发展,也不利于腹地城市有效吸收中心城市的金融辐射效应。例如,2013年北京的金融业增加值为2822.07亿元,占GDP比重为14.47%,相比之下,所处城市圈内的腹地城市唐山金融业增值为150亿元,仅占GDP比重2.45%,无论从总量还是比重上看,唐山与北京差距悬殊。提升腹地城市与中心城市金融业发展的适配程度,促进区域金融业协调发展,是特大城市发挥金融辐射效应的前提。因此,腹地城市缓慢落后的金融业发展,是制约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效应提升的首要因素。

(二)核心城区与城市群或经济圈的金融联动较弱

中心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高级阶段,其发展以一定的城市群、经济圈为支撑,代表区域经济发展的最高水平。对于城市群中的各城市而言,经济水平、金融发展和外部环境等差异,导致中心城市与腹地城市的金融联动较弱。同时,在金融业带动经济发展上,城市群之间存在明显的“分层现象”,未能形成良好的圈层互动。以我国几大主要城市群为例,在京津冀城市群中,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管理中心,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北京与腹地之间只是一种松散的经济联系,金融联动不足,制约了首都的金融辐射力。周边城市以制造业为主,产业层次落差大,不能很好地对接中心城市的金融辐射效应。相比之下,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上海,较早地实现了资源集聚,进入金融辐射阶段,从而带动了腹地经济的巨大发展。广州、深圳为珠三角城市群的两大金融中心,在与周边城市经济联系上呈现“跳跃式带动”的特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武汉,金融发展相对薄弱,在带动长沙、南昌等中部其他城市金融发展上作用有限。

(三)资金流动机制不完善

资本是金融发展最核心和活跃的要素。除了城市自身经济实力外,资金的配置效率也能反映中心城市对经济圈的影响。国内外资本更倾向于向经济发达和基础设施完善的特大城市集聚。资本的大量进入使特大城市金融市场膨胀,形成“资金洼地”,导致资本供需不平衡、区域分配不均等诸多问题。与中心城市相比,腹地城市缺乏对资本的吸引力,使资本充足市场和资本匮乏市场同时存在于经济圈中。中心城市与腹地城市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城市间资金引导机制,资金流动受阻,特大城市不能把自己的资本聚集优势转化为对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金融人才分布不均

特大城市在工作环境、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发展空间等方面的优势,使高端金融人才向中心城市集聚。相反,腹地城市的金融人才相对匮乏,特别是金融高端和专业人才稀缺,虽然采取了各项措施引进和留住人才,但效果不佳,人才流失严重。如2013年末,上海金融业从业人员达30.86万人,而杭州金融业从业人员为11.02万人,仅为上海的1/3。金融人才分布不均不仅加剧了中心城市的人才竞争压力、导致就业饱和,又造成腹地城市金融业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无法通过知识积累和创新集聚实现金融业量和质的突破。

(五)政府的政策干预和管制

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宽松的政策有利于促进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相反,如政策干预和政府管制造成行政分割,会阻碍金融辐射力的发挥。例如,北京作为全国的心脏,国家的政策制定具有明显的导向性,在经济发展中北京与周边区域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腹地城市的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单方面向北京集聚。而上海及其腹地在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相对对等,要素流动自由,形成了良好的经济互动互惠态势。同时,我国长期的外汇管制也导致资本不能自由输入输出,限制了资本服务经济金融的能力。

五、我国特大城市提升

金融辐射力的政策选择

我国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效应的提升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并不是通过单一中心城市或腹地城市的单向互动就能够完成,还需要中心城市和腹地城市加强区域协同合作,实施类似于区域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城市的“中心—腹地”联动发展战略,逐步提升我国特大城市的金融辐射效应。

(一)注重增强中心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

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大城市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对金融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因此中心城市和腹地城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心城市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促进产业集聚,扩大城市内需,培育经济增长动力,为我国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如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武汉,2014年其CDP总量为10069.48亿元,仅为上海的1/3,且落后于西部重庆地区,这种综合经济实力水平,需要寻找到适合其区域发展的主导产业和接续产业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集成制造业、电子科技配套产业等需要着力发展。

(二)加快区域内腹地金融业的发展

腹地城市与中心城市的金融业发展应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腹地城市的金融业发展为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效应的发挥也带动了腹地城市的跨越发展。如所谓的大伦敦金融圈、纽约金融中心等国际金融中心与所在区域经济圈联系紧密,且具有强大的金融腹地支持。因此,腹地城市应加快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完善金融配套服务设施,为中心城市金融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同时也能更好地享有中心城市金融辐射带来的经济效益。如环渤海经济圈应以北京的总部金融中心为核心,加快天津、唐山等圈内城市的金融业协调发展,且天津可以作为金融支付或金融数据交换中心,唐山可以作为金融数据支持中心来发展。

(三)深化区域城市间的金融合作

区域内金融合作可以更好地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以城市群或经济圈为支撑,构建多层次的金融中心体系,圈层联动发展成为特大城市提升金融辐射力的重要战略选择。特大城市可构建核心区域金融中心,并在辐射范围内培育和发展次级金融中心,推动各层次的金融合作与发展,促进金融一体化,鼓励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和有效整合。比如杭州在全国的金融地位一直落后于其经济地位,次级金融中心发展相对缓慢,因此应依托长三角城市群,加强与上海的金融接轨与合作,积极接受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发挥民营金融的比较优势,与上海市形成错位发展的双金融中心格局,构建长三角南翼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特色区域金融中心,以实现沪杭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依托民营制造业和服务业,打造区域特色金融中心以突显金融层次差别的服务能力。

(四)政府要持续优化区域金融环境

首先,加强政府对金融业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引导。建设金融功能区是城市优化区域金融环境的主要趋势之一,应合理规划城市金融业总体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金融集聚和金融辐射效应的发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应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促进资本、技术与金融融合,提高金融服务经济的水平。再次,构建宽松的政策环境,放宽政府的资本管制。应打破行政分割和人为管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应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积极引进外资,树立良好开放的形象。最后,完善城市间资金引导机制,改善资本供需失衡现状。

(五)大力促进金融人才的区域流动

人才是金融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特大城市金融辐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推进,金融业对跨界人才需求紧迫,应大力培养金融创新型和综合性人才,加强金融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的集聚和引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留住人才,为特大城市金融辐射效应的发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同时,应建立人才交流和互换机制,促进金融人才区域自由流动。

(责任编辑: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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