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永 亮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笛赋》伪作性质的几点思考
尚 永 亮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针对学界多有争议的《笛赋》真伪问题,本文借鉴前贤观点,并增列新的证据,从三个主要方面证成其属伪作:一,《笛赋》有“宋意将送荆卿于易水之上”的话,而以宋玉生平论,当不会见及其事;二,由马融《长笛赋》“追慕王子渊、枚乘、刘伯康、傅武仲等箫、琴、笙颂,唯笛独无”的话可知,《笛赋》不应出现在马融之前;三,《笛赋》有“招伯奇于凉阴,追申子于晋城”的表述,但从现存文献史料看,伯奇事见诸记载已在入汉以后。综合这三点可知,《笛赋》当是一篇后人依据后出文献所作而托名宋玉的作品。
笛赋; 宋玉; 伪作
关于《笛赋》,古今学者多谓为伪作,不信其出自宋玉手笔,并列举了若干证据。然近年一些学者又有新论,欲推翻旧说,坐实此赋与宋玉的关联,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①当代不少学者认为《笛赋》是宋玉作品,如谭家健、朱碧莲、成绩、郑良树、吴广平、刘刚等均持此观点;台湾学者高秋凤所著《宋玉作品真伪考》(台湾文津出版社1999年版)亦力主宋玉所作。参见吴广平《宋玉集》之《笛赋》解题(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94-96页)、金荣权《关于宋玉作品真伪问题的共识与分歧》(《职大学报》,2011年第1期)。。对于其间的是非短长,笔者不欲一一细究,惟于前人所举两条较重要之证据再予申说,并联系西周时代尹吉甫之子伯奇故事见诸文献的时间,从新的角度对《笛赋》中相关文字予以辨析,就此一作品的伪作性质谈一点浅见。
其一,《笛赋》有“宋意将送荆卿于易水之上”的话,而荆轲渡易水的时间在公元前227年(燕王喜28年,楚王负刍元年),以宋玉生平论,当不会见及其事。
固然,依据现存史料,很难准确核定宋玉的生年,但宋玉稍晚于屈原,主要在楚襄王朝活动,其传世作品提及与楚襄王相关的事迹又几乎全是在郢都时事,亦即公元前278年郢都陷落、襄王迁陈前的活动,却是大体可以确定的②如《风赋》:“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宋玉、景差侍。”《大言赋》:“楚襄王与唐勒、景差、宋玉游于阳云之台。”《小言赋》:“楚襄王既登阳云之台……贤人有能为《小言赋》者,赐之云梦之田。”《高唐赋》:“昔者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台,望高唐之观。”《神女赋》:“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浦,使玉赋高唐之事。”《高唐对》:“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野,将使宋玉赋高唐之事。”其中所涉“兰台之宫”、“阳云之台”、“云梦之台”、“云梦之浦”、“云梦之野”等,均为故郢都附近之宫、台名和地名。。既然在迁陈之前,宋玉已多次陪侍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云梦之台”、“云梦之浦”、“云梦之野”,说明他已颇得襄王看重,其时当不会太过年轻。进一步看,在《新序·杂事》中,事楚王而不见察的宋玉被人称为“先生”[1], 在《对楚王问》中,楚襄王问宋玉也有“先生其有遗行与”的话*据《新序·杂事》第一载,问宋玉者为楚威王。按:“威”当属误笔。。如所熟知,“先生”在先秦时期主要含义有二,一为老师,一为有学问的年长者。据此而言,宋玉当时年龄以三十岁以上较为合理,因为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后生,恐怕是当不起“先生”这一尊称的。同时,从现存早期文献看,王逸在《楚辞章句》中谓《九辩》乃“楚大夫宋玉”所作[2],而据《小言赋》中“楚襄王既登阳云之台,令诸大夫景差、唐勒、宋玉并造《大言赋》”的说法,则宋玉为楚大夫的时间乃在其陪游襄王游阳云之台亦即迁陈之前,因而,益可证其时宋玉年龄当已至中年。否则,他是很难担任“楚大夫”一职的。
倘若可以确定宋玉在迁陈之前年届三十或以上,则至荆轲刺秦之时,他已是八十多岁甚或九十以上的髦耋老翁了*游国恩先生早年认为:“假使宋玉及见此事,亦不过七十岁。”(《楚辞概论》,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228页)似乎在宋玉年龄计算上不无偏差。因为由荆轲刺秦之公元前227年上推70年,为前297年,其时距郢都陷落、襄王迁陈之前278年,相隔19年。我们很难设想,年仅十九岁的宋玉能够多次陪侍楚襄王出游,且已晋身“楚大夫”。。且不说他能否活到这个年龄,即使能够活到,要写出《笛赋》这样才气飞扬的赋作也是难以想像的。大概正是有见于此,所以自宋以来,质疑、否定者不绝如缕。如章樵注《笛赋》谓:“楚襄王立三十六年卒,后又二十余年方有荆卿刺秦之事,此赋果玉所作邪?”[3]明人胡应麟指出:“玉事楚襄王,去始皇年代尚远,而荆轲刺秦在六国垂亡之际,不应玉及见其事。”[4]清人严可均于《全上古三代文》所收《笛赋》下亦注谓:“此赋用宋意送荆卿事,非宋玉作。”[5]联系前述宋玉生平及相关史实可知,这些质疑不无道理。尽管近今一些学者欲翻旧案,想证明宋玉可以见及荆轲刺秦事,但在所举证据的可信度上终嫌一间有隔,因而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古代学者的上述看法。
其二,马融《长笛赋》有云:“融去京师逾年……追慕王子渊、枚乘、刘伯康、傅武仲等箫、琴、笙颂,唯笛独无。故聊复备数,作《长笛赋》。”[6]249由这里的“唯笛独无”四字可知,《笛赋》不应出现在马融之前。
马融这里所谓“颂”,盖与赋通,当指王褒、枚乘、刘玄、傅毅等人所作箫、笙、簧、琴赋*李善注谓:“王子渊作《洞箫赋》。枚乘未详所作,以序言之,当为《笙赋》。《文章志》曰:‘刘玄,字伯康,明帝时,官至中大夫,作《簧赋》。傅毅,字武仲,作《琴赋》’。”见《文选》卷十八,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49页。。有学者说:马融这里是“就汉人汉赋而言的,并未追及汉人汉赋以前或以外的作家作品,所以用马融的话来否定宋玉作有《笛赋》,理由还不充分。”[7]这种理解恐怕不妥,因为从马融的话中看不出他有排除汉以外作家作品的意图。他在这里之所以提及王褒、枚乘、刘玄、傅毅等人的“箫、琴、笙颂”,是因为这是此前已有的表现乐器的文学作品,他要借这些已有的作品与独无之“笛”作比照。换言之,这些已有的作品均产生于汉代,作者不可能舍之不顾而提及此前并不存在的“先秦的作家作品”;至于关于笛的描写,连马融之前的汉代作家都未涉笔,先秦时代就更不会有了,故作者略去前人,只从当下说起。细详“唯笛独无,故聊复备数,作《长笛赋》”句意,盖谓此前因无人写过笛,故我创作此赋,以在众多描写乐器的赋作中为笛觅得一席之地,聊以充数而已。这既是自谦的说法,也是其首创“笛”赋的非常郑重的说法。
事实上,联系到《长笛赋》后幅所谓“况笛生乎大汉,而学者不识其可以裨助盛美,忽而不赞,悲夫”、“近世双笛从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的话,以及《风俗通义》及后代史书乐志关于笛为“武帝时丘仲之所作”[8]*此语亦见《隋书》卷一五《音乐下》、《旧唐书》卷二九《音乐二》。又,《宋书》卷一九《乐志一》谓:“笛,案马融《长笛赋》,此器起近世,出于羌中,京房备其五音。又称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风俗通》则曰:‘丘仲造笛,武帝时人。’其后更有羌笛尔。三说不同,未详孰实。”(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8页)的记载,可以判定:包括马融在内的众多汉人及后人都认为笛是自汉代才出现的。虽然从今日之出土文物看,先秦时代已经有了似笛的吹奏类乐器,但此种发现却不能说明当时已有了“笛”的名称,既无助于证明《笛赋》一定为宋玉所作,也不能改变因受数量和流传地域等限制,多数汉人并不知先秦有笛这一事实*《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7期)有“横吹竹笛二件”的记述,然据刘玉堂考订,此墓出土的两件横吹竹制乐器是箎,虽有七孔,但位于两端吹孔和出音孔上出,而五个指孔侧出,故其貌似笛而实非。参见《楚文化志》第十七章《音乐、舞蹈、绘画》(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85页)。有论者据曾侯乙墓出土“横吹竹笛二件”即推论说:“宋玉《笛赋》是真实的,后人疑其非玉所作,亦谬也。”(成绩《从曾侯乙墓的竹笛看宋玉《笛赋》的真实性》,载《江汉论坛》,1985年第7期)实际上是将可能性视为必然性,犯了逻辑上的错误。从现存文献记载看,认为笛起于汉代或为“武帝时丘仲之所作”,乃汉人的普遍看法。。细细分判,这里实际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就多数汉人的闻见范围言,既然认为汉以前无笛,则先秦时代自然不会产生所谓的《笛赋》;另一方面,从马融“既博览典雅,精核数术,又性好音,能鼓琴吹笛”[6]249的广博才学看,倘若汉以前真有署名宋玉的《笛赋》,他是不可能不知的;退一步讲,即便马融因闻见未广而偶有遗漏,也很难出现众多汉人都有遗漏的情况。就此而言,说那篇署名宋玉的《笛赋》为马融之后的仿制品,就不是妄断了。
其三,《笛赋》中幅“招伯奇于凉阴,追申子于晋城”*徐坚《初学记》卷十六《乐部》下《笛》第十“杂引奇曲”条注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凉阴”、“晋城”,一作“源阴”、“晋域”,见《古文苑》卷二、《文选补遗》卷三一、《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卷十。两句话引起了我们的怀疑。因为从现存文献史料看,伯奇事见诸记载已在入汉以后,而与“凉阴”相关的伯奇投水之说,出现的时间更到了西汉后期。
《笛赋》作者在此将伯奇与因受骊姬之谗而被害的晋献公之子申生相提并论,注重的显然是伯奇孝而被弃之事。然而,细查先秦文献,我们发现,各类经、史、子类典籍皆无关于伯奇事的记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庄子》、《荀子》、《吕氏春秋》几部书中,都曾有涉及古之孝子不得于其亲而被谗被逐的整段话语,但所举例证亦无关于伯奇者。如:
外物不可必,故龙逢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化而为碧。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9]
虞舜、孝己孝而亲不爱,比干、子胥忠而君不用,仲尼、颜渊知而穷于世。[10]
天非私曾、骞、孝己而外众人也,然而曾、骞、孝己独厚于孝之实,而全于孝之名者,何也?[11]
与这里提到的龙逢、比干、箕子、伍员、苌弘、孝己、曾参、闵子骞等古之忠臣孝子相比,伯奇在后世的孝名绝不比他们差,但却不见踪影。再看《战国策》中的相关记载:
苏秦谓燕昭王曰:“今有人于此,孝如曾参、孝己,信如尾生高,廉如鲍焦、史鰌,兼此三行以事王,奚如?”[12]
王谓陈轸曰:“吾闻子欲去秦而之楚,信乎?”陈轸曰:“然。”王曰:“仪之言果信也。”曰:“非独仪知之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曰:‘孝己爱其亲,天下欲以为子;子胥忠乎其君,天下欲以为臣。”[13]
从这里所记苏秦、陈轸的话可知,曾参、孝己之孝,是与尾生高之信、鲍焦史鰌之廉、伍子胥之忠相并列,广为人知的。然而,后世大名鼎鼎的伯奇依然没有出现。
那么,伯奇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可以征信之文献中的呢?据笔者目力所及,西汉前期的《韩诗外传》是首部提及伯奇事的典籍,但其中也只记有“伯奇孝而弃于亲”[14]一句。此后,汉昭帝朝焦延寿所作《焦氏易林》开始有了这样的交待:“大有:尹氏伯奇,父子生离。无罪被辜,长舌所为。”[15]*按:该书在谦、鼎、观、井等不同卦名下也有提及伯奇的文字,内容及句式均与此条类同。从其简略记载,我们只知道伯奇姓尹,其被逐缘于长舌之妇的进谗。由此见出这还只是伯奇故事的早期形态。再往后发展,到了汉末刘向的《列女传》《说苑》扬雄的《琴清英》等,伯奇故事才渐趋完整,并为后来传为蔡邕所作《琴操·履霜操》中伯奇故事之定型奠定了基础。
进一步看,在西汉中前期,尚无伯奇之死的记载,见诸史书的伯奇命运,或为“流离”,或为“放流”[16]。只是到了西汉后期刘向所著《列女传》,才出现了“吉甫见疑,伯奇自死”一说*此语见于《太平御览》卷九五○引《列女传》,而今本《列女传》所载则为“伯奇放野”。。而在刘向所著另一部著作《说苑》中,则谓伯奇之死乃“自投河中”所致*李善注陆机《君子行》“掇蜂灭天道”句引《说苑》(《文选》卷二八,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94页)。按:据颜师古注《汉书·冯奉世传》“伯奇放流”句引《说苑》,以及章怀太子李贤注《后汉书·黄琼传》“伯奇至贤,终于流放”句引《说苑》,则或谓“乃放伯奇”,或谓“乃逐伯奇”,与李善注不同。。与此说相关,西汉末年的扬雄在其《琴清英》中记伯奇事亦谓:“尹吉甫子伯奇至孝,后母谮之,自投江中。”[17]据此而言,伯奇之死与投河、投江连在一起,已是较后起的说法了。
综上所言,伯奇故事既然在先秦诸文献中不见记载,而有记载者皆为汉以后文献,同时,在关于伯奇结局的记载中,“投河”、“投江”说的出现已到了西汉末年,那么,在被视为先秦作品的《笛赋》中突然出现一句“招伯奇于凉阴”的话*凉阴,《淮南子·墜形训》曰:“凉出茅卢石梁”(《淮南子注》,《诸子集成》本,第65页)。吴广平《宋玉集》注曰:“凉阴疑为位于凉水之南的一个地方。阴,山的北面,水的南面。”(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101页),不就很有些奇怪了吗?这种情形,可能的解释大概只有一个,即:这是一篇后人依据后出文献所作而托名宋玉的作品。
[1]刘向.新序:卷五[G]//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87.
[2]洪兴祖.楚辞补注:卷八[M].北京:中华书局,1983:182.
[3]章樵.古文苑:卷二[G]//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57.
[4]胡应麟.诗薮:杂编卷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246.
[5]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58:75.
[6]萧统.文选:卷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77:249.
[7]刘刚.《笛赋》为宋玉所作说[J].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1).
[8]应劭.风俗通义:卷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48.
[9]王先谦.庄子集解:卷七[G]//诸子集成.上海:上海书店,1986:175-176.
[10]王先谦.荀子集解:卷十九[G]//诸子集成.上海:上海书店,1986:340.
[11]王先谦.荀子集解:卷十七[G]//诸子集成.上海:上海书店,1986:295.
[12]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卷二九[M].成都:巴蜀书社,1987:1059.
[13]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卷三[M].成都:巴蜀书社,1987:111.
[14]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卷七[M].北京:中华书局,1980:257.
[15]焦延寿.焦氏易林:卷一[G]//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0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285.
[16]班固.汉书:卷五三[M].北京:中华书局,1962:2424.
[17]李昉.太平御览:卷五七八[M].北京:中华书局,1960:2608.
[责任编辑 海 林]
Reflections on Ode to the Flute as a Pseudograph
SHANG Yong-liang
(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China)
There has long been the debate over Ode to the Flute as an authentic work or a pseudograph in the academic world. The present author proves its identity as a pseudograph by giving new evidences on the basis of former studies. Firstly, there is the statement that Song wishes to see Jing Ke off on Yishui River in Ode to the Flute. But when confronted with a careful examination of his life experience, this was not very likely to have happened to Song Yu. Secondly, when Ma Rong composed his Ode to the Long Flute, he wrote, “I love the essays contributed to various musical instruments, such as Xiao, Qin and Sheng by Wang Ziyuan, Mei Cheng, Liu Bokang and Fu Wuzhong. But among all the musical tools,they never mentioned the flute.” From this statement, we can say that it was not very likely for the work Ode to the Flute to appear before Ma Rong’s time. Lastly, in Ode to the Flute, there is the statement that music played on the flute could “call back the spirit of Boqi in Liangyin and bring back remembrance of Shenzi in Jincheng”. But investigated against all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and historical data, the record of Boqi never appeared before the Han Dynasty. The above three reasons could lead to a natural conclusion that Ode to the Flute could not have been Song Yu’s work but most likely a pseudograph by someone who was born later than Song Yu.
Ode to the Flute;Song Yu;Pseudograph
2016-02-23
10.16366/j.cnki.1000-2359.2016.04.025
I206.26
A
1000-2359(2016)04-0155-04
尚永亮(1956-),男,河南长垣人,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唐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