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治理模式的型塑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2016-03-16 06:45孔令秋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治理模式俄罗斯

孔令秋

(哈尔滨学院 思政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俄罗斯治理模式的型塑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孔令秋

(哈尔滨学院 思政部,黑龙江 哈尔滨150086)

[摘要]独立后的俄罗斯为摆脱苏联统治模式所带来的困境,严格遵循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治理模式,试图通过采用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治理架构,以社会驱动的方式型塑强国之路。但是,西方社会的经验逻辑与俄罗斯的“地方性”之间存在巨大的张力,割断历史传统与忽视现实国情的简单照抄照搬使俄罗斯陷入灾难性的秩序危机之中。普京担任总统后,调整与变革原来的治理方略,在保持现有框架的基础上,型构出“国家建构—社会回应”的治理模式,探索出一条“俄罗斯治理道路”,并使俄罗斯逐渐摆脱危机走向正轨,为法治秩序的建构提供了出路和契机。俄罗斯治理模式为后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治理模式的新型范本,也给中国以诸多的启示,为中国的治理实践提供了双向经验。

[关键词]俄罗斯;治理模式;法治秩序

苏联解体后,作为独立国家的俄罗斯开始进行全方位的综合变革,试图以西方的社会驱动方式型塑出俄罗斯强国之路。由于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和对西方世界的盲目认同,预期的改革成果非但没有出现,反而使俄罗斯陷于政治纷争、经济崩溃和秩序动荡的境遇。为了扭转俄罗斯秩序困境,普京执政后变革了叶利钦时期全盘西化的浪漫追求,在既有的治理框架下注入了俄罗斯因素,试图构建起俄罗斯式的治理模式,探索出全新的“俄罗斯治理道路”。

一、叶利钦时期治理框架的初步塑造

苏联时期的国家极权统治使经济和社会丧失了应有的活力,最终导致苏联成为了历史名词。俄罗斯独立以后,叶利钦以激进的变革方式进行了“权力革命”和“财产大革命”,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苏联体制,并通过“全盘西化”的理想制度设计构建了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三位一体架构,俄罗斯政治上原有的国家极权为形式上的三权分立所取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所破除,大量的非政府组织瞬间崛起,促使治理由单一的国家推动转变为多元主体的共同推进,并为法治秩序的生成提供了条件。

在政治体制框架上,叶利钦的改革是以实现“弱政府—强社会”模式并建立有限政府为基本的目标。在“权力革命”时,推倒原有的苏联共产党“党在国之上”和苏维埃集权的国家领导运行机制,建立了普选总统、议会(为多党制和强大合法的反对派提供了平台)等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民主形式。在总统与议会因改革路线上的分歧,继而演变成权力之争,最终以叶利钦总统炮打白宫以武力获胜而饱受诟病,从中可以看出俄罗斯的民主是比较脆弱的,不过再脆弱的民主也是民主。其后全民公决通过宪法以及议会对叶利钦任命总理的多次否决中可以看出俄罗斯民主的真实的存在。尽管在宪法中没有过多考虑民主制衡原则,赋予总统相当大的权力,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配套机制,发展到后期就成为了“寡头干政”,俄罗斯不但没有实现“有限政府”的建构,反而导致控制乏力的“弱政府”的出现。可以说叶利钦在民主政治建设上不是因为缺少了民主,而是因为缺少了强有力的政府。

为了破解苏联遗留下来的“经济体制危机”,在激进式与渐进式变革的“府院之争”过程中,代表激进改革势力的叶利钦最终艰难胜出,并迅速在经济领域实行“休克疗法”,这表明俄罗斯之所以采取激进式变革既是一种斗争的成果,又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以私有化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在俄罗斯以“休克疗法”的方式迅速推动,打破了既有的计划经济模式,为私人经济打开了良好的发展之门,也为权利的生发、保护提供了可能。但是由于“私有化”进程中的失误,市场经济中国家的职能依然错位,没有起到公权力应起的作用。反倒是“以权力为资本”而生成的寡头在市场经济中呼风唤雨,甚至干预政治,扭曲的、乏力的国家治理模式是俄罗斯陷入秩序困境的主要原因。

叶利钦在社会建设方面的成就一直被忽视,人们的目光似乎总是集中在俄罗斯在转型初期社会秩序的混乱让这个国家所经历的痛苦上,却没有发现俄罗斯公民社会、特别是非政府组织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并逐步在分解国家权力、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事实。虽然在1990年代俄罗斯的非政府组织规模很小,发展速度却很快,并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初步承担着社会权力与社会职能,为俄罗斯相关法律的制定和运行经验的积累奠定了基础。但是俄罗斯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直接影响到非政府组织的建设及其“民间治理”功能的发挥,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和管理水平,俄罗斯非政府组织的建设在这一时期也存在着诸如“自身发展资源及法律环境的不足、没有扩大在民众中的影响力并获得他们的认同和支持、缺乏独立性和自治程度较低、没能建立与政府之间的有效对话机制,甚至被边缘化”等问题。

所以,对于叶利钦时代所进行的改革应当一分为二的看待。“全盘西化”改革策略虽然带来了动荡,但同时俄罗斯也“终于走上了全人类都在走的主干道”,[1]所以,俄罗斯人认为叶利钦所犯的不是方向性的错误,而是一种方式和手段性的错误。虽然代价付出过大,但毕竟“俄罗斯正处在经济和政治改革的第一个过渡阶段”。叶利钦时期社会的动荡,固然有缺少了法治和民主问责制的参与,强政府的缺失却是最主要的因素。可以说,叶利钦是在瓦解一种体制的同时,试图重新建立起另一套新的体制。学者评价叶利钦在转型中的作为用了比较贴切的“破旧有方,立新乏术”的评价。[2]但是,立新乏术并不完全等同于立新无术,叶利钦改革毕竟处于转型的第一个过渡阶段,该阶段的探索确定了俄罗斯自主化发展的方向。

二、普京时期“俄罗斯治理道路”型塑

在国家主义传统比较浓郁的俄罗斯,有效的治理机制依托于国家的有力驱动,同时,在国家建构的同时需要社会有效的配合。在叶利钦改革所确立的政治框架和经济体制基础上,普京通过强国家和强社会的建设,逐渐探索“国家建构——社会回应”治理之路和权力与权利的均衡机制。

一是权力的稳定化打造。俄罗斯现阶段的“民间治理”依赖于强社会的建设,而强社会建设又是以强政府为前提的。俄罗斯的国家建构注重的是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建设,国家权力建设是国家能力建设的前提,国家能力建设是国家权力发展的保障。普京通过强化“超级总统制”、理顺总统与议会关系、打造垂直领导体系、削减地方权限、整饬寡头等使权力得以巩固,消除国家权力碎片化的不利影响成为转型秩序稳定的关键。普京的俄罗斯式的治理之路追求的是二者之间的均衡发展,通过国家建构来整饬“权力碎片化”,将其重新组合,是国家形成稳定秩序的基石。

二是“民间治理”与利益平衡。国家建设有赖于社会回应,而社会回应则是权利自治和与权力互动的最有效方式,所以,“强国家需要强社会”。[3]俄罗斯向市场经济转型,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虽然通过“休克疗法”完成的私有化带有相对的畸形性,但却实现了私人经济的发展,权力控制下的经济迅速得以释放,多元利益格局瞬间形成。多元权利的诉求需要理性的凝聚和表达,非政府组织以其自愿性、公益性和志愿性承接着国家与市场不愿或不能承担的社会职能,行使社会权力,而成为凝聚和表达多元权利诉求的最有效的组织方式。俄罗斯非政府组织以其公益性为社会提供“正能量”,更为重要的是其能够融合与协调组织内部的不同利益诉求,通过组织内部共同认可的宗旨与章程使有共同利益取向的个体融合在一起。当成员内部方式利益冲突时,组织会按照宗旨、章程以及事物的实际状况协调冲突各方的立场,使之达成共识而化解冲突。①对于组织之间的或与其他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则分别按照其承担的社会职能加以协调,这就是所谓的“民间治理”。非政府组织需要对内部的权利关系进行协调,通过对冲突的调节和对利益的协调达成共识,形成社会内部的自治与协调发展。

三是权力与权利的均衡取向。俄罗斯转型初期,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以及市场经济的建立使权利释放出来。随着普京治理理念的调整,俄罗斯的国家建构与社会回应模式使权力和权利在量上实现了同步增长,并出现了治理过程中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双向流变。俄罗斯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国家,从历史和现实发展来看,如果缺少国家的扶持与规制,在没有社会建设传统与经验的国度里实现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是不可能的,俄罗斯的非政府组织建设就像处于“婴儿期”一样:在叶利钦时期才脱离母体,虽然在各个领域都有所发展,但却得不到任何关爱与扶持,所以只有数量的增长,却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的,甚至走向歧途,沦为外国渗透和寡头干政的工具。普京强国家与强社会的建构模式及其所取得的实效证明了俄罗斯的“民间治理”需要国家的正确引导,特殊国情决定了俄罗斯的权力与权利的均衡必然具有“俄罗斯特质”。

三、“俄罗斯治理之路”的理论反思与现实价值

“俄罗斯治理之路”是俄罗斯人付出沉重代价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而摸索出来的,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它不但为俄罗斯的法治秩序构建提供了出路与契机,而且为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秩序的建构提供了新型范本。

首先,“俄罗斯治理之路”为俄罗斯的法治秩序构建提供了出路与契机。普京继任总统时,俄罗斯正处在经济和政治改革的第一个过渡阶段,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关系框架已经确立,仿照西方的宪法和法律制度体系也相对完善,但现实中却是权力的纷争以及权力与权利的失衡发展,法律制度的形式化特征明显,甚至被束之高阁,由于缺乏运行的环境与空间,仿效西方建设法治国家也就成为了一种幻想。这说明,弱国家与弱社会是无法实现国家与社会、权力与权利之间的有效互动的,法治所内含的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基本内核无法成为一种现实的生活样态。普京的强国家与强社会的建设使国家治理能力与“民间治理”能力都获得同步提升,同时,普京建立了国家治理与“民间治理”的互动机制与平台,鼓励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增强了国家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础。而且,普京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植与规制,使非政府组织的自治能力明显提升,非政府组织在“民间治理”中促进了社会自生自发秩序的生成。因此,在国家与社会的“双强均衡”下,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和权力与权力以及权力与权利的均衡发展,为俄罗斯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路径。

其次,“俄罗斯治理之路”为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秩序建构提供了新型范本。20世纪末,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放弃原有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向西方的资本主义转型。在此过程中,中央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国家”控制体系全面崩溃,自由主义所释放的能量在各国家的地缘空间中骤然增长,继续破坏着原有社会控制体系的断壁残垣。但从现实经验来看,转型的结果并不一定是令人乐观的,许多后社会主义国家正日益陷入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困境。与其他后社会主义国家一样,俄罗斯在转型初期,基于对西方社会理想化的向往和毫无经验与耐心的情形下,希望通过迅速的“全盘西化”,仿效西方政治体制和社会建设实现其强国的梦想。然而,在全面移植西方的政治架构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虽然创立了公民社会的雏形,但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反而陷入全面动荡和秩序缺失的混乱中,直到普京的“俄罗斯治理之路”的确立才化解了国家动荡的风险,构建起异于西方的“国家建构—社会回应”的治理模式,为法治秩序的建构提供了政治空间与制度框架。俄罗斯转型中的“俄罗斯之路”的初步成功,为那些正在黑暗中摸索着进行转型的国家,提供了信心支持、理论支撑和经验借鉴。

四、“俄罗斯治理之路”的中国价值

中国与俄罗斯都是专制主义传统非常浓重的国家。在中国传统的家国一体的结构中,礼治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整合。新中国成立后,模仿苏联建立的“全能型国家”与“总体性社会”使国家与社会高度同构,集权体制使社会自治空间被严重挤压,并导致了严重的秩序危机。迫于发展的压力,中国以国家为驱动力,开启了社会结构转型。在改革过程中,中国没有采取激进的变革方式,而是以渐进的方式推进改革的进行,并提出了“依法治国”,以构建当代中国的法治秩序。但由于采取了“国家主义”的法治建设路径,忽视了社会对法治秩序生成的基础性作用,从而使中国的法治建设陷入深层的困境当中,出现了法律规则的形式化与低效化,权力扩张的法律化与“正当化”以及司法理念的政治化与工具化等。导致权力难以被关进“制度的笼子”,社会活力不足,公共政策合法性受到质疑。

俄罗斯的转型秩序重建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策略对当代中国具有重要的理论反思与借鉴意义。中国与俄罗斯具有类似的“东方专制主义”传统及秩序建构逻辑,并且原来都同属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历史基因的同质性和转型起点的相同性决定了当代中国借鉴俄罗斯治理秩序的路径与策略的可能性。当然,俄罗斯的国情与当代中国的国情具有很多差异性,这也决定了中国对俄罗斯治理与法治推进方式借鉴的限度,即不能简单的照抄照搬。俄罗斯秩序重构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双向的经验与教训,包括治理路径与法治建设的独立自主发展道路问题、激进主义与渐近主义的变革方式问题、国家与社会界分及其关系的塑造问题以及非政府组织发展及“民间治理”在法治秩序建构中的主体地位问题等。

在道路选择上,纵观俄罗斯的治理变革与法治秩序构建历程及俄罗斯“民间治理”的经验与教训,当代中国必须走“自主化”发展的“法治中国”之路,一要借鉴西方经验,坚持法治的底线原则。通过国家治理与“民间治理”的互动合作,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对权利的合理保护,促进公平正义的法治秩序的实现。二是正视传统,从历史文化中汲取营养。俄罗斯改革初期对传统的忽视是俄罗斯陷入转型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必须重视历史传统,将传统文化的精髓注入到当代中国的法律精神与法律体系中。三是关注现实,重视法治的中国特性。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治理秩序必须建立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框架内,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体的民意表达机制,同时必须坚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

在治理模式上,当代中国必须确立“国家主导与社会参与”的治理模式,坚持国家在治理与法治建设中的主导性地位,同时调动社会在治理中的参与潜力与使命感,提高“民间治理”能力,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回应。

在具体策略上,建立国家治理与“民间治理”双重秩序生发机制。法治秩序的构建是在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以及权利与权利的互动平衡中实现的,因此,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合作中实现建构秩序与自生自发秩序的耦合。首先,通过树立宪法权威、实现依法执政以及进行顶层设计等举措以增强国家在治理中的权威性;其次,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治理”功能,使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立法、实现社会自治以及社会整合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再次,实现国家治理与“民间治理”的同步推进与互塑回应,一方面,需要以“民间治理”促动国家治理权威性的提升,另一方面,需要以国家治理推进“民间治理”有效性的增强,最终通过双重秩序生发机制来实现当代中国的法治秩序。

注释:①不同非政府组织有不同的章程,但绝大多都涵盖了这一点。具体的章程可参见俄罗斯中小企业协会和士兵母亲委员会等组织的官方网站。

[参考文献]

[1]Владимир ПУТИН.Россия на рубеже тысячелетий[EB/OL].http://www.kremlin.ru/transcripts/21132,7 октября 2015 года.

[2]秦晖,金雁.告别叶利钦时代——俄罗斯转轨进程回顾[EB/OL].http://news.sohu.com/20070424/n249642134.shtml.

[3]〔美〕戴维·斯基德莫尔.公民社会、社会资本和经济发展[A].何增科,包雅钧.公民社会与治理[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李新红

The Russian Governance Model and Its Inspiration

KONG Ling-qiu

(Harbin University,Harbin 150086,China)

Abstract:In order to walk out of the difficulty brought by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governance model,Russia follows strictly the governance model that is practiced in the developed western countries,expecting to develop into a powerful country with a society-driven model by employing democratic politics,market economy,and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ivil society. However,there is great tension between the experiential logic in the western society and “locality” of Russia. To copy simply and ignore reality pushed Russia into order crisis. Putin,since he became President,has been adjusting and reform the precious way of governance. He established a “state-construction—society-response” model,which leads Russia to the right road. This model makes a new model for later socialistic countries,which is also notice-worthy to China.

Key words:Russia;governance model;legal order

[收稿日期]2016-04-11

[基金项目]哈尔滨学院青年(博士)科研基金项目,项目名称:俄罗斯法治发展动力机制研究;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2BFX021。

[作者简介]孔令秋(1973-),男,哈尔滨人,法学博士,教授,俄罗斯联邦阿穆尔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政治学、法理学研究。

[文章编号]1004—5856(2016)06—0023—04

[中图分类号]D75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6.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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