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珊珊
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以人类学例子浅析
吴珊珊
布迪厄的实践观具有强烈的经验性色彩,他试图通过对经验性材料的分析,反对一种形而上学意义上学究谬误的实践观,由此他引入时间维度以及习性引导发生的实践来剖析实践本身。本文试图通过研究布迪厄对卡比利亚地区和贝亚恩地区实践案例来把握布迪厄的实践观点。
布迪厄;实践理论;学究谬误;时间策略;习性
布迪厄在1972年发表的《实践理论大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理论,在其实践理论中他将社会结构中的行动者指派为建构客体实践的实际操作者,经验性地分析了行动者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布迪厄对实践的经验性分析主要以卡比利亚地区和贝恩亚地区的婚姻策略以及礼仪实践为分析对象,在这种分析中布迪厄试图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论思维方式决裂,并将关系思维引入社会科学以超越客观结构和主观建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结构主义与构成主义的对立。
奥斯丁在《感觉与可感物》中提出了“学院观点”的概念——“学院观点”是在学院闲暇的环境中产生,并且将闲暇时间制度化的游戏。要理解这个概念就必须从布迪厄最为著名的“游戏”的概念开始,布迪厄常常用“游戏”的概念来解释行动者进入场域的状态。行动者进入场域参与游戏,共享一个幻象和共识,并且都承认场域游戏是值得参加的。行动者在参加游戏的过程中相互竞争,根据游戏的变化,行动者进入游戏的主牌也随之变动,行动者的主牌就是进入行动场域的各类资本,其包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符号资本,这些资本也在不同场域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一种资本就是既定场域中行动者的斗争武器和力量表现。行动者在参加游戏的过程中占据场域的某种位置并根据其占据的位置采取一定的策略。在这个过程中游戏者遵守游戏的默契规则,并通过参与游戏以维持生产资本以及进行再生产,以便继续投身游戏。
布迪厄指出产生“学究谬误”的“学院人”严肃地进行游戏,他们无生存压力并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以接受学院的智识训练。这种环境使得“学院人”获得“无动机游戏倾向的习性”,使得他们注重纯理性问题,在与世界保持一定距离中思考并产生知识意见。所以“学院人”在严肃的游戏习性下产生的是实践逻辑——一种对实践的见解,而非真正进入场域中实质意义上的实践。[1]“学院人”进行的“严肃的游戏”与行动者进行游戏的差异在于:前者采取理论观点分析行动者的行动,而不参与行动、不投入游戏和赌注。正如分析卡比利亚的婚姻交换策略的人类学家并不会嫁出自己的女儿,而是用纯粹的知识的眼光分析婚姻交换过程中的婚姻策略;后者作为一个实践的行动者,他关注的则是要将女儿更好地嫁出去,为自己的家族和女儿的未来做出打算。
布迪厄意义上的实践反对这种“学院观点”下的“学究谬误”。布迪厄指出这种“学究谬误”正是学者为了阐释实践而建构实践的观点,并将这种观点放置到行动者的意识中而造成的一种幻象,这种幻象使得学者建构的实践的观点——一种理解实践和解释实践的观点成为实践的决定性原则。我们可以从布迪厄在“十字路口”这个例子中得到解释。人类学家在对十字路口的学院派解释中得出十字路口是个危险的场所,是两个相反方向的交错和结合,这两个方向一个指向西,一个指向东。人类学家指出,这两种相反方向的对立指涉了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对立——指向东的方向代表了女性与潮湿,指向西的方向代表了男性和干燥。但在布迪厄看来这种脱离了原住民语境的解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一些事情,但同时也将原住民的实践活动进行了概念化,如果要理解十字路口就要摆脱简单化的单序列实践行为解析,并将行动者的所有行为放置在实践活动中。布迪厄指出在原住民生活实践的语境中十字路口往往成为一种仪式的场所,一些年轻的女性受到无法生育的诅咒都会让铁匠为其驱咒。铁匠会将淬火槽里的水给予受诅咒的女子,并嘱咐她在天亮之前到具有十字路口的地方(例如集市的井泉或村落广场等地方)净身,因为淬火的水具有使火制铁具多产的能力,这种象征性能力也将给受诅咒的女子带来多产的恩惠。所以十字路口并不仅仅意指男性和女性的方位,同时也表征了生殖能力,因此要理解十字路口的含义就要将十字路口放置到实践活动的所有差异集合中,例如女性的织布机和织线、淬火用的水和铁的淬火、耕地和性行为等差异中。只有将行动者所涉及的每一个行为和象征方式的差异集合全部都考虑到,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对其中某一特定活动任意性的“学究谬误”的解释。
因而布迪厄指出:“各种土著理论,就其把研究理论引向一些虚幻的解释而言倒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它们强化了一种不需要强化的实践理论——实践活动的客观主义研究方法所固有的实践理论。后者从实施结果中推算出其自身的产生原则,进而把这些原则确立为实践活动的规范,借助这样的一些句子:‘荣誉需要……礼节需要……习俗需要……’等。”[2]这种学院观点视野下建构的实践理论模型意味着分割实践自身。布迪厄指出实践超越了理论分割和实践参与之间的取舍,区分了实践参与和实践逻辑之逻辑的差异,同时能够解释建构实践理论的分割和实践与理论之间的距离。
布迪厄的反“学究谬论”的立场使得他重视实践的时间维度并试图给予实践一个积极的创造性意向,他引入时间概念来分析实践,以此解释实践中的习性与场域、行动者和结构之间的关系。首先,布迪厄区分了两种时间哲学,这两种时间哲学是以对立的方式悖论的存在。一种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研究时间,将时间本身视为一种现实,时间被悬置起来成为一种可研究的对象,这种研究割裂了时间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在另一种哲学中,时间不再被悬置,不是一种对象,也不是历史性演绎和超验的条件,而是实践的展开过程。布迪厄的实践理论指涉时间哲学的后者,他指出:“实践是在时间中构建,并从时间中获得作为顺序的形式以及由此而生的意义。实践由相对不可预料的行为构成的不可逆转的定向序列。”[2]在这里布迪厄指出了时间给予实践“顺序”“意义”以及“定向序列”。
布迪厄曾用礼物交换的例子来说明实践——礼物交换正是一种时间序列的魔法。布迪厄指出礼物交换存在于所有社会中,这种交换行为是维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象征性手段。在礼物交换的过程中,行动者在接受礼物之后如果马上回赠一样的礼物无异于是对礼物馈赠者的拒绝,如果行动者在接受礼物之后拒绝回赠礼物将会使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侮辱,所以只有保证回赠的礼物不同并且在时间上留有一段时间的间隔才能够保证交往行为的顺利进行。在这个礼物交换的过程中,礼物的馈赠者和礼物的接受者都深谙时间间隔的魔法——时间间隔使得这场礼物交换游戏成为不可逆的关系。这种礼物行为暗含了双重真理:一方面,馈赠礼物是对利益的拒绝,摆脱了经济利益上的精准算计,馈赠意味着给予,是一种无偿行为和并不注重回报的慷慨;但是另一方面,这种礼物交换行为并不排斥交换逻辑,也不排斥更昂贵的回赠。[3]每一个行动者都深谙社会运作的法则知晓礼物交换的巨大象征作用,时间间隔策略正是这种象征性交往活动中掩盖经济效力的一种方式,并将这种实质上的经济行为转化为象征行为。布迪厄反对人类学对礼物交换意义的剖析,在人类学的互惠循环结构理论模型中,礼物的馈赠和礼物的回赠在同一时间、同一序列中进行,这种交换的行为是可逆行为,因而取消了实践的时间间隔策略。布迪厄指出人类学意义上的礼物交换行为是无法持存的,因为这种可互换的交换取代了在时间中进行的活动就剔除了实践因素,而仅仅是将礼物交换的本质粗暴地揭示于众。[4]
通过布迪厄对礼物交换的实践行为的分析可以看出,布迪厄与莫斯、列维斯特劳斯之间的差别——莫斯将礼物交换行为看做是一串不连贯的馈赠者的慷慨行为,而列维斯特劳斯则将这种行为定义为同一时间进行的可逆的互惠结构。[1]布迪厄的时间间隔功能将馈赠行为和回赠行为割裂,使得两者的关系成为两个毫无关联的行为,布迪厄进一步指出正是因为时间间隔使得礼物的馈赠和礼物的回赠看做是两个独立的单元,在每一个单元里礼物都是馈赠无回报的超经济的象征性实践。要理解这种时间间隔的存在,就要理解这种礼物交换的实践本质,在这种实践中,礼物的馈赠者和礼物的接受者都在不自觉的合作,并且隐瞒礼物交换的经济功能。这种交换实践的本质是一种公开的秘密,但是布迪厄指出对这个公开秘密的解释则是一种禁忌。
实践的时间结构使实践逻辑成为可能,超越了实践逻辑的逻辑。正是行动者不可逆的时间间隔中的行为构成了实践本身,这种行为并非按照特定的步骤所进行的机械式行为,而是行动者内化社会结构的不自觉的行动。行动者利用时间间隔的策略在不揭穿实践本质的幻象中彼此配合进行实践。换过程中行动者将经济利益按捺在含蓄状态,并在实践交往过程中尊重社会结构暗含的社会价值——一种全体社会成员共有的不言而喻的社会精神结构。
布迪厄指出习性作为“被建构的和决定结构的结构使内化社会结构的实践模式进入实践活动和思维活动中”[5]。社会结构与行动者、社会结构与心智结构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作为中介的习性得以完成,一方面,行动者内化了社会结构,并通过身体化习性的方式表现出来;另一方面,行动者内化的结构也参与建构社会结构:行动者进入社会结构需要行动者首先把握场域的运作规则,通过内化场域规则并在实践的过程中获得一种身体化的习性,这种习性成为了行动者建构社会结构的身体倾向。
布迪厄同时指出实践过程中获得习性的身体倾向并不是一种实践意向论也不是实践的功利主义倾向——一般化的经济决定论,这也正是布迪厄实践发生学充满矛盾和张力的部分。首先,布迪厄反对实践的意向论解释,其指出“习性是规律性和世界内在倾向同化的产物,它包含着这些规律和倾向的实际状态的预测,一种属于当下的未来的非设定性指涉”[6],所以实践并不意味着行动者对其每一个未来的行动都实现采取精确的预设和规划,行动者的当下的和未来的实践活动是由行动者在过去的场域中实践身体化的结果,这种结果就预设了未来行动者的实践倾向。行动者的实践策略也不能完全地被解释为一种清晰明确深思熟虑的与某种“利益”完全契合的行为,而是一种受“利益”刺激激发的可能性行为;其次,布迪厄反对实践的功利主义化约,反对行动者参与社会游戏是追求经济效益的结果,布迪厄在理论的构建过程中逐渐用“幻象”和“力比多”的概念取代了“利益”的概念。布迪厄描绘了经济世界中对经济主义的一种拒斥,试图超越一种“超功利性”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全然对立,指出如果没有对游戏的幻象、信念的承认,行动者参与实践活动的理由就不充分。
布迪厄分析了习性引导的婚姻策略的实践过程,婚姻的缔结是家族获得权利资本和象征资本的一个机会,男子的利益尤其是象征利益是氏族利益的代表,因而
布迪厄分析礼物交换揭示的关乎习性的真理正是其实践发生动力学的核心,也是布迪厄在社会学领域内的现象学继承。梅洛·庞蒂指出世界既是全然内在的同时又是外在的,布迪厄通过分析习性的生成性来分析实践感的逻辑,在交换礼物的例子中,布迪厄指出交换礼物行为的赠送与回赠的交换意识以及禁止解释这种交换行为的禁忌意识正是行动者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后天获得的习性。在这个交他们的实践习性倾向于服从家族利益和巩固家庭整体性的需要,相比较而言,妇女的婚姻则被排除在亲属关系之外。女性通常成为表征男性婚姻尊卑的一个指标,或者是家族间交换的象征性货币。正是因为男性和女性社会再生产的习性倾向导致了男性和女性婚姻实践指向不同。在婚姻的过程中,男性的婚姻一方面要考虑到家族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娶一个条件低于自己的女性,前者考虑了男性通过婚姻实践获得的资本(包括经济资本、符号资本和社会资本),而后者主要顾及男性的利益。做出婚姻决策的一般是男女双方的父母,他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占的位置决定了他们婚姻决策中的世系决策,双方的婚姻是双方家庭权力关系博弈的结果。
布迪厄指出,行动者双方家族的婚姻策略正是在实践过程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利益并不仅只指向纯经济利益,同时也指向了象征利益。婚姻的策略也并非全然是行动者个人的意向性直接表达而是在社会结构中时间积累习性发生的结果。同一家族的每一个孩子都与其他孩子的婚姻联系。就家族的男子而言,他与决定这场婚姻的人联系越紧密就越能够在婚姻市场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家族婚姻总是先顾及长子,继而是其他的幼子,因为长子的婚姻是一场极为重要的亲事,是家庭的对外政治,而幼子则为长子以及家族服务,侧重于家族的对内活动。社会行动者的婚姻策略原则即利益原则,这种利益原则以习性的潜在行为倾向系统引导了社会再生产。
总体而言,布迪厄并没有为其实践理论建构一个完整清晰的理论大厦,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具有明显的经验论色彩,他的实践总是在特定的情景中得以展现自身。就实践逻辑来说,布迪厄曾十分含混地指出:“实践逻辑的原则是一个生成和组织系统,如同一个‘往往不甚明确又不乏系统性的选择原则’”,“实践逻辑既缺乏严密性又没有恒定性,而严密性和恒定性是逻辑的逻辑之特征,逻辑的逻辑能从一个公理体系得到明确控制和系统化的明示性原则中推断出理性行为。”[2]尽管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并非十分明晰,但布迪厄本人的反“学究谬误”立场,强调实践活动的时间维度以及由习性引导发生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给予了我们把握该实践理论的契机。
[1][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谭立德,译.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的理论[M].上海:三联书店,2007.
[2][法]布迪厄.蒋梓骅,译.实践感[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3][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刘晖,译.帕斯卡尔式的沉思[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
[4][法]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5][法]布尔迪厄.包亚明,译.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6][法]布迪厄,华康德.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10.16653/j.cnki.32-1034/f.2016.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